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局全称的历史由来
2022-04-12丁英顺
丁英顺
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中央南方局的伟大实践,是红岩精神形成的主要基础,在党的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当前,对南方局历史的研究和宣传正不断走向深入。学术界所熟知的2009年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今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下同)编写、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中共中央南方局历史研究丛书》,2000年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等相关党史宣传和理论研究出版物在提到南方局的全称时,使用的都是“中共中央南方局”。
那么,“中共中央南方局”这一全称最早出现在哪里,是否从一开始就一直使用这个称谓呢?
深入研究 寻迹史料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根据形势的变化和需要,曾先后在地方设立十几个中央局。
1938年10月15日,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洛甫(即张闻天)在《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与党的组织问题》报告中提出,“在全国组织几个中央局,如北方局、中原局、东南局、南方局等,由中央直接指导,并代表中央直接指导各地方党”。随后,11月6日通过的《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第四章正式规定,“为易于指导各地党的工作起见,中央委员会得按情形之需要在数省范围内成立中央局与中央分局”“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在中央决议方针及指令之下,代表中央指导各该地区党的一切工作,并得以自己的名义与各该地区其他党派的组织机关发生关系”。
南方局正是其中一个中央局。在党的历史上,曾三次设立南方局。此处提到的南方局指的是第三次设立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初期中共中央派驻国民政府所在地重庆的秘密领导机关。由于南方局不对外公开,且所处区域位置特殊和斗争形势严峻,相当多的历史资料被及时销毁。即使在内部,无论是口头还是当时的书面材料或文电,大都简称“南方局”,有时甚至简化为“南局”。
从目前已经公开编辑出版的《南方局党史资料丛书》《中共中央南方局历史文献选编》《中共中央文件选编》来看,尚未发现“中共中央南方局”这一全称。
全面梳理 展现原貌
其实对“中共中央南方局”这一全称,有学者早在1990年就提出质疑,认为应该是“中共南方中央局”,并作出简单说明。笔者就此加以具体佐证。
当时的档案文献中虽然没有出现“中共中央南方局”的字眼,但有一条史料使用了“中共南方中央局”这一说法。1945年12月5日,周恩来撰写了关于国共谈判向中共中央的报告,叙述了七周谈判的情况,其中写道:“建议恢复中共南方中央局(或名重庆中央局),由董必武(书记)、王若飞(副书记)、刘少文、徐冰、华岗、钱瑛、钱之光、潘梓年、熊瑾玎为委员,章汉夫、王世英、童小鹏、王炳南、许涤新、张友渔、夏衍为候补委员,领导国统区工作。”这是目前能够找到的关于“中共南方中央局”的唯一记载。
先纵向比较其他几个中央局,如南方局的前身长江局,其简称有“长江局”“长局”“长江中央局”,全称是“中共长江中央局”。《周恩来年谱》中多次提到长江局,也注明是“中共长江中央局”,如1937年“12月23日 出席中共中央代表团和中共长江中央局举行的联席会议”。
更早时期,中共中央在1931年于江西宁都成立的苏区中央局,留下的相关历史文献较为丰富。梳理其对内文件、对外宣言、翻印书籍、创办书刊等,发现全称为“中国共产党苏维埃区域中央局”或“中国共产党苏区中央局”“中共苏区中央局”。
再横向比较当时与南方局并存的几个中央局。1940年,中共中央在陕甘宁边区设立中央局。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带有根本法性质的文件《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在《新中华报》上公布时,刊登的标题就是《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华民国三十年五月一日中共边区中央局提出,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纲领开头写道:“为着进一步巩固边区,发展抗日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以达坚持长期抗战,增进人民福利之目的起见,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特于边区……”由此可见,该中央局全称是“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
再如另一个中央局——西北局。抗战时期,中共中央在陕北先后建立了两个西北局。1935年11月,中共中央在陕北甘泉县下寺湾召开政治局会议,决定“对外使用中共西北中央局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的名义;成立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由此成立第一个西北局。该西北局存在期间,出版过《斗争》杂志。《斗争》原为中共苏区中央局机关报,中央红军长征开始后停刊,出刊至第73期。中共中央到陕北后以“西北中央局”的名义复刊,至1937年3月19日停刊时,已出至第127期。其中,第74期至第102期是“中共西北中央局機关报”。可见,第一个西北局全称是“中共西北中央局”。
1937年5月,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成立,第一个西北局的名义就不复存在。
第二个西北局于1941年5月由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与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合并成立,我们通常所说的西北局就是指的第二个西北局。经过几次改组,西北局于1954年撤销。同样,通过梳理其相关资料等可以看出,西北局全称是“中共西北中央局”。1947年12月,中共西北中央局曾与陕甘宁边区政府、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对外发布了支持《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联合布告。
1945年9月,以彭真为书记的东北局成立,此后历经几次改组,于1954年撤销。东北局于1945年11月1日创立了机关报《东北日报》,从相关报纸内容能看出,当时东北局的全称是“中共东北中央局”。如1947年12月6日第一版文章标题《中国共产党东北中央局告农民书》,1948年6月20日第一版文章标题《中共东北中央局关于保护新收复城市的指示》等。
经过多方对比和资料梳理,可以看出,当时党对中央局全称的语言格式应该是“中共某某中央局”或“中国共产党某某中央局”,而不是“中共中央某某局”。以此类推,历史上南方局的全称应该是“中共南方中央局”或“中国共产党南方中央局”。而不是“中共中央南方局”。
形势发展 统一全称
那么,南方局后来又是怎么统称为“中共中央南方局”,包括其他的中央局的全称也统一为“中共中央某某局”呢?
笔者通过梳理中央文件和史料发现,根据中共六大和七大党章的规定,中央局的立废皆源于“情形之需要”,需要则成立,不需要则撤销。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变化发展,全国各地中央局的数量越来越多,且称谓既不统一,也无定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便。
因此,中共中央于1949年3月1日正式发出《关于各中央局或中央分局名称的统一规定》,明确规定“各地对中央局或中央分局的完全名称,用法不一,现规定各中央局或中央分局一律称为中共中央某某局或中共中央某某分局,例如华东局称中共中央华东局,而不称中共华东中央局或华东中共中央局,晋绥分局称中共中央晋绥分局,而不称晋绥中共中央分局”。在这种情况下,各地中央局的全称才得以统一。由此,南方局的全称也统一为“中共中央南方局”。
编辑/王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