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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精神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策略探究

2022-03-25姚嘉敏杨盛文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8期
关键词:工匠培育思政

姚嘉敏 杨盛文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广东广州 511300)

工匠精神背景下,加强思政教育创新发展,可以很好地培育学生敬业精神。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主要经历了重视实践动手、注重知识技能、注重全面素质教育的三个不同阶段。新时代背景下,职业教育开始重视文化育人,从此也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如何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的认识不断提升。与此同时,重视文化育人也说明我国人才培养机制正在全方位优化和创新。新时代背景下,许多企业开始转型发展,并需要技术过硬、本领过强的优秀高职毕业生,而且越来越看重毕业生是否具备高水准的敬业精神。工匠精神的背景下,为了很好地培育学生敬业精神,需要发挥思政教育优势。在日常教育中向学生渗透敬业精神,引导学生明确工匠精神的基础就是敬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形成敬业精神,进而不断绽放绚丽的工匠精神火花,推动工匠精神和思政教育的真正融合与发展。

一、工匠精神内涵

职业精神中包含工匠精神,主要是指从业人员对工作的执着追求,也是相关从业人员的一种行为表现以及职业价值取向。工匠精神和价值观之间存在密切关系,有效追求职业态度和品质是其主要核心。换言之,工匠精神就是工人们对手中制作产品追求完美的一种精神追求,也是对产品设计有自己独特见解的一种精神追求。总的来说,工匠精神内涵中包含精益求精、务实创新、爱岗敬业等[1]。

二、工匠精神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意义

(一)有利于培育学生敬业精神

在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改工作中,其修改的主要思路和方向是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向着法律规范的方向发展,进而为改革举措取得良好成效奠定基础。同时,在改革过程中主要结合职业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合理促进各项工作的依法治理。在教育法改革中又根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通过法律规范增强实践成果,进而让职业教育在深化改革过程中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在一系列的改革和规划中,其主要目的都是有效培养学生,发展学生职业精神和能力。因此,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渗透工匠精神,可以很好地培育学生爱岗敬业等精神,有效促进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2]。

(二)有助于发展学生创新精神

工匠精神中包含创新精神,而且创新是对工匠精神的一种延伸,更是推动民族进步的灵魂。新时代发展背景下的主要方向就是创新、创新、再创新。所以,无论是高科技行业发展,还是普通行业发展都需要认识到创新的力量。对于教育教学领域而言,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培育,可以增加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学习效果。一个优秀工匠自身彰显的时代气息就是创新,这是一个工匠需要合理追求的精神灵魂。所以,为了有效培养学生工匠精神,发展学生创新精神,就需要将学生创新精神的培育工作融入思政教育工作的全方面中。正确关注和了解每一位学生需求,然后根据不同学生入学途径以及存在的个性特点,为其制定个性化的教育管理方案。通过这种方式落实因材施教,当然也可以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不断创建思政教育全方位育人机制,提高教育教学效果。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构建职业教育体系,在具体工作中确定职业教育内涵,坚持以发展学生所需要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科学文化等为主实施教育活动。并且确定职业教育定位和实施原则也是修改的主要内容,其中强调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存在较大差别,但有着同样重要的地位。在职业教育持续发展中应该以推动就业为导向,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形式培养学生。在此背景下,加强工匠精神培育和思政教育创新的有机融合可以更好地顺应职业教育法内容修改的主要趋势和方向,也可以很好地培育学生工匠精神和能力。

三、工匠精神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问题

(一)教育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工匠精神背景下,思政教育的创新发展是必要的,可以很好地解决原有思政教育对学生工匠精神培养不足这一问题。不少学校在教育创新发展中未能明确思政教育创新的价值,而且对工匠精神在教育中的渗透意识不足,对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和思政教育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实际调研中得知,虽然大部分学校注重学生工匠精神培育,并结合相关精神培育特点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但是在促进工匠精神培养和思政教育有机结合等方面存在很多不足,未能从思想方面对思政教育和工匠精神结合的融合教学有明确认识。一方面,相关学校和教师对二者融合的重要性存在认知差异,未能明确融合教育的必要性,让其与专业教学同等对待。尚未在思政教育教学全过程中始终渗透工匠精神,进而造成精神培育和思想教育相融合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不足,无法提高学生学习有效性。在系统性地融合发展中,部分学校和教师认为精神培育和思想教育之间互不相干,所以通过各自为政的实践教学方式开展相关工作,最终导致二者的融合无法达到最优效果。

(二)未能做好基本保障工作

工匠精神背景下,思政教育的教学和发展存在未能做好基本保障工作的问题。一是学校未能做好师资力量方面的基本保障工作。一些学校缺乏思政理论课教师等思政工作者,未能完全达到国家规定的师生比。同时,学校在思政教育工作开展中缺少双师型教师数量,并且很多教师缺少全方位培育学生工匠精神的意识,未能充分明确和掌握企业对优秀人才的要求与期望。二是学校未能在资金配套方面为思政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保障,即使有经费的支持,但是其经费的保障依然不够到位。大多数学校缺少思政教育工作开展的专项经费,过于重视学校某几方面的建设投入工作,这种情况下无法达到工匠精神和思政教育相辅相成的培育效果。三是学校未能加大思政教育教学的物资投入力度,并且与工匠精神培育有关的专门教材不足,而能够体现工匠精神培育内容的思政理论课教材比较少,与工匠文化元素育人有关的基地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从而导致学校基于工匠精神培育的思政教育创新效果不佳,无法提高学生学习素养与能力。

(三)缺乏精细化的教学实践

思政教育创新发展中需要注重工匠精神在教学实践中的渗透,通过精细化的教学实践,提高教学质量。目前部分学校在教育工作开展中,虽然将思政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但是未能在目标定位、教学方式以及内容等方面和工匠精神培养要求之间有机融合,忽略精细化的教学实践。学校在具体教学中,未能全面设计思政课程和工匠精神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在各类课堂和实践教学计划中未能很好地渗透工匠精神。部分学校缺少与学生工匠精神培养有关的思政教育实训或者实践活动,进而无法通过思政教育来培育工匠精神。虽然有部分学校通过开辟第二课堂组织素质拓展活动等形式提高思政教育质量,而在相关活动实施与发展中,却未能精细化地融入工匠精神培育的相关内容。此外,虽然一些学校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引导学生养成工匠精神,但是在具体活动中的思政教育引领不足。最终也使得活动效果不够明显,无法在教育教学中起到工匠精神培育作用。一部分教师运用多种多样方法增强自身的工匠精神育人水平,但是未能在教育教学全过程中有效融合二者的教学,进而导致教学效果不佳[3]。

四、工匠精神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策略

(一)强化教育的思想认识

当前国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改力度,提出很多需要修改的内容。一是在修改与发展中,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调职业教育要采用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等管理形式,提高教育改革力度。同时,职业教育学校需要积极结合职业教育工作统筹规划要求以及综合协调发展内容,明确教学改革必要性和方向。思政教育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在教育创新发展中需要增强教育的思想认识,更要明确工匠精神培育的意义。学校有关部门应该结合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将思政教育具体工作落实,并增强工匠精神在教育教学中的渗透力度。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改过程中,其主要内容之一是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明确职业教育内涵。并注重学生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科学、文化等综合素质的教育,更要确定职业教育定位和具体实施原则。通过职业教育以推动就业为导向,注重学生工匠精神的培养。在具体教学中可以确定工匠精神融入教学的目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改革的具体要求,改变原有思政教育态度。推动思政教育和工匠精神教育的融通、融合发展,多方面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学校可以积极向教师宣传学生工匠精神培养的必要性,教师可以向学生宣传工匠精神培育的价值。然后针对性地将工匠精神渗透到思政教育工作中,增强学生学习相关精神和思想的积极性。

(二)做好教学的保障工作

为了做好思政教育创新发展工作,学校需要为教学工作开展提供良好保障。一是学校应该为思政教育中学生工匠精神的培育提供足够的师资力量,而且在职业教育教学法规的修改内容中也包括增强对职业教育支持和保障的主要内容。并且强调增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可以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注重专业化教师的培育和引进。结合教育特点和发展要求,完善教师岗位设置和职务评聘制度,可以创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明确教职工配备基本标准,也可以构建校企育人体系,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从而更好地促进工匠精神传播和培育。学校可以持续增加思政教育工作人员,也可以增加双师型教师,聘请有工匠精神和专业技术的专家参与到学生工匠精神的培育工作中,也可以让相关专家引导学校思政教育工作的开展,进而更好地为学生工匠精神培育提供师资保障。二是学校应该加强资金配套力度,为思政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增加思政教育工作开展的专项经费,进而更好地促进工匠精神培育和思政教育工作之间的融合。而且在职业教育教学法规的修改内容中,也包括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这一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政府可以构建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效果,增加资金使用效益。

(三)采用精细化教学方式

工匠精神与思政教育融合发展中,需要提升实践教学体悟,采用精细化的实践教学方式,帮助学生内化工匠精神品质。学校和教师在加强思政教育的基础上,可以促进理论和实践结合。通过实践的形式健全理论和实践,引导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在工匠精神培养中,相关教师需要积极引导学生将精益求精的精神品质内化为自身的一种行为习惯。对于学生全面发展而言,专业知识和能力属于外在的能力,而在专业能力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精神品质是一种内在的职业情怀、操守。所以,在思政教育工作中,教师应该通过将学生外在技术能力和内在品质培养有机融合的形式培育学生工匠精神。通过专业技术的实践教学,展现职业素养,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在精细化教学工作开展中,可以采用校企联合的方式,提高学生精神培养效果。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实际训练的场地,持续发展学生专业能力和品质,也可以让学生采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形式,更好地通过活动展现工匠精神。并且,推动学生将工匠精神内涵转化为自身的行为习惯,进而更好地对学生学习和工作进行指导。在职业教育教学法规的修改中,其主要修改内容也包括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这一内容。在具体实施中国家全方位推行学徒制度,引导企业和职业学校之间进行学徒培训,并且对主动参与校企合作,在合作期间增强人才培养质量的企业给予相应的鼓励和支持,也可以鼓励学校在制订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和相关企业等构建合作机制,进而更好地增强教学效果。

(四)发挥文化育人的作用

工匠精神背景下,为发展学校思政教育,需要注重学生精神培育和思想教育的有机融合。目前大部分学校都十分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办学特色也比较直观、鲜明,对促进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校园环境中缺少比较隐性的特色校园文化育人效果,缺乏工匠文化在学校校园和思政教育当中的植入。因此,为了发挥工匠精神和工匠文化培养人的作用,学校需要结合自身教学实际情况,为学生营造人文素养氛围,加强工匠精神和工匠文化在思政教育课堂教学中的渗透。一方面,教师可以采用主题班会的形式,加大学生爱岗敬业精神的培养力度,也可以采用视频教学和演讲比赛等形式,带领学生充分体会工匠精神的存在,以及具体价值。并且,学校可以通过工匠精神和思政教育中传统文化有机融合的形式,带领学生有效学习典型人物精神,真正在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渗透工匠精神[4]。

五、结语

综上所述,工匠精神培养背景下,全面创新思政教育可以很好地发展与培育学生工匠精神。目前学校和教师应该积极结合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修改的主要内容和发展方向,强化教育的思想认识,做好教学保障工作,采用精细化教学方式以及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提高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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