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音乐基础理论教学现状及改革方向
2022-03-24王秋婷
王秋婷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学院,安徽 阜阳 236015)
在高职院校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中,音乐基础理论是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它主要教授学生基本乐理知识,激发学生学习音乐专业课程的兴趣,为学生深入学习音乐实践课程夯实理论基础。当前,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高职院校音乐基础理论教学存在一些问题,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向相背离。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对高职院校音乐基础理论的教学现状及改革方向进行讨论探析。
一、高职院校音乐基础理论教学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来看,高职院校音乐基础理论的教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传统教学模式难以适应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
部分高职院校音乐基础理论教学仍沿袭传统教学模式,教师根据教材内容对学生进行单向化、灌输式的理论知识输出,未能有效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活动中,不利于学生“知行合一”地发展音乐素养。有的教师“重技能、轻理论”,导致理论课程比重低、考核形式单一,学生不重视乐理知识学习,影响到实践教学活动的质量。
(二)模糊的概念与理论难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音乐艺术与其产生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相关学者对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认知也不尽相同,容易使学生在学习中产生知识结构不清晰、音乐术语概念模糊等情况。例如在“音程”中,针对表示两个音音高距离的“上方音”和“下方音”这一组音乐术语,学者钟俊程、晏称佺将其称为“冠音”与“底音”,学者李重光则命名为“冠音”与“根音”,而在我国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编制的《外国音乐辞典》一书中,又有“高音”与“低音”的称谓。这就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点的准确把握。此外,由于音乐理论知识相对抽象、晦涩,学生学习中易产生畏难情绪,难以形成有效的兴趣驱动。
(三)学科教学过于独立难以实现理论联系实践
音乐基础理论体系是产生于实践、服务于实践的知识经验,其教育活动对学生的体验式学习存在着很高要求。但从现阶段教育情况来看,大部分高职院校的音乐理论课程教学以大课为主,且缺乏充足的音乐实训器材储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学练一体的理论学习与实践练习转化能力[1]。音乐基础理论与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等实践学科存在高度的指导性和交叉性,如果割裂了这种关系,即使学生掌握了基础演唱、演奏技巧,也会因乐理素养不足而陷入“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困境,难以实现专业的长远发展。但目前一些高职院校教师仍过于注重技能课程的教学独立性,导致音乐基础理论的实践价值难以有效发挥。
二、高职院校音乐基础理论教学改革的方向
高职院校音乐基础理论教学改革实践应以提升学生音乐综合素养为目标,不仅要切实提高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兴趣和质量,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与创新意识,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灵活、科学地运用到音乐实践活动中。
(一)构建体验式、互动式的学习模式
体验式教学是一种强调学生在学习中通过亲身感受、主动参与和自主探究,在体验与感悟中学习、理解、运用知识的现代教学理念。如讲授“音级”概念时,教师可通过电影《音乐之声》中的插曲《Do Re Mi》对学生进行引导,鼓励学生在倾听、演唱的过程中直观感受“Do、 Re 、Mi”等基本音级的具体音高。结合音级的体验式教学活动,教师还可进一步鼓励学生参与实践、体验音级的连续变化,从而引入“变化音级”这一概念,实现知识输出量级的有效拓展。通过这种体验式教学方法,学生在学习中参与感和积极性就会增强,教学质量的提升自然也水到渠成。此外教师还可以从教学内容、教学资源等方面出发,进行体验式教学模式的构建。如教师可以给出“音区”这一概念,要求学生自学,学生通过书籍或网络搜集各种“音区”在音乐作品中的实际音响表现资料并加以具体分析,学生在独立学习、自主搜索过程中,会初步了解“音区”的相关知识,并在选择视频、音频等资料的过程中将学习成果付诸实践,最后教师对学生提交的资料素材进行专业点评,即可取得深层次、高效率的教学效果,并实现课堂教学时间的最优化价值利用[2]。
(二)创新有声化、立体化学习方法
音乐理论教学中,教师应减少传统教学中用理论解释理论的现象,对教学方法进行有声化改革,以达成平面理论知识的具象化、立体化呈现。例如,在传统教学模式下,学生很难通过主观想象对装饰音这样的音乐表现符号产生具象化的理解认知,而在经历有声化、立体化的教育模式改革后,教师可现场演奏(唱),或通过播放音视频文件的形式,把音乐表现符号通过实际音响让学生直观感受,形成思维节奏与倾听行为达成同步,进而潜移默化地完成音乐知识的普及渗透,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意识。同时在感受音乐的过程中,学生也会逐渐提高音乐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除此之外,教师还可对乐理知识的呈现方式进行适当调整,如将优秀的动画、游戏、短视频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元素与乐理教学结合起来,带领学生分析热门动画主题曲的节奏编配、旋律走向,或为学生制作趣味讲解乐理知识的微课视频等。既能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又能达到提质增效的教学改革效果。
(三)制定多元化、针对性教育学习内容
首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角色转变为传授者,这一现象具有传承性,因此教师不仅要做好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全面剖析、深度拓展,还应考察每个学生对知识的吸收、解读与转化能力,并要教授具体教学方法,针对性地让学生进行教学实践。这样才能实现音乐基础理论学科在教育实践中的持续优化[3]。其次,音乐表演专业教师教授理论知识时要做到因生制宜,对不同专业方向学生讲解理论知识需结合其专业性质。如讲解“音程”时,对于声乐表演方向的学生,可以通过合唱方式来体会音程的和声效果,感受音程对于声乐演唱中和声统一的影响;对于器乐表演方向的学生,教师可以针对性让学生多听重奏、合奏曲,以此感受音程的协和程度对作品风格的影响[4]。最后,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更注重实操性,在学习中可以加入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把理论知识通过实践操作展示出来,使学生更为直观地感受简单的节奏、儿歌旋律等,并让他们在实践活动中实现专业化成长。例如针对“节奏节拍”教学,教师可以在实训室运用铃鼓敲击让学生感知拍子的强弱,通过舞蹈或拍打肢体演绎节奏等,使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让学生律动起来,课堂丰富起来,学生在不经意间就会产生集体意识和合作意识,课程也更有乐趣和意义[5]。
教师要积极转变教育观念,在致力于调动学生主观积极性的同时,实现课程资源、教学手段的有效创新,以便构建出良好的音乐基础理论教育环境,为学生音乐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的全面发展夯实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