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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前期平城农业经济开发与发展状况

2022-03-24刘美云

史志学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平城拓跋书卷

刘美云

(山西大同大学云冈学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

秦汉时平城为北方边郡,是汉族和少数民族杂居之地,其经济落后、战乱频发,一直为中原王朝边缘化之地。鲜卑拓跋族定都平城后,开启了平城建设,也开启了平城农业经济的开发。目前,有关北魏农业经济的研究已经取得不少成果,从宏观上论证了北魏在中原地区重视农业生产,推行屯田,计口授田,劝课农桑,使北魏农业经济成为北魏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而平城地区的农业在北魏重农政策的推动下,其发展状况如何,本文以此为背景作一些探讨和分析。

一、拓跋族与平城的开发

鲜卑拓跋氏本来生活在大兴安岭北段东麓,过着原始游牧狩猎生活,社会处于原始氏族组织结构。《魏书·序纪》中提到拓跋鲜卑起源时,对此记载:“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其后,世为君长,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纪契而已。世事远近,人相传授,如史官之纪录焉……”[1](北齐)魏收.魏书卷一.序纪[M].北京:中华书局,1974.(P1)西汉时,汉武帝北击匈奴,打败匈奴左贤王,并将乌桓族徙于上谷等地。鲜卑人开始向西南迁徙至乌桓故地饶乐水(今西拉木伦河)一带,此后拓跋鲜卑以呼伦贝尔草原一带为中心,势力逐渐加强。但呼伦池一带经济滞后,影响着鲜卑社会发展,无法建都壮大,再加上拓跋氏正是奴隶社会的初创时期,部落为掠夺财富,扩张势力,南下扩展掠夺,必然再次南迁。公元87年后,鲜卑部族突破匈奴领地,大败北匈奴,进入北匈奴东部地区,之后匈奴人西迁,留在漠北的匈奴十余万落并入鲜卑,并逐渐鲜卑化,自此鲜卑势力强盛起来,控制着东起辽东,西至陇右广阔的领地,拓跋诘汾为拓跋族发展奠定了基础。到公元1世纪末,塞外鲜卑开始越过长城,不断地向辽东、辽西、代郡(今山西蔚县)、上谷(今河北省怀来县)四郡地区活动,他们开始与原居其地乌桓杂居,与汉朝边境地区进行互市。也就是从这一时期起,鲜卑寇边的记录不断见于记载。而拓跋部族进入匈奴故地后,社会发展模式和思想受到汉族的影响,接受了中原先进的生产文化,开始由部落向国家迈进。公元258年拓跋力微“迁于定襄之盛乐”。拓跋鲜卑在盛乐的过程,李凭指出盛乐“曾经是整个漠南的中心,它的鼎盛与鲜卑族拓跋部的兴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1]李凭.从盛乐经平城到洛阳[J].哈尔滨:学习与探索.2010,(3).(P202)。从公元3世纪后,中原西晋政权发生内乱,少数民族开始内侵,鲜卑族不断南迁。

晋永嘉四年(310),鲜卑拓跋族帮助并州刺史刘琨打败匈奴,“乃从琨求句注、陉北之地”[2](北齐)魏收.魏书卷一.序纪[M].北京:中华书局,1974.(P7),刘琨将位于陉北的马邑(今朔州市)、阴馆(今山阴县)、楼烦(今右玉县)、繁畤、崞县(今浑源县)五县之地划给代国,晋怀帝进拓跋猗卢为大单于,封为代公。此后鲜卑拓跋部开始进入代北地区,以此为起点拓跋鲜卑开始了平城的开发。这时拓跋猗卢将鲜卑部族十万户迁到平城,充实平城地区,“帝乃徙十万家以充之”[2](P7),开始将平城纳入拓跋鲜卑统治的权属范围。建兴元年(拓跋猗卢六年,313),确定以平城为建设中心。穆帝六年,“城盛乐以为北都,修故平城以为南都,帝登平城西山,观望地势,乃更南百里,于漯水之阳黄瓜堆筑新平城,晋人谓之小平城,使子六修镇之,统领南郡”[2](P8),这时起平城纳入拓跋族的战略发展规划目标,加快了拓跋鲜卑族的汉化进程。到北魏天兴元年(398)正月,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占据了华北大部分地区。同年七月,拓跋珪宣布由盛乐“迁都平城”,营宫殿,设立宗庙和社稷坛等礼制机构,正式称帝。“诏有司正封畿,制郊甸”[3](北齐)魏收.魏书卷二.太祖纪.第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4.(P33),“泰常七年辛亥,筑平城外郭,周回三十二里,冬十月癸卯,广西宫,起外垣墙,周回二十里”[4](北齐)魏收.魏书卷三.太宗纪.第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4.(P62,64),确定了平城地区的京畿和郊甸范围,形成统治区域。“京畿”的大致范围“东至代郡,西至善无,南及阴馆,北至参合”,从此开启了平城时代的发展。平城与鲜卑族的渊源,它是游牧民族活动之地,从战国到东汉,平城是匈奴人居住和经常活动的地区。三国魏晋时期,中原战乱不断,北方汉人大多南迁,少数民族大量内迁,中原的少数民族不断增加,于是平城地区形成以少数民族居多现象,当时平城有高车、高丽、匈奴、氐、羯、羌、丁零等,各个民族与汉人杂居,这也是华夷一家融合时期。鲜卑族迁入平城后,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与这些民族无太大差异,有民族的共同性和共同体,这是拓跋族发展平城的族体基础。同时平城是半农半牧经济区域,可以构建鲜卑族的游牧经济,满足少数民族的游牧特性,因此少数民族在这里可以共存。而当时繁荣的邺城属于农业经济发达地区,对农业经济还不占主导地位的鲜卑族来说,经济构建有较大冲突。更何况4世纪北方平城正处于极寒地区。气候学专家竺可桢先生在其著作《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中认为:“公元4世纪中北方为极寒时期,那时年平均温度比现在低2~4℃。”[5]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J].北京:考古学报.1972,(1).(P481)因此这一时期平城是鲜卑族从事牧业经济的有利时期,这就促成北魏向中原扩展的第一步以平城为出发点,同时平城与盛乐或草原地区往来也方便。

畿甸区域确定后,对平城开发,北魏制定了一系列发展规划。一是以平城为都城形成中心区域和农业、手工业经济区域,桑干河以南发展为农业地区。二是在平城北部建苑囿和牧场,形成畜牧区与狩猎经济区。为畜牧与狩猎的需要,这一区域是拓拔部的大多“国人”居住区,他们聚居在平城周围,这样平城形成畿甸的核心区,有利于保证拓跋人的战斗力和皇室的安全。

为了实现这一规划,北魏于平城进行了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在313年北魏确定以平城为中心后,从天兴元年到献文帝天安三年(468)70年间,北魏强制迁徙到平城的人口多达百万以上,这也是平城人口增加的一个高峰时期。“在封建时代,中原各割据政权,在进行人口分配时,都力求把劳动力集中到他们可以控制的腹心范围之内。”[1]高原.魏晋南北朝北方农业耕作方式和人口关系之探讨[J].北京: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1).(P71)从登国三年(388)开始,北魏连续性地大规模移民平城。《魏书·太祖记》载:天兴元年(398)春正月,灭后燕,“徙山东六州民吏及徙何、高丽杂夷三十六万、百工伎巧十万余口以充京师”[2](北齐)魏收.魏书卷二.太祖纪.第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4.(P32)。这次移民数量《魏书·食货志》也有记载,“十万余家”,说明移民平城的总数有十万家,大约在五十万人左右,主要迁徙地在平城和繁峙等地。此后,北魏政府继续向平城移民。天兴元年七月,将都城从盛乐迁到平城,开启了平城近一个世纪的统治。这一年同时迁入的还有拓跋部等游牧部落。天兴元年十二月,“徙(后燕)六州二十二郡的守宰、豪杰、吏民二千家一万人于代都”[2](P34)。明元帝拓跋嗣泰常三年(418),“徙冀、定、幽三州徒何于京师”[3](北齐)魏收.魏书卷三.太宗纪.第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4.(P58)。太延五年(439),灭北凉,“徙凉州民三万家(或称十万户)于京师”[4](北齐)魏收.魏书卷四.世祖纪.第四上[M].北京:中华书局,1974.(P90)。太平真君八年(447),“徙定州、丁零三千家于京师”[5](北齐)魏收.魏书卷四.世祖纪.第四下[M].北京:中华书局,1974.(P102)。太平真君九年(448),“诛潞州叛民二千余家,徙西河离石民五千余家于京师”[5](P102)。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南伐刘宋取胜后,将降民五万家分置京畿。5世纪后半期,大规模的移民见于记载的有两次:皇兴三年(469),北魏占领南宋山东地区,徙青齐民户至京师,于平城西北的北新城立平齐郡以居之;太和五年(481),北魏攻下萧齐淮北之地,俘获三万余口送京师。这些平城的移民大部分为强制迁入,少数属于自愿。平城人口的迁徙主要集中在道武帝、明元帝、太武帝三朝,到太武帝拓跋焘时社会逐渐趋于稳定状态,平城的人口迁徙活动逐渐变少。

平城经过初期的草创阶段,集聚了大量人力资源和物质。迁徙到平城的拓拔部及其所统辖的众多游牧部落,包括他们的牲畜、野兽带到平城从事游牧业,发展畜牧经济。如天兴二年(399),北魏“破高车杂种三十余部,获七万余口,马三十余万匹,牛羊百四十余万”,另“破其遗迸七部,获二万余口,马五万余匹,牛羊二十余万头”[2](P34)。将俘获的高车部众等安置在平城北面建鹿苑,“以所获高车众起鹿苑”[2](P35)。这也是平城地区建起的最大一处官营牧场,成为北魏经济生活的重要补充,繁盛一时。而迁徙到平城的长安“工巧二千家”和山东的“百工技巧十万余口”[2]P(29),让他们大都从事平城的宫殿建筑、陵园建筑、石窟和佛寺建筑等,“徙其居民,大筑郭邑”。迁徙最多的是普通农民,他们被北魏政府强制性地分配从事农业生产。史书记载,“诏给内徙新民耕牛,计口受田”[2](P32)。他们成为土地开发和农业生产发展的主力,是平城从事农业经济开发的主要劳动力。总之,北魏强制性的人口迁徙政策,是北魏整个经济、城市和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基础。

二、北魏对平城的农业经济开发具有连续性和监管性

平城属于中国北部地区,天寒地冻,气候干燥,水源稀少,土地贫瘠,粮食产量低,时不时还要闹些饥荒。尤其是东汉末年,中原大乱,北方少数民族纷纷南下,很多汉人背井离乡远走他地,平城遂出现土地荒芜、人烟稀少的现象。《元和郡县图志》卷十四河东道云州条载,“今州即秦雁门郡地,在汉雁门郡平城县之也,……汉末大乱,匈奴侵边,自定襄以西,云中、雁门、西河遂空”。《魏书》又记载:“太祖定中原,接丧乱之弊,兵革并起,民废农业。”[1](北齐)魏收.魏书卷一一○.食货志六.第十五[M].北京:中华书局,1974.(P2849)面对平城的萧条残破,拓跋族进入平城,首先从经济发展开始,大力进行土地开发。以农业和畜牧业经济为主,二者齐头并进,构建一种结构性均衡发展。这种经济结构顺应了平城半农半牧的自然条件,形成部落民与汉人共同开发平城土地的局面,保障了农业和牧业的各种经营,有利于平城经济收入形成互补性的发展。

1.推行开垦土地政策,发展农业生产。土地开垦是从道武帝天兴元年(398)二月开始,“诏给内徙新民耕牛,计口受田”[2](北齐)魏收.魏书卷二.太祖纪.第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4.(P32)。迁徙中原的一部分人口被分配土地,形成新民阶级,使平城形成新的开发力量群体,这是北魏在平城推行的一种劝课农桑举措。同年十二月,道武帝征服河北的中山、山东等地,又将10余万家以充实平城,各给耕牛,按人丁数量计口受田,由政府配置土地和耕牛,设八部帅管辖农业生产。这种措施实际上是北魏在平城推行的类似于军屯的民屯。所谓屯田是政府利用大面积国有荒地,配给耕牛、农具,强迫平民或士兵,按一定组织机构和严密制度,集体从事农业生产的生产组织方式。这种屯田制一直持续到北魏末年。在当时平城地区人口稀少、土地荒芜的情况下,政府组织平民或军队进行开发,较适合当时的客观条件,有利于平城地区的土地开发和农业经济的恢复。继太祖之后,太宗、世祖、高宗、显祖、高祖诸帝继续实行平城地区开发。明元帝永兴五年(413)七月、八月,北魏政府又两次徙民数万家至大宁川(今河北张家口洋河流域),发给农器,“计口受田”。关于耕作的具体数目,北魏李安曾说:“又别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民,相水陆之宜,断顷亩之数,以赃输杂物市牛科给,令其肆力。一夫之田,岁则六十斛,甄其正课并征戍杂役。”[1](P2856)从这一材料分析,应该是“一夫制治四十亩,中男二十亩”[3]李文涛.北朝时期精耕细作农业体系再研究[J].南阳:南都学坛,2018,(4).(P29),一般是在无耕牛的情况下的田亩数。农户应“各列家别口数,所劝种顷亩,明立簿目”。为了保证贫困户不致因畜力不足而影响土地开发和农耕经济发展,太武帝太子监国时采取“人力相贸”措施,“其制有司课畿内之民,使无牛家以人牛力相贸,垦殖锄耨。其有牛家与无牛家一人种田二十二亩,偿以私锄功七亩,如是为差,至于小、老无牛家种田七亩,小、老者偿以锄功二亩。皆以五口下贫家为率”[4](北齐)魏收.魏书卷四.世祖纪.下[M].北京:中华书局,1974.(P108)。“所种者于地首标题姓名,以辨播殖之功。”[4](P109)即确定农民垦田数量,登记在册,并以在地头插耕者姓名标牌的方法,辨明责任,奖勤罚懒。这一政策是强行规定富人必须借牛给穷人,如不遵从,全家终身不得为官,以此来巩固和保障计口受田的成果。农户在有司的严格监督之下进行强制劳动,遂使“垦田大为增辟”,弥补土地开发过程中出现因无力耕作造成土地荒芜现象。

到孝文帝时,冯太后为了提高百姓的生产积极性,使大量土地利用起来,政府将荒地按人口划分给平城畿内普通百姓,实行均田制,这样很多地方宗主荫庇下的小农成为国家编户人口。平城地区的均田制实行后,出现了“自方割以来,众赋易办,实有大益”[1](北齐)魏收.魏书卷三十三.列传.第二十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4.(P786),于是,“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还受以生死为断,劝课农桑,兴富民之本”[2](北齐)魏收.魏书卷七.高祖纪.上[M].北京:中华书局,1974.(P156),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效益,遂于太和九年下诏均给天下民田。实施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劳动力有效结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使北魏治理下的平城地区得以充分开发,而且通过这种土地政策又将这些农民束缚在田地里,有利于政权的稳定,也有利于其他流亡的农民回到这里,这让原本大批无人耕种的荒地得以开垦,增加了农田,有利于提高农业产量。所以均田制的实行为北魏向外军事扩张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扩大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

土地的开发和分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其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北魏政权的稳定和农业经济的收入,所以,北魏政府很重视平城地区土地的开发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将其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2.实行劝农政策,重视对农业的监管。北魏迁都平城前,在登国二年(387),拓跋珪在盛乐一带就开始“息众课农”,随后为了解决军粮不济,受中原传统农业的影响,在五原(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至棝杨(今内蒙古固阳县附近)一带河套地区命宗室元仪组织屯田,“使东平公元仪屯田于河北(河套之北)之五原,至于棝杨塞外”[3](北齐)魏收.魏书卷二.太祖纪.第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4.(P26)。从而积累了一定的组织与管理农业生产的经验。定都平城后为了解决当时土地的荒芜现象,采取一系列劝课农桑政策,发展农业生产,并形成制度。在平城及周围地区设立八部帅管理农业生产,他们不仅给迁往平城的山东移民“计口受田”,其意在于解决平城的粮食紧张问题,而且“躬耕籍田,率先百姓”[4](北齐)魏收.魏书卷一一○.食货志六.第十五[M].北京:中华书局,1974.(P2852)。例:命尚书崔玄伯等“宣赞时令,敬授民时,行夏之正”,在他们的带动下,不仅汉族地主阶级,而且部落贵族也注意或从事农业生产了。《魏书》:“和跋,代人也,世领部落,为国附臣。……后车驾北狩豺山,收跋,刑之路侧。……初,将刑跋,太祖(拓跋珪)命其诸弟毗等视诀,跋谓毗曰:“北地脊,可居水南,就耕良田,广为产业,各相勉励,务自纂修”[5](北齐)魏收.魏书卷二十八.列传.第十六[M].北京:中华书局,1974.(P682),我们看到一位部落酋帅不仅嘱其弟从事农耕,而且已经具有了鉴定土质优劣的农业基本知识。拓跋统治者还注意农业生产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各级长官,必须“励精图治”,以“劝课农桑”“课督田农”“务尽地利”“勿令人有余力,地有余利”为职责,尽力劝农。若不尽责,轻者免官,重者治罪杀头。他们委派官吏“劝课农耕,量校收入,以为殿最”[4](P2849)。禁止随意征发,影响农时。规定凡因“徭役不时”(农忙时征发)、“妄有征发”而影响农业生产的,必须治罪;监察部门对此要严肃处理,不得宽纵。平城地势平坦,桑干河支流众多,北魏时平城的水利资源较现今丰富,特别是桑干河上游南岸一带土质较好,适于农耕。由于各族劳动人民的辛勤耕耘,加上山东六州人民带来的先进的农业生产经验和技术,不仅大片土地被开垦出来,而且出现连续几年农业丰收,粮价极贱,“军国用足”“民以安乐”的情况,“自后比岁大熟,匹中八十余斛”[4](P2850)。北魏采取的重农政策和劝课农桑措施,使平城的土地开发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三、平城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状况

由于北魏王朝对农业生产采取积极的发展措施,到拓跋焘统一黄河流域以后,随着战争的结束,经济逐渐发展起来,在土地开发、垦田面积、农业产量以及政府租税额方面,均比从前大为增加。

1.粮食种类和产量增加。当时在平城地区乃至北方地区种植的粮食作物主要为粟、大小豆、黍穄、梁秫、大小麦、胡麻、葵等,其中粟为北方主要的农产品,粟的亩产量明显超过汉代。《齐民要术·耕田第一》载:种谷,前一年先于五、六月密种绿豆、小豆和胡麻,七、八月待长出后再犁倒,作为底肥,次年再种谷,“则亩收十石”。同书《种谷第三》载:种谷,幼苗早锄为最佳,并引农谚说:“迥车倒马,掷衣不下,皆十石而收。”这些史料的记载,说明北魏时北方粟的亩产量可达十石。但《种红蓝花栀子第五十二》载:以良田种红蓝花一顷,可收花籽二百,等于二百石米,“二百石米,已当谷田”。反映出粟的亩产量当时只有二石。略作分析,前面所述亩产粟十石,是在精耕细作、施肥充足、实行轮作制等条件下达到的;后文所述二石,大概是就一般农家条件及产量而言的;因此亩产量为二石,似乎更准确些。就以亩产量二石来说,也比汉代的要高。北魏一亩约相当于汉初三亩(小亩)多,北魏亩产量是二石,却是汉代亩产量一石(折今0.2石)的四倍,可见亩产量确已高于汉代。以区田法种谷,产量也高于汉代。使用区田法,汉代是每亩收百石(折合28.88石)。北魏西兖州刺史刘仁之用区田法种谷,以七十步之地,产粟三十六石。北魏一亩为二百四十部,依此计算,可知一亩可产一百二十石也,比汉代亩产要高。其他农作物与汉代的比较,单位面积的产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这种亩产量提高的例子,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北方的农业经济尤其是平城地区的农业经济呈现出繁荣的景象,这也是北魏政府对农业经济实行积极措施的结果。北魏中央政府每年收缴的农业赋税基本上都囤积起来,甚至到了大旱时期开仓放粮,政府的粮库还是异常丰盈。由此可见,当时北魏农业生产之进步。当时大同盆地地势平坦,桑干河支流众多,北魏时期雁北的水力资源较今丰富,特别是桑干河上游南岸一带土质较好,适于农耕。所以在太武帝迁都初期土地开垦就获得了较大收获,“躬耕籍田,率先百姓,自后比岁大熟,匹中八十余斛”。

迁徙的农耕人口大多安置于桑干河以南,其地在平城地区有一定程度的农耕基础,这个区域土质良好,水资源充沛,早在拓跋猗卢时就已成为拓拔部的重要农业区。另一地为河北地区。河北平原地区气候温和,很适合人类居住和农作物生长,自古以来我们的祖先就在这里繁衍生息,特别是东汉以来,河北地区曾长期是北方的经济重心所在。道武帝平定河北后,在此组织民众进行屯田,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到太武帝时,河北地区的农业生产成为北魏重要的经济区域,北魏政府曾在河北诸州设立粮仓储备粮食,如明元帝泰常三年(418)九月,北魏政府就曾“诏诸州调民租,户五十石,积于定、相、冀三州”[1](北齐)魏收.魏书卷三.太宗纪.第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4.(P59)。

2.由粗放型经济走向精耕细作经济形态。粗放农业的特点是对土地技术性投入较少,劳动所占的比重较大,生产资料的投入和农业技术的应用不占主要地位,这种农业经营方式是同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状况相联系的。在拓跋鲜卑进入中原后,平城地区土地以半农半牧进行开发。农业生产的开发:对迁徙平城的人口由政府给予工具、耕牛、种子,并组织生产,称为劝课农桑,“计口受田”。但这些举措在实施过程中,(1)耕牛数量能否达到都能予农民分配,或几家共同拥有。(2)粮食种子是否在耐寒和耐旱选种范围。(3)农业工具的技术、质量在利于农业耕作上的达到程度。(4)平城地区土地长期处于撂荒时期,土地贫瘠,可利用土地必须经过系列性的整治才能收获,如水、肥等的自然基础。首先北魏初期推行的“计口受田”,政府提供的耕牛和农具量不可能满足聚集平城的几十万劳动生产力,就因土地开垦效率不高,所以太武帝时又实行“人力相贸”政策,说明平城初期,大量移民靠的是人力和简单的生产工具进行艰苦的农业经济开发,因此农业的开垦处于简单的劳动种植。拓跋鲜卑虽然在盛乐已开始农桑种植,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进入平城后,土地贫瘠,干旱少雨,需要耐寒、耐旱的选种,粮食种植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包括土地开发种植也需要肥力过程,所以平城开发的初期应该是典型的粗放农业形式,这与当时拓跋鲜卑初建政权,管理农业经验不足,还有平城自然环境的差距性有关。所以这种开发带有开荒和修养性的过程,产量应该是很低的,为典型的粗放式经济。到太武帝“人力相贸”政策开始,尤其是孝文帝实行“均田制”后,农业生产的发展开始出现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关于精耕细作的具体标准,李文涛、高原、李剑农等分别提出精耕细作的观点,认为“要利用和改造土壤;用地,能保障地力常新;要抗旱保墒,合理用水;合理施肥;培育良种等等”[1]李文涛.北朝时期精耕细作农业体系再研究[J].南阳:南都学坛,2018,(4);高原.魏晋南北朝北方农业耕作方式与人口关系之探讨[J].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1);李剑农.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95,P32.。《魏书》记载,平城时代的农业情况,“务农重谷,王政所先;劝率田畴,君人常事。今四气休序,时泽滂润,宜用天分地,悉力东亩。然京师之民,游食者众,不加督劝,或芸耨失时”[2](北齐)魏收.魏书卷七.高祖纪.下[M].北京:中华书局,1974.(P170)。均田制在孝文帝改革前期开始实行,经过了十多年的推行后,北魏农业民众基本上都享有了一份耕地,这就为小农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在农业经营和生产方面,北魏政权将自西汉以来所创造的各种农业播种法、灌溉法等技术推广至全国。特别是在汉代时期创立的区种法,不论是对于土地的休养还是农作物产量的提高都有着重要作用,这项农业技术被北魏所继承。但是这种农业的精耕细作很短暂,到均田制推行时汉化程度明显加快,才逐渐拥有这种耕作方式。

3.平城农业经济发展受旱灾影响较多。平城地区的自身气温和土质条件虽然对农业发展存在诸多不利因素,但由于北魏很重视平城地区的土地开发和农业生产发展,因此农业经济取得一定成就。但平城在北魏统治的近百年的时间里,北方地区水旱灾害时有发生,涉及面广,因此农业生产的收获成果波动较大。这些灾害主要有水灾和干旱。“太宗永兴年间,频有水旱,诏简宫人非所当御及非执作技巧,自余出赐鳏民”,造成了神瑞二年(415)出现了“又不熟,京畿之内,路有行馑。帝以饥将迁都于邺,用博士崔浩计乃止。于是分简尤贫者就食山东”[3](北齐)魏收.魏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三.崔浩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P808)。皇兴年间灾情引起代京民心不安,“是时频岁不登,郡内(平齐郡)饥弊……多有怨叛”[4](北齐)魏收.魏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二.崔玄伯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P630)。从太和二年,平城又发生旱灾。太和十一年(487),平城等地大旱,春天“野无青草,百姓无辜,将罹饥馑”[5](北齐)魏收.魏书卷七.高祖纪.上[M].北京:中华书局,1974.(P162)。当时平城粮荒特别严重,加之牛疫流行,死者相继,饿殍遍野,平城一半以上居民外出逃荒,孝文帝不得已谋求迁都。

在灾害面前,北魏政府多次实行黜免赋税,赈济灾民。延和至太延年间,“群公卿士师尹牧守,或未尽导扬之美,致令阴阳失序,和气不平,去春小旱,东作不茂。忧勤克己,祈请灵祗,上下咸秩。岂朕精诚有感,何报应之速,云雨震洒,流泽沾渥[1](北齐)魏收.魏书卷四.世祖纪.第四上[M].北京:中华书局,1974.(P85)”。这次救济虽然不是具体措施,只是拓跋焘的祈雨记载,但是说明拓跋焘很重视灾情的缓解。太和十一年(487),平城发生饥荒,孝文帝下令赈济灾民,明令“阅户造籍,欲令去留得实,赈贷平均”[2](北齐)魏收.魏书卷七.高祖纪.下[M].北京:中华书局,1974.(P162)。太和十二年(488),因大旱,令六镇、云中、河西及关内六郡修水利。

以上资料说明,北魏前期的平城时期,农业经济的开发和发展不能完全满足北魏前期的经济秩序和基础性的粮食供给,因此北魏在平城时期,狩猎和游牧经济的存在显得尤为重要,而事实上狩猎经济和畜牧经济在北魏前期经济生活中占有很大比重。所以北魏先后建立了畿内、漠南、河西三大牧场,规模很大。这些牧场的作用是向北魏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吏以及军队提供畜产品。神瑞二年,京师大饥荒谋迁都时,崔浩首先提出不迁都的理由是平城及周边地区有可靠的畜产品,他认为“至春草来生,乳酪将出,兼有菜果,足接来秋[3](北齐)魏收.魏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三.崔浩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P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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