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推进乡村振兴中公平正义的价值引领与实践路向
2022-03-24陈昌荣廖小明
陈昌荣,廖小明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a.科社教研部;b.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07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同时,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1]。从本质上说,这是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考量,凸显乡村振兴战略的公平正义旨趣。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公平正义引领和实践路向,无疑对新时代新阶段走好乡村振兴之路,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价值。
一、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鲜明价值导向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2]。公平正义是贯穿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的重要价值和伦理原则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六次提到公平正义,凸显了公平正义这个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要价值追求。。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党领导人民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持续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不落伍、不掉队、赶上来的重要举措。这样的战略措施当然内含公平正义意蕴与旨趣,既是内隐价值,也是外显特征。
(一)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价值
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致力于推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提高农民收入和幸福指数,鲜明地体现了公平正义作为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走乡村振兴之路的内在价值意蕴和要求。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是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价值转化到具体实践之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须更加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落实到农业、农村和农民,就是要推动乡村的全面振兴,让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公平正义之感。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的乡村振兴战略,其公平正义价值取向和目标指向是明确而且一贯的,尤其在总体性目标设计和长久的过程实践中,公平正义不是外在的,更不是附加的,而是内在的、必然的,根本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是鲜明的显在价值目标。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必将公平正义伦理价值与共识融入全过程和各方面。当前,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从社会规范伦理来看,公平正义应该而且必然成为其突出内涵和内容。突出这种伦理价值引领,就是要求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推进乡村振兴中坚持公平正义引领,在经济社会方面强调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将其转化为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融入社会发展进程,成为推进乡村振兴各方面实践的现实要求和实践准则。总之,在党领导人民整体推进共同富裕背景下,走乡村振兴之路,就是充分发挥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伦理规范和价值原则的引领导向作用,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将公平正义深刻融入农村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之路的过程与实践之中。
(二)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中调处解决各种矛盾的外显特征
解决“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的重点任务之一,本质上具有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满足农村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意涵和指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让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越走越有奔头[3]。一定程度上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新阶段解决农村主要矛盾的重大举措,而其本身具有公平正义的意涵和指向,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之策的外显特征。一方面,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中解决各种矛盾具有公平正义应然性特征。实现公平正义要求社会各方面权利和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实现社会和谐的状态,而这有赖于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聚焦脱贫攻坚任务,以精准扶贫为牵引,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了全面小康,极大地彰显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新时代新阶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创新之举,具有多方面的考量,其中,推进缩小城乡差距、行业差距、收入差距等是重要维度,而这种考量在政治伦理层面就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为了谁这个根本性问题,彰显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伦理价值和道义原则,体现在新时代新阶段,党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让广大农村同步小康之后同步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共创新时代辉煌。习近平总书记就此强调: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乡村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4]。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是处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农村方案和手段,是对农村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高度关注和务实处理,彰显公平正义的应然价值。另一方面,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中调处矛盾的实践彰显公平正义的实然价值。从公平正义的实然状态看,处理各方面矛盾是彰显公平正义的根本点,但这是长期的实践过程,推进乡村振兴就是这一过程的方案和手段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农村人口流失造成的“空心化”现象比较严重,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落后、思想观念落后等构成的系统性问题,严重影响到农村居民的基本权利的实现和维护。新时代新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就是要发挥党统揽大局的重大作用,全面布局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着眼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和其他各方面矛盾,着眼于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最终使农村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中公平正义的生成样态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维护农村居民权益,从本质上是要解决公平正义存在的目标与过程、理论与现实、整体与局部相协调和统一等难题,其领导推进乡村振兴中公平正义的生成样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公平正义呈现在绝对与差序相统一
一方面,作为社会主义内在要求的公平正义和作为构建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目标要求的公平正义,都是全局性的、整体性的。2012年年底,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党中央就突出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承诺“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5]。脱贫攻坚在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和伦理规范上的重大意义与价值不言而喻。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是这种坚持和延续。《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这是从整体意义上认识现代化进程。一定程度上看,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机会和权益的绝对公平正义的普遍性要求。从根本意义上看,现代化具有提升现代公平正义的意义和价值。因此,推进现代化进程,不能没有农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面现代化,要求农村社会也要全面发展,农民也要从改革发展中获得应得的权利和利益,这样的共享发展体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中国社会进程本质上体现公平正义的发展进程。按照社会学家费孝通的观点,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这样的差序格局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影响,对伦理价值观念的塑造也产生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应有价值与实然状态不断趋向和实现统一的过程。我国疆域辽阔,广大农村存在天然的地理空间格局差距,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条件和外在影响以及政策因素等,也给市场发育程度带来深刻影响。农村社会发展和利益格局呈现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行业之间的巨大差距,也反映为不同地区农村居民发展权利和利益分配的显著差距,体现出差序公平正义。事实上,现阶段,不同地域范围的农村发展差异大,同一地域范围内的农村社会发展差异也较大,这种差异有其多方面原因,也有一定的公平正义限度,但超过了应有的限度就会生发出公平正义问题。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要把握这种限度,聚焦公平正义问题,通过解决问题彰显公平正义。
(二)公平正义呈现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环节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生产流通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四个环节。从公平正义的价值和伦理看,这四个环节可以对应公平正义的四种类型。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状况看,这四种公平正义类型都受制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首先,生产的公平正义体现为资源要素禀赋的差异以及生产资料的地理空间格局差异引发的公平正义。比如,就土地这一最重要资源而言,受天然因素的影响,土地的类型和土地肥力等存在地理空间上的差异;就资源禀赋而言,有的农村各种自然资源甚至矿产资源富集,而有的农村各种资源相对贫乏;就生产能力而言,平原地区总体机械化水平高、生产能力强,而受丘陵和山地自然条件限制的地区生产能力较弱,不同的家庭间也会有天然差异,有的家庭劳动力差,有的家庭劳动力好;就资金资本的拥有和投入能力而言,各个地区甚至各个家庭也有明显差异;还有因为不同地区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带来的城市反哺农村的差异以及宏观政策和制度的局部差异带来的农村经济发展差异。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农村发展和农业生产的条件、能力与效果。客观上,农村发展和农业生产的应然性需要与实然性状态之间呈现的差异超出一定限度就引发公平正义问题。其次,从分配的层面看,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制度,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农村建立起集体经济为主、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为补充的经济制度,从总体上确保按劳分配为基础的分配的公平正义。但是,这种公平正义还处于低层次阶段。改革开放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激活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分配方式的显著变化,虽然整体上集体经济的性质没有发生改变,但是,从局部看,生产资料的实现形式发生的变化带来了分配的变化。生产主体的多元化也带来分配格局的深刻变化,尤其当前许多地区已经出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分配格局,当然,其中也有帮助带动农民增收、提升公平正义的作用,但也有市场机制自然淘汰作用引发的分配公平正义问题。再次,从交换层面看,我国农村与城市经济发展的二元结构影响下的“剪刀差”问题,带来交换的公平正义受损十分明显,农产品的价值被低估,市场发育程度不够而导致的交换的中间环节过多等,都影响交换的公平正义性。当然,近年来,国家的扶农助农政策以及科技发展等也减小了这种影响。最后,从消费环节看,城乡差距的长期存在也影响到农村消费权益的公平正义。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消费能力在不断提升,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说,能够总体上体现农村消费的公平性。但是,从实际情况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激烈,在差异化的市场发展和竞争格局下,农村消费市场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优质产品相对不足,公平消费市场和保障机制都有待建立健全。在许多地方,即使有宏观政策干预,但是农村广泛存在消费层级低、销售渠道不畅、假冒伪劣产品流入等问题,导致农村消费的公平正义问题。
(三)公平正义体现在经济公平正义与生态公平正义共进
农村的经济公平正义存在整体提高和问题积累的双重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推动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经济改革,整体提高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了公平正义程度。21世纪以来,以农业税取消为标志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又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获得感,提升了农民对公平正义的感知程度。但同时,我们要看到,农村从属于城市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格局,加剧了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均衡,也带来系列公平正义问题。比如,近年来,各类资本介入“三农”问题的解决,虽然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农村社会整体经济收入水平,但也加剧非公平正义性。从本质上看,“资本逻辑不但主导了城市空间秩序,而且损害了原来的空间生产机制,打破了城市空间生产与乡村等不占优势的其它地理空间生产的‘生态功能位格’”[6]。
农村的生态公平正义呈现认知提升和问题逐步解决的发展状态。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看,“生态正义问题并不是与生俱来的”[7]。生态正义肇源于对传统的人(类)与自然间异化关系的拷问,其伦理学基础在于承认“人与自然的关系内在地包含正义的维度”[8]。审视农村生态正义问题也要从多角度来辩证认识。一方面,相对于城市快速发展积聚的诸多生态问题,农村整体生态环境尚好,尤其伴随着大量人口的转移,农业过度生产的情况有很大好转,农村生态环境更好了。但是,生态正义不是仅仅以自然生态环境为标识的,而是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上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目前,我国在生态环境转化为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方面还有非常大的空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良好生态转化为生态价值才能有效彰显生态正义。另一方面,近年来,不少农村地区在谋发展、促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垃圾污染、小工业污染、种养殖业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农村生态治理逐步展开,在不少地方已经呈现明显效果。但是,解决农村生态公平正义问题不仅仅是加强环境保护,还涉及生态产品的开发和价值转换,各种权益的平等获得与公平分配等,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总体看,农村经济和生态的公平正义相互交织和相互影响,需要整体认识、全面把握,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提升,通过乡村振兴的系统涉及与全面推进,整体推动问题解决,彰显公平正义。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中公平正义的实践路向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推进乡村振兴中提升公平正义,这是新时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价值和彰显中国特色的必然之举。《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乡村振兴进行了全面规划,内含促进公平正义的指向。针对农村如何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总体要求,同时指明了农村实现美好生活的要求和出路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及早干预,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化,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见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载《求是》2021年第20期。。这些要求指明了坚持公平正义导向,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实践路向。
(一)准确阐释党的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强化公平正义导向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言,公平正义不是抽象的价值悬设,而是生动社会实践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要求。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中,总体上体现这样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要求,而在具体的各个阶段和历史任务之中,又具体转化为一定时期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实践过程。
第一,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要通过宣传使全党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理解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意义和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从根本上说,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是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全国一盘棋”,通过实施一系列举措促进农村的全面和深层次变革,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现实实践,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实践,是通过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推动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实践。推动乡村振兴绝不是哪个地区的随性所为,也不是党在农村政策的简单“翻新”,而是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党中央提出的致力于长期系统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因此,乡村振兴的公平正义价值意蕴和实践导向必须得到深刻认识、全面阐发和生动宣传,形成引领乡村振兴的鲜明导向和实践方向。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与乡村振兴密切相关的共同富裕问题指出:“我总的认为,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样,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各提各的指标,要从全局上来看。”[9]
第二,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要通过深入宣传阐释使全党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农民认识到乡村振兴是在党的全面领导下,通过解决“三农”问题提升社会公平正义。乡村振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攻克贫困堡垒之后,聚焦乡村发展不足和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促进乡村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增强农村发展的后劲和动力,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实现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农村发展的可持续,使农村居民在发展中得实惠、不断进步的根本举措,是提升农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的有力举措。要通过宣传阐释党领导推动乡村振兴,必然会采取一系列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收入差距的措施,使农民各方面利益更有保障和更加公平地分配,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农民真正从改革发展中得实惠,不断增强公平正义感。
第三,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要通过宣传阐释让全党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居民相信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必然会大大提升社会公平正义。客观上,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是系统设计、总体推进,必然在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全面加强,促进一系列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问题得到扭转和解决,真正彰显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但是,我们在宏观上宣传乡村振兴的时候,容易忽视其中蕴含的公平正义价值和伦理精神,尤其在实践认识方面,广大农村居民需要科学有效的教育引导和宣传引领。要通过宣传阐释,强化认知认同,使全党全社会尤其是农村居民深刻理解推进乡村振兴的公平正义价值导向和伦理精神,更加增强对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和价值的理解与认同,更加支持各方面政策措施,这既有助于各项政策落实,也将会形成团结一致又心平气和的氛围,在主客观双向互动之中彰显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光辉。
(二)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夯实制度基础和治理基础,保障公平正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优势。党的领导是最高领导,既要在价值导向上鲜明体现,也要在具体实践中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新阶段党致力于更好系统地解决“三农”问题,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必须在具体实践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夯实制度基础和治理基础,保障公平正义。
第一,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推进乡村振兴,坚持资源调节与发展生产相结合,不断夯实乡村发展的公平正义基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表明:生产是分配和消费的基础和前提。就公平正义而言,可以分为低阶的公平正义和高阶的公平正义,而不管是低阶还是高阶,都必须以社会的生产方式为依据,其中,生产力的发展是重中之重。乡村振兴从根本上要靠内生动力的形成和发展机制的保障。坚持因地制宜的生产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生产发展,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要务,也是奠定公平正义的基础和前提。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乡村振兴,坚持资源调节与发展生产相结合,不断夯实乡村发展的公平正义基石,要求我们:一方面,要从乡村振兴之产业兴旺的要求出发,根据各个地区的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种产业,振兴实体经济,做大做优产业,积聚财富,夯实公平正义的基础。另一方面,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导向,坚持对资源的使用进行合理调控,对生产发展进行宏观顶层规划,将挖掘内生动力与引入外来资源资金相结合,做大产业基础和经济总量,扩大财富分配的源泉。通过挖掘整合资源优势,利用好天时地利人和的有利条件和形势,做大农业农村发展这个“蛋糕”,为分好“蛋糕”奠定基础。从公平正义的实现方面看,要强化党的统筹领导,在生产环节就开始重视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农村资源优势,既不能随意开发开采资源、竭泽而渔,也不能让资源“睡大觉”,抱着“金饭碗”讨饭。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引导农村地区立足乡村振兴整体布局和要求,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经济,做大做足符合乡村振兴的产业,夯实物质基础,突出生态价值转化,整体提升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程度。
第二,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政策机制与市场交换相结合,不断提升乡村发展的公平正义制度机制保障。公平正义的本意就是从价值和道义上体现“得其所应得”,从现实层面分配和调整好各种利益关系,分配好利益,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乡村振兴要落脚到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上,维护和实现农民的各种利益,这既是持续振兴的要求,也是公平正义的要求。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乡村振兴,一方面,要加强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和制度机制的建立,坚持农村优先发展,做大做强农村产业,真正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放到突出的位置,从人、财、物各方面向乡村倾向,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体现公平正义要求的制度基础和物质基础,强化保障农民合理正当利益的政策保障机制和兜底措施,确保乡村振兴具有持久动力,始终沿着共同富裕方向,不断提升公平正义水平。另一方面,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通过交换环节实现更加合理的资源配给和公平的财富分配,强化转移支付,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促进交换和消费公平正义。其实,从市场交换机制本身的功能和作用看,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有效解决供需双方资源稀缺性和合理配置问题,也就是解决交换和消费的合理性与全面性问题。无论是资源配给的市场交换还是消费产品的不同交换,都遵循基本的等价交换原则,体现基本的交换公平正义。加强党的统领,将政策机制与交换机制协同起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和社会主义的宏观政策机制作用,都是在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三,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权利保障与差别补偿相结合,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的公平正义水平。公平正义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合成词,其基本内涵包括公平和正义两个方面。美国学者罗尔斯在“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下提出“作为公平的正义”的两个原则:个人自由和人人平等的“平等自由的原则”,机会均等和惠顾最少数不利者的“差别原则”[10]。自由和平等的原则共识度很高,实现难度却很大。事实上,“无知之幕”“原初状态”在现实社会中都是基本不存在的。为了弥补这种不足,罗尔斯设定了“差别原则”,这为解决客观历史事实造成的差序正义关照不足的难题提供了启示。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的公平正义问题有自由平等方面的问题,比如基本的资源享有权利和财产分配权利等,但是,更有需要差别补偿予以体现公平正义的问题。乡村目前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既有“先天”的自然条件、地理条件等方面的原因,也有后天的自我意识能力不强、政策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力等方面的原因,还有乡村社会内部动力不足和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的原因。这些公平正义问题在宏观上集中体现为以权力结构的不均衡引发的公平正义问题,需要调整和矫正。比如,近年来,我国在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等国家均衡发展战略的过程中,迎接产业重新布局、接受产业梯度转移成为欠发达地区各级政府热衷的事务。这势必引起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在生态环境享有和生态责任担当上的重新分配[11]。在微观上体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方面面临的诸多有违公平正义的具体问题。这就要求坚持权利保障与差别补偿相结合,不断提升公平正义水平。
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推进乡村振兴,一方面,要加强公平正义观的宣传普及,提升广大农民的权利意识和正确的公平正义认识认同度,积极推进权利表达畅通机制和权益维护实现机制的建立健全。在提升认识和观念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健全权利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社会管理机制、权力制约机制和权利救济机制。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权益补偿机制的建立。要着眼于乡村振兴20字的总体要求,以整个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体系建立为依托和参照,着力建立健全各项财政补贴制度、农村公共权益保障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能够获得更多优先权益和机会,以补偿市场机制失灵导致的外部性问题,补偿城乡二元“剪刀差”的利益受损,补偿整体利益格局的不均衡。
(三)在推进乡村振兴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彰显公平正义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命题,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主题。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要在包括推进乡村建设在内的诸多具体实践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彰显公平正义。
第一,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明确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彰显公平正义的要求。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从价值层面看,人的全面发展是一种理想价值,也是最高价值,是人的各方面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样态。这样的价值当然会是过程性价值与目标价值相统一,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和结果。换言之,作为理想的目标价值,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在共产主义才能实现,但是,这种价值又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过程性价值的追求来无限趋近于这种价值。公平正义就是这种过程性价值的重要内容。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都需要在社会生产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和发展进程中寻找答案。一定社会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社会发展不足或者发展偏离正确价值的困境,本身蕴含着问题,也提供了解决问题的起点。解决这种不足和困境就是在解决矛盾与问题,就是在张扬公平正义,就是在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或者本身就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为指导,推进经济正义、社会正义、生态正义,而在这个过程中,人的主体性地位和作用的发挥,人的发展要求的不断满足成为一种目标取向和过程性价值。乡村振兴是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又发挥人的自我主体创造的过程,是提升人的权利和实现应得利益的过程。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乡村振兴就是上述要求的具体化。
第二,中国共产党领导推动乡村振兴,必须通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彰显公平正义。从乡村振兴的本质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动乡村振兴,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立足和着眼于人的发展,立足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和共建共享要求,在处理和解决矛盾中实现共享,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因为“共享发展是以‘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为价值内核的社会主义新发展理念,也是人民主体性思想和共同富裕思想的重要表现形式”[12]。乡村振兴就是上述要求和方式变革的过程。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乡村振兴,一方面,从人的全面发展的应然性要求上看,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就是提倡和实践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过程,本身就体现了公平正义的主体性要求和过程性面向。公平正义的实现有许多条件,其中,主体的在场与主体性作用的发挥至关重要。人民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条不紊地推进乡村振兴,就是有效表达权益诉求,实现自身发展权利和利益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既发展人民群众自身才能,也彰显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性看,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是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的,在党和政府主导下,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下公平分配权利和利益、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利益的过程,当然是彰显公平正义和人的发展价值的实践过程。此外,从结果评价看,乡村振兴的推进,必将不断提高权利和利益实现的程度,也不断提升人的发展能力,这当然是公平正义的外显特征和评价维度。
第三,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乡村振兴,必定在解决乡村振兴实际问题中彰显人的主体价值的正义光辉。主体性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特性,是乡村振兴中特别需要突出的方面。但是,主体性的增强不仅仅是理念的提升和观念的变革,需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强化。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乡村振兴,一方面,要通过强化公平正义伦理规范和准则,促进主体性的生成。首先,要大力宣传公平正义的伦理规范和价值准则,形成广泛的共识,使全体农村居民能够具有科学的、稳定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价值和道德共识,营造促进公平正义的环境氛围和主体认知条件。其次,要强化干部的责任担当和公平正义规范准则,引领干部克服不作为和乱作为,积极能动办事,但又秉公办事。最后,要将公平正义的伦理规范和价值原则融入村规民约等非正式行为规范之中,在激发乡村振兴活力的同时,引领、促进农民自组织能力提升和在自治原则下解决问题、维护权益。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和治理保障主体性实践,促进公平正义。一是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从整体上夯实农村发展的基础组织基础,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形成自觉有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和实践,更好地纾解乡村振兴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整体乡村整体发展,促进公平正义。二是通过建立健全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机制,使广大农民能够更加有序参与乡村建设发展,使广大干部能够更好地在制度规范下乐为作为,解决发展中的各种实践问题,提升公平正义水平。三是从治理的层面,致力于实现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目标,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发挥乡村治理中乡贤等参与主体的作用,有效调节各种矛盾,促进农村基层矛盾的解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彰显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