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编钟铭文补释
2022-04-06刘义峰
黄河·黄土·黄种人(华夏文明) 2022年9期
刘义峰
2019年,湖北随州枣树林曾国墓地M190出土一套编钟,作器者曾公为春秋中期的一代曾侯。该套编钟共有34件,其中4件镈钟和2组甬钟各自铸有内容基本相同的长篇铭文,镈钟每件单独成文,甬钟每组连续成文。《江汉考古》2020年第1期刊发了郭长江等先生的《曾公编钟铭文初步释读》[1](以下简称《释读》)一文,公布了其中1件镈钟和2组甬钟铭文的照片,并进行了初步的释读和研究,为曾公编钟铭文的进一步研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曾公编钟铭文涉及曾国早期历史、曾国的地理位置、金文断代的“康宫说”等重要问题,一经刊布就引起学界的极大关注。本文拟在《释读》一文及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就曾公编钟铭文中的几处释读提出意见,并结合上下文予以解读。
统治者以自焚的方式献祭祈雨,自焚未及施行便降下大雨,是神灵被他们甘作牺牲的虔诚之心所打动。所以,“”当释为“灵”。《正字通·火部》:“灵,俗靈字。”[5]现在看来,并不准确,“灵”字从形体来看,明显是“”的简省,“”作为“靈”的异体,至迟在春秋中期就已存在,不过不如后者应用普遍。“灵神”即“神灵”,班固《高祖泗水亭碑铭》有云:“勒陈东征,剟擒三秦,灵神威佑,洪沟是承。”[6]
“聿”,《释读》释为“隶”,读为“肆”。不过结合上下文,该字似应释为“聿”,读为“律”。“”,《释读》疑为余、行二字的合文,下文已用“辝”表示我,所以“”仍应视为一个字,即“行”字繁构。理解这句铭文,需要结合上下文,原文作:“曰:‘呜呼!忧舍(余)乳(孺)小子,余无谤受,聿(律)(行)辝卹,卑(俾)辝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