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生理论的校企命运共同体构建策略研究
2022-03-25吴竞鸿卢立新
吴竞鸿,卢立新
(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2.安徽共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 芜湖 241000)
引言
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促使“命运共同体”这一新理念进入研究视野,该理念旨在寻求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包含平等互信、合作共赢、包容互鉴等重要战略思想。校企命运共同体是“命运共同体”理念在职业教育的新实践。随后教育部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中明确指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合作对象是行业领先企业,合作内容包括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合作层次是深度合作。[1]国家政策文件为高职院校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提供了顶层设计指导。
目前高职院校正处于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探索阶段,部分学者结合产教融合现状,对于“校企命运共同体”理念进行了深度解读,为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实施路径提供了的理论依据。如马廷奇分析了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现实依据及本质要求;[2]潘海生等指出校企命运共同体应扎根中国大地,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和五大理念为引领,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根本要求,遵循“协同育人、利益共享”的价值取向,打造“多元参与、共商共建”的互动格局;[3]赵晓芳提出可从校企利益共同体、校企治理共同体和校企情感共同体三个维度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命运共同体,并给出“激发动力—提升能力—增强活力”的行动路径。[4]还有部分学者以具体院校为例,介绍其校企命运共同体构建的经验成果。如贾兴东介绍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以混合所有制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海外协同办学以及产学研平台共建等具体策略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5]葛晓波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总结了地区政策明确指引、利益诉求有效满足以及合作形式多样化对校企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实践路径;[6]朱金凤等以产业学院作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孵化器,从产业学院组织架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协同育人方式三个方面介绍了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路径;[7]方益权等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通过打造“战略共同体”“治理共同体”“育人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以及“文化共同体”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8]
综上所述,当前关于“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探索主要以政策文件的个体解读为理论依据,缺乏共识性。鲜有学者应用标准理论研究“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问题。本文运用生态学中的共生理论,分析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共生理论依据及共生基础,提出共生体系下的校企命运共同体构建模式,并对高职院校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过程中面临的典型问题进行总结,进而论述共生发展策略,希望能为高职院校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提供参考价值。
一、共生理论对校企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契合性分析
1.共生理论概述
共生理论最早应用于生物物种研究领域,但社会系统中的人、社会、环境之间的关联影响类似于生物共生现象,促使共生理论逐步延伸到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该理论主要用于探索相关事物之间如何形成共处、共进、共享的生存关系,
共生理论的研究范式从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共生环境三个部分展开。其中共生单元是共生体的基本构成单位,是共生体形成的基本物质条件。不同特征的共生单元可以从质参量和象参量两类指标进行描述。质参量可反映共生单元的内部特征,包含一系列细分指标。各细分指标的重要性具有差异性与动态性。在特定时间,某个细分指标具有主导性,成为主质参量;象参量可反映共生单元的外部特征,也包含一系列细分指标。不同共生单元之间的关系依赖于质参量和象参量之间的相互作用。共生模式也被称为共生关系,是指共生单元相互作用或相互结合的形式。它不仅反映了共生单元间的作用方式及作用强度,还反映了共生单元间的物质信息交流和能量互换关系。依据共生组织差异,共生模式可分为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以及一体化共生。依据共生行为差异,共生模式可分为寄生、偏利共生、非对称互惠共生以及对称互惠共生。
除共生单元之外的所有要素总称为共生环境。它是共生单元的物质、信息和能量交互载体,也是共生模式的运行环境。共生环境包括共生界面与共生能量。 其中共生界面是共生模式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明确了共生单元之间的接触方式和机制;共生单元为共生系统创造的新能量称为共生能量,它主要用于共生单元的数量增加和效率改进,反映了共生单元、共生模式以及共生环境三者互动效果及稳定性。
2.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共生基础
相比浅层次的校企实习合作,校企命运共同体是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它强调校企双方的利益共享、发展共进、风险共担。即具备合作意愿的校企双方不仅在人才培养及产品研发等中短期利益点展开广度合作,还要在学校声誉提升及企业价值推广上探索深度合作。
高职院校通过顶岗实习、订单班以及现代学徒制试点等形式,与部分企业已形成稳定型合作关系。高职院校具有一定的行业咨询及新型技术开发能力,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和市场信息搜集能力。高职院校需要靠近市场前沿、实现科研能力转化,企业需要前沿技术,双方在目标和利益上存在一定的耦合度。与此同时,校企合作平稳发展离不开政府创造和维护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依据共生理论,此种关系可定义为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共生关系。
高职院校、企业以及政府能较为顺利地进行信息交流并产生共生新能量,是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充分条件。而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必要条件是高职院校、企业、政府三个主体间形成融合协同机制和共生环境。
二、基于共生理论的校企命运共同体构建
依据共生理论,高职院校构建的校企命运共同体应包含三个要素。
1.共生单元
不同共生体的共生单元性质及特征存在差异。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均可作为共生单元。从广义上而言,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利益相关者包括高职院校、企业、政府、行业、教师、学生、社会媒体等。考虑到高职院校、企业、政府依托实习实训、技能大赛、产学研会议、职教联盟、专业指导委员会年会等平台广泛存在知识技术、人力资源、物质信息等方面的互通互融。本文选取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作为共生单元,即高职院校、企业为校企命运共生体的共生单元。
2.共生模式
共生模式是行为方式和共生水平的具体结合。共生模式受其他两个要素的影响较大,属于变动模式,伴随共生单元的性质变化以及共生环境的变化,共生模式会呈现多种组织状态或行为状态。从共生新能量聚焦角度来看,若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共生模式属于寄生或偏利共生类型,难以构建命运共同体。当前多数高职院校的校企共生模式应属于非对称互惠共生,正努力达成理想化的对称互惠共生模式。
3.共生环境
共生环境对共生模式的影响有正向、反向和中性。共生环境与共生模式的不同作用关系可能推动或抑制共生单元的变化、发展。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共生环境包括影响校企合作发展程度的所有因素。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社会责任感、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以及社会媒体宣传等。
相对于共生单元和共生模式而言,共生环境属于外生因素,优异的共生环境有助于共生模式进化到更高层次,显著提高共生单元间的共生度。但共生环境可能存在持续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校企命运共生体与共生环境呈现双向激励是理想化状态。
三、校企命运共同体共生发展中面临的显著问题
1.多元人才培养体系“有合无融”
当前大多数高职院校隶属教育部门主管,院校的管理方式及绩效考核体系更偏向于高等普通教育,作为承担职业教育的单一主体,提供学生的供给与需求的“一元化”的教育产品。产教深度融合动力不足,校企合作层次有待提高,过于追求形式上的合作关系,导致专业链、人才链与产业链三链严重脱节,造成了高职教育“普通化”形象。高职院校忽视或破坏了与职业的内在联系,课程架构以学科体系为指导,成为本科教育的“缩微版”,不能凸显职业教育应具备的产教融合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承担主体应是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融合体,提供“多元化”教育产品,包括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及岗位任务需求,校企双元教师及企业级实训设施设备资源的供给。
2.校企双元利益诉求“共享缺乏”
当前校企合作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校热企冷”现象,究其原因是缺乏双方认可的利益共享机制,这也是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面临的最大难题。高职院校的利益诉求在于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资源开发、实习基地建设以及就业等方面合作;而企业的利益诉求呈现多样化特征,除了提供人力资源的基础性服务需求外,还涉及样品研发、市场推广、员工培训等技术性服务需求。当前校企合作内容大多停留在学生实习就业层面,缺乏先进技术合作开发、产学研协同培养等深层次合作,需要校企双方寻找自身的优势,构建高质量的校企命运共同体。其中高职院校应在完成人才培养任务前提下,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努力承担技术攻关、咨询服务等社会服务职能。
3.校企深度融合政策“落地不畅”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高职院校与企业属于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形成稳固的校企合作联盟需要必要的成本补偿和政策保障长效机制。《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组合式激励以及税收减免政策,促使校企合作进入蜜月期,但部分高职院校对于合作质量缺乏绩效评估,“重形式,轻内容”现象屡见不鲜,校企合作协议书只是框架性协议内容,缺乏实质性工作任务。
四、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共生发展策略
共生理论强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同共生与共同发展,主要从共生单元的质参量兼容、共生行为模式以及共生环境三个角度展开持续优化,形成良性互动地共生发展。
1.优化双元协同人才培养机制,打造“育人共同体”
双元协同人才培养机制反映了共生单元的质参量兼容水平,是校企命运共同体的灵魂,通过打造集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技术服务等于一体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不仅可以帮助行业龙头企业培育技能核心人才,还可以将新技术、新理念通过技术服务方式赋能区域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同时院校还可从企业实际岗位需求出发,结合企业真实生产的项目、技术、工艺、规范、标准等,重构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和实训实践体系等,培养企业急需的人才。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实施“引企驻校、引校进企”策略,创新共同育人机制,提升协同育人成效。 深入研究现代学徒制教学特色,建立校企双主体开发机制,加强与企业在课程、标准、师资等方面的合作,教师每年至少1 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 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引入“孵化+”人才培养模式。与安徽共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共建省部级物流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创业教育基地和创业孵化园,形成“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人才培养”模式,孵育物流信息服务类创业公司;依托顺丰物流产业学院实施“双师共评”构建学分互认与弹性学分制。以项目化培养为导向,建立企业导师考核赋分机制;鼓励通过非常规授课学习方式如网络课程、技能竞赛活动等获取学分,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毕业设计、调研报告等可替代相应课程学分。
2.构建一体化对称互惠共生模式,打造“利益共同体”
通过构建符合校企双方利益诉求的利益共享机制,校企各自明确其角色定位。其中高职院校不仅承担人才培养任务,还应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开放、咨询服务、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职能,提高社会培训、技术服务的收入占比,并通过让企业参与收益分配的方式强化企业的办学意识和责任意识。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首先构建包括物流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在内的多层次技术技能平台,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改革,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其中省部级物流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展人才培养、团队建设以及技术服务,形成不同研究方向的研究团队,并经常性地开展成员交流和项目研讨,以及定期组织选派团队骨干教师赴国内外研修访学。还要创建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技术技能功能。为提高专业集聚度和社会服务能力,注重吸纳来自高水平研究专家、行业大师等。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与行业领军人才或技能大师合作共建了省级“卢立新”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共同开展了产业创新技术项目,带动教师研发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并基于安徽及长三角物流产业发展特征,面向安徽中高职专业教师,开展国培省培、“双师型”骨干师资高级研修班等高技能人才培训。再次借助政校企深度合作培育产教融合功能,为服务区域发展和电商物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攻关、智库咨询等服务。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通过与芜湖市及南陵县等地方各级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依托电子商务应用研究中心,与安徽共生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物流大数据信息处理系统,满足政府、企业宏微观数据分析、决策咨询、供应链规划设计以及智慧供应链管理系统的辅助开发等服务需求。以政府政策咨询、教学培训资源开发等项目为合作基础,与安徽共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形成“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的利益联结方式,实现成果、效益共享。与此同时,与百世物流安徽分公司、合肥顺丰呼叫中心等企业密切合作伙伴关系,以实习实训资源共享为基础,提供客服培训、仓储业务规划设计等咨询服务。依托省级物流信息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全面对接校企供需,与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同开发线上线下产品升级、柔性服务流程再造、规模化个性定制等数字化、泛在式教学培训资源,支持“云课堂”培训平台。针对师资培训、学生群体、企业雇主、社会大众等不同群体,研制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的个性化特色培训包,并应用于继续教育及社会培训项目。
3.优化共生环境,完善政策配套机制,打造“治理共同体”
高职院校可依托专业校企合作理事会组织结构,推动专业分会与院校、企业的深入合作,设立产教融合专家人才库,健全政校企成员对话机制。其次依据《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强化投资主体利益保障,建立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利益补偿机制,以财税等奖补方式对企业利益进行补偿。通过委托行业协会设立区域校企合作仲裁机构,完善校企合作协调机制。针对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分歧,畅通多主体间的沟通渠道,提高共生单元的协同效率。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共育共享,融技融创”的总体思路,“政行企校”四方深入合作,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新徽商企业,吸纳新零售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共同组建高端专业群建设委员会,指导电子商务双高专业群建设工作。以指导委员会为纽带,建立“多方投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运行机制,指导委员会内各单位共担专业建设、人才培育和师资培养等任务,共享专业实训场地、教学资源和技术成果,实现“提升技术技能、引领创新创业”的产学研合作共赢。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专业建设委员会、社会服务委员会。秘书处主要负责制定委员会章程、召集会议、开展专业调研和日常联系工作。专业群建设委员会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督查和监控日常教学,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和学生就业以及选拔和培养兼职教师。社会服务委员会主要负责企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联合申报教科研项目,做好技术创新与研发以及成果转化等工作。实施产学研项目化管理机制,落实指导委员会运行管理细则,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调控,构建激励和约束,充分调动指导委员会中各项目建设团队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