APP下载

明代琉球暹罗通商考叙
——以《历代宝案》为中心

2022-04-14林祎阳赖正维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暹罗琉球苏木

林祎阳,赖正维

(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0)

有关琉球贸易的研究多集中在朝贡贸易和与东南亚各国的贸易上。国内学界对朝贡贸易的研究较为深入,日本学界侧重对琉球的南海贸易研究,已有成果多站在宏观的视角、以整体的视野进行研究,却忽视了对单个国家的研究。鉴于此,笔者拟围绕《历代宝案》,对琉球与暹罗之间的贸易往来进行具体分析。

明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遣行人杨载渡海至琉球,诏其来朝。同年十二月中山王察度遣其弟泰期随杨载入朝。其贡物有“马、刀、金银酒海、金银粉匣、玛瑙、象牙、螺壳、海巴、折子扇、泥金扇、生熟夏布、牛皮、降香、速香、胡椒、檀香、木香、黄熟香、苏木、乌木、硫磺、磨刀石”[1]等25种。这些贡物中,除了马、硫黄、螺壳、牛皮、海巴、磨刀石与生红铜为琉球土产外,玛瑙、象牙、降香、速香、胡椒、檀香、木香、黄熟香、苏木、乌木等均为东南亚各地的特产。这说明,早在与明朝建立宗藩关系之前,琉球就已经与包括暹罗在内的东南亚国家有直接或间接的贸易往来。

暹罗在14世纪中叶前分为暹国、罗斛国,1349年,“暹降罗斛,遂称暹罗斛”[2]。1368年,明朝建立后,暹罗王室频繁遣使到明朝贡,与中国关系密切。因此,与同为明朝属国的琉球通使互市,也是暹罗与中国加强联系的体现,自然不会怠慢。据史籍记载,暹罗物产丰饶,“地产罗斛香,焚极清远,亚于沉香。次有苏木、犀角、象牙、翠毛、黄蜡、大风子油。货用青花白磁器、印花布、色绢、段匹、金银铜铁、烧珠、水银、雨伞之属”[3],尤其暹罗出产的香料,是琉球前往东南亚各国采购进贡明朝的主要贡品之一。

一、琉球与暹罗商贸咨文往复

《历代宝案》是琉球国首里王府所编撰的琉球王国的外交文书。其原稿档案收录了琉球国王尚巴志三年(1424)至末代琉球国王尚泰二十年(1867)间的以中国为中心,包括朝鲜、巴基斯坦、土耳其、英国、法国以及东南亚各国和琉球王国之间外交往来的原始文书。《历代宝案》现存琉球与暹罗通商往来咨文(1)琉球国王与明、清官司之间的往来公文书和琉球与朝鲜、南海诸国间的往来文书及琉球国与朝鲜、南海诸国国王之间的往来公文书。63件,其中琉球中山王尚巴志时代(1424—1442)移咨(2)移彝(彝即夷)咨、移彝回咨、移彝执照、移咨执照是流球国办理同朝鲜、暹罗、爪哇等国的外交文书,因同为中国藩属国,地位相同,又处于东亚文化圈中,这些文书均用汉文书写,格式也和琉球国与中国礼部、地方布政司往来的文书格式相同。22件,尚忠王时代(1440—1444)移咨1件,尚德王时代(1462—1471)移咨5件,尚真王时代(1478—1526)移咨执照16件,暹罗王国彝咨文6件,尚清王时代(1526—1557)移咨执照12件,尚元王时代(1557—1573)移咨执照1件。自明成祖永乐十七年(1419),至明世宗嘉靖四十三年(1564),时间跨度计145年。

《历代宝案》收录的琉球与暹罗交往最早史料是明洪熙元年(1425)琉球送往暹罗的咨文。

琉球国中山王为朝贡事。近据使者佳期巴那,同通事梁复告称; 永乐十七年间,蒙差使者阿乃佳等,坐驾海船三只,赍捧礼物,前到暹罗国奉献,事毕回国告称; 蒙所在官司言称; 礼物短少,以致官买磁器,又禁约本处,不许私卖苏木,俱蒙官卖,要补其船钱。切照事有艰紧,深是有损。使往来人员,告乞施行。当蒙敬奉。

王令旨:何不早说,惶恐之甚!今后去船,加感礼物奉献,以表远(达)意敬。此外,除自永乐十八年至今,加感礼物,遣使佳期巴那,通事梁复等,坐驾船只, 经涉海洋,动有数万余里,历(涉)风波,十分艰险。及至到彼,将礼物交进外,蒙所在官司,仍行官买磁器更甚,因致盘缠缺乏,深为靠(亏)损。难以奉命往,复告乞施行。据告再三,因此永乐二十二年停止船□除外,参照自洪武至永乐年来,曾祖及祖王、先父王至今,迁年累遣使者,赍捧菲仪,前诣贵国奉献,盖今多年矣。荷蒙贵国亲爱怀念,四海以为一家,累蒙回惠瑞耽,及宠爱远人,常复从容贸易,并无官买之事,切思感戴之甚。

今告事理合贵国烦为照前,矜怜远人航海之劳,免行官买磁器,容今收号(买)苏木、糊锹(胡椒)等货回国,庶使永通往来,远人悦服,异域怀柔,今将奉献证物数目,开坐于后,须至咨者。

今开

织金段五匹 素段贰拾匹

硫磺三阡斤小 报二阡五百斤正

腰刀五柄 折纸扇三拾柄

大青盘贰拾个 小青盘四百个

青磁碗一千个

右 咨

暹罗国

洪熙元年 月 日

咨[4]1273-1274

分析以上咨文,笔者得出如下4点结论:

第一,琉球国王致暹罗咨文,用中国文字,使用明朝年号,可见琉球统治者从内心深处认同自身是明朝的藩属国。

第二,琉球向暹罗求市的主要原因,是购买暹罗特产,向明朝进贡。此时暹罗亦向明朝纳贡,双方均为宗藩体制下的明朝属国,因此,对琉球求市暹罗自然响应。

第三,咨文提及“参照自洪武至永乐年来,曾祖及祖王、先父王至今,迁年累遣使者,赍捧菲仪,前诣贵国奉献,盖今多年矣”[4]1274。此处,琉球尚巴国王提到的曾祖即察度王,其在位时间为1350—1395年。由此可知,琉球与暹罗两地交往实际上早在14世纪后半期就已经开始了。

第四,咨文提及明永乐十七年(1419),琉球曾遣使往暹罗求市,因奉献礼物少,引起暹罗官方不满,暹罗便禁止琉球私买苏木。因苏木、磁器均为官卖,导致琉球方面亏损。永乐十八年(1420),琉球虽增加礼物,要求暹罗两平交易,但仍遭拒,暹罗方坚持官买,导致永乐二十二年(1424)琉球停止赴暹罗交易。因此,此次在洪熙元年(1425)咨文中,琉球国王请求暹罗方面“矜怜远人航海之劳,免行官买磁器,容令收号(买)苏木、糊锹(胡椒)等货回国,庶使永通往来”[4]1274。由此可知,琉球与暹罗通商往来中,也不可避免出现一些官员贪腐陋习而影响两地互市。

《历代宝案》亦收录了暹罗国王给琉球国的回复咨文。

琉球国中山王宣德五年六月内准

暹罗国咨:见为大明朝贡等事,缺少堪中货物,深为未便,特遣使臣南者结制等,坐驾海船一只,装载磁器方物,前到本国,收买胡椒、苏木等货,回国应用,仍备礼物奉献。准此所从来便收买货物备外,今照风信时月,顺便打发起程,就将回奉礼物,开生移咨知会,须至咨者。

今将 物开坐

苏木叁阡斤 祐红布贰拾匹

剪绒花毡贰领 西洋丝才耳布壹条

右咨

琉球国中山王

宣德五年三月二十一日[4]1243

上述回复咨文为《历代宝案》中收录的暹罗国王最早回咨文,堪称珍贵。通过分析,笔者得出以下3点结论。第一,由于同为明朝之藩属国,暹罗复琉球之回咨文,亦用中国语言以及纪年。第二,从回咨文中可知,琉球使臣买讫贡品返回国时,暹罗国王定有回赠礼物及国王咨文,交琉球使臣带回致谢。由于年代久远,这些回咨文大多遗失,故《历代宝案》目前仅有少数暹罗回咨文。第三,此封回咨文提及的暹罗王国回赠琉球礼物为 “苏木叁阡斤、祐红布贰拾匹、剪绒花氈贰领、西洋丝才耳布壹条”[4]1243。

此外,《历代宝案》仅存有琉球尚真王时代(1478—1526年)暹罗国回彝文6道,发咨者有暹罗国王、礼部尚书、长史、长者,6道回彝文同属一事。源于成化十四年(1478)琉球澹马巴使团沉船事件。成化十四年(1478),琉球王遣使澹马巴出使暹罗,因海船失事,货物沉没,幸使臣得救。暹罗王遂命正使奈英谢晋、副使奈曾、通事奈荣等,架海船护送澹马巴等返国。不料海船行将抵达琉球时,亦遭风灾失事,船破财散,只有少数人员得救。琉球尚真王,旋遣使臣武至马等,护送暹人回国。成化十六年(1480),暹罗国王再遣武志马等,护送暹使奈纳等回暹罗。实际上在此之前,琉球国已另遣正使倪始等出使暹罗。成化十七年(1481)三月十五日,两使同时返回暹罗。因为这次海难,琉球与暹罗之间的友好关系日益弥笃。由单一国王关系,扩展至朝臣之间多方联系,促进彼此间相互了解。暹罗国王第一道回咨文和暹罗礼部尚书屋把啰摩诃萨陀列的回彝文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暹罗国王谨咨回

琉球国王殿下:恭维体天行道,以善牧民。盛德不孤,仁亲为宝。寰古至今两国通财之美,至滤历遐,贸有易无之交,常遣使来,络绎不绝。况前岁差使臣澹马巴等来到,不幸船财被殃,皆是命也。新措舟航一只,专差正使奈闷英谢晋,副便奈曾谢晋通事奈荣等,装载方物,伴送正副使等回还贵国,舟行将近,又遭风水,船溺洋中,人财散,近蒙咨来,方知其事,此乃天降祸也!或有番众逃命存者,咸赖发挥回来,实为怜恤。蒙差使臣泰刺,通事红锦等,持咨厚礼,依数收讫,回之不及,受之有愧。今差护送奈妠,带领番稍三名,擎咨赍礼,随同来使,前来回贵国,伏乞海涵允纳,以表献芹之意,伴送来使,望赐早回本国。须至咨者。

今开礼物

苏木三千斤 红布一十匹

回奉礼物

苏木二万斤

右 咨

琉球国王[4]1253

暹罗国礼部尚书屋把啰摩诃萨陀列启

琉球国王殿:下前岁差使臣澹马巴等来到,不幸船财被殃,皆是命也。新措舟航一只,专差正使奈闷英谢晋,副使奈曾谢晋,通事奈荣等,装载方物,伴送正副使等回还贵国。舟行将近,又遭风水,船溺洋中,人亡财散。近蒙咨来,方知其事。此乃天降祸也。或有番众逃命存者,咸赖发挥回来,实为怜恤,蒙差使臣泰刺,通事红锦等,持咨文礼物等,及赐管事官列位,俱已行数收讫。回之不及,受之有愧,今差护送奈妠,带领番梢三名,擎咨赍礼,随同来使前来,回贡殿下,伏乞海涵允纳,以表献芹之意,伴送来使,望赐早回本国便益。鉴纳不宣!

人(今误)开

屋把应摩诃萨陀烈回奉:红锁袱壹匹 长一丈六尺 蔷薇露水伍罐 香花红酒三埕 苏木壹仟斤

胃坤孛陀屋回奉:西洋红布二条 蔷薇露水二罐 香花红酒三埕

奈勾歌沙回奉:手巾织花丝黄布一条 苏木陆佰斤

长史奈悦木:香花红酒一埕 苏木四百斤

成化十六年三月二十三日[4]1254

此道回彝文为暹罗礼部尚书所发,并附有礼部尚书屋把啰摩诃萨陀列及其他三位官员的礼品,这在《历代宝案》史料中,尚属首次。说明由于琉球国不但救起海难者,而且两次派专使护送其返国,不仅暹罗国王致谢,而且诸臣纷纷奉物致谢。

二、琉球与暹罗商贸往来中的货物

葡萄牙人多默·皮列士《东方志》记载:“琉球人运往马六甲的商品主要有金、铜、各种武器、箱、带金页镶饰的盒、扇子、小麦,他们的东西良好。他们运去大量的金子……他们携去大量彩色丝绸和纸张,输去麝香、瓷器、锦缎。”[5]《历代宝案》所载咨文、执照中,多数仅写琉球商船“装载瓷器等货,前往贵国出产地面,两平收买苏木、胡椒等物回国”。虽没有具体携带货物清单,但在咨文后会附上互相赠送的礼品清单,为我们了解琉球、暹罗间的货物往来,提供了一扇窗口。(参见表1)。

表1 1419—1570年琉球往暹罗礼物清单

续表1

明洪熙元年(1425)琉球发往暹罗的首份咨文,记载了琉球国王送给暹罗国王的礼物:“织金缎五匹、素缎二十匹、硫磺二千五百斤、腰刀五柄、折纸扇三十柄、大青盘二十个、小青盘四十个、青磁碗二千个。”[4]1275成化五年(1469)琉球国王给暹罗国王最后一道咨文,记载的礼物清单为:“色缎五匹、青缎二十匹、腰刀五把、扇三十把、大青盘二十个、小青盘四百个、青碗二千个、硫磺二千五百斤。”[4]1317

据《历代宝案》琉球国王发给暹罗国王的咨文礼品清单,可统计出琉球输往东南亚的丝绸类物品有素缎、各色缎、青缎、白缎、绿云缎、金缎、蓝缎、白素缎、葱白花缎、蓝色素缎、青素缎。织金孔雀青缎、闪色缎、各色罗、各色纱、金纱、御砖阶长锦、青苎丝、素青苎丝、白地仿丝、花绸、白地白绫、各色嫩夏布、阔棉布、色绵花布、棋子花异色手巾、彩色丝手巾、绵花染花手巾。

瓷器类:白地青花盘、白地青花碗、大青盘、小青盘、青碗。

工艺品类:漆盘、漆栈(盏)。

原料类:硫黄。

以上丝织品及瓷器多数来自中国。琉球每次遣往东南亚诸国的船只必定带去大量的中国物品,作为奉送包括暹罗在内东南亚的礼物以及在当地进行贸易的货物。

《历代宝案》中仅有暹罗国三次遣使琉球记载。第一次为永乐二年(1404),暹罗遣使琉球,但船遇风浪漂至福建。永乐皇帝谕曰:“暹国与琉球修好,是番邦美事”,遂令布政司“舟坏者为之修理,人乏者给之票,候便风,其人欲归,或往琉球,导之去”。[6]第二、第三次则是因为上述“澹马巴使团沉船”事件。但在这三次遣使中,均无暹罗有关载货贸易的记录。因此,无法得知东南亚诸国前往琉球所携货物及贸易详情。不过,从暹罗、琉球两国及官员咨文往复文书中可以统计暹罗国王及官吏送给琉球国王的礼物。

香料类:苏木、蔷薇露水。

纺织品类:祐红布、剪绒花毡、西洋丝才耳布、红布、西洋红布、红锁袱、手巾织花丝黄布、绿锁袱、上水花布。

酒类:香花红酒、上香花白酒、红酒、香花酒、香酒、香红酒。

如上所述,暹罗赠予琉球国王的礼物主要是苏木、土布、土酒等,对于双方贸易的大宗货品并没有任何记载,尽管如此,其他史料亦可佐证。《皇明象胥录》载,琉球入明朝贡,“贡有苏木、胡椒、降檀诸香,并非所产”。在此,苏木、胡椒、香料等便为暹罗等所在的东南亚地区所产。此外,玛瑙、象牙等也是来自东南亚诸国。琉球通商暹罗,除部分满足国内自身需要外,大量商品主要是作为贡品向明朝进贡以及作为中转商品销往中国市场。

三、琉球暹罗商贸交往中的人员

在《历代宝案》所载琉球与暹罗往来官方63份文书中,有29份移咨执照,均为琉球使团所携。自明正德四年(1509)始,一直到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此间琉球与暹罗间往来文书从咨文改为执照,亦即勘合。以往咨文主要内容为两国国王互致问候,同时详列礼物清单。执照则须详开船上所有人员,要求两平收买货物以及沿途查验放行等。以下是《历代宝案》所载琉球发给暹罗首份移咨执照。

琉球国中山王尚真为进贡等事。切照本国产物稀少,缺乏贡物,深为未便。为此,今遣正使勿顿之玖,通事梁敏等,坐驾宁字号海船一只,装载磁器等物,前往暹罗国出产地面,两平收买苏木、胡椒等物回国,预备下年进贡大明天朝,所据,今差去人员,别无文凭,诚恐到处官司盘阻不便,王府外,今给玄字壹佰柒拾贰号半印勘合执照,付正使勿顿之玖等,收执前去。如遇经过关津把隘去处,及沿海巡哨官军,验实即便旅行,毋得留难,因而迟不便,所有执照须至出给者。

今开

正使壹员 勿顿之玖 都使贰员 假土 查鲁每

通事贰员 梁敏 蔡樟 火长 林椿

管船直库 麻加尼 稍水共一百二十名

正德四年捌月拾捌日

右执照付正使勿顿之玖通事梁敏等准此为进贡等事执照[4]1332

从以上执照可知,琉球遣往暹罗海船宁字号,半印勘合玄字172号,使团正使1员,副使2员,通事2员,火长与直库各一员,水手120员,合计127人。

分析表2所列《历代宝案》中所载琉球遣往暹罗经商使团执照中的人员,就不难发现。

表2 1425—1570年琉球往暹罗贸易使团人员

续表2

上述参与暹罗贸易的琉球人员中,琉球遣使往暹罗的正副使、管船直库基本为琉球本土人,而通事、火长几乎全是明代移民琉球的福建东南沿海“闽人三十六姓”。对此,清代册封使周煌在其《琉球国志略中》记载,闽人三十六姓到琉球后,“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以为贡谢之司; 习海者授通事,总管为指南之备”[7]。茅瑞纪在《皇明象胥录》中亦载道: “洪永所赐三十六姓多闽之河口人,子孙秀者读书南雍,归即为通事,累升长史大夫。”[8]也就是说在航海活动中,多由闽人移民担任通事、火长等职务。此外,虽然有部分闽人三十六姓担任正使、副使以及水手等职,但正使、副使指的是赴华朝贡使团的正副使职。在琉球与暹罗等东南亚诸国的航海贸易活动中,作为通译人才和优秀的航海之人,闽人三十六姓福建移民功不可没。

四、结语

琉球与东南亚诸国,很早就有往来。据记载,琉球自唐宋以来,就与暹罗、爪哇等国互相通好,往来贸易。明代琉球入贡中国的25种贡品中,许多都是南洋的物产,如象牙、苏木、胡椒、降香、速香、檀香、木香、黄熟香等。这说明琉球早已与南洋有交往。

入贡明朝后,琉球与东南亚的航海贸易更加繁盛。其基本原因有两点:其一,尚巴志于1429年统一琉球后,由于国土疆域扩大,人口增多,因此琉球国王除继续发展与中国、日本贸易外,迫切需要开拓更多海外市场以满足经济需求,尤其是与东南亚诸国航海贸易。其二,东南亚许多国家也是明廷的属国,琉球人与东南亚诸国人士在中国互有接触,双方对彼此国情及物产也略有了解。因而也增强了彼此贸易的信心。

琉球驾船往东南亚,必须等候风讯,利用每年八月至十一月的东北季风,从那霸出发,经过福建,再沿中国东南海岸到安南、暹罗,然后到三佛齐、爪哇,或者从暹罗及佛太泥到满剌加,再到苏门答腊及巡达(顺塔)。利用季风的风尾,船只大约四十六天可以到达满剌加。通常处理完贸易事务后,再趁三月到四月的西南季风回航。

由于琉球位于航运要道,四面环海,东边日本、北边朝鲜、西为中国、南为南洋各国,且又有季风及海流之利。琉球利用其便利交通,在15至16世纪,转卖日本、中国、朝鲜及东南亚各国商品,垄断了中介贸易的利润,从而开创了琉球历史上的百年盛世,亦即“大航海时代”。琉球大规模进行中介贸易,主要是在明代海禁时期进行的。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下令禁止民间海上贸易。“帝以海外诸国多诈,绝其往来,惟琉球、真腊、暹罗许入贡。而缘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命礼部严禁绝之,违者必置之重法。”[9]明代海禁政策客观上推动了琉球国中介贸易发展进入黄金时期。琉球人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其地理上的有利位置及享有与明朝朝贡贸易的优势,特别是闽人三十六姓在造船航海技术上的有利条件,大规模发展中介贸易。琉球船只频繁往来于暹罗、佛太泥、安南、苏门答腊、旧港、爪哇、巡达、朝鲜等国家和地区,将中琉贸易演变为中国与海外诸国的间接贸易。琉球将南洋所产的苏木、胡椒、锡等物品运往中国,或充附搭物销售,或连同日货及琉球土产,作为入贡中国的重要贡物及贸易品。明廷收此贡物并与之贸易后,必然给以钱币。琉球则用钱币在中国购买瓷器及丝绸等转贩南洋,或在南洋销售,或在满剌加经普鲁士及阿拉伯商人之手,转运西欧诸国。琉球亦将南洋出产的苏木、胡椒连同琉球本土的硫黄等转贩朝鲜。此外,琉球还将南洋及中国货物运往日本销售,谋取暴利。

中介贸易为琉球国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对巨额商业利润的追求,又成了琉球中介贸易的强大动力。琉球人满载中国的丝绸与瓷器到东南亚换取香料、胡椒,再到中国从事新一轮的贸易。琉球大交易时代前后持续百年之久,史称琉球社会发展的“黄金时代”。天顺二年(1458年)六月,琉球尚泰王下令铸造“万国津梁”铜钟一口,悬挂于首里王府正殿。钟上刻有:“琉球国者,南海胜地也。钟三韩之秀,以大明为辅车,以日域为唇齿,在此二中间涌出这蓬莱岛地。以舟楫为万国之津梁,异产至宝充满十方刹……”[10]充分体现海上中介贸易给琉球王国带来的繁荣与富足。而这一切与闽人三十六姓的贡献是分不开的。

猜你喜欢

暹罗琉球苏木
浅谈苏木山精神与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琉球的领土地位与自决权
暹罗水泥公司剥离在暹罗稳定剂和化学品中的股份
《暹罗馆译语》与现代泰语读音差异
曹曦文&暹罗猫 世界那么大带它一起去看看
蒙药苏木-6治疗股骨头坏死97例临床疗效观察
悲愤琉球
破译《琉球国书》碑
站在苏木拜河边
夏之味 暹罗游记 曼谷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