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坚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2022-04-08
山东绿化 2022年3期
为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推进全省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6月1日,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菏泽市人民政府主办,菏泽市林业局、曹县人民政府承办的山东省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在山东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举行。
《湿地保护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是湿地保护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和宣传册等形式,向广大市民介绍湿地的功能、作用以及湿地保护成果,并通过解读《湿地保护法》中的重要法律条文,向公众科普《湿地保护法》实行的背景、重要意义等,提升公众对于《湿地保护法》的认知,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保护湿地的行动中来。
(林草湿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