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基于山西省晋中市的调查
2022-03-25张萍
张 萍
(中共晋中市榆次区委党校,山西 晋中 030600)
2022年春节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平遥古城考察调研时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这一重要指示,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更为山西打造中国文化传承弘扬展示示范区指明了方向。笔者通过对山西省晋中市近年来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情况进行实地走访,一线了解晋中这个历史文化遗产大市的现状实情,对保护利用得当有力的典型进行经验总结,对保护利用普遍性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进而提出进行系统性整体性保护和利用的建议,以期对各地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所启示。
一、晋中市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取得的成效
五千年中国历史看山西。晋中市位于山西中部,是山西历史文化遗产较多的市。现有平遥和祁县2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太谷和介休2处省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分别占全省的1/3;现有太谷古城、介休市顺城街、平遥古城、祁县古城、介休市段家巷、昔阳县红旗一条街等6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数量占全省的1/5;现有灵石静升镇、寿阳宗艾镇2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灵石静升镇、祁县东观镇、榆次区东阳镇、左权麻田镇、昔阳大寨镇、寿阳宗艾镇等6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现有17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37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晋中市政府和各县(市)政府现公布有664处历史建筑。全市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均无大拆大建,较好地保护了真实历史信息。对于拥有晋商精神发源地、红色革命根据地和北方民俗文化活化石等丰富历史遗产的晋中,这些可谓历史瑰宝的特有遗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独一无二的文化资源宝库和无可替代的文化旅游支撑。特别是平遥古城作为中国现存最为完好的“四大古城”之一,1997年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2007年授予“国家旅游名片”,成功举办了21届平遥国际摄影大展和5届平遥国际电影展;左权麻田镇成功举办了6届中国麻田莲花节,红色文化旅游综合效果凸显;榆次东赵后沟古村深挖乡愁文化,成为“中国古村落抢救第一村”、最具旅游价值的古村落。
(一)市、县两级坚持把抓好保护工作作为首要任务
一是在组织领导层面。晋中市建立由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管理保护负总责的工作机制;由市、县城市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实施管理保护工作,有各级专业管理人员近40人。二是在落实制度层面。认真落实《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印发《关于历史建筑普查、确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的通知》等文件,对摸清保护底数、学习宣传保护法规、强化保护责任落实、推进保护规划修编、提升遗存周边环境、推进建筑活化利用、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制定管理措施办法、强化监督检查执法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任务安排。平遥县出台了《古城内传统民居保护修缮补助办法》,祁县出台了《祁县古城管理办法》,介休市出台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其他区、县均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三是在完成规划层面。各县(区、市)按要求编制了名城、名镇、名村和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平遥县2020年已开始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祁县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划期至2035年)编制工作,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古城历史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介休市顺城街、平遥古城、祁县古城、介休市段家巷等4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已完成,太谷古城、昔阳县红旗一条街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编制正在推进。四是在整治环境层面。近年来,晋中市结合全省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和全市开展的“提档升级攻坚行动”“三延伸两提升行动”,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综合整治,使历史遗存综合环境得以提升,进一步打造了晋中历史名片。平遥县开展了古城内主干街道东大街、南大街、西大街、北大街、城隍庙周边的立面规整,针对街道的立面装修、大红门、大玻璃,以及牌匾、招幌、灯饰等进行集中整治,使古城内的立面、牌匾、招幌符合传统风貌要求;祁县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修复与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包括渠家大院保护利用、何家大院整体保护展示等12个子项目,涉及修缮古建面积约1.8万平方米,环境整治面积2.4万平方米;太谷区古城东、西、南大街街区内的主要道路全部进行了改造,管线全部入地,同时实施了街区内明星东街、西斜街2条小街巷破损路面改造,改善了人居环境;介休市对段家巷、学巷、董家巷、小东街、小钟楼巷进行了道路硬化和排水改造。
(二)全市上下凝聚较强力量做好保护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各县(区、市)组织机关、乡镇、村委、社区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规政策,开展宣传活动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六进”行动,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发送公益短信、发放条例读本、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学习宣传,形成保护责任人人耳熟能详、保护工作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大各方投入。一方面,政府主导投入进行保护利用。比如,祁县利用法署贷款7000万欧元,稳步推进“祁县古城保护与城市更新发展示范项目”,走出了一条在古城、古建、古村落、古民居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方面的新路;左权县麻田镇是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是闻名全国的革命老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100个红色旅游景区景点之一,投资1.2亿元实施了麻田村红色旅游生态绿色观光项目等八大工程。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进行保护利用。比如,介休市龙凤镇张壁历史文化名村俗称“张壁古堡”,由张壁古堡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投资2亿元,进行全面的保护性开发利用,评为“山西十大新锐景区”、国家4A景区。榆次区东赵乡后沟村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第一批传统保护村落,是千百年来黄土旱垣地区农耕文明的经典村落和农耕文化传承的活化石,由后沟古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建设山西省新农村示范样板,保护中国唯一的古村落调查范本,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市级每年组织一次对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规划报审备案程序、保护范围划定控制、保护措施执行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防止管理缺位、措施不力,造成历史遗存损毁消亡。同时,要求各县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鼓励各地在活化利用上注重地方特色
一是积极探索创新利用方式。因地制宜、最大程度彰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的文化内涵。祁县在保护历史名街格局风貌的同时,恢复商贸发达、开放包容、文化多元、自然友好的历史特色,提升历史街区整体品质;同时,对古城区内建筑物和临街店铺作系统全面摸排、记录、存档,建立了千院千档,整编五册(六本)资料,实现规范化管理。介休市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按照名城保护规划和城市风貌特色规划确定的“点、线、面”结合的保护脉络,保持了传统的城廓平面、街巷格局、城市轴线、景观视廊,凸显介休历史文化特色。二是督促各县、市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平遥县采取户主自修、政府补助与政府修缮相结合的方式,对已确定进行活化利用试点的125所院落进行了修缮,开展商业经营、文化展示等保护利用。榆次区对地处老城旅游范围内的8处历史建筑进行了整体规划,按要求进行了挂牌保护,结合老城区域环境改善进行了统一修缮,进行了体验场馆、艺术品加工、古装摄影等活化利用。三是通过对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的管理、保护、开发、利用,并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极大地带动了餐饮、住宿、交通、物流、特色农产品、文创产品等方面的综合收入,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平遥县初步形成了彩塑艺术、古战场旅游、票号文化旅游、道教文化旅游、县衙吏治文化旅游、古民居参观旅游等特色旅游项目,成功打造了平遥国际电影展和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两大国际文化旅游品牌,文旅产业已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左权县全域旅游效果凸显,旅游品位大为提升,“中国麻田莲花节”依托麻田红色资源,叫好又叫座。灵石县成功举办了四届中国灵石国际版画双年展,“民间故宫”王家大院旅游年收入近3亿元,有效提升了历史遗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晋中市历史文化保护面临的问题
晋中市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但同时也显现出一些普遍性的问题。
(一)专业化保护力量和水平相对薄弱
当前,制约保护利用的最大因素是管理力量微小和维护修缮技术低下。从这方面现状看:一是存在行业管理队伍严重不足且不专业的问题。绝大多数县(区、市)专门从事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管理人员均不超2人,且大多不是专业人员,仅能做到从政策上进行宏观把握,无法在一线管理保护利用上提出更多、更具可实操的工作建议。二是存在专业人才队伍零散和流动性较大的问题。各县特别是历史遗存较多的县,突出存在熟悉情况、懂技术、能长期坚持从事保护工作的专业型人才偏少、专业化队伍偏弱的问题,急需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培养、培育工程。三是存在没有建立起符合晋中各地实际的、合理地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利用的规划标准等问题。四是存在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水平较差的问题。各地历史文化遗产大多年代久远,古建筑防火和经常性维护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如平遥古城武庙工地火灾就造成了大殿坍塌。
(二)上下左右联动和鼓励各方积极参与的机制不足
各职能部门联动不通畅和各保护主体责任不明确,是严重影响保护利用工作科学、健康、有序开展的现实问题。从这方面的实际情况看:一是各地目前仍停留在对个体对象保护的层面。存在对全市(县)域、各层面之间有机联系不够、整合不够的问题,没有形成较为完整和成熟的保护体系,把晋中特有的晋商文化、红色文化、黄土文化和乡村传统文化全面展现不够。二是在创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政策和制度方面动作不大、举措不多。既存在有效管用监管机制不足的问题,也存在各类保护对象“急于申报、疏于管理”的问题,保护管理工作和治理能力亟待提升。三是在保护理念上存在差距。历史街区及历史建筑修复后的营销策划、宣传推介、经营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可持续保护政策不完善,保护投入与产出不对等,导致群众参与度和保护积极性不高。
(三)投入保护利用的各类资金渠道不多、持续不够
加大各级财政的支持力度,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是做好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保障。从近年来的投入情况看:一是存在管理经费不足的问题。近年来晋中各地财政收入增长不快,基层持续投入更多的保护资金确实存在困难。二是存在产权所有人投入少的问题。多数历史建筑散布在广大的乡村,产权所有人多数经济状况比较紧张,个人无力承担维护、修缮费用,保护压力随着时间的增长不断在增大;还存在一部分因产权纠纷而影响投入的突出问题。三是存在保护利用项目打包或包装少,对上争取支持资金和对外融资都比较差的问题。
(四)系统性和整体性保护力度还需加大
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必须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的原则,特别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统筹好规划、建设、管理,又要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这样才能切实增强保护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从这方面的落实情况看:一是存在管理系统性不强的问题。对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各级都缺乏整体谋划和统筹保护设计,未能形成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保护工作碎片化。二是存在整体规划与持续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长久保护和日常管理“两张皮”现象严重。三是存在整体性保护不足的问题。各地都比较重视保护年代久远的建筑,对寺、庙、县衙、大院、老宅等有名的地方和开发的旅游点保护到位,而对新中国成立后各个时期的代表性遗存、体现本地乡土气息的民居等还不够重视,没有应保尽保。四是存在注重对文物、历史建筑等的保护,而忽视了周边环境的自然生态和山水格局的整体保护的问题。五是存在保护意识淡薄、文化认识不清的问题。如个别地方搞整村拆迁改造,对一定范围内的历史建筑造成破坏。
三、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既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历史的留存、乡愁的记忆、时代的责任,都要求我们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各种历史文化资源。
(一)提高认识,站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做好保护传承工作
清醒认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是我们民族文化的重要承载,更是推动我们民族复兴的坚实根基。一是做好保护传承工作意义重大,不仅能使文化遗产得到代代相传、生生不息,同时还能让文化遗产重获新生,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在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的基础上,通过结合时代要求,不断继承和创新发展,打造当地特有的文化品质和地方精神,树形象、聚人心,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通过科学保护和活化利用,把历史记忆留在群众的身边,在平常生活环境中接受文化的滋养,坚定高质量发展信心。四是能够把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诸如古建筑、古民居、古树、古桥、古井等,成为人们眼前看得见摸得着记得住的乡愁,增强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
(二)找准定位,把握以做好保护传承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一个地方如果不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搞急功近利、大拆大建,那么这个地方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竞争力一定会大打折扣,极易造成“千城一面、万村一面”。一要抓准本地特色,每个城市和乡村要梳理,最重要、最有特色的东西是什么,通过设立历史档案,明确要保护的内容。二要分类系统保护,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不同类型保护对象的特征,明确保护要求和保护重点;特别是在城乡建设中,要重点强调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三要开展有效管理,重点做好保护对象管理和价值保护传承工作,既要重点从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加强跨区域跨流域遗产整体保护等不同层面着手,制定保护传承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落实好各类对象的系统保护;又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问题,抓好保护整改推进活化利用,强力塑造城乡魅力,确保传得好、护得住。
(三)开展评估,识别保护传承对象在高质量发展中的独特价值
随着历史文化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日趋提升。如何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成为各地面临的重大课题,保什么、怎么保、如何用,都需要采取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科学有效的方法去推进实施。一是做好保护评估,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实施专业评估来发现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时限,清单化推进保护工作落地。二是实施分类和动态评估,对历史保护对象实施评估,涉及各类型遗产,既要考虑保护价值,又要系统完整开展评价;既要对传统建筑进行评估,又要对传统文化进行评价;既要做到集中分类评估,又要做到动态化评估,尽最大力量做到应评尽评。三是完善评估机制,从有无保护价值的视角出发,重点审视整体保护的价值意义,系统看待保护对象在城乡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四)加大投入,以保护传承方式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要加大对项目和管理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采用多种形式支持各地对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和利用项目,有机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要素,使历史文化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互为动力,打造文化旅游品牌,促进保护和利用两者良性互动。同时,调动政府、单位、企业、个人各个层面开展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资金投入合力。对已有的历史文化名片要充分利用,创新开展文化创意,进一步拓展知名度,实现传承与发展“双赢”。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条件较好的地方,要站在发展的角度去考虑“推陈出新”,大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在重点打造核心区的同时,与周围连点连线连片,构建一定的规模,走发展特色品牌引领的新路子。另一方面,加大对人才和队伍的力量投入。下大力气解决古建修缮行业标准缺失、滞后的问题。重视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培养本土型专家,培育有一定规模的古建筑保护传承团队;在古建筑集中的县,建立一定数量的古建筑保护专业队伍,对古建筑进行“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