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怒江州易地搬迁人口的致贫因素与后续脱贫路径研究*
2022-04-13渠立权骆华松
渠立权,骆华松
(1.江苏师范大学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徐州 221116;2.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昆明 650500)
0 引言
2013年11月,习近平到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面脱贫[1-2]。在《“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和《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文件中,易地扶贫搬迁被界定为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通过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实现“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从根本上解决约1 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问题。由于致贫因素复杂多样,易地搬迁虽然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但仍不足以全面解决贫困问题,一些农户在搬迁后依然贫困。这些人口如何脱贫、何时脱贫将直接影响相关地区能否在2020 年顺利实现全面小康。在此背景下,研究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后续脱贫问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是根据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下文简称怒江州)的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归纳致贫因素,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后续脱贫措施及其实施路径,以期为怒江州易地搬迁人口的后续脱贫工作提供指导与参考。
国外没有与易地扶贫搬迁完全对应的研究,与其最为接近的是环境移民(Environmental Migration),相关研究主题主要集中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贫穷和扶贫环境、气候变化和地区冲突、移民安置区、移民迁出地、环境难民的社会学问题等六个方面[3],具有宏观性、政策性、综合性和跨区域性的特点[4-5]。环境移民中与易地扶贫搬迁既有交叉也有显著的差异,对国外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形成的环境移民理论,如“压力阈值”模型、“价值预期”模型等,我国的易地扶贫搬迁实践只可选择性借鉴。
国内学者主要围绕“是否需要搬迁”“如何进行搬迁”两个问题研究易地扶贫行为。刘彦随[6]在研究河北阜平县贫困分异格局后指出,自然环境约束型和交通区位约束型贫困村适宜易地搬迁;李进参[7]提出易地扶贫开发的3个前提:缺乏生存条件、就地不能摆脱贫困、两地脱贫成本悬;郑瑞强[8]则更多从地域、生态的角度来考虑是否应当搬迁。关于如何进行搬迁,刘玫[9]提出分散的松动式迁出和以自然村为单位整体迁出两种搬迁方式。
由于易地搬迁并不会自然解决贫困问题[10],所以搬迁人口的后续发展是一个重要议题。相关研究成果可分为3类:一是对搬迁人口脱贫效应和后续发展的综合研究。例如,周慧洁[11]定量评估了宁夏六盘山连片贫困区迁出区和安置区农户的发展能力,中国人民大学汪三贵[12-13]团队研究多地搬迁户贫困的脆弱性、徐锡广等[14]研究赣南革命老区易地搬迁的减贫效应、李芳慧[15]研究易地搬迁人口可持续发展等。二是具体增收途径的研究,如合理使用农村宅基地增收[16-17]、转移就业增收[18]、生态补偿增收[19-20]等。三是研究易地扶贫搬迁社会适应问题[21],一些促进社会适应的措施被提出,诸如行政伦理关怀[22]、移民多重空间重塑[23]、搬迁移民社区治理[24]、搬迁人口市民化[25]、搬迁人口的社会融入[26]等。这些研究从不同视角讨论了提升搬迁者生计的思路或措施,研究成果为该项目的调控策略设计提供了思路。
上述研究解释了易地搬迁贫困对象客观存在的缘由,也从多个视角提出了后续帮扶的思路或措施,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仔细梳理相关文献仍不难发现:①关于云南省怒江州易地搬迁贫困对象后续脱贫问题研究明显不足;②学界对易地搬迁贫困对象的致贫因素与后续发展路径关注不够,也鲜有人系统梳理他们在搬迁后面临的特殊困境——诸如新的生活环境难以适应、基本生产资料缺失、原有社会关系网络破碎、民族文化难以传承等——并以此为基础开展针对性的研究。因此,在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该文研究云南怒江州易地搬迁贫困对象的致贫因素、脱贫措施和实施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相关研究成果不仅可以直接指导怒江州易地搬迁贫困对象的后续脱贫以及脱贫成果的巩固提升工作,对“三区三州”地区和全国其他地理环境类似地区的易地搬迁贫困对象后续发展政策的制定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 研究区域与调查情况
1.1 研究区域
研究区域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共3 县1 市。怒江州地处滇西边境山区,境内大山大江纵列,可耕地面积少,垦殖系数不足4%①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ujiang.gov.cn。全州52万人口,少数民族人口占92.2%,傈僳族、独龙族、怒族等3个“直过民族”人口超过50%。长期受制于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人口文化素质等多方面不利因素,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是整个云南省最贫困的地区之一,也属于国家脱贫攻坚重点关注的“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实施精准扶贫以来,该地区已投入数十亿资金建设了75个安置点,搬迁了2.4万户共10万人口,占云南省搬迁规模的10%,占全国搬迁规模的1%。
作为研究区域,怒江州具有典型性与重要性的双重属性。首先,该地区既是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又是边境地区、生态保护区,非常具有典型性,相关研究容易形成可检验、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再者,该地区属于国家重点关注的“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区,在全国脱贫攻坚大局中有特殊重要地位,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怒江少数民族(尤其是独龙族)人口脱贫给予特别关注②习近平主席曾两次回信,关心怒江独龙族整族脱贫问题。
1.2 调查对象
2019年8月课题组针对怒江州易地搬迁人口的后续发展情况开展了随机抽样调查。调查对象分别为安置点管理人员和搬迁户,对前者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安置点的基本情况,调查内容有搬迁规模、入住情况、产业安排、搬迁距离、民族习俗等,对后者调查的目的是详细了解搬迁户的家庭情况,调查内容包括人口结构、脱贫状态、致贫原因、收入结构等。该次共调查了32个管理人员和627户搬迁户,剔除6份无效问卷,最终形成653份有效问卷。有效调查样本的空间分布见表1。
表1 调查样本的空间分布
2 致贫因素分析
易地搬迁贫困对象的致贫因素可分为区域性致贫因素和农户个性致贫因素,前者是指对贫困人口后续脱贫普遍造成制约的区域性发展障碍,既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社会人文因素;后者是指引起农户贫困的家庭特殊因素,包括缺少劳动力、家庭负担重、发展动力不足等。
2.1 区域性致贫因素
(1)文化素质因素。文化是一个群体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思想、理念、行为、风俗、习惯、代表人物,及由这个群体整体意识所辐射出来的一切活动。文化具有很强的地理性,怒江州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等少数民族人口长期生活在封闭、特殊的地理环境下,形成了独特的地域民族文化和人口行为特征,如火塘、歌舞、饮酒等。搬迁到坝区后,他们文化上的不适应表现得异常突出,从而造成生产生活的困难,制约脱贫步伐。由于教育落后,搬迁人口较低的整体素质成为脱贫的关键约束力量。调查发现,70%的搬迁人口不会讲汉话,与人交流困难,从而造成就业困难:目前仅有12.4%劳动力在附近务工,稳定外出务工的更是不足5%。还有一小部分人口情况更为特殊,他们有的不会使用家电和卫生设施,有的不认识楼号和单元号,需要依靠在单元门口张贴的动物图片才能找到自己的家。再者,受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以及生活惯性的影响,相当一部分搬迁人口仍保留着搬迁之前的生活习惯,缺乏城市居民意识,造成家庭人居环境问题突出,这也制约着他们思想观念上的脱贫。
(2)区位因素。安置点的区位条件虽然比迁出地有明显改善,但多数仍缺乏区位优势。在调查的33个安置点中,位于县城的有3 个,位于乡镇政府驻地的有12 个,其余18 个则靠近大型行政村。由于相当数量的搬迁人口远离人口聚集区,他们在当地务工的机会较少。再者,怒江州与缅甸接壤,怒江以西即为沿边地区,国家守边固边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边民的跨区域转移,使其失去了一些发展机会。
(3)交通因素。地形复杂、区位不佳的地区往往受制于可达性而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约束[27]。怒江州是云南省唯一没有机场、铁路和高速公路的州市,对外交通极为不便,一些易地搬迁安置点的交通条件远未达到便利出行的要求。例如,从泸水市至腊黑玛堵安置点约10km 路程,但一路弯多坡陡,驱车需要40min。在受访的安置点管理人员中,他们普遍认为交通是限制地方发展与农户脱贫的关键因素。
(4)资源因素。调研结果显示,易地搬迁的平均迁出距离为5.6km,多数搬迁户已不具备返回迁出地耕种原有土地的条件,以泸水市巴尼小镇安置点为例,农户回到迁出地单程需要20 元车费和半天时间。在调查的33个安置点中,仅有兰坪县中排乡的两个安置点给搬迁人口分配了土地,其余31个均未就近安排土地,并且在安置点附近均未见短期内具有开采、开发价值的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等。所以,土地、森林等基本生产资料的缺失是另一个导致搬迁人口难以脱贫的因素。
(5)产业因素。怒江州劳动密集型产业缺乏,所能提供的非农就业机会有限,搬迁人口后续脱贫普遍缺乏有效的产业支撑。整理各受访安置点安排的主要产业扶贫措施,结果如图1所示。公益岗位是出现频次最高的主要产业扶贫措施(33次),然后依次是种植养殖(16次)、种养合作社(9次)、扶贫车间(7次)、外出务工(4 次)等。目前,这些产业措施作用甚微,主要是因为:其一,居住地与生产资料的空间异位决定了种植养殖与种养殖合作社只能作为过渡期政策,而无法成为稳定脱贫和持续发展的长期支撑。其二,虽然怒江州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国家财政转移政策较好,公益岗位较多,但毕竟公益岗位收益有限(约800 元∕月),只可以作为一项辅助性政策,而不宜作为脱贫致富的主导措施。其三,扶贫车间规模小,工人工资低,短期内还无法形成对脱贫增收的强力支撑;其四,搬迁人口中外出务工的较少,依托劳务输出增收困难,即使怒江州制定了非常有力的鼓励外出务工政策,如报销交通费、首年一万元的补贴等,仍无法调动起搬迁人口外出务工的积极性。
图1 安置点产业扶贫措施出现的频次
2.2 农户个性致贫因素
常见的个性致贫因素有10 个,分别是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债、缺土地、缺劳力、缺技术、缺资金、发展动力不足。整理423户未脱贫户的调查问卷,得到各种致贫因素出现的频次,结果见图2。
图2 未脱贫户个性致贫因素出现的频次
发展动力不足是最为主要的个性致贫因素。调研员根据在访谈过程中对农户家庭情况的综合判断,发现423 户未脱贫的搬迁户中有171 户发展动力不足,占比高达40.4%。这些农户的主要劳动力要么是文化水平低,思想保守,坚守传统的、低效益的种养殖业,不敢尝试新的生产,要么是懒惰、长期酗酒、赌博,不能正常开展生产劳动。
缺技术是另一个主要的致贫因素,受访的未脱贫户中有159户因此而贫困。受高山峡谷的地理阻隔以及落后交通条件的限制,怒江州农村人口长期在极小的空间范围从事农业生产,形成低水平的人地共生关系。易地搬迁引起了地理环境突变和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一部分搬迁人口不具备从事新的生产活动的技术和能力,无法适应新的地理环境,脱贫困难。
缺乏劳动力也是主要的致贫因素。以往的调查发现,贫困家庭中人口结构不合理的甚多。一类是绝对缺乏劳动力,对应的有无子女老人户、未成年孤儿户以及青壮年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户,他们自然成为兜底保障的对象。另一类是相对缺乏劳动力,主要是家中劳动力较少,但需要赡养、抚养的人口较多,因家庭收入少、人均收入低而贫困。
疾病是第四个主要致贫因素。受访的423户未脱贫户中,有95户因病致贫,所占比例为22.5%。这些农户家中至少有一个慢性病人或重病人,医疗费用高,家庭收入扣除必要的医疗支出后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造成事实贫困。
除了上述4个主要致贫因素外,教育、债务、残疾、灾害等因素也对一些搬迁户造成生活困难。怒江州享受“三区三州”的特殊政策,教育扶贫措施较多,教育不是主要致贫因素,但访谈中也发现11 户有在读大学生,其中的3户有两名在读大学生,大学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使这些家庭难以承担。25%的受访户表示家中有债务,债务为5 万~10 万元的有21 户,10 万元以上的有10 户,他们每年要拿出一大部分家庭收入用来偿还借款及利息,实际生活困难。另外,55 户受访未脱贫户表示因缺土地而贫困,这也反映了一个事实:相当一部分搬迁户还无法适应新的地理环境,无法融入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仍以原有土地作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这应引起地方政府的足够重视,并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相关工作中切实解决搬迁户的地理环境适应问题,否则,将有一些搬迁户难以脱贫或在脱贫后迅速返贫。
3 脱贫措施及其实施路径
精准帮扶的核心是因户施策,即根据搬迁户的致贫因素制定精准帮扶措施。这就需要厘清致贫因素、贫困对象和脱贫措施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而制定帮扶措施并设计实施路径。
3.1 致贫因素、贫困类型和脱贫措施之间的关系
根据致贫因素的不同,易地搬迁贫困对象可分为外源型贫困、内源型贫困和复合型贫困3种类型。所谓外源型贫困,主要是贫困户的生产经营无法突破区域性发展障碍的限制,导致收入水平低下,生活贫困;内源型贫困是指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家庭不利因素制约,收入少,生活困难;复合型贫困则是区域性致贫因素和农户个性致贫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不同类型的贫困对象需要实施差异化的帮扶措施。解决外源型贫困,需要从改善区域发展环境入手,解决内源型贫困,则要制定更细化的到户精准帮扶方案。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措施可以惠及所有的易地搬迁对象,但它们既不属于区域性措施,也不属于到户措施,这里称其为普惠性措施。至此,可勾勒出三者之间的关系,见图3。
图3 致贫因素、贫困对象和脱贫措施之间的关系
3.2 脱贫措施及其实施路径
3.2.1 区域性措施及其实施路径
(1)加强基础教育,提高人口素质。教育是“拔穷根”的根本措施,可以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首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附近应有教育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并实现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提高搬迁人口素质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其次,实施搬迁人口尤其是劳动力人口的整体素质提升工程,通过识字培训、普通话培训、城市居家生活培训、劳动技能培训等提升搬迁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生活生产技能。再次,继续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及时掌握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信息,积极采取措施规劝辍学生返学,力求消除“非身体原因”造成的辍学现象,针对个别因为身体或心理原因无法正常上学的适龄儿童,学校应安排老师送教上门,教育管理部门也应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
(2)改善交通,优化区域发展条件。建立更加完善的对外交通体系,使区域对外联系更加便捷,保证县级以上人口聚集地至少要有高速公路、铁路和民用机场中的一种高效的对外交通方式,使人口、资源、货物能够进的来、出的去,并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构建更加完善的区内交通网络,保证县城与县城之间、县城与主要乡镇政府驻地之间至少要有二级公路连接。目前,怒江州乡镇到行政村公路虽然基本完成了硬化,但普遍弯道多、路面窄,今后还要进一步提高道路等级。
(3)培育产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产业是易地搬迁贫困对象后续脱贫的基本保障。农业产业已不适宜多数易地搬迁农户的需求,产业培育重点要放到工业和服务业上。产业发展路径为:一是依托当地农业和畜牧业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增加产品附加值,同时创造就业机会。二是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发展工业,如光伏、风电、水电、矿产开采及冶炼等,以此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贫困对象的务工收入。三是积极与东部省份洽谈,主动接受产业转移,争取引进服装加工、工艺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四是在有条件地区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订单农业和规模化种养殖业。五是依托怒江州的自然资源环境优势发展旅游服务业,并鼓励易地搬迁贫困对象参与其中。
(4)边境地区实施特殊的易地搬迁政策。怒江州地处滇西北边境,与缅甸接壤,有3个边境县(市)。精准扶贫以来,在片马等地建有多个易地搬迁安置点。由于边民承担着守边固边的任务,边境地区必须实施特殊的易地搬迁政策。第一,搬迁人口须与原著居民一样享受边民补贴政策,并确保补贴标准具有稳定的增长机制。第二,充分利用区位优势,鼓励靠近边境口岸的搬迁人口从事边境贸易及其相关的加工业或服务业。第三,将护边员、护林员等岗位优先提供给易地搬迁贫困对象,增加他们的工资性收入。第四,大力实施守边固边工程,推进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边民的生活便捷度和幸福感的同时给搬迁人口创造就业增收机会。
3.2.2 普惠性措施及其实施路径
(1)盘活迁出地土地资源,提高资产收益。在还未适应新的生产生活方式时,搬迁人口实际上加重了对原有土地资源收益的依赖,但由于地理空间的阻隔,多数搬迁者不具备回去耕种土地的条件。在此情况下,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土地流转并盘活迁出地的土地资源,给搬迁者带来经济收益。可以采取的做法有:动员农业生产合作社或种植大户租种搬迁户承包的耕地或林地扩大经营规模,同时向搬迁者支付土地租金;引导搬迁者将承包的山林替换种植杉树、漆树等成材快的树种,或引导他们种植药材、方竹、筇竹等多年生、可以粗放管理、采收时间集中的经济林木,提高林地的经济价值;积极实施土地复垦,将搬迁村寨复垦成耕地,进而利用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市场化交易,以此获取复垦耕地的补偿收益并分配给搬迁户,促进搬迁人口增收脱贫。
(2)开拓生态补偿渠道,提高生态收益。生态补偿是以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方利益关系,促进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的各种规则、激励和协调的制度安排。怒江州地处长江、澜沧江、怒江“三江并流”的核心区,承担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但农户获得的生态补偿极少(每667m2林地每年补偿10元),功能与收益严重脱节。所以,必须开拓生态补偿渠道,提高补偿标准。具体可采取以下方式:完善生态价值评估方法,科学计算生态服务价值,重新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林地生态补偿标准;建立跨行政区、跨流域的横向支付体系,下游受益地区政府、企业和居民要承担生态补偿费用;从云南旅游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生态补偿标准的提高不仅可以给易地搬迁人口的“生态补偿”转移性收入带来增长,也可使地方政府安排更多的护林员、河道管理员、地质灾害巡查员等公益性岗位,给易地搬迁人口创造更多务工机会。
(3)设置地理环境适应过渡期,期内加强适应能力培养与基本生活保障。数千年来,搬迁人口在相对封闭的地理空间形成低水平的人地共生关系以及特殊的人口行为特征,易地搬迁造成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突变后,他们难以迅速适应搬迁后的地理环境,生产生活方式转型的“阵痛期”不可避免。所以,很有必要设置一个地理环境适应过渡期并实施相关特殊政策。在过渡期内,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要引导他们适应多民族杂居的生活环境,推动不同民族人口的日常交流,促进多元民族文化融合;引导他们习惯城市的居家生活方式,学会使用卫生设备和生活电器,减少对火塘和酒的依赖;引导他们参加学习和技能培训,逐渐到工厂或服务机构务工,减少对传统农业生产的依赖。在过渡期内还要强化搬迁人口基本生活保障,除了正常的扶贫政策外,还要适当提高兜底保障标准,扩大公益岗位的覆盖范围,使搬迁人口在未能很好适应新环境的艰难时期能够获得必要的收入,维持正常生活,这样才能搬得出,稳得住。过渡期的长短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短则1年,长则2~3年。
3.2.3 到户措施及其实施路径
除了教育、医疗等具有公益性质的脱贫措施外,还应根据搬迁户家庭人口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脱贫措施并设计实施路径。
(1)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促进当地就业和外地转移就业。多数大型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靠近乡镇政府驻地或县城,这里人口聚集,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可以吸纳一定规模的劳动力。地方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促进搬迁人口就近务工。扶贫部门要继续与一些生产企业对接,鼓励他们在搬迁安置点开设扶贫车间,给搬迁人口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劳动力转移就业是见效最快的脱贫途径。各地应抓住广东珠海对口帮扶怒江州的契机,主动与珠海的工厂对接,掌握对方需求劳动力的类型和技能要求,直接聘请工厂技术人员到怒江开展针对性的生产技能培训,推动有条件的劳动力转移到珠海就业。与之同时,发动目前已在外地务工的搬迁人口采用熟人帮带的方式带动更多人口外出务工。
(2)扶持少数有条件的搬迁人口自我创业。虽然怒江州易地搬迁人口整体素质较低,但也有少数民间艺人,他们在民族服饰或民族工艺品制作、织布、刺绣、摩托车电动车维修等方面具有某种生产技艺或技能。如果他们有创业的意愿、思路和信用,扶贫部门应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在生产场地、信用贷款、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扶持,并鼓励他们在生产过程中优先雇佣易地搬迁人口。
(3)精准识别兜底对象,进行兜底帮扶。一是将无子女的老年人识别为兜底对象,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二是将通过自身努力无法实现脱贫的弱劳动力家庭人口识别为兜底对象,提高家庭收入水平;三是将虽有子女但子女不可依靠的贫困户识别为兜底对象。总之,兜底对象识别不能简单地一刀切,不可机械地认为“凡有子女就不能享受兜底保障”。
由于搬迁后的生活成本大幅提升,如果继续沿用搬迁前的兜底保障标准则难以使保障对象脱贫,所以在搬迁后必须加大保障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兜底保障功能,分配集体经济收益时往兜底对象倾斜,确保兜底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能够稳定达到脱贫要求。
4 结语
云南省怒江州属于“三区三州”国家级深度贫困地区,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贫困人口缺乏脱贫致富的基础条件。所以,在怒江州的整套脱贫攻坚政策体系中,易地搬迁处于核心位置,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是,易地扶贫搬迁是相关贫困人口脱贫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它最为直接的效应是改善了搬迁人口的居住条件和生存环境,并非能使所有搬迁人口脱贫。调研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截止2019 年8 月全州还约有68%的易地搬迁户未能实现脱贫,区位与交通条件、资源与产业环境以及整体较低的人口素质依然是搬迁人口脱贫的障碍。聚焦到每一个贫困户,思想观念的禁锢、懒惰、长期酗酒、没有一技之长、劳动力不足、疾病、残疾、灾害等也制约了脱贫步伐。在致贫因素分析和贫困家庭分类的基础上,本研究从宏观和微观视角提出了脱贫措施并设计了实施路径。多数脱贫措施易于操作,但也有一些措施与现行政策存在冲突,在实施中必然会遇到障碍,例如宅基地复垦指标的市场化交易、边民补贴标准提高、生态补偿渠道拓展等。这就需要推进制度的顶层优化设计,为顺利实施脱贫措施、推动易地搬迁贫困对象后续脱贫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易地扶贫搬迁引起的局地人地关系系统剧变造成搬迁人口地理环境适应困难是贫困人口一时难以脱贫的根本原因,也是巩固精准扶贫成果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将迁出地与迁入地的两个彼此关联的人地系统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研究并揭示不同类型易地搬迁对应的人地系统结构的演化趋势和关联关系,并通过适应性现状评价和人口行为特征分析确立对搬迁人口地理环境适应的行为机制和动力机制的科学认知,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易地搬迁人口的贫困问题,同时化解搬迁人口的返贫风险,避免陷入贫困恶性循环。今后,搬迁人口的地理环境适应性研究将成为新的研究热点,这对云南怒江州以及全国其他贫困地区的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后续脱贫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