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发展的问题探析与解决对策
2022-03-29李璐茜
李璐茜
【摘要】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的重要战略举措,农村金融对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文章以乡村振兴为背景,从农村基层的角度出发对农村金融问题进行探析,总结了农村金融服务意识薄弱、建设功能不强、风险防范功能欠缺、长久性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建议,助力问题解决,促进乡村振兴。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金融;三农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2.7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一)农村金融服务意识薄弱,建设功能不强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的服务意识较为淡薄。我国农村居民关于金融业务的知识储备普遍不高,造成在使用电子金融产品时难免会出现抵触与排斥。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相比于虚拟的移动支付方式和陌生的电子金融产品,使用实实在在的现金来完成付款更加安心和靠谱。农民对移动支付方式与电子金融产品的不熟悉与不信赖,以及因此而产生的抵触感与排斥感,直接导致银行的证券、理财、保险产品以及金融衍生产品都很难在农村得到广泛普及,進一步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步与发展。当农民去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往往都要求出示与所贷额度相符合的抵押物,但因为抵押物不符合要求而使审核不能通过,从而导致无法获取银行贷款资金的情况十分常见。在此类情形下,农民常常更加偏向于贷款利率虽高却借款快速便捷的民间借贷,以此来达到自己的贷款目的。综上所述,由于农民对金融贷款的抵触感以及贷款审批的严格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村的金融服务功能,导致在农村区域下的金融服务作用往往难以发挥。
目前,尽管以乡村振兴为背景的农村金融建设已略有成就,却依旧出现了许多相关机构对农村金融建设不重视的情况。相关部门并没有正确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求和相关政策展开农村金融建设,直接阻碍了农村金融的顺利发展。其次,农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匮乏有关机构的大力扶持,造成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与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理论目标相背而行。与此同时,资金短缺也严重抑制了农村金融建设。寻其根本,有关部门对金融建设不够重视,造成了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建设和相关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停滞不前。
(二)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功能欠缺
第一,农村金融的内控管理机构缺乏行动力与执行力,管理控制形式主义,其内部控制的监督防范意义被大大弱视和淡化,风险防控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责任和严格业务流程等的实现更是纸上空谈,进而增加农村金融发展的风险。因农村金融机构所处特殊的地理位置,往往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而农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意识相对薄弱,一旦内部监督作用未充分担负起职责,则会直接导致金融机构的内在风险加重。第二,由于现阶段农村金融利益共享和风险担保与补偿长效机制仍未真正完善和运用,且农村金融机构并未依照风险隐患的差异性来建立相匹配的防范机制,尤其是当传统固有的信汇业务受到风险时,往往只能由银行进行自我承担,导致金融机构在贸易逐利的动机前缺少充分动力去匹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农贷服务需求的新变化、新特点和新要求,致使银行由于对农村金融风险极为敏感而不得不对农村金融服务远而避之。第三,由于农业具有不可预测性和易损性,且农业易受自然因素影响、人力成本较高、抗风险能力较差,加之其投资收益相对较低,致使对该领域的投资出现了抵触或忽视。因此,在农村地区进行招商引资往往较难,甚至容易造成本地资金外流,导致农村地区的金融基础服务更趋于薄弱。以农业保险为例,当前农村保险结构逐渐呈现出单一化特征,农户参保的主观能动性偏低,进而加重了农户经济风险。第四,由于受到地理环境、自身定位等因素的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明显较差,且资金收益渠道呈现单一化,整体而言,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将资金主要投入涉农贷款,在此类情形之下,若贷款农户难以全部偿还贷款,必然会导致金融风险大大增加。
(三)农村金融机构长久性发展能力不足
无论我国的金融水平如何发展进步,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向仍然是追求盈利和长久性发展。但是,当下中国农村金融机构长久性发展能力显著欠缺,其农村金融服务功能难以充分展现,农村金融机构明显呈现出了“弃农”“离农”的趋势,甚至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12月的相关数据统计,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收益率普遍较低且呈现出显著的下降态势,然而,不良贷款率却呈现出了参差不齐的上升趋势,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早在2018年,其不良贷款率占比为10%和13.3%。当前态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占比为1.86%,不良贷款余额多达2.41亿元,与2018年的统计数据相比较,不良贷款率加大0.3%,不良贷款余额增加0.3亿元。2019年年底,我国金融机构的网点总数为22.8万个,其中,涉农贷款余额累计达到33亿元,相较2018年增加7.7%,而企业和农民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8.35%和7.2%。由于缺少对农村市场的十足把握,很多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业务开展的长久性也背负着巨大风险与挑战,导致部分公司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提前退出了市场。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发展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意识,加强农村金融建设
针对农村用户的金融知识匮乏以及对移动支付方式的排斥性和抵触性,应大力加强我国农村居民有关金融知识的了解和学习。首先,农村基层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制作主题广告来宣传和科普银行信贷业务的处理步骤以及其他基础金融业务的相关常识,促使农村用户能够更加了解金融服务并对其建立起一定的信任,以促进农村金融机构作用的有效发挥,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的进步与发展。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主体、政府部门和社会主流媒体都应高度关注金融发展对乡村振兴的作用,通过与农村基层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农村金融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村基层部门还应大力加强农村金融建设。首先,可以根据经济发展趋势、乡村振兴战略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强化全体职工的建设认知、增强全体职工的专业素养,并要求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高度责任心建设农村金融和加强乡村振兴,促使农村金融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的高度契合完整清晰地展现出来。其次,各工作人员需加强了解本地区有关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以各地区未来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为主要参考依据,全面完善农村金融建设的规章制度,有依有据地处理好农村地区实际发展进程中暴露出的漏洞,致力于农村金融行业根据方向和计划健康进步与发展,以努力达成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最后,还应将数字化系统与智能化系统紧密结合,并有机融入于农村金融建设中,为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建设的平稳进行提供大力扶持。
(二)完善農村金融风险防范功能
首先,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金融的创新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应结合自己在空间位置上的优势进行广泛化、差异化以及多层次的建设。例如,对确切推行普惠金融发展、推动“三农”事业兴盛和农民脱贫增收的农村金融机构,可根据注册资本金标准、存款准备金率、资本充足率和经营地域范围等因素实施与其他商业银行差异化的监督管理方法,为农村金融机构“排除忧愁”,促使农村金融机构毫不动摇的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性地承担社会责任。其次,现阶段大力整合并改善我国现有金融结构已逐渐演变成当前金融发展的大趋势。可我国仍然暴露出了农村金融机构结构不完善、资金流失严重等一系列漏洞。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对各大问题对症下药,采取独特和全面的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回流。为了进一步发展当地经济,政府部门也应积极引导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回流。与此同时,在整合和改善现有金融机构时,相关监管机构应高度重视和强调动态监管和内部监管,明确监管机构的有效分工,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监管成本。最后,农村金融风险预警和监控机制还需要得到健全与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应结合农村经济水平、农村产业结构和银行本身运营状况来设计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风险预警指标系统,并重点依托农村金融机构及时增强内部风险的预测、识别和解决,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全面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三)引导农村金融规范和谐发展
首先,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应加速完善乡村支付、征信与网络系统,开拓与建立围绕金融诚信、社区诚信、居民诚信等为主题的现代化信用体系新架构,运用新闻、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与强调全民信用教育,结合多部门共同构建农村居民和涉农企业征信体系,创建农村个人信用的信息共享模式。其次,农村金融机构应加速建立消费维权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并增强农村金融违法的惩罚力度,对不良贷款行为进行大力打击,全力保护我国农村金融秩序,加强消费者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最后,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应加速拓宽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和领域,提高地方机构展开合作担保的水平,促进金融机构供应链融资,切实保障小微企业的资金投入水平不受局限控制,进而落实农村小微企业中贷款服务的重大用处。
三、结束语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蓝图下,农村金融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当下,通过农村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仍然任重道远,而为了全面发挥农村金融的支持功能,则必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意识,加强农村金融建设、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功能、引导农村金融规范和谐发展,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从而进一步助力我国经济繁荣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林,温涛.农村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现实问题与破解路径[J].现代经济探讨,2021(5):110-117.
[2]李琳.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研究[J].农家参谋,2021(22):113-114.
[3]李师语.权变理论作用下商业银行农户金融服务优化路径[J].国际商务财会,2021(18):78-80.
[4]蒋远胜,徐光顺.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制度变迁、现实需求与未来方向[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40(8):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