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科研究型大学人文社科学部构建研究
2022-03-24钱晓辉
钱晓辉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科建设办公室,南京 210016)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所涉及的知识跨度越来越大,而社会劳动越来越倾向于综合化、跨学科知识的应用。在此背景下,跨学科综合型人才的培养成为必然,但由于历史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我国大学长期以来以分科形态存在着,导致学科壁垒森严,严重阻碍了跨学科综合型人才的培养。知识经济时代,跨学科综合型人才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的主要对象[1]。阿伯特认为,正是那些跨学科互动的学部和学楼、跨学科本科生核心课、跨学科性质的研究生项目和各类学术研究委员会的合力,成就了芝加哥学派的卓越[2]。而学部作为围绕学术活动这一大学的根本特性而展开的一种管理组织模式,对指导学科分类、落实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有着重要作用。工科研究型大学应在立足于“工科特色”建设的同时,着力构建人文社科学部,积极推动人文社科发展,应根据自身特色与优势,培育与工程直接相关的特色文科并鼓励学科的交叉融合。
一、学部制的类型及我国工科大学学部的构建现状
(一)学部制的类型
学部的划分最早可以追溯到欧洲中世纪,当时巴黎大学的学者模仿手工业者行会建立了教师“法团”(Corporation)。为更好地进行教学,教师“法团”按照不同的科目分化为不同的学术组织,这些细分后的学术组织成为学部(Faculty)的雏形,即我们熟知的神、文、法、医四大学部。学部制为欧洲其他大学所模仿,并逐渐成为中世纪乃至近代大学的基本学术组织形式[3]。20世纪后,随着现代大学的发展,学部制逐渐形成了不同的模式。在日本,学部是由相关学科及专业门类构成的组织,是低于学校一级的组织单位,实质相当于我国大学中的学院一级。在德国,自19世纪洪堡改革之后,德国大学形成了“大学-学部-研究所或讲座”的三级学术组织架构。研究所和讲座是大学的第一级学术组织,教授是讲座的唯一负责人,学部是德国大学的第二级学术组织,其规模和职能相当于我国现在的学院,每个学部由相关学科的研究所或者讲座组成。大学是第三级学术组织,充当学校和社会之间的纽带。学部通过选举产生部长,部长负责教学任务分配、课程安排、考试管理及学位授予等。在英国,学部实质为拥有完整自治权力的学院。各学院院长以及各类院士组成的委员会为行动单元,从组织机制上保证学院事务内部的高度自治[4]。中国则于2000年由北京大学率先进行了学部制改革,由此拉开了中国高校学部制改革的帷幕[5],之后其他高校纷纷效仿,掀起了中国高校学部制改革的浪潮。
(二)我国工科研究型大学学部制的组织与运行形式
1.我国工科研究型大学学部制组织情况分析
学部的功能定位与其类型划分是基本一致的。概括而言有三种:成立的学部属于行政性组织,功能一般都比较强大,不仅具有较强的学术职能和权力,而且一般具有较大的行政职能和权力,这一定位的缺陷在于如果将学部定位于行政机构,学术权力依然处于行政权力的支配和控制下,彰显学术权力依然任重道远[6];成立的学部属于学术性组织,功能一般都比较单一,只具有学术性职能或权力,这一定位的缺陷在于如果纯粹将学部定位于学术性组织,学术权力的彰显似乎又缺少行政权力的有力支持,彰显学术权力仍然困难重重[7];学术与行政并重的中间定位模式下所成立的学部既属于行政组织又属于学术组织,演化为学术分类管理的平台、教授治学的有力载体、协调所辖学院(系)工作的组织机构[8]。
从我国目前工科研究型大学设置的学部看,部分工科高校全校所有院系均实行了学部制,部分工科高校则在局部实行,学部和学院、系并行;从学部职能看,部分高校学部仅具有学术权力,部分高校学部则兼具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另外,工科院校的人文社科学部制改革则更为稀缺,为更好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开展学部制改革势在必行。
2.我国工科研究型大学学部制运行情况分析
我国高校在学部内设组织机构方面差异较大,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主要分为三种形态。
“虚体型”学部制。“虚体型”学部是指学部仅具有跨学院的学术决策和咨询权力,相当于执行了部分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能,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学部相当于相关学院的“学术联盟”,内设机构方面只设置了学部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等学术决策咨询性质的组织[9],如东南大学的学部属于此种类型。一方面,“虚体型”学部的基本职能定位为学术咨询、评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与校学术委员会作用重叠,并且未能真正起到加强学科战略规划、统筹各类学科资源及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学部制改革中,不解放部分权力从学校流向学部,就无法实现管理重心从学校下移至学部,从而不利于放权和“活学”,不符合高校内在发展需求。
“实体型”学部制。“实体型”学部是指相关学院隶属于学部,学部不仅对相关学院具有学术方面的决策咨询权力,同时具有对学院包括行政、党务在内的直接管理职能[10]。这种类型的学部,相当于一个“大实体学院”“校中校”,如大连理工大学、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等。在采用“实体型”学部的高校中,若保留学院一级行政组织,学部是新增的管理实体。从管理链条上而言,学部是处于学校与学院之间的一级兼具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行政组织,实体学部增加了管理层级,这与扁平化管理相悖逆。若不保留学院一级行政组织,一是在改变现有学院制管理模式过程中带来的改革成本过大;二是权力从基层学院上流到学部,管理重心上交学部,学术权力重新上交了,这与学术权力应具有“底部沉重”的特征背道而驰[11]。因此,在学部制改革中,不能盲目采用“实体型”学部制。
“虚实结合型”学部制。介于“虚体型”和“实体型”两者之间的则为“虚实结合体”类型,既有跨学院的学术评议咨询权力,同时又有原学院的部分学术权力,或者对相关学院在行政和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协调作用[12],如浙江大学的部分学部。
二、工科研究型大学人文社科学部构建中的问题
(一)统筹协调学科的发展定位不准
工科研究型大学的人文社科学科往往创建时间较晚、学科门类不齐全、学科实力总体较弱,通常表现为科研水平相对较低、承担高层次项目较少、标志性科研基地缺失、研究成果相对较少等问题。人文社科学部处在学校和学院两个实体之间,在制订学科发展战略时如何协调众多本身发展缺乏明确定位且相互之间又缺乏关联的学科就成为现实难题。从已有工科研究型大学人文社科学部情况看,这些学部多创建不久且定位不清晰,在实际运行中往往面向学科不够,疲于应付一些具体事务,规划、统筹与协调的功能发挥得还不够,比如对学位点的规划与调整不够及时,未能及时淘汰不符合社会需求的学科专业等。因而,工科研究型大学在人文社科学部建设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在把握学科差异性的基础上给一群实力相对较弱的学科进行一个较为科学的发展定位。
(二)多类型院系学科的有效融合不够
人文社科类学院经过数次院系调整后,以学科为单元各自为政发展,从各自所需进行了学科扩张,不同学院学科实力水平发展不均衡,跨学院学科之间的相互交流、交叉和融合比较少,这种情况在短期内很难改变。与此同时,人文社科涵盖学科门类较多,学科之间存在差异,如何利用学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最大程度上促进院系学科融合成为工科研究型大学人文社科学部构建后亟需解决的问题。此外,由于各学科之间实力参差不齐以及由此带来的评价标准不一的问题,导致无论是相对较强还是较弱的学院都不愿意融合,较强的学院往往担心融合会拉低自己的发展水平,而较弱的学院则担心融合会由于学科之间的比较给自己带来不利。如果没有合理的融合点作为抓手,那么学部建设中的学科融合问题就会变得很艰难。
(三)新建学部与原有学院的职能协调不清
在我国当前宏观和微观教育管理体制下,学部发展易出现“实化”倾向的问题。在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容易简单抛开历史情况,照抄照搬欧美国家的“大学院”制。工科特色研究型大学在进行人文社科学部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时,易忽视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历史、特点及本校的实际情况。主要体现为学部与学校业务职能部门间的相互联系不太紧密,未能充分发挥学部的咨询功能。原有学院太过依赖学部,将学科事务一并转嫁给学部,使得学部陷入执行学校下达的具体行政事务的泥沼,成为校、院两级中的一个新增的管理层级[13],未能最大程度上发挥其应有功能。
三、工科研究型大学人文社科学部建设策略
(一)赋予明确定位,充分发挥学部职能
工科研究型大学人文社科学部是统筹协调全校人文社科学术规划、评价、咨询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的机构,是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学术管理组织,其功能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统筹协调学校人文社科类学科发展。成立的学部要起到加强学校人文社科类学科整体发展的作用,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已有的优势特色学科;另一方面协同学科发展,促进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以优势学科带动弱势学科的发展,并培育衍生新兴交叉学科,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推动人文社科各学科做大做强。二是统筹各类学术资源集成发展,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一方面借助人文社科学部积聚优势,加强学校人文社科人才队伍资源的整合、研究平台资源的交叉共享,协调组织更多跨学科研究团队承担更多重点科研项目,更好地发挥国家、行业、地方、学校发展的“智库”作用;另一方面,通过积极进行跨学科研究和教学,按照学科大类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三是实现对学术分类指导、评价、管理。学部作为学术分类管理的平台,在进行人文社科学部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应重视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历史形成、特点及本校的实际情况,注重与学校业务职能部门间的相互联系,充分发挥学部的咨询功能,充分尊重和体现学科的差异性,构建适合人文社会科学自身规律与特点的学术评价标准体系,激发人文社科学术创新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采用“虚实结合体”,完善学部运行模式
学部制改革需要“实”,但不能完全“实”,不能做“校中校”,现有的3种学部制模式中,一般认为“虚实结合型”学部更加适合处于改革摸索阶段的高校,且在国内高校中有先例可循。例如浙江大学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分别由3个人文类学院,6个社科类学院及研究所整合而成。在学院整合后,学部内部设置了各专门委员会,建立部务会议制度,对各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活动进行学术性指导。学部运行以来,在原有学科基础上按照学部的功能和职责,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如:人文学部正在加快构建平台与引进人才两方面协调共进,呈现出“梧桐枝密祈凤凰,伯乐慧眼抚良驹”的良好局面;社会科学学部以“引人才、建平台、争项目、设基金、抓改革”为抓手,积极构建了新的学术共同体。各学部的运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源的优化整合、功能的调整,实现了组织结构的改良。基于发展需要和改革成本,工科研究型大学人文社科学部应采用“虚实结合体”,将人文社科学部建成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学术管理组织。主体行政职能仍在学部内各个学院,但学部承担起学校学术委员会在人文社科方面的责任。“虚实结合体”使学校、学院保持“实体”运行,学部在其一定行政职能下充分发挥学科专业规划、学术评价及学术咨询作用,同时统筹各类学术资源,集成发挥综合优势。
(三)理顺组织架构,保障学部正常运行
设立学部委员会,具体职责包括:面向人文社科发展需求,充分落实学部职能要求,履行学术规划、咨询、评议等职责;充分利用学科交叉、研究力量雄厚等优势,大力培育跨学科、跨领域创新平台和团队,着力提升学部解决重大问题能力和原始创新能力;围绕人文社科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指导开展大量深入细致的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决策咨询研究工作的智库作用。具体来讲,高校可设学部委员会委员11~15人,实行任期制;设学部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由校领导兼任);设(专职)副主任委员1人、(兼职)副主任委员2~3人(可有校外人员1人)。此外,设立学部办公室,负责学部的日常行政和学术管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