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开发分析
2022-03-23阚金龙
阚金龙
(作者单位:南京博物院)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数字化逐渐成为各个行业改革和创新的突破点,都期待能够借助数字化的便利性,开拓出更大的发展空间,获得更大的效益。数字化发展是戏曲类非物质文化在新时代背景下的重要发展方向,从业人员传承与发展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有必要加强对数字化的研究,探索出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新路径、新方向。
1 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现状
对于如何实现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不同地区也及时作出了工作部署和安排,为避免地区戏曲文化消失,部分地区尝试从“政府+从业者+学校”的角度进行思考,以政策作为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导向,加强专业戏曲单位、从业者与高校之间的联系,将戏曲文化引入高校中,让更多的学生能够认识戏曲文化、感受戏曲文化,培养出一批对戏曲文化感兴趣的人才。也有部分地区尝试从数字化的角度思考,借助数字化的便利性,尽可能地扩大戏曲文化的影响力和影响范围,为戏曲文化的发展拓展空间,极大地提升了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张力[1]。比如,南京博物院时常邀请戏曲大家在茶馆、剧场等区域表演,实时录制视频,并将录制的戏曲表演视频在数字馆、游客休息区轮番播放,让游客在参观、休息时都能欣赏戏曲表演,从而了解戏曲表演的形式与各式戏曲唱腔。除此以外,南博会在微信公众号上不定时推送江苏省各个剧团的精品演出,促使戏曲从表演的小众化发展为十几万观众的大众化[2]。
2 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开发研究的价值
2.1 提升宣传效果,扩大影响范围
实现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活性,使其能够以更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提升宣传效果,实现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范围和影响深度的提升。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可以将戏曲表演的曲目划分为不同的戏曲小段,然后借助抖音、快手、微博、公众号等方式进行推送(见图1),让更多的人可以接触到戏曲,进而感受戏曲,发现戏曲的美丽,最后爱上戏曲,为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的发展打好基础[3]。
图1 非物质文化宣传与抖音的结合
2.2 活化宣传方式,提升发展潜力
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本身具有艺术类产品所具备的一切价值,包括艺术价值、美学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甚至教育价值。但要实现这些价值需要人们积极、自主地去观赏戏曲,并认真品味。但受戏曲本身发展方式及模式等的影响,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备的这些价值并不能得到有效发挥。而数字化开发研究,可以将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工作与时代发展相关联,以更加灵活、有效的方式将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提升人们的戏曲素养,让人们能够更好地欣赏和评鉴戏曲,提升戏曲的发展潜力[4]。
2.3 促进戏曲改革,丰富文化产品
数字化开发和研究工作是一项讲究开发和融合的工作,如果让戏曲类非物质文化停留在传统发展模式层面,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研究与开发将毫无意义。因此,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研究工作的价值,应主要体现在戏曲改革与创新层面。如在国风音乐盛行的时代背景下,数字化开发与研究工作者可以从现代音乐与戏曲结合的角度进行思考,以多种不同的形式提升现代音乐与戏曲的融合力度,既要借助现代音乐提升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效果,又要借助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进行文化输出,增强文化自信[5]。
2.4 降低发展成本,激发公众兴趣
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运营和发展是一项高消耗的文化工作,这种高消耗不仅表现在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工作的材料和设备上,还表现在团队运营、人才培养及场地建设等多个方面。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前社会背景下的发展受限,根本无法为戏曲类文化的长久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使部分小众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而数字化开发与研究工作的开展,可以大幅度地降低戏曲类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成本,激发公众对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为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后续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
3 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开发研究
3.1 重视数字化数据库的建设,构建数字化开发的基础
3.1.1 数字化戏曲博物馆的建设
建设数字化戏曲博物馆(见图2)是当前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研究工作的主要方向,各个地区都期待能够借助戏曲博物馆实现对各种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存。而且,在这种发展模式下,部分实地博物馆也可以更加有效地运用戏曲类博物馆。如在戏曲博物馆的实际运营中,可以借助虚拟仿真技术,利用三维影像让人们去认识和感受戏曲文化,不自觉地对戏曲文化产生兴趣,进而产生进一步了解和欣赏戏曲文化的主动性。
图2 数字博物馆
3.1.2 数字化戏曲数据平台建设
为有效地发挥该项工作的价值,在构建戏曲数据库平台的过程中,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开发工作者应当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思考。
其一,加强文字类型数据的构建,要针对具体的戏曲类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的研究,完善不同戏曲类非遗文化的理论基础。既要确保其他非遗传承人和戏曲爱好者能够更好地进行学习,也要为非遗文化保护者和研究者提供开展工作的基础。其二,加强图片及视频类型数据的构建,要尽可能地提升戏曲类文化遗产在戏曲数据平台中传播的灵活性、直观性和展示性,满足不同学习者和研究者个性化的工作需求。其三,加强对新型数据类型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戏曲数据的丰富性和灵活性。如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随着三维虚拟技术的不断普及,人们越来越重视对三维虚拟技术的应用。为此,在实际构建戏曲数据的过程中,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可以基于对三维虚拟技术的运用,有效提升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的效果,同时实现更加有效地保护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标。
3.2 把握戏曲文化的精神内涵,创新戏曲文化宣传路径
3.2.1 重视文化内容的调整
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开发研究必须重视戏曲文化内容的调整,在保留原有经典曲目的前提下进行新内容创作,让戏曲文化的内容与时代发展相契合,让人们能够充分认识到戏曲在社会文化传播中的价值。这样既可以提升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力,也可以丰富各层级、各单位的文化建设工作内容,实现戏曲类非物质文化传承和发展价值的有效挖掘。
3.2.2 重视文化形式的调整
戏曲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化形式,在表演形式方面具有自身特色,但当这种特色对戏曲的发展造成严重制约和限制时,工作人员就必须重视对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的调整,在保留其特色的同时,尽可能满足时代发展需求。如当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相关工作者利用短视频平台进行戏曲传播时,除引用各种戏曲的经典桥段外,还可以从传承人台前幕后的角度进行思考,用各种鲜活的人物故事,提升人们对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认识。
3.2.3 重视宣传路径调整
广播、电视、杂志、报纸等传统媒介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冲击下,已然无法满足戏曲类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需求,为充分体现出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开发研究工作的价值,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应加强对现代信息技术的研究,要能够借助更有效的路径进行戏曲文化的传播和宣传。如在微视频和微阅读盛行的背景下,戏曲文化传承和宣传工作应从“微时代”的角度进行思考,及时完成各种微阅读和微视频内容的创作,并借助各种应用程序、网络平台等进行推送,帮助人们更好地接触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工作人员可以考虑借助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传播路径,有针对性和方向性地制作微视频和微阅读资源进行宣传,从而让更多的人可以接触到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3.3 强调戏曲文化的融合发展,打造特色区域文化资源
3.3.1 “戏曲+教育”,提升戏曲文化的发展潜力
人才是社会发展的第一驱动力,也是推动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与发展的主体,只有先完成戏曲类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才的培养,才能有效提升戏曲文化的发展潜力。因此,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工作人员必须将人才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对“戏曲+教育”工作模式的重视,做好戏曲类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人才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文化的发展潜力。基于部分地区推出的戏曲类文化遗产进校园的活动,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保护工作人员,可以考虑借此路径进入校园之中,更加科学、系统地向学生介绍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丰富学生的戏曲文化知识,为我国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3.3.2 “戏曲+旅游”,构建区域戏曲文化的特色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需求逐渐得到了满足,但精神需求却日渐增加,在这一背景下,“旅游”逐渐成为我国发展正盛的行业,可以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助力。为此,工作人员可以从“戏曲+旅游”的角度进行思考,提升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活力。如南京博物院作为南京最具代表特色的旅游场所之一,在休息日向公众开放的同时,小剧场晚上也会安排江苏地方戏曲表演,如昆曲、锡剧、扬剧、淮剧等,在留住外地游客的同时也宣传了江苏地方戏曲,有效实现了旅游和戏曲的融合。
3.3.3 “戏曲+影视”,提升戏曲文化发展的活力
“戏曲+影视”是提升戏曲文化影响力的重要方向,也是我国自影视业发展以来一直都在探索和尝试的形式。其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是以戏曲艺术类型为主,进行故事讲述和演绎;二是以其他艺术类型为主,戏曲只是点缀和陪衬。两种发展方向都具有自身的优缺点,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人员可以综合两种发展形式进行深入思考,以更加有效的方式进行戏曲传承。以电视剧《鬓边不是海棠红》为例,该电视剧在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将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整部电视剧的中心,而后在围绕着电视剧中主人公的“家国情怀”展开论述,有效地将戏曲的发展与国家的命运结合起来,让人在感叹中国戏曲文化之惊艳的同时,也为戏曲文化传承人的命运感到唏嘘不已。从整部电视剧的播放效果来看,这部电视剧不仅让国内新一代传承者更加清楚、直观地接触到了我国的戏曲文化,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基础的戏曲文化知识。所以,对于“戏曲+影视”的工作模式而言,《鬓边不是海棠红》无疑是一种很好的借鉴。
4 结语
数字化开发研究工作的开展,让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在新时代背景下重新焕发生机。戏曲类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与相关工作者,包括戏曲类文化学界的学者、专家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等,都应将数字化开发研究工作重视起来,创新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形式、宣传方式和模式,以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