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扩容:返乡农民工再农化意愿研究
2022-03-30张维泰张海霞
张维泰,张海霞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破解“谁来种地”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实现乡村人才振兴的紧迫课题。自2012年“新型职业农民”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工作,2012-2019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对新型职业农民工作进行了部署,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扎根乡村的人才。问题在于:新型职业农民从何而来?研究表明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供需缺口超过8000万[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近年来,在政策支持、竞争环境、身份差异感等因素的影响下,约20%~30%的农村外出劳动力最终将永久性地返回他们的家乡[2]。返乡农民工相较一般农民群体而言既懂农业生产,又懂商业经营,更熟悉城乡交融的条件及环境,兼具了农民和城市产业工人的双重身份,很好地契合了乡村振兴对于劳动力情怀与职业化技能的双重需求,是新型职业农民最重要的人才来源。《2017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报告》数据显示,40.6%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务工返乡人员、退伍军人、科技研发推广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新生力量,60%的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曾经在外面打过工或者是在外面上过大学。
返乡农民工不会必然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只有再次返回农业实现再农化的返乡农民工才有可能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农民工再农化不仅是新型职业农民人才的重要来源,也是返乡农民工重要的职业方向。当前,返乡农民工返乡后的职业发展主要有创业与就业两大类型,但返乡农民工还是以就业为主,创业并未形成主流。张海鹏、朱刚的调查发现仅有17%的返乡农民工创业[3]。在返乡农民工就业中,又主要分为农业就业与非农业就业。其中只有一部分返乡农民工会选择从事农业就业,如谢勇、周润希使用2012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研究发现45.97%的返乡农民工会再次进入农业,而13.26%的返乡农民工会处于失业状态[2]。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全球经济下行的长远影响下,农民工返乡将会长期存在,这将给乡村人才振兴带来新机遇,尤其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准确把握返乡农民工再农化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对于扩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激发返乡农民工在乡村振兴中的人才支撑作用具有重要价值。
一、文献综述
返乡农民工再农化本质是农民工的就业选择问题。已有研究运用“推拉理论”[4]、劳动经济学理论[5]、新经济地理理论[6]、生命历程理论[7]等对农民工的就业区域[2]、就业行业[3]等农民工就业选择行为进行了研究,从农民工的个人因素[8]、家庭因素[9]、生计资本[10]、区域产业结构[3]等方面分析了农民工就业选择影响因素。近年来农民工返乡问题日益突出,返乡农民工返乡后再就业得到广泛关注。已有关于返乡农民工返乡后的就业研究,主要集中在就业分化[2]、就业意愿[11-13]、就业选择影响因素[13-16]等方面,随着返乡农民工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一些学者开始关注返乡农民工选择农业就业的问题,方华等[17]、沈鑫等[18]深入研究了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务农意愿,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将来从事农业的意愿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低,对农业的认知、家乡政府农业支持力度等对其返乡务农意愿有着显著正向影响。李敏等研究了人力资本对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生产决策行为的影响效应[12]。田北海、赵明华研究发现回流农民是否从事农业经营和能否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同时受到个人禀赋、农业信息感知和乡土情结的影响[19]。杨发萍将农民工返乡后从事农业就业的职业选择称为返乡农民工的“再农化”,并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应为返乡农民工再农化的主要方向,返乡农民工与新型职业农民之间的主体性互嵌成为返乡农民工再农化的动力机制[20]。
值得一提的是,长期以来,对于农民工或返乡农民工就业行为的研究主要是基于农民工经济理性或有限理性[21]。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就业行为的生存需要、家庭责任需要、个人发展需要[22-23]等日益得到重视,以科尔曼为代表的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其经济行为嵌入在自然本能和社会互动之中多个“合理”目标下,是多元理性的。多元理性认为理性选择是个体决策时在受到生存、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条件下,做出个体追求价值最大化的行动[24-25]。熊波等从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分析了农民工永久性迁移意愿影响因素[26],文君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了农民外出就业的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27]。
已有农民工就业选择、农民工返乡就业等相关研究为本研究提供了有益参考,但当前关于返乡农民工再农化的重要性并未进入主流学术空间,还是个边缘化的议题,对于返乡农民工是否愿意从事农业,以及返乡农民工再农化存在的区域、群体等的异质性更缺乏实证考察。对返乡农民工就业行为研究主要基于经济理性的前提下进行,缺乏对返乡农民工就业行为中存在的社会理性的关注,尤其是缺乏在“生存理性”“经济理性”“社会理性”的多元理性视角下对返乡农民工就业行为的深入研究。基于此,本文基于多元理性,以返乡农民工再农化意愿为核心,分析返乡农民工再农化意愿影响因素及其在区域、群体等方面存在的异质性,为新型职业农民从哪里来这一现实问题的解答提供参考。
二、返乡农民工再农化多元理性分析
理性是微观主体在竞争中形成的识别、判断、协调、控制影响人类行为诸因素的原则和规律。长期以来,对于返乡农民工就业行为的研究主要是基于其依据经济理性行事,而其按照其他动机行事则被认为是非理性的。而现实中农民工返乡就业既有着经济起因也有着社会起因[28]。单一从经济理性的考量,难以解释农民工返乡就业的情感归属、文化传承以及制度影响等[29]。不同于2008年金融危机农民工的被动返乡,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结构升级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农民工主动回流现象凸显,基于利益计算权衡、生计考量、情感需要[30]等返乡就业的动机日益多元,返乡农民工的抉择也体现为生存理性、经济理性、社会理性综合杂糅的多元理性(Multiple Rationality)。
生存理性是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生产满足自身生存需求的基本动机。生存是人们一切活动的前提和基础。生存理性的概念源于农户生产和消费的不可分性,强调农户对生存安全、规避风险、道义伦理的考虑远远胜于营利动机。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恰亚诺夫的劳动消费均衡理论和斯科特的生存伦理逻辑。恰亚诺夫根据对俄国革命前小农的深入研究,提出决定着农民的行为不能用单位生产成本和收益进行衡量,而应该用满足消费需要和劳动辛苦程度的均衡来衡量[31]。詹姆斯·斯科特进一步指出“生存伦理”和“安全第一”才是农民社会行动的基本原则[32]。农民工返乡后,一是会为满足自身的食物消费需求选择再次进行农业生产,二是为满足家庭的最低消费需要并规避风险进行市场化的农业生产[33-34]。这种生存需要的满足需要在自然条件、耕地资源等外在环境和家庭抚养负担等内在家庭条件的共同约束下实现[35]。
经济理性是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生产追逐货币收入的发展动机。“经济理性”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自由主义传统中追求最大利益的“经济人”。舒尔茨和波普金是这一学派的杰出代表。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指出传统社会的农户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企业一样,都遵循经济学的“利润最大化”原则[36]。赛谬尔·波普金进一步深化了舒尔茨的理性小农观,指出小农理性是在权衡长、短期利益之后,为追求最大利益而做出“他认为能够最大化他的期望效用的选择”[37]。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生产的抉择中,一方面要权衡从事农业生产所能带来的收益,包括农业经营相关的优惠政策、农业市场等;另一方面,也会考虑由于从事农业生产所放弃的非农就业机会带来的机会成本,以及农业生产中的直接生产成本等,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下选择是否从事农业生产。
社会理性是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生产实现社会互惠的深层动机。社会理性是农户满足社会交往需求的生产行为动机。大量的经济学实验或社会学证据表明,个体的自利理性无法解决个体之间的交互问题,个体除了具有自利性外,还具有很强的社会理性,即个体除了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外,也会以整个社会利益为目标。一方面,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生产的选择受到其所在熟人社会的深刻影响,社区的社会关系、宗族网络等都会影响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选择。另一方面,返乡农民工会通过从事农业生产照顾家庭其他成员,实现个人内在深层次的情感需要。包括为了照顾无法外出务工的老人、妇女、儿童等选择回乡从事农业生产。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方法
本文用务农意愿表示返乡农民工再农化意愿,被解释变量务农意愿为二分类变量,适合用Logistic回归模型。设置被解释变量为y,取1表示农业就业意愿,取0表示非农就业意愿,影响y的自变量计为x1,x2,…,xn,线性概率模型表达式为:
(1)
式(1)中yi为个体i选择就业方式的概率值,α为常数项,n为解释变量个数,βi是解释变量系数,εi为扰动项。
(二)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2016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hina Labor-force Dynamics Survey,简称 CLDS),样本覆盖了除港澳台地区、西藏自治区和海南省之外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多层次概率抽样方法调查了样本家庭中年龄15岁至64岁全部劳动力。
在2016的调查中有13319个农村居民参与了CLDS调查,其中2218人(21.74%)曾经外出到本乡镇以外务工6个月以上。对于曾经外出务工目前居住在本地的受访者,进一步询问他们是否准备外出务工(外出是指到本县以外工作),其中592人(26.69%)表示还要外出打工,1626人(73.31%)表示没有这样的打算。对于继续留在本地的受访者,询问他们接下来的打算:在村里务农、在村里从事其他的非农工作和到镇上或县城工作。在剔除关键变量存在缺失值的问卷,本文使用了856个样本数据,其中计划在村里从事农业生产的有384人(44.85%),计划在村里从事非农就业的有360人(42.99%),计划到县城或镇上从事非农就业的112人(12.15%),本文将计划在村里从事非农就业和计划到县城或镇上从事非农就业合并为计划非农就业。
(三)样本统计描述
从总体样本基本情况来看,返乡农民工中男性从事农业的意愿较高,女性则倾向于非农就业。从文化水平上看,返乡农民工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占到85%,其中具有非农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受教育平均水平略高于农业就业。返乡农民工超过90%都是已婚状态。从年龄上看,倾向于农业就业的年龄集中于41~59岁,占比为70%;倾向于非农就业的返乡农民工集中于40岁及以下,占到53%。具有农业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中,具有农村养老保险的占比为67%,具有兼业行为的占比为91%,具有农业生产经历的占比为94%,配偶从事农业的占比为41%,具有耕地的占比为89%,且以上5个变量水平均高于倾向于非农就业的返乡农民工。
表1 样本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四)变量设置
被解释变量: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在CLDS2016年调查问卷中对于曾经外出务工但目前留在本地的受访者,询问他们接下来的打算,计划在村里务农为具有务农意愿,计划在村里从事其他的非农工作或到镇上、县城工作为非农就业意愿。
核心解释变量:本文从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三个维度考察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的影响因素。
生存理性维度指标:农业生产自然条件产生的生存压力对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的影响最为关键。在中国农业生产中土地和劳动力是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另外农业生产还受到自然环境如土地质量、自然灾害、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38]。因此本文选取“家庭是否具有耕地”“家庭抚养比”“本村的地势”“本村是否位于矿产资源开发区”“本村是否位于自然灾害频发区”等指标来衡量影响返乡农民工务农的生存因素。
经济理性维度指标:根据“理性人假设”,返乡农民工行为“追求成本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意愿的经济理性取决于经济因素相关成本和收益比较[39]。返乡农民工农业从业成本主要来源于学习成本与机会成本两方面,学习成本指的是农民工放弃非农工作从事农业生产而重新配置和学习的农业生产设备与技能,本文采用“个人是否具有农业生产经历”来度量;本文采用“个人是否具有兼业行为”来度量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因为返乡农民工具有兼业行为将大大降低其农业从业成本。收益方面本文选取“本村是否提供机耕服务”和“本村是否具有专业合作社”分别来衡量该区域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
社会理性维度指标:农村的经济体系嵌套在社会网络中,在农村人情社会中就业意愿受到文化、社会网络约束[40]。本文分别从个人、家庭以及社区三个层次的社会网络选择影响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的因素。返乡农民工个体层面社会影响因素采用“个体最近一次外出务工的时间长度(年)”来度量,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时间越长,则与村庄联系密切程度越低,受社会因素影响越低;家庭层面社会影响因素采用“家庭成员中有公务员或村干部”“配偶是否从事农业工作”来度量;社区层面社会影响因素采用“本村是否属于少数民族聚居村”“本村是否存在家族祠堂”来衡量社区社会网络。
控制变量选取返乡农民工个体基本特征,包括年龄、性别、婚姻、文化程度,另外由于东中西部地区在经济、文化、自然条件等各方面差异较大,因此本文样本选择包括中东西部全部区域。
具体解释变量及变量赋值与变量描述性统计见表2。
表2 变量选择、赋值及统计
四、实证分析
(一)结果分析
表3中被解释变量为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1)~(3)列中分别只放入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三个维度核心解释变量,第(4)列包含核心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从(1)~(3)列与第(4)列的显著性上来看,加入控制变量后生存理性与经济理性两个维度的变量显著性差别不大,社会理性维度变量差别较大。
生存理性是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的基础。第(1)列中仅放入生存理性维度下的影响因素,从显著性水平上来看,村庄位于自然灾害频发区、地势为山地和家庭具有耕地三个变量均显著,在第(4)列加入控制变量后,村庄位于自然灾害频发区、家庭具有耕地、家庭抚养比等三个变量显著。第(4)列结果表明,村庄位于自然灾害频发区对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影响系数为负,且在10%水平上显著;家庭具有耕地对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影响系数为0.805,且在5%水平上显著;家庭抚养比系数为-0.517,且在5%水平上显著。而村庄地势为山地、位于矿产资源开发区对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影响并不显著。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长,农村各类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的完善,自然灾害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各类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但是自然灾害对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的影响仍然严重,另外受我国农村发展长期影响,对于返乡农民工来说,土地要素仍然是决定其是否从事农业的重要依据。
经济理性是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的根本原因。表3第(2)列和第(4)列估计结果表明,村庄提供机耕服务对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影响系数为正,但前者显著,后者并不显著。返乡农民具有兼业行为、农业生产经历、村庄具有专业合作社等三个变量均显著,且系数均为正。“成本-收益”视角下具有农业生产经历、兼业行为、村庄具有专业合作社等因素能够降低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的学习成本、机会成本并提高收益,因此均会强化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的意愿。
社会理性是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的制约因素。表3第(3)列估计结果显示,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时间长度对务农意愿影响并不显著,配偶从事农业生产对务农意愿影响显著且系数为正,家庭成员中有公务员或村干部、村庄属于少数民族聚居村、存在家族祠堂对务农意愿影响显著,且系数均为负。表3第(4)列加入控制变量后,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时间系数为负且显著,说明外出务工时间每增加一年,从事农业的意愿就减少3.5%;配偶从事农业生产系数为正且在5%水平上显著,其他变量并不显著。说明在生活资料逐渐商品化农村社会,农村经济体系逐渐脱离社会结构,商业伦理取代道义原则,返乡农民工就业意愿更取决于个体和家庭为核心的社会网络,而以血缘和地缘形成的村庄层面社会网络对就业意愿的影响并不强烈。
表3 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Logistics回归分析
就控制变量来看,年龄、性别、婚姻、初中、高中及以上和东部地区等变量均显著,因此从系数上来看,年龄变量系数为0.036,说明返乡农民工年龄越大,返回农业就业的意愿越大;性别变量系数为-0.894,说明男性较女性而言从事农业的意愿更低;婚姻变量系数为正,说明已婚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的意愿更高,未婚返乡农民工可能总体上较年轻,没有较多的农业生产经历因此从事农业的意愿较低;初中、高中及以上系数均为负,且高中及以上系数大于初中,说明受教育水平越高,从事农业的意愿越低,可能原因是受教育水平越高表明个体学习和接受新知识能力越强,其掌握的非农工作技能和非农就业能力更强,并且学历越高在就业市场上议价谈判能力更强,则在非农就业市场具有充分竞争力;东部地区系数为负,说明相较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的意愿更低。
(二)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影响因素异质性分析
根据已有研究可以发现,不同群体之间的决策具有差异性。因此,不同返乡农民工群体对于从事农业的意愿具有差异性。那么不同群体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意愿的影响因素有何差异?本文将根据返乡农民工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发展背景下进行分组讨论。
经济理性是不同年龄段返乡农民工再农化意愿的重要差异。根据年龄作为划分标准,将返乡农民工划分初生代农民工(见表4第(1)列)和新生代农民工②(见表4第(2)列)两组。通过表4第(1)列与第(2)列结果对比可得出,由于返乡农民工返乡时间不同,具有耕地、兼业行为、外出务工时长、村庄具有专业合作社、村庄属于少数民族聚居村等因素对返乡农民工是否具有从事农业意愿造成差异。对于初生代农民工而言,具有耕地、村庄具有专业合作社能够显著促进其从事农业的意愿;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具有兼业行为能够显著促进其从事农业的意愿,而外出时间越长从事农业的意愿则较低。
返乡农民工再农化意愿生存理性在区域间差异明显。根据东中西部③省份将返乡农民工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组(见表4(3)~(5)列)。通过表4(3)~(5)列结果对比可得出,造成东中西部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意愿具有差异性的主要因素在于生存理性维度。对于东中部地区而言,村庄位于自然灾害频发区对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负向影响显著,而在西部地区影响并不显著;在中部地区村庄山地地形对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负向影响显著,而在东部和西部影响并不显著;在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区对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负向影响显著,而在东中部地区影响并不显著;在中西部地区,家庭具有耕地能够显著促进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的意愿,但在东部地区这种影响并不显著。说明在东中西部地区,影响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意愿的差异性主要是地形地貌、耕地等自然环境造成的影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具有差异性,西部地区农村产业发展较为滞后,返乡农民工并没有太多可选择的非农就业机会,因此在西部地区耕地对于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产生显著影响,并且矿产资源开发等对返乡农民工非农就业意愿具有促进作用。
根据是否位于为粮食主产区④,将返乡农民工划分为粮食主产区、非粮食主产区两组(见表4的(6)列和(7)列)结果对比可得出,二者影响因素的差异性主要来源于地势、家庭具有耕地、专业合作社、外出务工时长等变量,对于位于粮食主产区的返乡农民工而言,村庄地势为山地会显著抑制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的意愿,而具有耕地、专业合作社则会显著促进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的意愿;对于非粮食主产区兼业行为会显著促进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的意愿,而外出务工时间越长从事农业的意愿则越低。是否位于粮食主产区造成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影响因素具有差异性的可能在于,一方面对于位于粮食主产区的返乡农民工而言,山地并不适合种植粮食作物和农业机械化作业,因此山地地形会显著抑制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的意愿;另一方面对于非粮食主产区的返乡农民工而言,兼业行为显著降低了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能够保证返乡农民工农闲时间充分参与非农就业,获取最大利益,因此兼业行为有利于增加其参与农业生产的意愿。
表4 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异质性分析
五、研究结论与建议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返乡农民工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具有多重潜在功能。本文基于多元理性,利用CLDS2016年数据,采用logistics回归模型,探讨了返乡农民工再农化意愿的影响因素,并分析了不同年龄、地区和产业发展的返乡农民工群体从事农业意愿影响因素的异质性。得到以下主要结论:(1)44.85%样本返乡农民工具有务农意愿。(2)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对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意愿有显著影响。其中,村庄位于灾害频发区、家庭具有耕地、家庭规模、兼业行为、农业生产经历、村庄具有专业合作社、配偶从事农业工作、外出务工时间是影响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的关键因素。此外,返乡农民工个人年龄、性别、婚姻和受教育水平也对务农意愿产生显著影响。(3)年龄、区域和产业发展异质性背景下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的影响因素具有差异性。家庭具有耕地、村庄具有专业合作社对初生代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影响更显著,个人兼业行为、外出务工时间对新生代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影响更显著;生存理性维度是造成东中西部地区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具有差异性的主要原因;具有耕地、村庄具有专业合作社对粮食主产区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影响更显著,而兼业行为和外出务工时间长度对非粮食主产区返乡农民工务农意愿影响更显著。
针对以上结论,本文给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强政策引导和乡土情怀吸引,发挥返乡农民工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来源的补位效应。一方面,应加强返乡农民工农业生产技术培训,通过政策吸引和乡土情怀引导返乡农民工成为专业型、技能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另一方面为返乡农民工在当地发展提供相应就业创业平台和激励政策,吸引具有创新意识和金融资本的返乡农民工参与农业规模化、“互联网+农业”等现代农业发展。
第二,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提高返乡农民工再农化意愿。一方面在吸引返乡农民工参与农业现代化的同时,需要为返乡农民工提供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支持,降低其农业生产成本和生产风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另一方面,由于返乡农民工兼业化水平较高,需要采用多种模式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引导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引导农业适度规模化发展,以降低农业生产劳动力投入。
第三,不同区域、群体间应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引导返乡农民工充分参与现代农业发展。针对非粮食主产区、新生代返乡农民工较多的区域,应提高一二三产业发展融合度,提供兼业机会,降低其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对于粮食主产区和初生代农民工较多的区域,应加强职业农民教育,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收益。东中部少数民族村庄、西部地区等应注重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生态基础和特色文化发展生态、观光等各类特色农业。
[注 释]
① 指本村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口(户籍)数占全村人口(户籍)总数达到30%以上的村,可见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tjxx/1022296/3317624/index.html.
② 新生代农民工指的1980年以后出生的农民工,主要特征表现为基本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
③ 根据我国“七五”计划(1986~1990年)提出的三大经济地带划分标准,东部包括辽宁、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包括黑龙江、吉林、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江西9个省、自治区;西部包括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④ 根据国家统计局标准我国粮食主产区包括辽宁、河北、山东、吉林、内蒙古、江西、湖南、四川、河南、湖北、江苏、安徽、黑龙江等十三个省份或自治区,来源见:http://www.stats.gov.cn/ztjc/ztfx/fxbg/201112/t20111202_16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