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化治理: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新范式
2022-03-31向杭
向杭
摘 要:现如今,互联网发展得如火如荼,平台型企业也应运而生,在“互联网+”模式下催生了以平台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形态,而平台化社会责任治理也成为一种新的社会责任治理范式。然而这种新经济形态在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的同时,也引发了种种突出的社会问题,平台型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现象与异化行为频频出现,亟须进行有效治理。重点分析平台经济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出现的异化行为及具体表现,并提出契合于平台生态圈情景的社会责任生态化治理新范式,以期规范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实践。
关键词:平台型企业;企业;社会责任;生态化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07-0013-03
引言
多年前,包括“安然和安达信事件”在内的企业重大社会责任缺失现象的接连出现,直接引起学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重点的转变。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的研究已由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向探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以及企业商业伦理等方面转变。传统社会责任治理研究下的点对点式社会责任治理、传导式社会责任治理(肖红军、李平,2019),到后来因为随着产业集群现象的出现(吴定玉、张治觉、刘叶云,2017),过渡为集群式社会责任治理,都体现了学者们对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关注点的转变,即研究关注点由“单个企业”过渡为“产业集群”,企业社会责任治理从“单中心”治理模式向“多中心”治理模式转变(阳镇、许英杰,2017)。
现如今,传统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方式随着时代发展已表现出局限性,单纯注重对传统企业社会责任治理进行研究,则会与当下的平台型企业产生不兼容性。所以如今的社会责任治理的研究已从个体到行业再到平台,研究方向从单边到线性再到多元主体治理。产生了新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式,即平台化履责(阳镇、许英杰,2018)。这样的新范式的出现是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演变的结果,具体表现为企业社会责任主体多重化和治理结构复杂化(肖红军,李平,2019)。当下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更需注重平台商业生态圈(肖红军、阳镇,2020)。最后,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要想保持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就不能再只关注企业自身,更需关注社会责任生态系统健康与否。保持生态系统中各主体之间的健康互动,以健康生态化来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生态环境的改善(肖红军、张哲,2017)。
本文在梳理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演进方式的基础上,分析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与平台情景相契合的社会责任生态化治理范式。本文的研究将有利于规避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的问题,促进平台治理生态圈的良性发展,实现平台型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一、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范式的特点
(一)价值创造视角转变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平台经济的商业模式成为最新的产业经济生产模式,相较于传统企业,它给企业带来了新的经营理念和模式,为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提供了新思路。与传统企业不同,平台型企业将互联网作为链接双边市场用户的平台,通过聚合双边市场用户来创造平台价值,即双边互动价值和个性化服务价值等,这样就形成“用户—平台—用户”的价值循环,以一种新的方式实现了价值共创。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规模效益。
(二)价值创造方式超越
平台型企业的社会治理范式实现了对传统社会治理范式的超越。首先,传统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的主体发生转移,主要以平台型企业为主,让仅实现单一利益价值转变为基于平台网络实现的综合价值;其次,传统企业会强调部门分工和产业分工,平台型企业则基于平台网络来实现各资源要素的整合和发展。这也代表着现在相较于以前更追求合作共赢,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总而言之,平台型企业社会治理范式是突破传统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搭建网络化社会治理平台,在网络经济下,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多方合作来实现高效的资源整合,进而实现合作共赢,合理进行价值创造。另外在平台经济背景下,相较于传统的社会责任治理范式,网络交易的平台内存在买方与卖方两类主体,所以就存在市场的双边性,另外平台型企业如果不直接参与双边用户的交易行为,就是存在三边关系。因为各方主体在平台界面中会存在各种差异,存在“软信息”和“硬信息”上的区别,如个体、价值偏好等方面的差异等,所以任何一方出现的社会责任行为都可能会对其他两方产生各种社会影响。也正因为平台内各方主体间存在社会责任水平的异质性,所以平台经济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异化行为的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异化行为及其具体表现
(一)开放程度高导致社会责任缺失
与现实社会相比,网络社会的开放程度更高,网络社会的匿名性容易使企业放松对自我的道德约束,各个主体容易出现社会责任缺失现象,为责任寻租创造新思路。以拼多多为例,买家与卖家之间日交易流量庞大,消费者交易信息数据,对于平台型企业来说很重要,是一项重要的网络经济参考系数,与企业利益和其自身发展密切相关,所以卖家就会制作虚假的点击数据,达到吸引买家和利益虚增目的,从而构成不正当交易。因为有这类先例,一些新兴平台也存在效仿现象,因急于吸引买卖双方,扩大网络交易规模和提高企业绩效,而向拼多多这样的优势平台企业进行责任寻租。此外,平台经济背景下的买卖双方也沆瀣一气,进行“刷单”交易,从而形成数据舞弊造假,营造虚假的市场绩效。以上情况都会间接影响平台内正常消费者与卖家的利益,不利于平台型企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管理不足导致社会责任缺失
上述情况的出现,也有平台型企业对买卖双边用户管理不足的原因,直接导致买卖双方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不良的经济交易。以拼多多为例,在该网购平台中充斥着大量假货,常以低价产品标注品牌产品,以至于在消费者退换货时推卸责任,另外其“砍价提现”活动也存在虚假宣传,为人所诟病。平台共享经济下的社会责任治理问题仍需引起多方关注。gzslib202204011413(三)信息滥用导致社会责任缺失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网络共享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大量的信息,有利于减少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为用户带来一定实惠。对于用户而言,大数据时代下的用户信息基本呈透明化,各网络平台间存在用户信息交易现象,像拼多多此类的因过度获取用户信息,通知信息泛滥化的“流氓软件”屡见不鲜。所以,用户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亟须重视。
(四)门槛垄断导致社会责任缺失
对于平台型企业而言,进行网络共享经济的初衷不是创造巨额且垄断性的平台财富,而是利用交易双方的网络交互方式以及信任交流规则给用户带来全新体验。但现实并非如此,越来越多的共享平台商业实践违背正常价值,将其转化为纯粹盈利性的商业行为。平台型企业具备普通企业的所有特性,也具备普通企业所没有的公权力,如主动的市场权力、海量的数据资源,这也导致他们通过平台兼并和准入门槛拦截等方式,实行市场垄断并攫取巨额经济财富。在平台资本主义的负面作用之下,平台型企业生态系统陷入垄断、滞胀和失序中,导致平台内双边用户出现社会责任异化和缺失,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三、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态化治理路径
生态化治理简而言之就是根据生态系统的构造原理以及运行规律,以生态学中的整体系统观、平衡和谐观和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引,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事物在发展与运行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审视、分析和治理。社会责任生态化治理建立在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商业生态系统基础上,强调系统内各主体间的生态链接关系,以及他们在价值创造时表现的整体性,推动他们之间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社会责任履行的有效互动。生态化治理的提出与平台商业生态圈表现出高度的契合性,对解决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和异化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生态化治理路径。
(一)加强模范引导,明晰责任边界
生态化治理强调合作性,即商业生态圈中各主体会为了自身利益,共同参与到为维持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有效治理过程中,能有效地提高参与者个体发展与平台生态系统集成之间的弹性和张力。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态化治理就需要每一个主体进行社会责任管理与实践,并表现出跨边界的特性,以达到多主体间网络化共治的效果。在这些主体间,以平台商业生态圈的核心型成员为主体,需要其起到引领和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与到构建适应于生态化治理要求的个体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中。这种机制在本质上强调对平台型企业内外部存在的社会责任缺失或异化行为倾向进行矫正和监督,对其社会责任价值观进行积极引导,平台型企业在这过程中也需起到主导作用。运用正确的社会责任管理机制对平台型企业施行社会责任治理战略,有利于企业拒绝不良诱惑增进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的可持续性。
(二)注重偏好协调,加强双边审核
平台商业生态圈内主体存在差异,所以其责任偏好或习惯皆会对生态化治理产生影响。而且,平台开放度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悖于治理,因为开放度的高低一方面决定了平台的交易量和创新程度,另一方面则会对社会责任的管理与协调造成阻碍,其中就包括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态化治理。因此,就需要通过对买卖双方进行进入审核来达到过滤和监督的作用。实际操作就是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生态圈入口的标准化,对任何希冀进入的双边用户群体分别设置一致性门槛条件,并对双边用户的社会行为偏好和社会声誉进行审核与过滤。
(三)完善平台生态圈审查机制
制定维护平台商业生态圈内部秩序的重要治理机制,不仅需要对单个主体进行监督审查,还需要对生态圈内各重要主体进行互相约束与互相监督,达到相互制衡的局面。首当其冲的就是平台型企业对买卖双方的直接性社会责任监督。平台型企業可以通过投诉等审查管理机制,来对双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严肃处理。利用数据检测手段,以全过程动态监督的方式对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各种行为进行审查,一旦哪一方存在违法违纪、道德缺失等失责行为,将对其予以警告和处罚。其次是平台型企业构建对卖方和买方社会责任监督机制。即平台商业生态圈内除了以上针对买卖双方的方式还需要完善针对平台型企业的公众监督,实现双向监督。对平台型企业内部存在社会责任缺失或异化行为进行内部惩戒,甚至于通过市场驱逐对失责的平台型企业进行惩处。
(四)融入政府监管,进行有效互动
生态化治理也需将政府部门等纳入平台商业生态圈,加强生态圈内其他重要主体之间的有效互动。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要把握好准确的监管力度和监管尺度,以通过追求达成良好平台经济氛围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在实践过程中要注重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找准监管的具体问题,合法行使权力,增强治理实效。
结语
当前平台化履责作为平台型企业的新范式,对于平台型企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网络大环境下,对平台型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更有决定性作用。通过资料搜集整理,明晰社会责任治理的重要性,发现平台型企业在进行社会责任治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并提出平台型企业生态化治理的路径。通过明确治理主体和对象,设置信息披露平台,明确社会责任治理的底层逻辑,协调好各方关系等措施,更好地促进平台治理生态圈的良性发展,实现平台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肖红军,李平.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态化治理[J].管理世界,2019,(35):126-150+202.
[2] 肖红军,许英杰.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模式的反思与重构[J].经济管理,2014,(36):78-89.
[3] 肖红军,张哲.企业社会责任悲观论的反思[J].管理学报,2017,(14):92-101.
[4] 肖红军,阳镇.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理论分野与研究展望[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0):63-74.
[5] 阳镇,许英杰.平台经济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治理[J].企业经济,2018,(37):80-88.
[6] 阳镇,许英杰.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成因、模式与机制[J].南大商学评论,2017,(14):154-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