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对文化进化论与文化相对论的超越
2022-04-07林辰
林 辰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政法研究所,深圳 518000)
作为两种最具代表性且针锋相对的文化思潮,文化进化论与文化相对论的矛盾冲突不仅深刻影响了文化理论的发展,而且不断构建着人们对自身文化的理解与认同。文化进化论强调文化的发展性与进步性,却忽视了文化多元多样性存在的客观事实,因而现实中往往成为文化霸权主义或文化中心主义的借口;文化相对论强调了文化的多元性和殊异性却忽视了文化的发展本质,因而常常陷入虚无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泥潭。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进步观对弥合文化相对论与文化进化论的分歧具有相当大的贡献,它以人的自由及全面发展为旨归,指出文化进步论与文化相对论的矛盾只能在人的总体性的实践中得到合理解决。
一、文化进化论的理论主张
一般认为,文化进化论形成于19世纪下半叶,按照对文化发展模型的不同理解通常可以划分为古典进化论阶段与新进化论阶段。古典进化论的代表人物包括爱德华·泰勒、摩尔根以及斯宾塞等。他们将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引至文化人类学,提出了文化进化论的观点。古典进化论认为文化的发展是由单一和低级,不断走向丰富和高级的单向的与一元的进程,即便各种文化具体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尽相同,但进化发展的总基调是大体相同的。文化进化论认为文化发展具有独特的动力机制,这种动力来自人类心智不断走向成熟,这种人类心智发展方向的同一性也决定了文化将走向普遍的必然趋势。古典文化进化论作为文化人类学的发起者,一度深刻地影响了全球文化思潮,尤其是他们运用的田野调查方法和统观世界文化变迁的总体性视角为文化研究开辟了新气象。但其总体上所持有的一元的、单线的、具有丛林法则的文化观,也使得他们的观点具有明显的理论局限,其内含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为霸权主义的侵略和扩张提供了理论支持。因而,古典文化进化论遭到了来自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传播主义、文化模式论等众多学派的质疑和挑战。
二战结束后,随着美国在国际政治格局中的异军突起,在意识形态领域巩固其主导作用的需求愈发强烈,同时,在全球推广其倡导的文化价值的诉求也愈发明显,在此背景下,文化进化论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并吸收了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传播主义等理论的合理成分,形成了更为系统更为精致的思想体系。为区别于古典进化论,思想界称其为新文化进化论。新文化进化论把科学理念和方法应用于文化研究,在对经济、技术、制度等诸多现代因素的综合考虑之上提出了文化发展的动力并非人的心智,而是技术与经济的互动,并指出文化的发展路径绝非单线同一的,而是具有多线性和特殊性。然而新文化进化论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针对社会进化的动因与路径,不同的学者呈现了不同的理论关怀,如怀特持有的“普遍主义进化论”、斯图尔特提出的“多线进化论”、萨赫林斯认为的“综合进化论”等,但总体上新文化进化论主义者认为技术与经济的互动成为推动文化和社会进步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种总体倾向是新文化进化论与古典文化进化论的最大分歧。与古典进化论的生物进化倾向相比,新进化论由于披有现代科学的外衣而显得更具理性与客观性,然而其西方文化的普适性和高级性置于文化发展最高位置的理论预设则使其成为文化霸权主义、西方中心主义的理论支撑。
文化进化论的理论偏颇集中表现在把西方国家的现代化道路看作通往现代社会的唯一路径,认为现代化即西方化。这种社会发展观内在的含有三种逻辑:一是非西方国家自身无法产生现代文明,无法依靠自身的摸索和实践实现社会现代化。如“李约瑟难题”所问,为何资本主义与现代科学技术只能发端于欧洲而不是中国或其他文明之中?他认为双方在核心思想文化上的差别是重要因素,西方社会注重逻辑、追求理性的思维方式是西方文化的重要内核,而东方社会则过于重视功利价值。李约瑟的回答对理解东西方文化差异具有启发意义,但是我们当然无法苟同他的全部观点。以当代亚洲国家的崛起,尤其是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探索成果为例,可以看到西方国家的现代化道路绝非社会发展的唯一选择,而充分立足本国实际、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的现代化道路才是正确选择。这里尤其应警惕一个观点,即将对一元化发展道路的拒斥视为拒绝承认西方近代以来的领先发展地位,视为对世界文化发展的客观状况的否认,这在概念上有所混淆。我们并非拒斥学习和借鉴西方文明中的优秀成果,而是反对那种认为后发国家的现代化道路只能亦步亦趋地模仿西方的发展模式,并永远无法赶超的状况;反对认为脱离西方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环境无法实现社会进步的看法。
文化进化论认为人类社会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文明标准”,并以此对不同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发展和文化发展进行价值评判。文化进化论认为文化存在着由低到高的发展阶段,并试图制定“文明标准”,把符合其价值标准的文化视为先进的和文明的,反之则被认为是落后的或野蛮的。殖民主义时期,资本主义国家为将后发国家纳入资本主义体系就曾制定了一套“文明标准”,而各种“治外法权”则暴露出所谓的文明标准不过是少数强权国家为维护其统治地位而制定的对弱势国家的“剥削体系”。当代世界,这种制定标准的企图并未停止反而展现出更为立体和深入的特征。文明的发展和进步固然需要一定的标准,但以何为标准,并非通过强制性的“人权”话语等,而是需要各文明间的不断接触、沟通、对话乃至冲突,进而在平等、协商、互利的框架下达成广泛共识。这是由于人类社会文化的变迁和进步的尺度只能建基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之上,脱离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活动制定抽象的普遍使用的标准的努力无法获取预想中的共识。
文化进化论特别为人诟病的方面是鼓吹民族文化优越论。民族文化优越主义认为不同民族的差异是血统上和基因上的区别,血统上的高贵与卑劣天然存在无法逾越,这种不可逾越性表现在智力水平、道德程度等方方面面,种族间的差异也决定了在现实政策中要推行隔离制度。一般来说,人们从自身的民族传统、利益需要和民族心理审视自身及他者文化时,往往不可避免地会以自身为中心和出发点,但是这种民族偏见是一种建基于经验主义的情感体验,如亚里士多德就曾指出西方人在精神上的优越,认为与西方人相比,东方人因存有奴性而更适合专制性的统治。此后,这种建基于抽象人性的偏颇的观点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达到顶峰。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和西方国家在经济、技术和话语上的领先和胜出,西欧社会急遽发展率先进入近现代文明,许多西方人士在陶醉于取得的文明时产生了“天然优越”的幻觉。如马克斯·韦伯所说“只有西方懂得什么是现代意义的国家”、“只有西方,才有公民的概念”、“只有西方才有那种特殊意义的城市”、“只有西方才有现今这个词义上的科学”,因而得出结论,只有西方才“具备这样一种指导生活的道德标准”[1](P196-197)。当代思想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较韦伯的观点更进一步,他指出西方文明不仅独特优越,而且其内在具有的自由主义特质应当是非西方国家效仿的范例。
二、文化相对论的理论立场
文化相对论在文化价值上持有多元论立场,认为各民族文化因其自身时空环境的差别和文化传统的差异而具有自身独特的价值,因而无法用同一标准衡量文化的先进与落后。一般认为,美国现代人类学的奠基人弗兰茨·博厄斯在《原始人的心智》中初次提出了文化相对论的概念。此后梅尔维尔·赫斯科维茨系统发展并完整论述了文化相对论的内容、原则和方法,指出文化相对论的核心是尊重差别以及相互尊重,并强调维护“多种生活方式的价值,这种强调以寻求理解与和平共处为目的,而不去评判甚至摧毁那些不与自己原有文化相吻合的东西。”[2](P4-5)
文化相对主义认为文化的价值标准具有相对性,要将事物和观念放到其自身的文化语境内去考察。作为一种特殊主义的文化观,文化相对论的倡导者大多持有这样一种观点,即文化的普遍性并非一套先验设定的模式,而是建立在文化特殊性基础上的涵纳和共识。作为对文化进化论的抵制和反动,文化相对主义倡导一种更为平等和相互尊重的文化立场,认为按照统一的标准对文化进行逻辑序列的编排,又给予进步或落后的评价,是一种文化独断主义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看,相较于文化进步论的文化观,文化相对主义具有相当的革命性和积极效应。然而,由于文化相对性把差异性和相对性推到极致,全然否认在人类文化发展进程中存在着某种共识和可评价性,否认文化存在着高低优劣的差别,从而使得文化相对主义在现实上表现出文化保守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的倾向。
首先,文化相对主义认为文化的发展不应只有一种单一的线性逻辑,而是随着文化主体的不同呈现出多元化的特质。每个民族的文化及其文化中的单个要素都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受不同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即便是看上去存在共同性的文化要素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也展现出了不同的功能和意义,因此理解文化不能离开产生它的特殊的环境。如博厄斯持有“历史特殊论”的观点,他认为过去人们试图将文化发展规律化、阶段化的企图是一种徒劳,这是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推导出文化的发展具有一般的客观规律。赫斯科维茨也指出,文化要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下去判定它的意义和价值,离开了文化产生的时空环境,文化就失去了它独有的意义。此外,相对主义认为在文化的发展上不存在普遍适用的价值尺度,文化无法用进步或落后来衡量。文化相对主义倡导一种多元共存的价值观,认为各民族文化都有自己的价值立场和行为准则。如博厄斯所说,如果我们要研究其他文化形态,就要跳脱出自己原有的思想框架,而不能在自身的文化模式中去做考量。他指出:假如我们解开现代文明的束缚,考察其他文明的状况,会发现对利益最大化的争取十分困难。赫斯科维茨也持有大致相同的观点,他指出,评价文化高低优劣的普遍价值尺度是不存在的,各民族文化只有在自身的体系中才能被评价。而本尼迪克特则往前更近了一步,她认为不仅文化的评价标准不存在,甚至对于个人行为的评价都是相对的,因为在一种文化中看似反常的行为在另一种文化中常常被视为理所当然并具有特定的意义。
其次,文化相对主义反对文化进化论的观点。文化相对主义反对把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多种多样的发展进程纳入单一的进化论方案中去考察。文化相对主义是在文化普遍主义思潮横扫的语境中产生的,是对文化进化论的抗衡和反叛。作为对“西方中心论”的文化进化观的抵制,文化相对主义倡导一种更为平等和相互尊重的文化立场,认为对文化进行逻辑序列的编排,按照统一的标准给予进步落后的评价体现了西方的文化霸权主义。如在文化相对主义者看来,摩尔根在其名著《古代社会》中提出的 “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的概括只能被看作是简单地以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为框架看待人类社会;而黑格尔把世界各民族的发展理解为理性的不同发展阶段以及把普鲁士君主制视为“人类最美好的政治制度”的历史哲学观念是一种自我中心的表现。针对古典进化论这种对文化进化普遍法则的寻求,博厄斯指出要“构拟”独特的民族或地域的历史,以重建每个文化集团独一无二的历史。随着文化人类学、考古学等学科的发展,学者们通过田野调查和大量的取证发现了各不同民族文化的多样形态,论证了民族文化发展的独特性和多元性,严厉的批判了文化发展上的一元论普世主义、线性的文化发展观以及种族优越论。博厄斯指出,文明人为其辉煌的成就感到骄傲,并鄙视人类大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宣称“白人优越论”,然而事实上,可以看到当前即使最为先进的文明建设,都有不同种族的人参与其中,因而“人种与文化之间没有密切联系”[3](P106)。
最后,文化相对主义反对文化发展具有统一规律论的观点。文化相对主义认为,人类文化都是在特定的时间坐标和空间坐标中形成和发展,受多种偶然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各文化群体间或许存在着某些礼俗或禁忌上的相似性,“但它仍无法使我们预测在某一具体文化中发生的实际事件,它们也不允许我们去制定统辖文化发展历史进程的通则”[3](P136)。也是从这个意义上,博厄斯指出,人类学无法成为“精准的科学”,因为人们无法通过对一个特殊文化阶段的理解推测未来将要发生什么,因而也不存在一个通行的法则可以解释全部的社会发展。此外,各民族文化在价值评价上具有不可通约性。本尼迪克特在《文化模式》中指出,各民族文化存在着自身独有的无需与其他民族一同分享的东西,这是各民族、部落文化独有的目的和意义。文化相对主义拒斥价值观上的普遍主义,认为各民族的文化价值都是基于独有的历史和现实而生成,因此文化价值观的多元性客观存在。在文化价值的研究中,一种流行的观点是用经济发展水平考察文化的先进与落后,被认为在文化发展上持有“经济决定论”的立场。博厄斯坚决驳斥这种观点,并以非洲和澳大利亚的部落文化为例,从事实上论证了处在可比经济资源下的文化体在现实上却发展出了迥异的文化模式的现象,给予文化上的“经济决定论”以事实的还击。约翰·格雷也指出“从价值多元论的真理得出来的结论是自由主义制度不可能具有普遍的权威性”[4](P163),西方的价值模式只是作为一种特殊的发展模式而存在,没有事实证明它具有普遍意义。
三、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进步观对“进化”与“相对”的超越
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进步观对弥合文化相对论与文化进化论的分歧具有相当的贡献。文化进步论是“基于哲学的共产主义,熔铸了基督教的平等观和普世主义的弥赛亚精神,扬弃了卢梭的以积极自由观为核心的社会契约论、康德的道德哲学以及德国古典哲学到黑格尔为止的精神辩证法和历史进步观,以德国古典哲学为代表的精神辩证法和历史进步观”[5](P5-13),是以人的自由以及全面发展为旨归的文化观。作为文化发展的两种不同思路,文化进化论与文化相对论的悖论只能在文化的总体性的实践中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
文化进步观认为民族文化是有机整体性与可分析性的统一。作为两种最具代表性的思潮,文化进化论与文化相对论看似孑然对立,而实际上却共享同一认识论前提,即本体论上的文化整体主义。这种整体主义将文化视为一个实体,忽略了文化的可分析性,即各个民族文化当中客观存在的不同文化层级,其中既有涉及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世界的风俗与仪式;也有诸如如何面对生态危机、核威胁、种族灭绝等涉及人类共同生存基础与发展命运的伦理与制度。对于文化的可分析性特质,菲利普·巴格比的文化层级观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他指出,文化从适用范围来看可分为“低形态文化”与“高形态文化”,其中“低形态文化”是指应用于“小的共同体、阶层、年龄组、职业群的习惯规则”,与之相对应,“高形态文化”是指“涵盖范围广及一个以上共同体和民族区域,甚至包括了整个人类世界的行为规则认同”[6](P125-126)。在巴格比看来,“高形态文化”涉及的议题为全世界人们所关注,因而是迫切需要寻找共识的部分,比如即便处在不同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之下,也几乎不会有人否认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与公平正义的价值。相较于文化进化论与文化相对论的整体主义观点,文化进步论展示出了更为全面、更具分析性的理论关怀。文化进步论指出,当代的文化发展的合理走向是针对文化的不同层级,选择不同的文化立场,在“低形态文化”层级上各民族文化“百花齐放”,在“高文化形态”层级上形成广泛共识,这种既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又保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主张和文化策略,为全球化时代民族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可参考方案。
文化进步观认为要形成一种内容上涵纳不同文化模式,目标上体现人类普遍价值的“超文化”形态。[7](P61-65)文化发展是否有明确的目标指向和理想方向是文化进化论与文化相对主义的主要分歧之一。前者认为文化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野蛮到文明的发展进程,因而文化的发展目的在于追求更为高级的文化形态;后者关注到不同文化具有的独特性,认为文化的存在即合理,对某一具体的文化形态只能放置在特殊的文化背景中去考察才具备谈论的意义。这两种观点都不可避免地带有先验性的色彩:文化进化论的问题在于将西方文明预设为全球文化的检验标准,并千方百计地想将非西方国家的文化发展纳入自身的文化逻辑,如英国前首相布莱尔的幕僚罗伯特·库伯主张通过输出西方的民主和自由,拯救受到战乱和威胁的第三世界人群;文化相对论的局限在于完全否认文化的进步性,乃至于常常惋惜于已明显不适用于当代人类生存方式的文化因素的消逝,如一位法国学者抱怨英国人把预防天花的疫苗带到印度,破坏了印度人一旦感染天花就要到神庙去祭拜的古老传统。
文化进步观认为文化价值应当并且只能从特定的文化实践中进行评价和考量。文化进化论与文化相对论的另一分歧在于文化价值是否具有同一标准,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文化关系的不同理解和与文化相适应的社会政治观的不同意见。文化进化论强调文化价值的同一性与文化发展的单向性,认为文化具有整体的发展目标,具体的文化形态是文化进化的特定阶段,从属于文化发展的整体进程,文化之间不仅具有比较性,而且具有先进与落后的关系,并把西方文化视为衡量先进与落后的“元标准”。文化相对论在对文化进化论一元性、单线性的拒斥和回应中发展开来,指出人类文化客观上的多元多样性,要求尊重并平等对待各民族文化,强调文化发展的多重路径,为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发展扩出一定空间,但是由于对文化价值可比性的全盘否认,从而从总体上否定了文化的发展方面,因此具有保守主义的倾向。文化相对论与文化进化论的悖论愈发突出:如强调民族性,往往由文化民族主义走向文化相对论,甚至走向闭门自守的保守主义;如强调文化的发展进步,就往往要舍弃文化的特殊方面,积极寻求进入强势文化系统中去。对此,文化进步主义主张要秉持文化的开放性和实践性,走出文化进化论与文化相对论的两极对峙,既不抱残守缺地固守自身传统,又不照搬照抄西方的文化发展模板,形成一种既“容纳了不同的文化类型,同时又以人类普遍的、永恒的价值作为理想的核心统一人类文化”[7](P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