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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托育需求现状研究

2022-03-31郭莉萍

教育观察 2022年3期
关键词:民族区域托育育儿

郭莉萍

(北海职业学院教育系,广西北海,536000)

一、研究背景

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在该建议中,“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被重点提及。[1]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幼有所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内容,将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2]

目前,我国还未完全建构起基于儿童“起点”的绝对公平。[3]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等各方面原因,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其发展公共托育服务面临一系列难题。“仓廪实而知礼节。”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是现今每位家长的诉求,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也不例外。普惠性托育服务作为教育公共服务在托育领域的重要形式,更强调教育机会的均衡化、服务对象的大众化、服务价格的平民化,构建乡村普惠性托育服务模式可以助力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教育实现“人人皆可成才”的教育公平。

乡村家长的托育需求是构建乡村普惠性托育服务模式的基础。本研究旨在从需求率、托育类型、入托目的、托育机构的环境和设施、师资、内容、家托关系等方面深入、全面地了解该地区0—3岁婴幼儿家长对普惠性托育服务的现实需求,以此为构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普惠性托育模式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撑。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为全面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的托育需求,本研究选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3个乡镇271名婴幼儿家长作为研究对象。发放问卷271份,回收251份,回收率为92.6%。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根据国内学者张燕的“0—3岁婴幼儿家长托育需求调查问卷”[4]改编形成“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托育需求问卷”。问卷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幼儿家长背景变量,第二部分为家庭托育需求情况问卷。问卷采用李克特五点计分法,分数越高,表明家长托育需求越强烈。

三、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托育需求现状

(一)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的入托意愿

如表1所示,64.14%的婴幼儿家长有托育需求,受访家长表示孩子“无人带”导致无法出去工作是寻求托育服务的最大原因。同时,希望孩子能够在托育机构中接受更为专业的早期教育、让孩子得到更专业的照顾和养护也是家长选择托育机构的原因之一。

表1 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入托意愿

(二)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服务的基本需求

1.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可接受的托育费用

调查结果显示,家庭月收入在8000元以下的受访对象占93.57%,其中家庭月收入2000元及以下的占比为10.72%,家庭月收入2001—5000元的占比为58.59%,家庭月收入5001—8000元的占比24.26%。在这种收入情况下,托育费用所占家庭月收入的比例将是婴幼儿父母选择社会性托育服务的重要考量维度。调查显示,84.46%的家长能接受的托育费用为每月800元以下。家长可接受的托育费用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可接受的托育费用

2.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期望的托育机构性质

调查发现,该地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专门的托育机构,托幼一体化中的托班是乡村托育服务的主要形式。目前,大多数受访家长会选择私立幼儿园托班解决孩子的托管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公立幼儿园只招收3岁以上幼儿,另一方面在于公立幼儿园的服务时间为工作日,无法贴合农村家长的务农等近乎全年无休的工作时间。本次调查结果(表3)显示,86.85%的家长期望建立公立性质的托育机构,他们认为公立托育机构“更安全放心、教师更专业、环境好”,这为构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的普惠性托育模式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表3 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期望的托育机构性质

3.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期望的托育类型

如表4所示,在托育类型方面,全日托(占比80.08%)是0—3岁婴幼儿家长选择最多的托育形式,临时托育(占比26.69%)也是家长选择较多的托育形式。受访家长表示,全日制托育更能满足自己的托育需求,但也有部分受访家长认为,在没有计划选择托育服务的情况下,临时托育更能够满足临时的婴幼儿照管需求,形式更机动和灵活。

表4 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期望的托育类型

4.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期望的入托年龄

如表5所示,受访家长更倾向在孩子满2岁之后入托。同时,他们认为,2岁以后的孩子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也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表5 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期望的入托年龄

(三)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机构的具体需求

1.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于托育机构的关注维度

如表6所示,在托育机构方面,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最关注的维度为托育机构的师资状况,其次是托育机构的环境和园所的管理与服务情况。部分受访家长表示,托育教师直接决定家长的入托选择。

表6 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机构的关注维度

2.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托育师资的需求

如表7所示,在托育师资的需求方面,相较于教师的专业背景和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家长更看重教师对婴幼儿的态度和其照护婴幼儿的能力。

表7 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托育师资的需求

3.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机构环境的需求

如表8所示,托育机构的安全、卫生是家长最关注的维度。另外,托育机构在重要区域是否安装监控系统也是家长非常关注的一个维度。结合近年来频发的虐童事件,托育服务的公信度无疑成为有迫切托育需求的家长止步于社会化托育的“绊脚石”。有研究显示,家长更愿意选择有监控摄像头的托育服务机构,这既表明了“安全为重”成为家长对托育服务的首要需求,也反映了目前托育服务行业的公众信任度偏低。[5]

表8 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机构环境的需求

4.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机构管理与服务的需求

如表9所示,托育机构的安全、卫生、教师是家长最为关注的三个方面。

表9 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机构管理与服务的需求

5.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活动的需求

如表10所示,“让孩子能和其他孩子玩”是继“无人带”之后家长选择托育服务的重要因素,受访家长表示,希望托育活动能够促进幼儿进行同伴交往,促进婴幼儿在游戏中获得身体、认知、情感、社会性的全面发展。

表10 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活动的需求

6.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家托互动的需求

如表11所示,家托互动是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最不急迫的需求,受访家长表示自己会与托育机构有一定沟通,但并不深入,接受来自托育机构的育儿指导较少。这说明目前该地区主要发挥托育功能的托班在亲职教育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

表11 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对家托互动的需求

四、结论

(一)乡村0—3岁婴幼儿家庭需要社会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

家庭育儿一直是我国传统的育儿模式。本次研究发现,67.47%的婴幼儿主要由母亲照看,祖辈育儿比例为20.88%,这说明现在乡村的育儿模式仍以家庭育儿为主,且母亲承担起了更多的育儿工作。虽然父母在婴幼儿前三年成长中的重要性无可替代,但家庭育儿对家庭婚姻质量、代际关系、家庭经济收入、乡村劳动力的释放等方面有一定阻滞作用。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观念影响,女性承担了更多的育儿工作,更多的女性受困于家庭之中,陷入复杂的“母职困境”。祖辈虽是现阶段家庭育儿的中坚力量,但限于精力、体力、教育理念等因素,往往有心无力,仅能保障孩子的物质生活,而不能更好地提高孩子的心理健康水平。因此,育儿模式的专业化、社会化是必然发展趋势,专业的托育服务体系是缓解家庭育儿压力的根本途径。

(二)0—3岁婴幼儿家长需要具有乡村特色的普惠性托育服务

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对象中,有64.14%的婴幼儿家长有托育需求,入托需求比较强烈。有别于城市地区,该地区家长需要具有本土化特色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从托育时间看,鉴于农村地区居民的劳动方式,该地区0—3岁婴幼儿家长普遍期望托育服务时间能够贴合自己的劳动时间,更多家长希望托育服务时间能够延长至周末。从托育机构的性质来看,家长更希望让孩子在公立的托育机构入托,他们认为公立托育机构在安全和照护方面更让家长放心。从入托类型看,家长更多选择全日制托育。在可接受的托育费用方面,每月500元及以下是大部分家长所能接受的费用。从入托年龄看,更多家长选择在孩子2岁之后入托。

(三)托育师资是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最为关注的维度

调查结果显示,托育师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最为关注的维度。婴幼儿是这个社会最柔软的群体,需要尽全力去呵护。婴幼儿期是人一生成长中的关键时期。托育师资作为婴幼儿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他人,直接影响到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教师具有亲和力、耐心、细心”反映着托育教师的道德素养。具有高尚道德素养的教师拥有坚定的道德信念、高尚的道德责任、丰富的道德知识、全面的道德能力和卓越的道德领导力。[6]高尚的道德责任感作为一种内驱力,能驱使个体将坚定的道德信念、丰富的道德知识通过卓越的道德领导力、全面的道德能力转换成道德实践,最终落实到对婴幼儿的教育和照护上。另外,家长对托育教师的婴幼儿照护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关注表明,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寻求不限于“生活照料”的专业的托育服务,这给我国托育师资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提供了明确的方向。从家长对教师的多维需求看,家长对教师的专业背景、职业资格等方面并不太在意,更看重教师的道德素养、为人品格等方面,这与以学习知识、技能为重的中小学形成较大的反差。

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的托育需求是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模式的基础。乡村地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模式的建构关乎乡村地区的经济振兴和基于开端的“人人皆可成才”的教育公平,应尽快最大限度地满足该地区的托育需求,完善托育服务管理制度,助力婴幼儿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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