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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季改革视阈下吏部官员群体的人事递嬗与结构变迁(1898—1911)

2022-04-08薛勤康文林

社会科学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吏部官员改革

薛勤 康文林

〔摘要〕 吏部是传统政治体制下的重要行政部门之一。自戊戌变法起至清末新政,官制改革使官员的人事嬗递与群体构成发生了整体性的重大变化。然而,从《缙绅录》记载来看,进士和举人在吏部的任职和仕途变化与官制改革前相比变化较小,这与其他新设部门的官员群体有着明显差异。这一方面体现了清代的官员群体构成和官员迁转秩序具有一定稳定性,改革在较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改变固有结构;另一方面也凸显了自上而下的改革没有使清廷走出传统的制度困境。缓滞的改革措施和不尽如民意的改革效果,成为清廷统治陷入困局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 吏部;官员;改革;清季

〔中图分类号〕K256.5;K25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22)02-0173-10

清季改革中,清末新政与戊戌变法一脉相承,人事方面尤为明显。②戊戌后,朝野对于官制议论纷繁。但由于变法戛然而止,短暂的改革未能使官员群体产生结构性变化;丙午改制后,中央行政机构由六部改为十一部,官制与以往大相径庭,京官的人事递嬗和群体构成亦随之发生剧变。吏部长期以来居于中央六部之首,主管中下级文官选拔、考核、奖惩等事务,位高且职显。那么,改革背景下吏部的人事受到怎样的影响?官员的数量、群体结构、仕途迁转又呈现了何种特征呢?

吏部在六部中创立最早,1911年被裁撤时,清廷亦气数将尽。作为一个与清朝命运紧密相连的群体,学界针对吏部及吏部官员的研究相对薄弱。[安作璋主编的《中国吏部研究》(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1年)对中国吏部的沿革与职能变迁作了一般性系统的论述,研究时段从秦汉时期至清朝末期;张季的《清季官制改革中吏部裁撤历程考》(《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对晚清官制改革中吏部裁撤的过程进行了缜密地考证;肖宗志的《清季预备立宪时期吏部的裁撤及其主要原因》(《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亦通过各类典章、报纸、时人书信等对清季预备立宪时期吏部的裁撤及其主要原因进行了探析;杨芹的《清末吏部听人贿买案及其影响》(《法律适用》2019年第22期)从清末宣统二年发生的吏部司员听人贿买难荫知县一案入手,通过对案件的发生、调查及审判过程的梳理,揭示了清末各方势力的相互交织,进而展现了清末官制改革的复杂面相。]传统的政治制度研究无论从研究对象或研究视角来看,皆侧重于清末新设机构及其官员群体,研究内容亦多偏重对清末新政时制度因革的梳理及其影响的考察[学界部分代表著作如下:张德泽编著的《清代国家机关考略》(北京:学苑出版社,2001年)依据原始档案及典章政书,梳理了清代国家机关的概况;张晋藩主编的《中国官制通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对晚清戊戌变法期间、新政期间和立宪时期的官职改革有宏观且系统的论述;侯宜杰的《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在关于清末立宪运动的研究中,重点研究清末政治改革,其中关于官制改革的内容全面地展现了清末政治的复杂性。以上这些研究对于职官的具体分析不多。关晓红的《晚清学部研究》(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对于学部的人事进行了专门的讨论;而苏全有的《清末邮传部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及王奎的《清末商部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对官员的人事嬗替涉及较少。],关于吏部官员群体的动态考察相对较少。此外,由于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的延续性,对清季改革过程中官员群体的考察有必要放在较长的时段下进行。[目前长时段的关于官员群体研究的代表作有:李文杰的《继承与开新之间——清末民初外务(交)部的人事嬗替与结构变迁》(《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对晚清总理衙门、外务部及民国初年外交部在人事上的嬗替及变化进行了长时段的分析,探究近代职业外交官的兴起与发展;李在全的《变动时代的法律职业者——中国现代司法官个体与群体(1906—1928)》(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则通过时任官员日记描述了晚清官场人事嬗替中的乱象。另有部分利用缙绅录数据库进行的研究,包括但不仅限于胡祥雨:《清末新政與京师司法官员的满汉比例(1901—1912)——基于〈缙绅录〉数据库的分析》,《清史研究》2018年第4期;陈必佳:《清末新政前后旗人与宗室官员的官职变化初探——以〈缙绅录〉数据库为材料的分析》,《清史研究》2018年第4期;胡恒:《清代政区分等与官僚资源调配的量化分析》,《近代史研究》2019年第3期;胡恒等:《清代知府选任的空间与量化分析——以〈缙绅录〉数据库为中心》,《新亚学报》第37卷,2020年8月;康文林:《清末科举停废对士人文官群体的影响——基于微观大数据的宏观新视角》,《社会科学辑刊》2020年第4期。]因此,本文拟从《缙绅录》[《缙绅录》是古代官员名册专书,详载官员的姓名、籍贯、出身、官职、铨选方式等个人信息。]出发,通过对1898—1911年吏部官员[根据《缙绅录》数据库的统计,关于有过吏部任职经历的官员记录有277,164条,其中1898—1911年有65,550条,包含民人官员的记录5,1621条。特别要指出的是,本文统计数据所用版本为光绪二十四年(1898)春至宣统三年(1911)最后一季《职官录》,共13年53季,其中1900年冬季、1902年夏季、1904年秋季数据暂缺。因官刻本中额外司员的记载不全,本文综合了官刻本和仿刻本的记载,尽可能全面地考察吏部官员群体的全貌。由于《缙绅录》多记载的是官方正式任命的官缺,因此,本文的数据皆基于实缺官职,署理及署任的官员暂未考虑。]的人数变化、旗民构成、仕途迁转等量化统计,探讨其群体特征的延续与变化,揭示清季改革实践中的困境及政治格局的流变。

一、“冗官不冗”:从量化的角度看戊戌以来吏部官员的裁改

清代吏部设文选司、考功司、稽勋司、验封司以及满档房、汉本房、司务厅、督催所、当月处等部门,分别职掌相应事务。其最高长官为尚书,主掌天下文职官员之政令,“品秩铨叙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百司以达于部,尚书、侍郎率其属以定议,大事上之,小事则行,以布邦职”。[《光绪会典》卷4《吏部》,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29号,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66年,第59页。]尚书下设左、右侍郎,掌佐理铨衡。侍郎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司务、笔帖式和经承。除额内司官外,吏部还有无定额的额外郎中、员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由堂官分派到四司任用。[在实际的行政运行中,由于吏部官员出身科举正途,缺乏处理日常政务的专业技能,故而吏部日常政务多由书吏处理,但因书吏非官,《缙绅录》未有记载,故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F9629011-0FB3-4F0F-BF57-554D8CFBA405

吏部官缺设置代有因革。入主中原后,清廷于顺治元年将原承政改为尚书,初仅设满缺;顺治五年,定满汉尚书各一人;七年,增设满洲尚书一人,十年又裁。侍郎由原参政改设,满汉左右侍郎皆无定员,且汉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衔;顺治十五年,定满汉左右侍郎各一人。堂主事始设于顺治元年,即定为满洲堂主事四人、汉军堂主事一人,历朝无增减。司务一职,顺治元年,初设时为汉司务二人;四年,裁汉司务一人;十五年,又设满洲司务一人,故吏部司务厅司务为满汉司务各一人。文选、考功、稽勋、验封四司设员外郎、郎中、主事,其人数历朝变化之特点,基本呈现出蒙古缺和汉军缺人数减少,汉缺人数增加的趋势。迨至光绪朝,吏部官缺额数分布及对应品级如表1所示:

通过《缙绅录》记载的吏部官员人数及分布来看,吏部各实缺职位的实际任职人数与官制所定缺额大体一致(图1)。其中,吏部尚书、司务皆随规制,历年无变化。堂主事人数稍有浮动,但从未超过额定缺数5人,其中1898年春季、夏季、秋季,吏部仅有满洲堂主事3人,汉军堂主事1人;1905年夏季仅有4名满洲堂主事,无汉军堂主事;1907年春季则有4名满洲堂主事。文选、考功、稽勋三司官员人数在1905年秋季以前大致如额缺规定,自1905年秋季始,文选司人数增加了5人,考功司增加了3人,稽勋司增加1人,增幅不大。在吏部各机构中,文选司官员最多,考功司次之,稽勋司和验封司人数较少,这和各机构分工有很大关系,文选司和考功司职掌较为繁重,稽勋司和验封司日常政务相对较轻,因此各司设置繁简不一。同时,随着吏部设立丞参,自1907年冬季始,《缙绅录》所载吏部官员每季有左右丞、左右參议各1名。此外,吏部在1909年奏设八九品录事,即本部期满三年之誊录择优留部,其中八品录事二十缺,九品录事三十缺。[《吏部奏设八九品录事请以年满誊录拟稿并分别留部折》,《南洋官报》1909年第44期,第7—8页。]因此,我们可以在图1“其他”一栏中看到,自1909年冬季始,吏部官员中增加了八品录事、九品录事共50名。

如图1所示,整体来看,1898—1911年吏部官员人数总体呈增加趋势,尤其自1905年之后大大增多,1911年吏部官员人数接近1898年的两倍。除了堂官、司务厅及文选、考功、稽勋、验封四司外,吏部官员人数增长主要是由于笔帖式和额外司员人数增加。但与之相悖的是,晚清官制改革中,裁冗一直作为重要议题为朝野所关注。究其原因,大抵清廷于咸同军兴时为丰盈国库,广开捐途,致使“冗员日增”。[《勤参劾以汰冗员论》,《申报》1880年4月13日,第1版。]各省皆以冗员之多,妨害吏治为由,上奏请停分发。官途日形壅滞,以致“奔竞成风,廉耻道塞,一缺出而谋干者数十员,一局开而求差者百余辈”[《御史陈启泰片》,《申报》1882年7月17日,第10版。],对官场风气影响甚劣。清廷借此通令地方,裁撤局务,删汰冗员[《阅湘抚遵旨筹议奏稿书后》,《申报》1880年6月26日,第1版。],但因积弊已久,收效甚微。

戊戌变法虽然失败,冗官问题却引起了清廷的重视,视“裁汰冗员为近时第一要义”。[《行查厘局》,《申报》1898年10月24日,第2版。]庚子之乱后,清廷设立政务处大力督促新政。一时之间,裁汰冗员之声大张,坊间多有传闻:“戊戌年的时候,本来有把没用的官裁去的议论,现在北京的乱已平了,当道的狠有这个意思,要裁去没用的官”。[《裁撤冗官》,《苏州白话报》1901年第1期,第10页。]丙午新官制施行后,处于裁留未决尴尬处境的吏部试图以“裁冗”为突破口进行改革,迎合新政。但从《缙绅录》所示人数变化来看,吏部裁冗并不成功。下文将深究吏部笔帖式和额外司员人数变化,以透析新政中吏部之裁改。

1.笔帖式

入关后,为了满足复杂的文书工作需要,清廷设置了笔帖式,负责掌管翻译满汉奏章文书、记录档案文书等,主要由旗人担任。因笔帖式熟悉政治且更易获得官场人脉资源,故升迁较容易,被称为“八旗出身之路”。吏部笔帖式额缺为74人,其中满洲57人、汉军12人、蒙古4人、宗室1人。从《缙绅录》统计来看,1907年之前,吏部笔帖式总人数一直保持在额定人数以内,每季度人数基本在70—73名之间。但自1907年秋季始,吏部笔帖式总人数开始增加,每季度有79—83人左右,超过额定人数。具体到各额缺来看,蒙古笔帖式一直超出4人的缺额,1898年春季至1899年夏季有5人,1899年秋季至1904年冬季有6人,1905年春季至1907年夏季有5人,1907年秋季后蒙古笔帖式减少至额定人数以内,保持在4人以内;汉军笔帖式缺额为12人,1898年至1907年夏季,汉军笔帖式保持在12人或11人,1907年秋季后,汉军笔帖式增加1人。而满洲笔帖式是吏部笔帖式的主要群体,除1906年外,1907年春季以前的满洲笔帖式基本保持在额定人数54人以内,自1907年秋季后,其人数开始大幅增多,每季大致在62—65人不等,大大超出额定人数。

可以看出,吏部笔帖式人数的增加,主要是由于1907年后满洲笔帖式的激增。有意思的是,丙午改制后,时任吏部尚书鹿传霖便考察了本衙署“所有满档房等处之笔帖式,多有不识汉字者,当即分别裁撤”。[《吏部裁汰笔帖式》,《申报》1906年11月29日,第4版。]1907年,吏部亦多次上奏,主张通过考试的方式裁撤笔帖式。[《吏部奏考试裁缺各项笔帖式片》,《北洋官报》第1364册,1907年,第2页;《又奏裁缺笔帖式改用内外官阶班次片》,《北洋官报》第1301册,1907年,第3页。]吏部在《裁缺各部寺司员办法十条》中要求,“除正途出身准以原品或对品内用,或以知县分发外,其余各员应由本衙门咨送吏部考试,分别以知县佐杂等官录用”。[《吏部奏定裁缺各部寺司员办法十条》,《申报》1906年12月6日,第3版。]中央至各省之衙署亦纷纷裁撤笔帖式。可见,当时各衙门笔帖式的冗杂是清末官员群体结构中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笔帖式人数减少才应是顺势。从《缙绅录》数据还可以看出,新官制施行后,新设衙门中农工商部、法部等机构已无笔帖式,改革颇有成效;陆军部、度支部仍有大量笔帖式,其中度支部每季平均有138名笔帖式,陆军部每季平均有笔帖式114人。反而是主管人事且试图主导裁冗的吏部,其衙署之笔帖式人数自1907年后不减反增。吏部裁冗似乎并不顺利,而从新官制施行后笔帖式人数的增减来看,在关乎财政、军事、人事等的重要部门,笔帖式仍占据着重要地位。F9629011-0FB3-4F0F-BF57-554D8CFBA405

2.额外司员

除笔帖式外,京师各衙署有数量庞大的额外司员。从吏部来看,额外司员一直维持在总人数的40%左右。这些额外司员分布在吏部各司属,90%的额外司员担任主事和郎中,另有小部分担任司库、司务,或以小京官的身份在吏部学习行走。吏部额外司员大多出身科举正途,其中29.82%是进士出身,13.76%是举人出身,14%为贡生。这些额外司员在吏部通常有较长的任职经历。例如胡思敬在1898年由翰林院庶吉士分到吏部任额外主事,直到1905年才获吏部稽勋司主事,可见吏部实授官缺并非易事。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孙培元,同年五月以额外主事分到吏部任职,1901年获实缺任考功司主事,1903年至1906年升任文选司员外郎,次年升任郎中,掌验封司印。胡思敬和孙培元都在吏部经历了长年的额外任职经历,在吏部实授官缺后,补授都察院御史。这是各部主事仕途升转之惯例,汉御史多由主事、中、行、评、博及行取之知县补授。[光绪《清会典事例》第11册,卷1029《都察院三二·各道》,第331页。]

因官员人数增加,正途出身者补授实缺年限延长,导致京内额外司员群体不断膨胀。旧制京员签分入部者,其途有四,曰进士,曰拔贡,曰荫生,曰捐纳。[胡思敬:《国闻备乘》,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73页。]以进士为例,清朝新科进士授官旧例,顺治时,除三甲外,需分送各衙门观政三月即可授官;康熙时,俱以知县用,文理优异者留京任教习;雍正时,由皇帝批准在京师任用者,“著用为六部额外主事,学习办事,如好,即著實授,若学习懈怠,仍归伊等原班铨用。”[雍正《大清会典》卷11《吏部·汉缺除选》。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77辑第762号,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94年,第447页。]乾隆时,新科进士经皇帝朱批内用者,“著于六部额外主事上学习行走,三年之后该部堂官题补果有才猷出众、明练政治之人,于一年之后该堂官保奏引见”。[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10《吏部·除授》,《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20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41页。]但随着录用人员较多,铨选壅滞,一年内新科进士几无可能除授实缺。如胡思敬、孙培元此类留京额外司员,其补授实缺的年限也可能长达七年甚至更久,其他科举出身的官员情况大体相似。除进士外,其他科举功名者也有机会进入额外司员群体,如拔贡即可以七品小京官分部六年期满改为额外主事。但比较不同出身的吏部额外司员仕途经历来看,旧官制下科举出身低微的官员获授实缺十分艰难。

清末,吏部的人事任用权虽已大大削弱,但对现任、试用、候补和候选官员在内的庞大文官群体的管理仍离不开吏部。吏部政务繁复而冗杂,因此在实际运作中多倚赖书吏处理。1901年,朝廷下发懿旨,要求凡京外各项差缺,有悬行裁汰归并者,著各部堂堂官、各省将军督抚,破除情面,认真厘剔,奏明裁并,以节虚靡而昭核实。谕旨下发后,吏部屡有裁撤之议[《裁吏述闻》,《申报》1901年8月11日,第2版;《汰吏文言》,《申报》1902年4月22日,第2版;《拟裁书吏》,《申报》1904年5月30日,第1版;《酌裁部吏》,《申报》1904年8月29日,第2版;《吏部酌裁书吏》,《申报》1904年9月21日,第3版。],但行动缓慢。直到1904年,吏部才上奏裁撤本部有名无实各差人员,以汰繁冗而节靡费[《吏部奏裁本部各差缺折》,《南洋官报》第164期,1904年,第9—11页。];1904年7月,吏部裁撤科房,以额外之各司员充补署中办事之人[《吏部裁撤科房》,《时报》1904年7月19日,第3版。];1905年正月,吏部又奏裁满档房、稽俸厅、督促厅三差。[《内务:各省内务汇志》,《东方杂志》第2卷第1期,光绪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4月底,吏部稽勋、验封二司书吏全部裁汰。[《吏部稽勋验封二司书吏已全裁汰》,《申报》1905年4月27日,第9版。]但裁汰书吏影响了日常政务的运行,在裁吏不足两月后,吏部又有召回书吏之议。[《吏部议召回书吏》,《申报》1905年6月5日,第10版。]可见,吏部额内司员无力承担日常繁重的政务工作。1906年11月,吏部即以“汉司员不敷分布”为由,特地请旨奏调18名人员作为额外主事学习行走。[《吏部奏调人员》,《申报》1906年11月16日,第9版。]以学习行走之名在各部任职的额外司员,获授实缺的年限十分漫长。然而,他们承担了吏部相当大一部分的工作,是吏部官员中不可忽视的群体。

实际上,关于裁冗,吏部之内争议不断。在改革大背景下,吏部虽不得不顺应形势,作势裁汰内部人员,但以缺乏职业技能训练的司员直接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影响了吏部的行政效率,吏部实际上陷入“冗官不冗”的尴尬境地。这也反映了行政机构运行中繁杂的事务与朝廷“裁冗员、节靡费、改官制”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二、“畛域难平”:吏部官员的旗民比例及其变化

清代文官采用满汉复职制,有一汉员,必有一满员,且满员班列汉员之前,地位高于汉员。在京师各衙门中满人官员的人数亦多于汉员,在仕途升转中具有明显优势。

晚清以降,汉族官僚和知识分子的崛起,对满族官员的地位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击。曾任吏部司员的何刚德在其回忆录中记载,满员享有特权不用值夜班,而汉员在当主稿之前必须当此差事;但在吏部日常政务中,汉族官员已拥有更多话语权,“部务虽分满、汉堂司,而事权究属之汉员,且尤以汉司员为重”。何刚德更感慨到:“满员得好处固占便宜,而主持公事,未有不让汉员者,汉人固不弱也”。[平斋(何刚德):《春明梦录》,祁寯藻等:《〈青鹤〉笔记九种》,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92—193页。]基于此种趋势,新政后平“满汉畛域”成为清末推行的重要政策之一。

从《缙绅录》所载吏部官员的旗民比例也可窥一二。一直以来,旗人官员在吏部占据绝对的人数优势。1898年以前,吏部旗人占比超过70%,1898年戊戌变法后,吏部官员的流动性增强,但旗民官员的消长却呈现了相反的趋势。我们选取了流动率最高的1899年秋季吏部官员的记载来进一步探讨。F9629011-0FB3-4F0F-BF57-554D8CFBA405

通过该季《缙绅录》的吏部记载可以看到,1899年秋季吏部官员总共有241人,其中民人88名,旗人153名。从比例上看,旗人占官员总数的63.49%,民人占36.51%,旗人官员占据绝对优势。进一步观察旗人和民人官员的职位分布,我们发现旗人笔帖式的数量是导致吏部旗人官员人数多于民人官员的重要因素。如前所述,由于清代公文制度的需要,各衙门笔帖式人数众多。1899年秋季,吏部笔帖式占本衙门旗人官员的47.71%,接近旗人官员总数的一半。从身份构成来看,在54名有出身记录的笔帖式中,23名为贡生,16名为监生,12名为生员(翻译生员8名),4名为举人(翻译举人1名),荫生1名,无进士出身之笔帖式。从这些笔帖式的民族构成来看,满州39人,宗室1人,觉罗2人,汉军旗7人,蒙古6人。

在吏部旗人官员中,有45名旗人担任额外司员,占比29.41%。通过进一步考察他们的官职,可以发现有22名为主事,17名为员外郎,4名为郎中(其中1名为花翎郎中验封司兼文选司行走),2名为七品京官;从他们的民族构成来看,31名为满洲,6名为蒙古,2名为汉军,6名无民族记录;从他们的出身来看,进士6名,正途贡生3名,异途贡生2名,监生7名,其他出身15名,12名没有出身记录。

在该季《缙绅录》记载中,吏部民人官员仅有88名,其中67名为额外司员。实缺民人官员人数在吏部各机构皆少于旗人,就其分布来看,司务厅1人,文选司8名,考功司4名,稽勋司和验封司各3名,其中山东籍进士出身郎中李沄为稽勋司汉掌印,广西籍进士出身郎中雷祖迪为司务厅汉掌印,四川籍进士出身员外郎陈钟信为代理验封司汉掌印,江苏籍进士出身郎中戴锡钧为考功司汉掌印。不同于旗人官员,科举功名对民人官员的仕途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从67名民人额外司员的官职考察来看,71.59%的额外司员在吏部担任主事,其中1名为五品衔主事,员外郎2名,七品京官8名;誊录出身的1名额外司员吴震担任额外司务。从出身来看,吏部民人官员大多出身于科举正途,其中进士60名,举人17名,贡生10名,监生1名。其中一名出身记载为“誊录”。通过与1898年夏季、1900年夏季、1901年冬季和1902年春季《缙伸录》中姓名、籍贯、任职机构、官职等对比,可确定其科举出身为“监生”。

从仕途发展上来看,民人和旗人在吏部获得实缺官职的机会是均等的,绝大部分旗人和汉人都只能在吏部担任额外司员。但从人数上来看,旗人司员是汉人司员的近两倍。而这些旗人在清朝制度设计中与民人官员相比,更易于獲得晋升。

1898年戊戌变法时,光绪帝曾接受时任总理衙门章京张元济建言“融满汉之见”,并下诏调查办理。由于变法失败,这些措施未得以落实,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清廷对于改革的态度。清末新政后,平“满汉畛域”政策的推行使旗人官员的数量明显下降,旗人在新设机构中占比相对较低。从京师官员总体来看,旗人官员的占比由1898年的63.37%下降到了1911年的33.2%。新衙门中民人官员较多,如外务部在成立之初,其民人官员即占本衙门的60.71%,到1909年该比例提高至82.94%,占有绝对优势。

从图2可以看出,除理藩院(部)外,1906年前京师各衙门旗民比例大体相当。理藩院(部)专司少数民族事务,主要由满洲、蒙古、汉军等旗人分别职掌,所以该机构官员皆为旗人。从1906年秋季开始,各部门旗人的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1906年,随着大理寺归并大理院,其所有裁缺及候补司员,除部分奏调至法部以外,皆由吏部按照原品改归外官,分发各省补用。[《大理寺司员概改外官》,《北京五日报》第60期,1906年,第5页。]因此,在1907年春季《缙绅录》中,大理院在册之官员仅有沈家本及刘若曾二人,旗人官员人数为零。

然而,可以看出,在吏部和礼部中,旗人官员仍占据着大多数。礼部因其职能所致,旗人比例较高。而吏部作为百官统率之地,职掌甚重,新政以来亦积极响应朝廷改革之举,但至1901年清廷宣布新政后,旗人官员的比例仅下降了2%左右。丙午官制改革后,官员的选用改为考试录用,旗人在官员选拔中不再占有优势,在吏部中任职的人数逐渐少于民人。但与新衙门相比,吏部旗人的流动幅度仍相对较低。

满汉畛域是清末官制改革的一大阻碍。1906年,大阪《朝日新闻》曾云:“清国政府目下对于改革官制,令委员十二人调查一切,关于本件有最难之问题者,(一)中央集权,(二)平满汉之界,(三)经费所自出,(四)废置宦官。”[《官制改革之难问题》,《申报》1906年9月18日,第2版。]平“满汉畛域”政策虽然较为直接地冲击了旗人群体在仕途迁转中的优势地位,但清廷难以克服和突破其作为改革者和被改革者的软弱性和局限性。吏部官员旗民比例的变化突出地反映了自上而下的改革难以撼动固有的旧势力。

三、“成规难破”:吏部官员的出身与仕途迁转的相关性

清代科举功名对官员的任职及其仕途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1905年,随着科举停废,新选官制度从以科举为导向转变为以选取实用型人才为导向。旧制度下的官员群体结构发生了剧烈的改变,尤其是在新设立部门。吏部虽然未被裁并,废科举、改官制对以吏部为代表的旧机构内官员的仕途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与出身在清末新政后官员的仕途迁转有着怎样的相关性?这是本部分想要探讨的问题。[因旗人姓名、籍贯等信息不具有唯一性,对其仕途迁转进行追踪较难,故本部分对吏部官员出身与仕途迁转相关性的考察,排除了旗人官员数据,仅限于民人官员。]

进士、举人、贡生、监生等出身者的任官起点不同,其仕途迁转也有很多层次之别。[马镛:《清代乡会试同年齿录研究》,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71页。]而在京官任用习惯中,时人皆“以吏、户二部为优选”[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6页。],大抵是因为吏、户二部更有利于官员的仕途发展,且各官员的各种经济收入更加可观所致。而相较于户部,吏部的事务较少,因此吏部成为传统授官中各官员的上乘之选。F9629011-0FB3-4F0F-BF57-554D8CFBA405

表2统计了官制改革前后吏部民人官员的出身占比。1898至1905年吏部民人官员中有出身可考的官员中,绝大多数为进士出身,占比76.68%,举人次之,占比14.66%,贡生占比5.53%,其他占比0.52%,无异途贡生及监生出身的官员。这直接印证了吏部官员科举出身较高,以进士和举人为主。1906至1910年的吏部民人官员出身记载较完整,其中进士出身者占比49.37%,举人占比23.08%,正途贡生11.86%。与官制改革前相比,这一时期吏部出现了异途贡生及监生出身的官员,共占比7.19%。从官职记录来看,吏部裁汰书吏改招录事后,与其他吏部官员相比,对吏部录事的出身要求相对较宽松。1911年后,吏部进士出身者明显减少,占比减少至24.08%;举人稍有减少,占比22.1%;贡生比例增加明显,其中正途贡生占比22.95%,异途贡生占比16.43%;监生及其他出身者都有些微增长,其中监生较1910年前增加了0.84%,其他出身者增加了2.79%。

在科举废除前,科举考试所获功名与个人仕途发展密切相关。例如,进士就较其他出身者更加有优势。从吏部来看,进士出身者全部以主事任用,这与清朝进士授官分发制度密切相关。清朝新科进士“以十人计,按中式名额,用庶吉士约二成,用主事、知县近八成,内阁中书以年少不能得主事而又不宜用外官者用之,三四人而已”。[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及有关著作》,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第159页。]

表2 清末不同出身民人官员在吏部所占比例[因《缙绅录》中官员的出身记录较多,传统正途包括进士、举人、初贡、副贡、吏员、世袭、廪生等,异途包括新式出身官学生、工科举人、工科进士等,为使分析更加明了,本文在论述中将其分为7大类:进士、举人、正途贡生、异途贡生、监生、其他及无出身。]

在科举废除及官制改革后,京官升迁与往常迥异,进士的任职分布及仕途的发展受时代的影响较小[康文林:《清末科举停废对士人文官群体的影响——基于微观大数据的宏观新视角》。],但其他功名的官员受新政和官制改革的影响较大。官制改革也影响了官员的仕途选择。韩策统计了辛亥鼎革前癸、甲进士京官补缺、升迁情况,可以看出吏部和吏部分发的进士人数最少,吏部仅有三名进士流入,分别为任祖澜、果晟、荆育瓒,皆以主事任用,而礼部仅有进士林栋以郎中任用。[韩策:《科举改制与最后的进士》,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262—263页。]这与陈夔龙光绪十二年(1886)中进士后时人任职意愿大相径庭,也进一步说明,吏部在官制改革后地位已大不如前,不再是时人任官的最優选择了。此外,通过追踪不同出身的吏部官员资料我们还观察到,科举正途出身且具有较高功名者在吏部的仕途发展有明显的延续性。表3追踪了进士、举人、贡生出身的吏部官员三年官职的变化及离开官场时的职位情况。[因清代京官考核每三年举行一次,即“京察”,故本统计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观察。为保证官职的可追踪,本次统计中三年后官职的统计样本不包含1909年之后进入官场的官员,三年后官制统计采用记载数为单位,最终官职统计以人数为单位进行统计。出身较低者在吏部人数较少且发展较小,不列入本次考察。]

通过追踪1898年以来吏部官员的官职变化,我们可以看出,49.06%进士出身的官员在三年后仍然担任主事,这大致是新科进士分发到部以主事任用的惯例,因此任该官职的比例最高。而对最终官职的统计可见,进士担任主事的比例下降到了41.51%,他们或调至其他部门任监察御史,或调任外官及其他官职。有17.12%进士出身的吏部官员离开官场,其比例低于举人和贡生出身者,一定程度上说明进士离职率最低。三年后,8.51%的进士出身者担任郎中,3.1%的进士担任监察御史,这与清代吏部官员的迁转制度是相符的。相对于其他出身的官员,进士更有可能从中央调任至地方,且随着任职年限的延长,这一比例由三年后的5.04%上升到了最终官职统计中的17.61%。虽然历代的入仕观念都是“京官清,地方浊”,但清朝的京官俸禄低微,许多京官又需在京城维持体面的生活,经济成本较高。清末时局动荡,且官制改革后吏部的政治地位明显下降,留任吏部,无论从经济收入,抑或是仕途发展来说,皆不如其他官职。因此,进士利用出身及官职优势调至地方任知县、知州及学正等的比例明显升高。从现有数据来看,吏部仅有进士和举人出身的官员,三年后调任外官,且所占比例呈增加趋势。到了清朝末期,也有个别正途贡生调任外官,异途贡生及其他出身者未有调任外官的记载。除此之外,进士出身者有一定比例调至翰林院,但在清末新政改制后,翰林院并非好去处,翰林群体也是新政改制的“牺牲品”。[韩策:《科举改制与最后的进士》,第264页。]因此,相对其他新部门来说,吏部任职的进士仕途前景较黯淡,与传统仕途的迁转有较大差异。

举人出身者的仕途变化也有明显的不同。不同于进士出身者,举人出身者担任主事的比例随着任职年限增长而增高,在三年后担任主事者占比44.07%,此后这一比例增加到51.32%。在各类出身中,举人出身者最终官职为小京官的比例最高,为17.11%。在吏部奏设八品、九品录事后,有2.63%举人出身者担任八品或九品录事。

不同于进士和举人,正途贡生仕途发展的局限性非常大。从统计来看,正途贡生在吏部大多担任小京官,少数贡生也有机会担任主事。但在仕途发展中,正途贡生的升迁途径明显少于进士和举人,且发展前景也不甚乐观。异途贡生在八品、九品录事一职设置之前,在吏部获得实缺的机会非常小。八品、九品录事主要来源于吏部录事,对出身要求较低,因此,我们看到,93.1%异途贡生担任的是录事。这也说明了吏部官员的科举出身对仕途发展的影响仍然较大。

从吏部官员的官职变化来看,拥有较高科举功名者更具优势,进士担任中高级官员的可能性远高于其他出身者。进士和举人出身者仍然比其他出身的官员拥有更多机会,这一特点在清末科举废除后并未改变。这说明了即使在清末官制改革后,传统出身的官员仍是官员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尤其清末为刺激学堂发展而实行“奖励学堂出身制”,奖励新式学堂毕业生以传统出身,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末仕途的升转仍有赖于出身,官制改革仅从形式上改变了传统中央行政机构,对人事的影响有限。F9629011-0FB3-4F0F-BF57-554D8CFBA405

四、结论

官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是我们了解清季改革的重要途径,但改革的效果及其影响仍须落实到具体的人事变动中来观察。《缙绅录》是古代官员名册专书,详载官员的姓名、籍贯、出身、官职、铨选方式等個人信息。《中国历史官员量化数据库——清代》将目之所见的所有《缙绅录》构建成量化数据库,这种长时段、连续性的官员信息为我们把握动态的人事变化提供了基础。静态的文本分析与动态的人事流动探讨结合起来,使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剖析官制改革影响下清代政治精英阶层中传统的延续和近代的变革。

光绪二十四年(1898)戊戌变法以后,清政府主导了官制改革,吏部也产生了诸多变化。虽然吏部作为一个完整的机构保存了下来,吏部的职能从形式上并没有受到改革的影响,但随着政局的变化,中央各部门及地方督抚越来越多地通过保举途径选官,吏部选贤任能的职能进一步被压缩,权力范围随着改革的推进变小。吏部官员群体在清季改革中也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吏部官员的流动率在改革后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分发到吏部的人员减少,留任吏部的官员比例与其他时期相比变动较大,且大多流向了新衙门,反映了身处旧机构的吏部官员在面对时局变化时或主动或被动的抉择。另一方面,清季改革改变了吏部官员的民族构成比例,改革前吏部官员的旗人占比接近五分之四,改革后降至一半。再次,官制改革对吏部官员的仕途迁转产生了重要影响,传统官制下,政治精英对吏部趋之若鹜,官制改革后,随着吏部地位下降,选官标准及途径改变,新衙门和新式人才地位不断提高,吏部的人才来源减少,吏部官员的仕途升迁也大大受限。

然而,由于历史的延续性与传统政治结构的稳定性,吏部官员的人事递嬗和结构变迁也反映了清季官制改革难以根本改变的常态化面相。第一,通过考察吏部官员的人数变化,我们可以看出在清季改革背景下,裁冗作为官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结果是失败的。吏部或主动或被动的裁冗无法满足自身实际政务运作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改革过程中,各机构为了应对朝廷而采取了脱离实际的错误举措。第二,从官员仕途迁转来看,吏部官员的出身仍在仕途迁转中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选官政策倾向于新机构和新式人才,但受客观人才培养机制的影响,传统科举出身仍是不可忽视的因素。第三,从旗民比例来讲,虽然吏部官员的旗人比例降低,但官制改革始终是在以满清贵族为主的清政府主导下进行的,维护自身阶级的统治地位是改革的深层次目的。因此,平满汉畛域措施的推行并不彻底。

清季改革是中国近代人事制度与政治制度的重要转型,对中国历史的变迁有着承前启后的意义。诚然,清季改革有趋新的一面,科举废除和平满汉畛域措施打破了传统官员入仕和仕途迁转的惯例,逐步建立起近代官员的选任和管理体系。然而,改革措施未能彻底地改变旧体系下的官员群体结构,随着传统官僚体系从有序走向失序,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改革过程中难以突破的政治困境。

(责任编辑:许丽梅)

〔作者简介〕薛 勤,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 430079;

康文林,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部讲座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特聘教授,香港 999077。

〔基金项目〕香港政府研究资助局优配研究金16601718(PI Campbell)

①本文数据来源:China Government Employee Database-Qing(CGED-Q)《中国历史官员量化数据库——清代》。1900—1912的公开数据下载地址:清史数据共享平台(http://39.96.59.69/),数据库简介及说明参见任玉雪、陈必佳、康文林等:《中国历史官员量化数据库1900—1912公开版用户指南》。1900年以前的数据未来由李中清——康文林研究团队有计划地公开,本文所用《缙绅录》各版本不再单独标注。关于《缙绅录》数据库对官员群体研究的价值,详见任玉雪、陈必佳、郝小雯、康文林、李中清:《清代缙绅录量化数据库与官员群体研究》,《清史研究》2016年第4期。

②关晓红:《戊戌前朝野的官制议论》,《学术研究》2013年第5期。F9629011-0FB3-4F0F-BF57-554D8CFBA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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