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数字化保护传承的应用及反思探讨
2022-04-07杨琳
杨 琳
(明溪县文化馆,福建 三明 365200)
由于计算机科学的日益普及,人们也迎来了互联网信息时代,在这一时代的发展背景下,对非遗的数字化保存工作已势在必行。信息技术发展时期数字化技术已在各个领域中都获得了普遍运用,而随着非遗保存与传播工作的开展,要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所具备的信息传播特性,为文化遗产创造更多的信息展示途径。传统的非遗保存工作大多是利用纸质的载体加以保护,但目前已经逐渐开发并形成以数字化为主要载体的传播形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工作也不再是简单地借助传统文字进行,而是利用数字化技术所产生的图片、文字、音频等新方法,进行立体化保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描述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20 世纪80 年代初首次提出的。从地理历史方面考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说法是舶来名词。在中国的研究和文化事业中,专门就非物质文明问题作出定义是在2001 年以后。在这期间,中国还曾专门举办过研究活动,对申遗工程项目开展了客观化、专业性的分析和研究。具体来说,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是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要件的所有社会活动实践。它随着时间进展而出现相应改变,并深受社会环境、人文历史等多种要素环境影响。因此部分非物质文化或许会产生消弭现象,但部分非物质文化倘若得到了合理保存和弘扬,会借助新时期人的参与而有创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更注重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方式对有关信息的收集、汇总、管理和保存。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宣传和传播工作实践中,也可以运用数字手段对非遗进行转化、二次生产、还原、信息共享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或者转变为可再生的数字形式,从全新的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工作做出诠释。尤其是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在各类新兴媒介的推广和传播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将非物质文化进行数字化转化,并进行资源的创新使用和推广,使之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全新的视野和方式。在制造文化产品过程中,可充分与数字技术及非物质文化进行整合,使之能长期留存,并真正做到世代继承共和发扬。
二、非遗数字化保护传承的必要性概述
首先要清楚地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就是利用数字化带来的便利性来收集与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并利用新媒体传播与展示来存储与弘扬某个地区的具体文化内容,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历经数千年的历史发展有着多种多样的类型,透过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从而使得地区文化可以用生动的方式呈现给人们。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非遗传承人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为了满足大众多样化需求,必须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力度。因此,国家也逐渐加大了对其研究投入。我国数字化建设在经历了近年来的持续努力后,已经开始呈现上升趋势,但是仍有许多非遗传承个性化发展能力严重不足,数字化信息资源利用率无法提升,交互性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曾提出,要想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平等的文化理念,必须清理非遗交流中形成的数字化代沟,并在数字化技术持续创新与发展中确立新的技术性游戏规则,以破除对传统文化遗产歧视性的影响,同时借助信息化储存与数字化传播等功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使每个民族能借助其生存的传统文化在国际交往过程中获得一定话语权,从而使文化遗产保护不再受时空限制并较好地保留当前社会记忆。
三、非遗数字化保护应用问题
(一)地区不平衡
由于中国各省所实行的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管理工作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部分地方在进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与普查管理工作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地方各县市的文化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实施,地域内的地方新闻部门与文化馆也共同参与了合作。与此同时,全国以及部分地方,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与普查管理工作过程中,主要是利用地方各种组织联合建立的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网络,由于各个地域内的地方有关组织各自为政,宣传资源建设上存在着重叠,从而导致了巨大的宣传资源浪费。许多地方的非物质文化数据比较散乱,进行检索与整合存在着一定困难,人民群众在进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了解过程中,要花费比较长的时间,而且还有部分地方的文化机构,没有非遗保护类的专门网页,因此无法使广大人民群众正确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进行检索。
(二)缺少规范性
为了更好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规范化管理工作,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共享,而数字化保护应用优势体现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收集与整理时,可以借助数字化具备的应用优势来优化数据整理程序,降低人力物力投入。本文主要从当前非遗大数据处理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其具体对策。随着科学技术不断提升,信息技术也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并开始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之中。对于传统文化来说,它具有独特魅力。在开展非遗数字化传承工作时,主要通过利用数字化技术来做好非遗数据传播与发布工作,并通过动态化影像以及其他各种宣传手段来使人们对文化遗产内容有更深入的理解,为了应对这一发展,我国提出相关非遗数据库建设措施,各个地区需根据自身非遗实际状况,采取不同保护方案来促进我国非遗数据管理工作规范化开展,从而做好非遗数据保护与继承工作。
(三)知识产权问题
在当前对部分国家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成果中,都含有文化传承人的影像资料,这部分影像资料也得到了我国法律法规的保障。不过由于当前的不少数字化平台上都未放置相应的视频资料,在开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只是进行文化资源的传承与整合工作,还必须在严格遵守法制规范的情况下,全面提高非遗的共享水平,一些侵权现象也是我们在开展数字化保护开展过程中,必须克服的主要困难。
四、数字化在非遗保护传承中的应用分析
(一)数字技术的应用
在这一阶段,我国的信息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人类社会也开始不断向信息时代迈进,取得了丰硕的科技成果,各类技术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等都提供了很好的便利条件。例如,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就促使人们之间的沟通变得更加便捷。与此同时,传统的文化也受到了冲击,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少数民族民间舞蹈艺术。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很多新的科技手段逐渐融入民族民间舞教学当中,使其呈现出新特点。所以,针对非遗的保护以及传承工作,有关部门有必要打开思路,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将信息技术全面融入其中,并科学运用相关的技术来整理、存储和使用非遗信息。此外,充分发挥录像和录音的作用,实现非遗的自动化,建立非遗数据库,以数字档案的方式实现非遗的有效保护与传承。
在数字技术帮助下,利用数字化的方式来存储非遗中的档案资料,将非遗中的视频、音频及图片完整保存起来,在进行非遗保护中,利用新媒体的帮助,全面提高非遗的保存效果。与此同时,在信息手段的辅助下处理掉非遗资源并转化为数字信息的同时实现虚拟产品的转换,并能充分发挥3D动画技术的作用,实现非遗的完美重现。此外,在利用数字技术手段的基础上,还可对传统技艺进行开发应用,并构建相应数据库,从而为非遗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在这种方式帮助下,我们解决了非遗保护传承中的毁损和失真的问题,此外还能通过信息技术有效地革新非遗保护的渠道,在不同的载体帮助下达到保护非遗的目的。
(二)数字平台的构建
文化和旅游部门对非遗传承的保护领域负有主体职责,但是这项任务并非只是文化和旅游部门的职责和义务,而是因为非遗是国家财产,是中华民族文化瑰宝,所以,要求全体中国公民共同为非遗保护事业奉献一份力。从非遗保护实践的视角分析,保护目标中未能实现理想要求的主要问题就是,人们对非遗保护领域的认知缺乏系统、科学的了解。出于这些理由,文化与旅游行政部门必须把信息化功能发挥起来,积极搭建数字化网络平台,给人们创造进一步掌握非遗信息的机会,通过推广和宣传可以使更多的人认识非遗,人们也可以对非遗保护作出认知,把社会的功能发挥起来,保证非遗保护的顺利开展。
(三)非遗传承构建资源共享机制
在开展文化会议与数字化传播设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倾注众多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而根据当前全国的非遗传承项目实施现状来看,由于不同的文化组织都在各自建立着不同的数字化传播网络,通过这种传播方式,就带来了巨大的信息资源损耗,因此我们在开展文化相关资料检索工作过程中,就将面临着相当的复杂度和难度,因为不同的文化组织都有着不同的优势:图书馆在文化资料建设过程中具有重大优势;美术馆在文化遗产数据展示的过程中具有重大优势;文化馆在开展非遗信息普查的过程中具有重大优势;艺术学校在文化信息加工与整合过程中也具有重要优势。所以,各个单位之间必须互相融合,彼此沟通,由同一个机构进行统一组织,并让其各个组织之间共同分工与合作,以发挥其各自所具备的技术资源优势,共同助力于全国非遗资产的整理,并突破单一的传承限制,共同搭建共享平台,利用数字化网络系统充分展示非遗文化遗产所拥有的魅力。
(四)规范化的非遗数据管理
为了更好完成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任务,就必须进行对非遗信息的标准化信息管理,以助力非遗信息数据的有效获取,信息数字化保护的应用优点就在于,在进行非遗信息的收集与处理时,可以利用信息数字化所具备的技术特性,优化信息收集过程,从而降低对人力、物力的投资。在中国做好非遗数字化发展工作进程中,国家重点要利用数字化信息技术的运用,进行非遗信息的宣传与展示,并利用动态化视频技术和各种传播手段,使广大民众更好地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而国家也根据这一要求制定了相应的非遗信息系统建设政策,各地方政府必须根据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状况,采取不同的信息保障措施,以促进中国非遗数据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并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与传播。
(五)注重丰富非遗形态转化方式
将数字信息技术运用于非遗保存和传播的流程中,需能充分体现技术手段的优越性和功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众多优秀的艺术作品是其主要的表现方式,在对此类艺术作品加以保存的过程中,要从制作、流传的层面实现有效的技术转移。要把非遗科学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的新产品,使之可以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以便于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技术基础。对于较为独特的历史文化事件,应引起广大社会群众比较强的历史认同感,使之具有一定的历史连贯性、持续性。在对非遗的数字化保存和弘扬过程中,应借助更加有力的宣传,让一般群众也可以对社会主义文化多元性、对非物质文化传播的重要意义,形成更加合理的认识。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各族人民世世代代相承的,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项古代民俗文化表现形式。各地区可借助民俗、艺术、民俗技艺比赛等项目,让当下更多青少年更加熟悉非物质传承文化的方式,同时借助工具、物品、工艺制作等,让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更直观的了解。在进一步探索非遗保存和传播新方法的过程中,应当合理运用数字信息技术。首先,注重丰富非遗表现形式转化方法,使得优质的传统工艺作品可以得到更长期的保护和更加完善的传播。例如,在对非遗艺术作品进行展览和推广过程中,通过充分运用三维技术、3D 多边形技术,可以有效地改变传统表现方法的缺点,从而减少了艺术作品的损毁和流失。第二,充分发挥数字艺术极高的交互性和对光源及周围环境的自由控制,有效转化产品的质量内容。通过制作3D 模型,大力提高工艺产品等的质量。第三,针对非遗艺术作品的修复工作,可通过数字技术手段对图像的基本特征加以修饰。如运用图像技术,修护非遗艺术作品的局部,以此达到有效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
五、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反思
尽管现阶段的数字信息技术优势比较突出,但是由于它只是在近些年才出现,所以部分关键技术仍处在测试阶段。例如,由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时间还不足三十年,所以部分问题目前还不能彻底克服。而这些关键技术在非遗保护方面的使用时期也更短,所以,对非遗数字化保存技术而言,由于发展时期比较短,现阶段还在探索中,所以必须克服部分问题。此外,由于基于网络的持续创新背景,导致数字资料技术在保存、检索和更新换代等方面的增长速度比较快,从而导致非遗保存工作受到了一些负面影响。从借助数字信息技术在非遗传承中的价值视角分析,其重点就是处理非遗资料保存中的损坏和丢失等问题,从而确保子孙后代可以得到最全面的非遗资料,从这个视角分析,信息技术仅仅属于系统性保存非遗的渠道,但是对于现阶段利用信息技术保存非遗资料的工作,流于形式问题就更加明显了,对数字化的过度重视,把非遗本质问题完全忽略掉,因此,国家文化与旅游主管部门就必须对该问题予以高度关注,也必须对数字信息技术加以正确认识,防止再出现流于形式问题。
六、结语
总之,目前国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及保存,通常主要是通过传统实体陈列手段及书本记录来实现,利用计算机技术可促进由传统展示手段向立体影像及全息全影模式演进,将传统非遗保存手段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可使记录及收藏空间更广阔。本文旨在通过研究非遗保护的意义以及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探索在信息时代下如何做好非遗的数字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