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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社会组织在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中的作用研究

2022-03-23孙录宝

学会 2022年10期
关键词:工会职工服务

孙录宝

(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02)

工会是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组织者、推动者,社会组织是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重要参与主体之一。2021年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组织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并启动“关爱职工公益伙伴纽带计划”,将整合专业智库、公益慈善、爱心企业、志愿服务等社会力量,联合开展关爱服务职工项目,搭建服务职工平台。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将社会组织纳入“关爱职工公益伙伴纽带计划”,充分肯定了社会组织在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中的积极作用。

一、社会组织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的积极作用

(一)推动公共政策落实

社会组织是弥补政府与市场不足的重要力量。全总推行“关爱职工公益伙伴纽带计划”的目的之一是发挥社会组织优势,调动更多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落实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社会组织的参与将会推动试点工作向基层下沉、向一线延伸,打通联系职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从而更好落实公共政策,惠及广大职工群众。

(二)有效控制服务成本

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涉及职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单纯依靠工会力量,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人才、场地、技术等资源,行政成本非常高。企业是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主体,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的逐利性直接影响企业所有者对该领域的投入。无论是工会还是企业,在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中,降本增效都应是重要考虑因素。缩减投入是降低成本的主要手段之一,但会直接影响服务质量和效率,导致服务水平大打折扣。引入社会组织参与,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发挥独特专业优势,为工会、企业减轻负担,帮助工会、企业合理控制服务成本。

(三)显著提升服务质量

随着职工生活水平提高、队伍结构变化、维权意识增强、用工形式多样及品质生活意识的增强,以工会和企业为主体的服务供给已经无法完全满足职工对品质生活的向往。社会组织具备专业化优势,在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方面能够从专业角度,依托职工服务需求,为职工提供差异化、精准化服务,满足职工多样化服务需求。

(四)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职工生活品质涉及职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涵盖职工民主政治、劳动经济、精神文化等权益及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后的维权服务,是影响职工生活幸福感、满意度的重要因素。社会组织参与能够为职工享受权益、维护权益提供专业化保障。

(五)推动工会改革创新

工会部分服务职能与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存在异曲同工之处。近年来,随着工会持续改革创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部分服务职能转移到社会组织领域,可以进一步释放发展空间,增强工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工会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

(六)减轻企业经营压力

企业是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主体,但是在专业性等方面存在不足。通过购买服务,由社会组织为企业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能够弥补企业不足,达到为企业减负但不减责的效果,既承担了部分企业责任,还能让企业享受到因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带来的成效。

二、社会组织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的实践探索

(一)实践经验

在工会转型过程中,培育发展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是构建服务型工会体制机制的关键[1]。随着社会组织发展日渐成熟,工会开始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提供职工服务。2016年,全总印发《关于推进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建立由工会主导的区域性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联合会,在基层培育孵化由工会直接领导或指导的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群团组织间联合建立社会组织或社会组织服务平台,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等[2]。发挥社会组织在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中的作用的实践活动大致分为如下两个阶段。

1.初期探索阶段。早在全总印发《意见》前,广东等地就已经开始尝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工会服务。广东省通过由工会建立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方式,吸纳社会组织参与,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但是,在联合会运作过程中发现存在独立性不够、区域发展不平衡、与工会部分职能重叠、联合会缺乏专职人员、购买服务项目不足等问题[3]。目前,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主要形式包括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工会组织、在工会中设立社会工作者岗位、直接孵化培育社会组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4]。

2.试点示范阶段。《意见》印发后,各地纷纷在本区域探索开展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山东省各级工会通过科学决策、政策保障、示范引领、联谊引导、外联内合等措施,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各市先后探索推出一批典型经验,例如济南市总工会打造泉城农民工公益服务中心,通过列支专项经费、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工会送服务”活动;青岛市总工会通过思想政治引领、提供服务引领、购买服务引领、主责主业引领等,紧密联系社会组织;淄博市总工会与市团餐协会合作开展职工服务活动;东营市总工会通过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开展职工服务;威海市总工会通过创建“同心共力、乐在威海”品牌,构建联席会议体系;泰安市总工会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展职工服务[5];菏泽市总工会通过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职工服务[6]。

(二)实践反思

对于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方面,部分专家学者提出了对策建议。张波认为应该注重建设协同、高效的伙伴式治理关系,强化政治引领,运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7]。孙晋认为应该在党的领导下,加强规范性、回归社会性、提高专业化、增强枢纽性、注重品牌性[8]。常青认为,应该做好基础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强化组织覆盖,进行培育提升,优化购买服务,鼓励源头参与,注重依法引导[9]。

三、社会组织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参与范围受限

1.时间尚短,经验较少。目前,全国总工会启动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尚不足一年时间,社会组织参与仍处于摸索阶段,体制机制障碍还未完全显现,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还未形成。许多地区、组织仍在观望,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广泛、深度参与。

2.参与面窄,支撑不足。实践证明,在政策引领下,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域的参与程度、作用发挥情况均表现良好。但是,目前尚未出台关于社会组织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专项政策,且现有政策中涉及社会组织参与职工生活品质的其他领域,如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职工志愿服务或公益服务、困难职工及家庭帮扶、婚恋交友、婚姻与家庭关系等方面的内容较少。可见,地方工会在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自主参与缺乏政策文件支撑。

3.积极性弱,购买量小。当前,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其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主要途径。但是,在购买服务方面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购买服务的主体以政府为主,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有待提升,因而,社会组织在减轻企业主体压力方面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二是政府购买职工生活类服务项目有所减少。以北京市为例,2020年,北京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共包含职工工作服务类、职业发展服务类、职工生活服务类、职工文化服务类、工会支持服务类,其中职工生活服务类共涉及20项,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中占比最高,但是,2021年,北京市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数量有小幅下降。另外,对比2021年购买职工生活服务类项目发现,2022年项目取消了购买职业疾病预防与康复的宣传教育项目。

(二)资源供给不足

1.资源获取困难。社会组织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需要整合社会资源,履行社会组织职能。但是,社会组织在资金、人力、技术等资源方面来源比较单一,自主提供职工服务需要自筹资金,对于本就资金受限的社会组织而言,负担较重。并且,政府、企业在获取社会资源上的优势从另一方面挤压了社会组织获取社会资源的空间,加剧了社会组织获取资源的难度。

2.资源分配不均。社会组织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过度依赖工会分配资源。但工会在配置资源方面,存在分配不均的问题。以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为例。《意见》体现出工会的主导地位,并且明确提出由工会组织或工会与其他群团组织等合作,建立社会组织或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由工会组建社会组织能够实现量的积累,增强工会与社会组织之间的黏性。但是,客观上讲,工会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时,会将有限的资源向工会组建的社会组织倾斜,对于非工会组建的社会组织而言存在资源分配不平等问题,在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时会因资源缺失导致参与不足,无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同时,社会组织在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中的优势包含专业性、独立性、公益性等特征。但是,由工会组建的社会组织在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时,必然会受到工会的影响,缺乏相对独立性,并且由于依靠工会组织生存,会在提供特色化、专业性服务方面缺乏竞争力,呈现出对工会的强烈依附,变相成为“二工会”。

(三)需求认识不明

1.无法直面职工需求。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应以职工为中心,以职工需求为导向。职工群体数量庞大、需求多样,开展职工需求调研非常必要,但受人员、资金、技术等限制,社会组织自身开展职工服务需求的调研工作相对不足。当前,对职工服务需求的调研工作主要由工会主导,而工会与社会组织间缺少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等,在职工服务需求信息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存在问题。企业虽然是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主体,但是对职工服务需求的关心、关注不够,无法为社会组织提供精准信息数据。三方因素叠加造成社会组织缺乏对职工需求的了解,导致服务供给与需求不符,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有所削弱。

2.未能立足职工需求。除因缺乏对职工服务需求的了解导致的供需错位外,部分社会组织自身也不重视职工需求。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中,多数由工会或企业购买服务,需要对购买方负责。特别地,工会和企业因资源优势,对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时会形成一定话语权,导致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时,容易偏向工会和企业的需求,而忽视职工的真正需求。

(四)服务能力缺失

1.自身建设不足。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实现了量的积累,尤其是江苏、广东、北京、上海、山东等地的社会组织分布范围相对广泛。但从发展阶段看,社会组织尚处于起步发展期,自身建设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机构建设不完善、资源供给不足。从服务效果看,社会组织在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方面提供的服务内容与形式较单一,缺乏创新性,对职工吸引力不强。

2.缺乏品牌影响力。我国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工作滞后,品牌影响力弱,主要表现在:对品牌重要性认识不足,品牌意识淡薄;缺乏品牌建设系统规划与部署;品牌建设缺乏创新性,存在同质化现象;品牌宣传渠道与手段单一,知名度不高;负面信息处理不当等。由于政府、企业、职工对社会组织缺乏认识与了解,对社会组织的服务持怀疑态度,导致社会组织面临资源获取难、信任度低等问题,制约社会组织作用发挥。部分社会组织缺乏品牌影响力,宣传力度不够,职工对社会组织的认识与了解不足,对社会组织的服务持怀疑态度,导致社会组织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职工基础不牢、认知度不高。

四、对策建议

(一)扩大参与范围

1.积累经验,培育典型。要加大社会组织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的推进力度,不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培育一批优秀社会组织。要强化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先行先试,探索普适性强的多元化实践路径,带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

2.完善制度,鼓励参与。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将社会组织作为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重要参与主体之一,纳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社会组织地位。二是出台指导意见,明确社会组织在参与职工生活品质提升中的作用与地位、原则与标准、目标与内容,以及保障措施等,为社会组织主动参与提供政策支持。

3.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各级工会要扩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范围,就要面向更广领域的社会组织,将参与社会组织范围从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拓展至职工生活领域社会组织。依托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参与经验,拓展包括职工维权、心理服务、家庭关系调节、抚幼、助老、助学等贴近职工生活的相关服务,引导更广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参与;鼓励各类面向女职工、残疾职工等特定群体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同时,引导和鼓励企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调动企业购买积极性,增加有效服务供给。

(二)强化资源供给

1.减少干预。要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优化政社关系、企社关系、事社关系等,提升社会组织独立性、自治性。工会组织不宜对社会组织参与进行过多干预和限制,允许社会组织间进行公平竞争。尤其是逐渐放开对工会创建社会组织的干预、减少资源倾斜,引导其通过公平竞争获取资源,强化竞争力。

2.搭建平台。工会可通过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间的沟通,创建社会组织联合会、资源共享平台、公益创投项目等,为社会组织主动参与搭建信息平台或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更加方便地了解社会组织数量、区域分布、服务内容、特色服务等,同时,了解职工生活需求,掌握政府相关项目。

(三)重视服务需求

1.直面服务需求。社会组织参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要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一是注重前期调研,直面职工需求。根据社会组织综合实力及职工现状,差异化开展调研,做好职工需求分析。二是借助政府、企业优势,了解职工需求。社会组织要加强与政府、企业的沟通,借助政府信息优势和企业资源优势,整合相关资源,系统了解职工需求。

2.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通过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能够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方向指引,帮助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时,牢记初心使命,平衡好政府、企业与职工需求间的关系,做到“不唯上”。尤其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重点从社会组织负责人、高知识分子群体、党建联络员和行业骨干中培养党员、发展党员;要重视党员教育管理,用党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党员,增强从业人员服务意识。

(四)提升服务能力

1.加强自身建设。社会组织要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增强自我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等开展活动,规范自身行为;主动接受政府、社会、会员等的监督,提高公信力与透明度。同时,社会组织要提升资源整合能力,注重发掘和利用好社会闲置资源;及时处理好资源捐赠方关心、关注的问题,回应其诉求和期望,加强沟通、交流、互动。在提升服务能力方面,要调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创新积极性,培养创新意识;要注重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新媒体等丰富服务内容与形式,强化服务吸引力与适配度。另外,要改变过去自上而下灌输式输入方式,引导职工积极参与,鼓励采用职工“点单”的方式,由“职工点单、工会买单”,鼓励职工积极表达诉求,真正满足职工需求。

2.提升品牌影响力。一是注重品牌建设。通过以评促建、品牌创建、专业培训等方式,强化社会组织品牌意识,推动社会组织加强品牌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制定品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鼓励各社会组织依托自身优势及特点,打造特有服务品牌,推行社会组织领域“一组织一品牌”,创建精品服务项目。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多元主体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正面宣传,引导政府部门、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企业工会等积极宣传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鼓励社会组织在服务过程中,强化自身宣传,让职工更加充分了解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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