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2-03-31
- 编者按 -
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首善标准深化改革是北京市基础教育的优良传统。早在2018年,北京市率先启动了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几年来,经过先期探索、局部试点和全面推开等不同阶段,并在试点工作中同时开展试点运行课题研究,探索建设理论架构、认真总结实践成果、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了健全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体制机制的路径选择和对策措施,探索形成了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北京实践。
本期,我们聚焦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从探索过程、实践经验、问题分析、对策建议、区域亮点等不同方面进行梳理总结,以助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全面推进实施。
以首善标准推进,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采取“三步走”
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召开后,北京市及时跟进,启动了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按照燕山地区先行探索、4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首批试点、各区全覆盖试点的“三步走”策略,分步实施,每月调度,强力推进。
2018年9月,经北京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教育工委同意,在燕山地区率先开展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先期探索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一校一策”试点工作方案,为全市开展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提供了案例与经验。
从2020年9月起,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部署培训会召开,标志着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试点工作突出“压茬推进、分步实施、前后衔接、逐步深化”的原则,在燕山地区先期探索的基础上,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燕山地区5个试点区的35所试点校牵头承担了教育集团化学校试点策略、跨区域办学学校试点策略、党政“一肩挑”学校试点策略、党政分设学校试点策略等8个子课题的研究,进行了有序、有力、有效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从2021年6月起,试点工作进一步全面推开。在已经开展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基础上,选取其他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有关高校附属学校等72所中小学校纳入北京市试点范围,全市试点中小学校达到107所。
边试点、边研究、边深化,创新方法、破解难题,探索形成了北京实践
1.市级统筹、三级联动确保体制改革的高效、稳步推进
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采取顶层设计、上下结合、三级(市区校)联动、稳步推进策略。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负责试点工作的总体布局和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指导。各区落实主体责任,区委组织部、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和制度措施,制定推进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党组织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担当意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创新,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落实,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地。市区两级教育党校充分发挥理论研究优势,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准备、启动、运行和研究工作,为试点工作提供培训、研究和宣传等方面的支持。
2.探索建立试点学校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组织体系
组织体系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和干部队伍。组织架构包括党组织委员会职责定位,书记、校长工作职责,以及按照“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坚持把党组织建在教书育人一线,完善学校二级及以下党组织设置,按照办学治校与管党治党相适应原则,完善学校校区、职能机构和教育教学单位设置。干部队伍包括适应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要求的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干部队伍建设以队伍完善、建强为重点任务,按照与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相适应的原则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按照党性观念强、专业素质强的“双强型”标准选任党员干部任基层党支部书记,同时逐步实现学校党政办、人事、德育、团少等部门负责人为党员担任,不断加强中层干部的选育用管。
3.探索建立试点学校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制度体系
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校内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其他制度。首先是完善学校的基本制度,修订学校章程。在章程“组织机构和党的建设部分”增加条目,明确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地位、设置形式、职责权限、工作方式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其次是制定学校的重要制度,包括书记校长沟通制度、班子成员协调配合机制,以及党组织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行政会)议事规则。最后还要依据全市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修正、完善学校其他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等,保证与新领导体制的一致性。
4.探索建立试点学校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工作機制
一是以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沟通协调和保证监督工作机制为重点,确保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二是以完善党的建设工作机制为重点,包括有关学校党建工作方面的议事决策机制、组织实施机制和评估改进机制等,确保学校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三是以建立健全立德树人工作机制为重点,包括党组织领导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党组织领导德育工作机制、党组织领导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党组织领导群团社团工作机制、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等,把党的领导贯穿立德树人各方面、全过程。四是以完善党管干部工作机制和党管人才工作机制为重点,抓好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使党组织成为师生最贴心、最信赖的组织依靠,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
5.探索形成确保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个性化试点策略
试点工作除了形成上述有关“两体系一机制”构建中的共性经验之外,还通过8个子课题,结合试点区教育特征和改革实际,针对当前多样化办学和干部设置特点,充分激发调动试点学校的积极性,尊重基层党组织的主体地位、首创精神,围绕学校干部选任管理、内设党支部管理和党组织领导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任务,形成了确保各类型学校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个性化策略。这些个性化策略包括教育集团化学校试点策略、跨区域办学的学校试点策略、党政“一肩挑”学校试点策略、党政分设学校试点策略、学校内设党支部管理策略、党组织领导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策略和试点学校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策略。
问题及分析
一是基层党员干部教师对学校的新领导体制还不了解、不熟悉,对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大意义、体制优势、内涵特点缺乏统一认知,对在中小学中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还有待提升。
二是有的学校党组织体系还不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向下覆盖和延伸有差距。党组织领导学校全面工作要靠严密的组织体系去实现。各区中小学校党组织规模差异较大、设置层级和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党支部数量超过三分之二,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三是部分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比较单一,党组织班子和队伍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随着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入深水区,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跨区域办学等新模式探索、继续推进“双减”工作、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等重点任务与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叠加在一起,给改革带来诸多挑战,也对学校党组织班子、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书记和校长的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四是各项配套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体制性短板和习惯性思维难破解。各区各校反映较多的问题是: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党办主任没有编制职数,党务工作者职称评定、职业发展和工资待遇等缺少相应的制度保障。
对策与建议
认真对标对表中央精神,创造性抓好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的贯彻落实,在健全完善职责明确、协调顺畅、运转高效、作用到位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结合中小学校实际,重点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1.定职责——把党组织和书记、校长职责调整到新领导体制要求上来
一是明确党组织领导职责。学校党组织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18个字工作总要求,全面领导学校工作。二是明确党组织书记职责。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执行,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三是明确校长职责。校长要强化“两个负责”,即向党组织负责,主动接受集体领导,党员校长履行“一岗双责”;向师生员工负责,坚持科学、民主、依法治校,多渠道听取意见,调动各方积极性。
2.转方式——推进学校党组织集体领导与校长负责有机统一、协调运行
一是推进学校章程修订,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党组织是学校领导和决策机构,明确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决策内容和程序,明确党的领导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二是推进健全决策程序和运行机制,同样做到“三个明确”:明确议事决策原则,明确议事决策权限,明确议事决策程序。三是推进完善沟通与监督机制,包括会前沟通和会后监督。四是推进各类会议统筹管理,包括厘清各类会议的权责边界、做好会议安排和衔接转承、统筹管理各类会议等。
3.强引领——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键环节
一是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握主动权、唱响主旋律、筑牢主阵地、打好主动仗,严格校纪校规,强化纪律约束,健全党组织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机制,防止意识形态风险。二是加强党对德育和思政课的领导。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强化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牢牢把握育人方向,全面提高育人水平;研究制定学校领导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德育责任清单,督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履行德育工作责任。三是加强党对教师队伍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明确党组织抓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具体职责,加大在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政治监督,健全师德教育体系,严把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4.增供给——为学校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提供充足的政策制度保障
一是创新干部选任和管理。明确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选任标准,注重党组织书记和校长队伍建设;优化培养路径,科学设计党组织书记、校长素质模型和成长路径;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和落实领导体制改革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二是创新领导班子配备。明确不同类型党组织的书记、校长设置方式和职责分工;充实专职副书记配备,明确书记、校长“一肩挑”或规模较大学校通常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建工作;配强学校党组织委员,明确委员一般应为副校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三是创新党组织设置。同一区内的集团化办学、多址办学的学校,党员人数达到或接近100人的,探索“一个主体一个党委”模式;跨区承办分校、加盟集团的学校可探索属地为主、双重管理的“总校指導+属地管理”模式;探索“把党组织建教书育人一线”模式,推动学校校区、职能机构、教育教学单位等设置与党组织建设同步优化;探索“管业务同时管党建”模式,选拔“双强型”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四是创新党建工作。建立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借鉴公立医院、公办高校等体制改革思路举措,按照“市级给政策、各区抓落实”的思路,推动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书记、副书记等无岗无编无职数,以及党务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不畅、待遇偏低等问题;在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等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建创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