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李文化的分期年代与地方类型
2022-04-14卢瑞宇
卢瑞宇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吉林长春 130012)
内容提要:后李文化是一支以形态多样的圜底釜为典型陶器的考古学文化,可分为三期四段,绝对年代约为距今8500—7000年。目前可划分出三个地方类型,即月庄类型、小荆山类型和前埠下类型,分别位于泰沂山系北侧的西部、中部和东部。鲁中南地区可能存在后李文化的另一个地方类型,其与月庄类型和前埠下类型的关系可能更为密切。在距今约7000年前,以后李文化为代表的海岱文化区已经初具雏形,文化面貌整体统一,但也存在相对鲜明的地域差异。
后李文化得名于1988—1990年发掘的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后李官庄遗址[1],以形态多样的圜底釜为典型陶器。在早期发表的小荆山、西河和后李遗址的考古材料基础之上,张江凯曾将后李文化分为五段,并总结了典型陶釜的演变特征,从其对后李遗址的分析来看,是将后李遗址中施加鋬手或附加堆纹的陶釜与叠沿釜作为两种并行的风格来排列的,同时又着眼于其与北辛文化间的密切联系,将其视为北辛文化的后李类型前期[2]。张学海则着眼于后李遗址文化面貌的特殊性,认为小荆山和西河遗址与其差别显著,应另立为“西河文化”,后李遗址则单独命名为“后李类型”[3]。此后随着前埠下遗址和月庄遗址的考古材料相继发表,学界基本都认同这五处遗址均属后李文化,但在其相对年代关系的问题上却又产生分歧,其中一类观点认为小荆山、西河等遗址的年代较早,而月庄、前埠下遗址的年代较晚[4];另一类观点则认为小荆山、西河等遗址与月庄、前埠下遗址的年代并不存在阶段性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是并行发展的[5]。前者在很大程度上将月庄和前埠下遗址常见的以施加鋬手和附加堆纹为代表的陶器风格作为较晚的时代特征,后者则认为施加鋬手和附加堆纹为代表的陶器风格与小荆山、西河遗址常见的以叠沿为代表的陶器风格是早晚并行的,而这种分歧又将直接影响对遗址间地域性差异的理解。因此在既有观点难以整合的情况下,仍有必要从基础材料入手,对后李文化的分期问题再作具体探讨,并以此分析后李文化内部的地域性差异。
一、遗址的分组研究
1.小荆山遗址
小荆山遗址位于济南市章丘区,1991年调查发现[6],同年进行了第一次发掘[7]。1993年再次进行了调查和发掘[8],此后又于1999年对遗址的环壕聚落进行了勘探[9]。
检索1993年的报告(以下简称93小荆山)可知,发掘区的地层划分应是统一的。存在可对比器物的单位间的层位关系可整合为:④→H123→⑤→F15、F16→H126→⑥→生土和⑤→F17→H133→生土。另外还存在几组单位内的层位关系,即F12填土→F12活动面,F14填土→F14活动面,F16填土→F16活动面,F17填土→F17活动面。有研究者考察过该遗址的废弃过程,认为填土堆积是古人撤离后又返回重复利用的结果[10],因此活动面与填土因其时间不同,应作为不同的单位,所以下文中的房号仅代表活动面,填土另作标注。根据单位间的层位关系和出土陶器的不同,可将93小荆山的主要遗存归并为以下具有早晚关系的四组。
一组,包括 H126、F18、F039、F041、H120、H133。
二组,包括 F15、F16、F12、F14、F17、F11填土、F13填土、H109和H118。
三组,包括⑤、F12填土、F14填土、F16填土、F17填土、F033、F049、F056、H111、H112、H113、H134。
四组,仅有H123一个单位。
属于一组的器物形态特征鲜明,各类釜的腹壁近直,如侈口筒腹釜H126︰14(图一︰28)和直口筒腹釜F039︰1(图一︰23),即使是鼓腹釜F041︰1(图一︰29)的腹部也趋向近直。二组的F15、F16和F17均打破一组单位,因此晚于一组,本组各类釜的腹壁略有弧曲,部分微鼓,如直口筒腹釜F15︰2(图一︰14)、侈口筒腹釜F16︰3(图一︰17)、鼓腹釜F11填土︰3(图一︰20)。三组主要是二组中房址的填土堆积和叠压在多数单位之上的⑤层堆积,该组的各类釜腹部普遍较此前弧曲更甚,部分形成球腹、垂腹,如侈口筒腹釜T3845⑤︰3(图一︰8)、直口筒腹釜F14填土︰6(图一︰4)、鼓腹釜F056︰4(图一︰9)。四组仅有一个打破⑤层的H123,其直口筒腹釜H123︰6(图一︰1)较三组的同类器鼓腹更甚,年代最晚。
1991年发掘报告中的地层也是统一的,存在可对比器物的单位间层位关系可整合为⑤→G8、H13→⑥→F1、G2。侈口筒腹釜G2︰2和H13︰3(图一︰27、26)均为近垂直的直腹,而直口筒腹釜G8︰1与F1︰4(图一︰24、25)也均为毫无弧曲的直腹,分别与93小荆山一组中H126︰14和F039︰1(图一︰28、23)相似。因此以上单位虽存在层位上的早晚关系,但均与93小荆山一组相当,⑥层和⑥层下的G6、G10、H9、H31均由层位关系归入该组。只有侈口筒腹釜F2︰19(图一︰19)与93小荆山二组F14︰21(图一︰18)形态相近,年代亦应相当。其他单位的组别无法确定。
另外1991年调查简报中的采集品鼓腹双耳罐ZX︰40(图一︰22)形态介于93小荆山一组H126︰13(图一︰31)和93小荆山三组F17填土︰19(图一︰13)之间,应与93小荆山二组相当。斜腹釜ZX︰35(图一︰30)口沿近直,结合93小荆山三组F12填土︰14(图一︰12)侈口较甚和93小荆山二组F12︰6(图一︰21)口沿微侈来看,应属更早的形态,当与93小荆山一组年代相近。
综上可将小荆山遗址诸单位整合为以下具有早晚关系的四组(图一)。
图一// 小荆山遗址陶器分组图
一组,包括93小荆山一组,1991年发掘的⑥层、F1、G2、G6、G8、G10、H9、H13和H31。
二组,包括93小荆山二组,1991年发掘的F2。
三组,即93小荆山三组。
四组,即93小荆山四组。
2.西河遗址
西河遗址位于济南市章丘区,1987年文物普查发现[11]。1991年春进行了调查(当时简称龙三遗址)[12],并于同年 7—8 月进行了首次发掘[13]。1993年和2005年曾进行过两次勘探[14],此后又于1997年和2008年开展过两次发掘工作[15]。
2008年报告(以下简称08西河)公布了两组可利用的层位关系,即F302→H358和H343→F305,根据以上层位关系和单位内的出土陶器,可将08西河的部分遗存划分为以下两个年代组。
一组较早,包括 H358、F301、F304、F305、F306。
二组较晚,包括H343、F302。
一组中,侈口筒腹釜F304︰1(图二︰11)与小荆山二组F16︰3(图一︰17)形态相近,鼓腹釜F301︰3(图二︰17)与小荆山二组F11填土︰3(图一︰20)如出一模,斜腹釜H358︰8(图二︰5)口沿略侈的造型与小荆山二组F12︰6(图一︰21)十分相似,鼓腹双耳罐F306︰6(图二︰7)又与小荆山二组ZX︰40(图一︰22)别无二致,均与小荆山二组的年代相当。二组的单位直接打破一组单位,斜腹釜口沿H343︰1外侈明显(图二︰2),与小荆山三组F12填土︰14(图一︰12)相似,鼓腹双耳罐F302︰21(图二︰4)与小荆山三组F17填土︰19(图一︰13)横耳同位于中腹部,因此该组年代与小荆山三组相当。其他单位的组别无法判定。
1997年报告(以下简称97西河)公布的材料无可利用的层位关系。观察发表陶釜的4座房址,其同类陶釜间的形态均十分相似,且侈口筒腹釜F58︰10(图二︰12)与08西河一组F304︰1(图二︰11)基本一致,鼓腹双耳罐F61︰9(图二︰8)与08西河一组F306︰6(图二︰7)特征一样,鼓腹釜F62︰5(图二︰16)又和08西河一组F301︰3(图二︰17)形态相近,以上单位均与08西河一组的年代相当。其他单位则缺乏可对比的器物。
1991年调查简报(以下简称“91龙三”)中发表有陶器的单位有H1、H2、H3和H5。其中侈口筒腹釜H5︰5和H3︰1(图二︰13、14)均与08西河一组F304︰1(图二︰11)较为接近,因此这两个单位均相当于08西河一组。斜腹釜H2︰1(图二︰1)口沿外侈较甚,与08西河二组F302︰9(图二︰3)特征相似,年代相当。H1缺乏可对比的器物。
1991年的发掘(以下简称“91西河”)虽未公布具体材料,但从出自F1的陶釜照片(图二︰15)来看,筒腹弧曲,为08西河一组风格,年代亦应相当。
综上,整个西河遗址的遗存可分为两组(图二)。
图二// 西河遗址和月庄遗址陶器分组图
一组较早,包括08西河一组,97西河的F58、F61、F62和 F66,91龙三的 H3和 H5,91西河的F1,年代与小荆山二组相当。
二组较晚,包括08西河二组,91龙三的H2,年代与小荆山三组相当。
3.月庄遗址
月庄遗址位于济南市长清区,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文物普查中发现,曾与张官遗址分别命名[16]。1999年和2000年分别对原张官遗址和原月庄遗址进行了发掘[17],但材料尚未公布。2003年再次发掘,并在钻探中确认了原张官遗址和原月庄遗址为同一遗址,遂统一命名为“月庄遗址”[18]。
据2003年发掘报告可知,遗址分为I、II两区,由于II区所出陶器仅仅是几件器足和器鋬,因此这里主要分析材料较为丰富的I区。I区内地层是统一的,根据单位间的层位关系和对各单位出土陶器的比较,可将诸单位划分为早晚不同的3个年代组(图二)。
一组,包括⑩层,开口在⑩层下的H91、H124和H202,开口在⑨层下的H154和H205。
二组,包括⑨层,开口在⑧层下的H60、H61、H62、H72、H142、H167、H168、H177、H179、H182、H193和H194。
三组,包括⑦、⑧层,以及开口在⑦层下的H81、H173和H176。
一组年代最早,应与西河一组年代相当,证据是该组的侈口筒腹釜H202︰1(图二︰30)虽非叠沿,但釜身形态与西河一组F304︰1(图二︰11)几乎一致,带鋬弧腹釜H124︰2(图二︰27)圜底圆钝,也与西河一组F61︰3(图二︰10)相似。二组的单位在层位上晚于一组,斜腹釜H179︰6(图二︰23)口沿外侈较甚,与西河二组H2︰1(图二︰1)较为相似,折腹釜H61︰1(图二︰21)上腹斜敞,造型类似于小荆山三组折腹盆H112︰8(图一︰10),因此该组年代应与西河二组和小荆山三组接近。此外该组见有鼎足H179︰2(图二︰22)。三组的单位在层位上晚于二组,弧腹釜H176︰1(图二︰18)的尖圜底造型明显由二组带鋬弧腹釜H61︰12(图二︰25)发展而来,显示出更晚的特征,采集的弧腹釜YZH︰048(图二︰19)也可归入该组,本组弧腹釜的鋬手已演化成堆纹。虽然三组的遗存并不丰富,也缺乏可与其他遗址对比的器物,但这种弧腹釜的折沿尖圜底特征与镇江营文化和北辛文化的风格均有可比之处,可能代表了后李文化的最晚阶段,姑且认为其与小荆山四组同时。
4.后李遗址
后李遗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发现于20世纪60年代,1965年曾做过试掘,未发现后李文化遗存[19]。1987年再次勘探和试掘,并于1988年至1990年又开展了4次正式发掘,以其第一期遗存命名了后李文化[20]。另有研究论文曾披露过少量材料[21]。
具体来看,一组的带鋬斜腹釜H2048︰1(图三︰13),与小荆山一组ZX︰35(图一︰30)相似,发掘者文章中图号为图十六︰1的早期陶釜(图三︰10)也与小荆山一组直口筒腹釜F039︰1(图一︰23)较为接近,因此该组应与小荆山一组年代相当,鼓腹釜H1662︰1(图三︰12)与小荆山一组F041︰1(图一︰29)如出一模,可归入该组。二组的直口筒腹釜H3827︰1(图三︰5)与小荆山二组F12︰5(图一︰15)较为类似,另外发掘者文章中图十六︰2和图十六︰6两件中期陶釜(图三︰8、7)分别与小荆山二组的侈口筒腹釜F2︰19(图一︰19)和鼓腹釜F11填土︰3(图一︰20)接近,该组应与小荆山二组同时,斜腹釜H3832︰1(图三︰6)与小荆山二组F12︰6(图一︰21)风格接近,也属该组。三组的直口筒腹釜H960︰7(图三︰1)与小荆山三组F033︰2(图一︰3)如出一模,斜腹釜H3785︰4(图三︰2)口沿外侈较甚的风格与小荆山三组F12填土︰14(图一︰12)比较类似,因此该组的年代与小荆山三组相当,鼓腹釜H2514︰1(图三︰3)与发掘者文章中的晚期陶釜图一六︰7(图三︰4)特征相同,也属该组。其他单位的组别无法确定。
综上,可将后李遗址划分为三组,分别与发掘者划分的三期相当(图三)。
三组,即发掘者所分的晚期,包括H960、H2339、H2514、H3785。相当于小荆山三组。
5.前埠下遗址
前埠下遗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1996年在配合高速公路建设的文物普查中发现,第二年进行了钻探和发掘[23]。发表材料较少,见有陶器的单位间均无层位关系,只能依据其他遗址的材料来分组。
斜腹釜H259︰31和H16︰2(图三︰24、25)与后李一组H2048︰1(图三︰13)形态相近,可将这两个单位归为一组,年代与后李一组相当。斜腹釜H255︰2(图三︰22)口沿略有外侈,这与后李二组H3832︰1(图三︰6)十分相似,折肩瓶H258︰14(图三︰23)也见于后李二组H2600︰2(图三︰9),因此这两个单位可归为二组,与后李二组相当。斜腹釜H133︰4(图三︰17)口沿外侈较甚,与小荆山三组F12填土︰14(图一︰12)近似,带横耳的口沿H160︰1(图三︰21),与小荆山三组筒腹双耳罐H113︰5(图一︰11)形态相当,另外H148︰1和H27︰1(图三︰19、20)弧腹微敛口的特征均与H133︰5(图三︰18)相似,因此以上5个单位可归为三组,与小荆山三组相当。腹部外鼓的直口釜H142︰5(图三︰15),形态上接近于小荆山四组H123︰6(图一︰1),因此H142可归为四组,与小荆山四组相当。其他单位的组别无法确定。
综上,可将前埠下遗址划分为以下具有早晚关系的四组(图三)。
图三// 后李遗址、前埠下遗址、孙家遗址和杜家堂北遗址陶器分组图
一组,包括H259和H16,相当于小荆山一组。
二组,包括H255和H258,相当于小荆山二组。
三组,包括H27、H133、H143、H148和H160,相当于小荆山三组。
四组,仅有H142,相当于小荆山四组。
6.其他遗址
山东邹平孙家遗址[24]曾在调查中采集到2件叠沿筒腹釜,其中1︰23(图三︰27)和后李二组的发掘者文章中的图十六︰2侈口筒腹釜(图三︰8)非常相似,而直口筒腹釜1︰24(图三︰26)腹部外鼓的趋势明显,与后李三组H960︰7(图三︰1)的风格较为接近,因此年代应分别相当于后李二组和后李三组。
山东滕州杜家堂北遗址[25]采集了一件带有素面椭圆形横鋬的陶釜残片100324ZXL009-1(图三︰28),其斜直腹近直口的特征与后李一组H2048︰1(图三︰13)十分相似,年代亦应相当。
山东章丘绿竹园[26]、长清万德西南[27]、张店彭家[28]、历城郭店[29]、广饶西大张[30]、章丘小坡[31]、章丘茄庄西[32]和章丘摩天岭[33]等遗址缺乏可利用的材料,无法分组。
此外,山东历城张马屯[34]、历下盛福庄[35]和诸城六吉庄子[36]3处遗址均以平底器为主,与其他后李文化的遗址存在差异。有研究者认为将张马屯遗址归入后李文化不妥[37],也有研究者认为可能存在早于后李文化的平底器系统[38]。由于现有材料有限,暂将这些遗存排除在后李文化之外。
二、后李文化的期段与年代
通过以上对各遗址的分组研究,可将后李文化遗存归并为三期四段(表一)。
表一//后李文化期段与遗址分组对应关系表
早期:即一段,主要包括小荆山一组、后李一组和前埠下一组。
中期:即二段,主要包括小荆山二组、西河一组、后李二组、月庄一组和前埠下二组。
晚期:分为前后两段。前段即三段,主要包括小荆山三组、西河二组、后李三组、月庄二组和前埠下三组。四段材料较少,主要包括小荆山四组、月庄三组和前埠下四组,暂与三段同归一期,作为晚期后段。
有研究者曾探讨过后李文化测年数据的使用问题,并以各批材料的利比半衰期数据为基础,对其进行了校正[39],这里根据这批校正后的数据来探讨后李文化的绝对年代(表二)。
表二// 后李文化测年数据校正年代表
排除张马屯遗址后,属于后李文化的数据共28个,其中18个数据所属单位的期别可以确定。中期数据最丰富,西河 F1、F61、F66、F305、F306和H358的11个数据中值均落在8000—7500BP内,同属中期的后李H2600、月庄H124、前埠下H258的3个数据中值也落入这一区间。仅有3个中期数据的中值落在此区间外,其中西河F1②的数据早于西河F1③且与同单位陶碗内的数据偏离较大,明显有误;另外西河F58和F62的数据稍晚,暂且存疑。总之,多数数据可证明中期的绝对年代应为8000—7500BP左右。晚期数据仅有前埠下H133的1例,其中值为7424BP,考虑到H133为晚期早段且中期的年代跨度约500年,因此将晚期的绝对年代暂定为7500—7000BP。早期数据也仅有前埠下H259的1例,但数据中值落于中期范围内,不能代表早期年代。后李H3822和西河T11④的两个数据中值早于8000BP,二者的期别虽无法确定,但前者开口于后李遗址层下,即不晚于中期,后者在层位上也早于中期的西河F1,均有可能代表了早期年代。因此暂可依据这两个数据将后李文化的早期定在8500—8000BP,以待新数据的补充和修改。
上述三期的年代区间可合并为8500—7000BP,剩下7个不能确定期别的数据中值也均落在此范围内。最近又有研究者利用贝叶斯模型对后李文化的绝对年代进行了重建,其结果为 7700—5100BC[40],由于其利用了张马屯和扁扁洞遗址的数据,导致上限提早了1000—1500年[41],如若排除这两个遗址的数据,其年代区间将与本文推定的范围基本吻合。综上,可将后李文化的绝对年代定为距今约8500—7000年左右,整体上属于中国新石器时代发展阶段上的“查海时代”[42]。
三、后李文化的地方类型
考古学文化的地方类型是指同一考古学文化内部的地域性变体,其划分应建立在一定的分期基础之上,避免将发展阶段的差异与地域性差异相混淆。
根据上文所得出的分期结论,可将后李文化中贯穿早晚的典型陶器按照期段排列成图,是为典型陶器演变图(图四)。由此图可看出各类陶釜的演变特征较为明显,筒腹釜和鼓腹釜均呈现出腹部逐渐外鼓的演变趋势,斜腹釜的演变特征则是口部逐渐外侈,而弧腹釜则呈现出腹部由弧鼓逐渐斜收、底部由大圜底向尖圜底转变的特征。同时,叠沿与施加鋬手或附加堆纹这两种风格的陶釜在整体上均贯穿了后李文化的始终,有不少与早、中期叠沿釜形态特征相同的陶釜都是施加鋬手或附加堆纹的,同时也有早、中期形态的鋬手弧腹釜分别与早、中期形态的叠沿筒腹釜共存于同一单位的现象(小荆山G8、西河F61),尤其是后李遗址的材料更加明显地展现出了两种风格的陶釜在器身形态上并行演化的现象。这就说明后李文化釜类的历时性演变特征主要是体现在器身形态变化上的,施加鋬手或附加堆纹的风格并不比叠沿晚,这两种风格在整体上是并行发展的。
图四// 后李文化典型陶器演变图
因此前文所归纳的第二类观点更符合实际,后李文化的主要遗址间并不存在阶段性差异,两种风格应是地域性差异的体现。但持该类观点的学者却又由于常见施加鋬手或附加堆纹风格的月庄和前埠下遗址分处后李文化的东西两端,而陷入到了无法通过地域特征来解释这种相似性的困境之中[43]。
事实上,以月庄、前埠下和小荆山这3个遗址为代表的3类遗存分别代表了后李文化的3个地方类型(图五、图六)。
图五// 后李文化各类型的陶釜
图六//后李文化各类型其他陶器
1.月庄类型
月庄遗址是已知后李文化遗址中地处最西边的一处,位于泰沂山系北侧的西部。其陶器种类较少,以浅腹的带鋬弧腹釜最具代表性,鋬上施戳印纹,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斜腹釜和筒腹釜,多为浅腹,深腹较少,常施有带戳印的附加堆纹,叠沿釜较少,独见折腹釜。碗钵流行圜底和圈足两种,另见有折腹盆和残竖耳。此外月庄遗址于后李文化晚期前段已有鼎足。
月庄遗址的文化面貌富有特色,虽然尚未发现早期阶段的遗存,但中晚期遗存均较丰富,与其他遗址在发展阶段上并无整体性差异,可以代表后李文化在地域差异上形成的一个地方类型。有研究者认为其可代表“鲁中南类型”的文化面貌[44],但目前鲁中南地区的材料还不足以支持这一论断。因此可将其单独命名为月庄类型,分布于泰沂山系北侧的西部。济南万德西南遗址虽未发表材料,但其与月庄遗址邻近,因此属月庄类型的可能性较大[45]。
2.前埠下类型
前埠下遗址位于泰沂山系北侧的最东端,为已知后李文化各遗址中最东边的一处。其陶器种类也较少,以口沿下带有短附加堆纹状鋬手的斜腹釜和弧腹釜为主,多为深腹,堆纹上有戳印纹或刻划纹,叠沿釜和筒腹釜各只见1例,此外该遗址还独见带有柱状鋬手的釜和在釜身上腹部施加带状竖耳的现象。碗钵仅见圜底1种,另有器盖、折肩瓶、小鼓腹罐和筒腹双耳罐。
前埠下和月庄遗址间确有不少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常见施加鋬手或附加堆纹而少见叠沿的器物风格之上;此外二者的陶器种类均较少,釜身形态上均以弧腹和斜腹为主;碗钵也均流行圜底,均见竖耳。两者虽整体风格相近,但在细节上差异较大:(1)月庄遗址的附加堆纹多连续成圈,鋬手多为带戳印的长条状横鋬;而前埠下遗址的附加堆纹多断续状,鋬手也实为较短的断续堆纹。(2)月庄遗址的弧腹釜均为浅腹,而前埠下遗址则为深腹。(3)更为明显的是前埠下遗址流行的带状竖耳在月庄遗址仅见1例,特有的柱状鋬手则不见于月庄遗址,且不见月庄遗址独有的折腹釜。(4)月庄遗址的碗钵除圜底外还常见有圈足,而前埠下遗址则不见圈足,月庄遗址的鼎足与前埠下遗址的器盖、瓶和罐类也是双方互不相见的器类。综上,月庄和前埠下遗址虽然有着相似的陶器风格,但差异也是显著的,二者应各自代表了不同的地方类型,可称后者为前埠下类型,分布于泰沂山系北侧的东部,或可延伸至胶莱平原。至于其相似性当另有原因。
3.小荆山类型
小荆山遗址位于泰沂山系北侧的中部,陶器种类较月庄类型和前埠下类型而言更为丰富。釜类几乎均为叠沿风格,形态上以筒腹釜和鼓腹釜为主,也有少量的斜腹釜和垂腹釜,深腹略多于浅腹。非叠沿的釜很少,仅见有卷沿鼓腹釜和带鋬弧腹釜各1例。碗钵种类丰富,既有平底和圜底,也有带乳足和圈足。其他器类有折腹盆、花边口器、匜形器、蛋形壶、鼓腹双耳罐和筒腹双耳罐。
小荆山遗址常见的叠沿筒腹釜和叠沿鼓腹釜均很少见于月庄类型和前埠下类型,同时也少见后两者的弧腹釜以及施加鋬手或附加堆纹的风格,唯一带鋬釜也是素面鋬手。小荆山遗址的乳足器、花边口器、匜形器、蛋形壶和鼓腹双耳罐均不见于月庄类型和前埠下类型。此外,小荆山遗址的器耳均为横耳,而月庄类型和前埠下类型多为竖耳。因此,小荆山遗址特征明显,可代表后李文化在泰沂山系北侧中部区域的一个地方类型,即小荆山类型。
西河遗址也以叠沿筒腹釜和叠沿鼓腹釜为主,存在一定数量斜腹釜,深腹略多于浅腹,带鋬弧腹釜仅1例,也是素面横鋬,这些特征与小荆山遗址十分接近。此外,匜形器、蛋形壶、鼓腹双耳罐和筒腹双耳罐等也是与小荆山遗址共见的器类,因此西河遗址显然可归入小荆山类型之中。
同时,西河遗址也存在少量来自月庄类型的因素。如除叠沿釜外,西河遗址也存在一些口沿下施附加堆纹的非叠沿釜,还有相当数量的叠沿釜在腹部施加附加堆纹。斜腹釜更多,且部分筒腹釜的腹壁也有略微倾斜的特征,腹深也多不及小荆山遗址。碗钵以圈足居多,平底则较少。这些接近月庄类型之处应是由于西河遗址在空间位置上靠西,邻近月庄类型,从而受到了后者的影响。
后李遗址的陶釜种类繁多,筒腹釜、斜腹釜、鼓腹釜和弧腹釜均有发现,同时既见叠沿风格,也见施加鋬手或附加堆纹的风格,但由于发表材料有限,各类釜的数量情况尚不清楚。后李遗址在空间位置上介于小荆山遗址和前埠下遗址之间,其叠沿釜、筒形釜、鼓腹釜都与小荆山类型十分接近,而弧腹釜则为浅腹,接近于小荆山类型的同类器,与前埠下类型的深腹者相去甚远。同时后李遗址见有类似于小荆山类型的素面横鋬,而不见前埠下类型的带状竖耳;碗钵也是多见平底和矮圈足,而前埠下类型只见圜底。此外后李遗址还见有小荆山类型特有的蛋形壶。因此整体而言,将后李遗址归入小荆山类型更为合理。
同时,后李遗址也有部分接近于前埠下类型的因素:如除了叠沿釜外,后李遗址还有附加堆纹釜和斜腹釜,鋬手除素面横鋬外,也有类似于前埠下类型的施有戳印的堆纹状鋬手;此外折肩瓶也是与前埠下类型共见的器类。这些现象很可能是因为后李遗址位于小荆山类型的最东端,邻近前埠下类型而受其影响。
邹平孙家遗址的两件釜均为叠沿筒形釜,属于小荆山类型的典型特征。山东淄博张店彭家、东营广饶西大张、济南章丘小坡和章丘茄庄西诸遗址均缺乏材料,仅从空间分布上邻近小荆山遗址来看,推测其均应属于小荆山类型。此外济南历城郭店遗址位于月庄类型和小荆山类型之间且缺乏材料,无法判定所属类型[46]。
综上,后李文化可划分为泰沂山系北侧西部的月庄类型、中部的小荆山类型和东部的前埠下类型(图七)。从文化面貌来看,三个类型均以圜底釜为最基本的典型陶器,流行圜底钵,一些其他的器类也存在着互见现象,并在同类器的演变特征上呈现出一致性。但同时各类型在细节方面也存在差异,体现在主要的釜类形态和风格不尽相同,有的器类也并不互见,而且在文化因素较为单调的背景之下,这些差异性还是相对明显的。另在发展态势方面,除月庄类型尚未发现早期遗存以外,各地方类型在发展阶段上基本是并行的。且从小荆山类型早期即存在浅腹的带鋬弧腹釜来看,月庄类型也应存在早期遗存。
图七// 后李文化遗址和地方类型分布示意图
四、余论
如上所述,月庄类型与前埠下类型虽是分处东西两端的不同地方类型,但也确实在施加鋬手和附加堆纹的风格以及常见斜腹和弧腹的釜身形态方面存在着相似性,如果仅从泰沂山系北侧的现有材料来看,的确会陷入难以解释的困境之中。但泰沂山系以南的滕州杜家堂北遗址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线索。该遗址采集的陶釜口沿在上文中被论证为后李文化早期器物,这说明泰沂山系南侧可能也是后李文化的分布范围,且在时间上并不比北侧晚,而其斜腹横鋬的特征又正好集中体现了月庄类型和前埠下类型二者的相似性。通过泰沂山系南侧的串连,也就为我们理解月庄与前埠下两类型的相似性提供了可能。月庄类型与前埠下类型虽分处泰沂山系北侧的东西两端,但可能均与鲁中南地区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换言之,二者的相似性可能多体现于鲁中南地区后李文化的特征之上,即是通过鲁中南地区实现间接交流,在文化面貌上产生了相似之处。
距今8500—7000年左右,以后李文化为代表的海岱文化区[47]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文化面貌,同时其各地方类型之间也存在着相对明显的地域差异,这种大同小异的文化态势奠定了此后海岱文化区进一步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