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维度
2022-03-23唐志龙
唐志龙
[摘 要] 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人立党宗旨的光辉体现,也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科学总结并置于突出位置的百年宝贵历史经验。本文从价值论视阈,深入研究和探讨坚持人民至上的四个维度:一是把握以人为本的价值尺度,凸显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底蕴,成为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崭新时代诉求;二是恪守人民主体的价值理念,始终保證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不弱化、不偏移、不动摇,毫不动摇地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伟大执政意识;三是满足人民利益的价值追求,认真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依靠人民创业的价值力量,进一步彰显全面贯彻群众路线的政治自觉与理论自信,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伟大的内在品格。
[关键词] 人民至上;中国共产党人;十九届六中全会;价值论
[中图分类号] B0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4479(2022)01-0013-06
坚持人民至上,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宿,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立党宗旨的光辉体现。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科学总结了百年来宝贵历史经验,将坚持人民至上摆在突出位置。会议明确指出:“坚持人民至上。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1] 从价值论多维视阈,深入研究坚持人民至上的伟大历史经验,对深入学习和贯彻我们党关于“以人民为中心”[2] 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向前发展,有积极意义。
一、把握以人为本的价值尺度
坚持人民至上,首先要把握以人为本的价值尺度。以人为本,始终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努力奋斗,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明了这个问题。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科学发展观,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成功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3] 体现了我们党把握以人为本价值尺度的高度理性自觉。
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应从两方面具体把握。一是如何理解“人”?哲学上,“人”常同“神”与“物”两者相对,即人相对于神与物而言。二是如何把握“本”?本即“本根”“本来”。大致说来,西方早期的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神本”思潮而言,杰出代表为古希腊哲学家普罗太戈拉(约公元前481—前411年)提出的著名“尺度”理念。尺度,即准则、规范、标准之意。认识论史上,普氏第一个明确指出:“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4](p138) 后人对此见仁见智,从历史方位考量该命题的真谛,应是针对当时西方世界占主导地位的“神本”尺度而言,主张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强调把人的价值、标准置于首位,客观上提高了人的主体地位,贬低了神祇的控制作用。这里的“人”,并不局限于个体,也包括人群集合体,或指大多数人,反映了奴隶主民主派进步意识,时代价值毋容置疑。这一“尺度”理念,同我国战国初期的墨翟(约公元前468—前376年)所述“言必立仪”三表法即认识的检验标准问题,异曲同工。《墨子·非命上》认为:“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认为考查某种主张与言论是否符合社会治理等实际情况,应坚持人本理念,即从能否给国家、人民带来好处为重要标准。普、墨二氏分别在世界的东方与西方,几乎同时提出了判断与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问题,为后世人们研究及建构科学的“尺度”理论,储备了珍贵的思想养料,开启了源远流长的人类思想发展的历史长河,也揭示出人类认识的历史同构性及时代相通性。其合理性侧重在于:传递了人的主体尺度对认识客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的特殊作用,阐明了主体能动性的重要价值。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5]( pp50-51) 从而进一步科学揭示出人在劳动中,可以将自己内在尺度即主体需要运用到对象上去,把客体改造成满足自身需要之物,为人们正确探索主体尺度、把握主体需要的内在动因,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底蕴。
其实,中国历史上可贵的人本理念不仅提出了认识的标准问题,更在于阐明了“人贵于物”的重要思想,诚如《列子·天瑞篇》所言:“天地万物,唯人为贵”。《论语·乡党》记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马棚失火后,孔子先关心是否有人受伤,来不及去问马的情况,表明人比马重要。现代社会,无论西方还是中国,作为一种发展观,人本理念主要还是相对于物本思想提出来的。对人来说,生命代表一切,故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核心依旧是以人为本,只是具化为珍惜生命的现实印象。这正是我们党恪守以人为本价值尺度的民族优秀文化底蕴,也正是当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搞好疫情防控的崭新时代诉求。习近平指出:“生命至上,集中体现了中国人民深厚的仁爱传统和中国共产党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6] 当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来袭,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人为本,在人民生命和经济利益之间果断抉择生命至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挥下,我们初步打赢了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袭击,从出生仅30多个小时的婴儿到100多岁的老人,从在华外国留学生到来华外国人员,每一个生命都得到全力护佑,人的生命、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得到悉心呵护。习近平强调:“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最好诠释!这是中华文明人命关天的道德观念的最好体现!这也是中国人民敬仰生命的人文精神的最好印证!”[6] 生动而自觉地向世人彰显:我们党科学把握以人为本的价值尺度,切实坚持人民至上伟大理念的重大胜利。
二、恪守人民主体的价值理念
坚持人民至上,不仅应从价值尺度上把握以人为本,还要进一步恪守人民主体价值理念,保证人民主体地位不弱化、不偏移、不动摇。习近平多次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7](p17)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1]。这样才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不懈奋斗,取得新的辉煌。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真继承并大力弘扬创新的时代诉求。主体理念,根本上说是一个哲学范畴。在漫长历史发展中,主体一词不断发生着变化,含义十分宽泛,侧重从人的能动性方面来体现。它是在“主体——客体”关系中被表征出来,各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各自在对方关系中获得自己的规定性。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8](p16) 显然,马克思主义克服和扬弃了哲学史上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各自的片面性,提出了实践这个联系主客体的基础性中介,指出实践不仅是人的对象性活动,也是人的一种现实存在。在实践活动中,人把自身之外的一切存在都变成为活动对象,变成自己的客体,与此同时,也就使自己成为了主体。马克思认为,人首先不仅“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更重要的是“对象性的存在物”[5](p117)。正是这种对象性的实践活动,既在生产劳动中改造主观及客观世界,又在人与人之间构成各种社会关系,从而永续推动社会历史进程。由此出发,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主体与认识主体,是创造历史动力之历史主体,也应成为获得生存与发展利益的价值主体。一句话,是实践、认识、历史与价值主体的辩证联结和统一。
正是这种社会主体诉求,必然希冀人民群众的价值主体正位。价值是标志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范畴,是指客体对主体的实际效益、效果及影响。价值主体,指在价值关系中的实际获利者。马克思恩格斯在著名的《共产党宣言》中曾阐明,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为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强调了人民群众是价值主体的科学观点。毛泽东丰富与发展了这一正确理论,反复要求我们党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最高价值主体,“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9](p1096) 共产党的唯一宗旨是为人民谋利益,共产党人的行为准则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要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要明白:在党员、干部个人与人民群众的价值关系中,以谁为价值主体,是自己还是人民群众,决定着价值观的性质。把自己作为价值主体,把人民作为客体,入党及做官之目的是为了欺压百姓,捞取个人利益,属于剥削阶级的个人主义价值观;相反,以人民为价值主体,将自己作为客体,入党及做官之目的是为人民谋福利,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人民利益,则属于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把价值主体牢牢定位于人民主体上,达到了价值主体与历史主体、实践主体、社会主体的高度统一。现实中一部分党员、干部犯错误,其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与动摇,深层次原因在于价值主体没有摆正甚至错位所致。因此,我们党总是要求全体党员与干部,自觉以人民大众为价值主体,以人民群众的利益、实践和要求为最高价值标准及评价标准,做到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为人民造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7](p40)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3] 显然,我们党关于人民主体性思想,鲜明凸显出人民群众作为多维主体的内在统一,一以贯之地坚持着唯物史观的人民主体性立场,毫不动摇地恪守着中国共产党人立党为公、執政为民伟大而正确的执政理念。
三、满足人民利益的价值追求
坚持人民至上,把握以人为本的价值尺度和恪守人民主体的价值理念,核心在于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诉求,即必须认真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人民利益的价值追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全党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1]。古汉语中,“利益”范畴出现较早,着重点在“利”,它从刀从禾,可理解为农业生产的收获,生产品就是物质之利。广义理解,所有对人有好处的物质与精神的东西都可以称作为利益。
唯物史观揭示,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原动力,本质上是个社会关系范畴,标示着主体需要同满足需要的客体之间关系。获取利益的主体有人类、国家、民族、团体、个人等,都因有着生存及发展的需要,就会产生利益问题。显然,利益源于需要,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两者有着内在统一性,前者是基础。一种东西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它对人就有利,是人的利益所在,成为人的价值追求。实践上,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根本目的,也是价值观的核心。马克思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0](p187) 人们改造自然与社会的一切活动,均直接或间接为谋取一定的利益,取得和改善自己生存、发展的条件,人类实践就是不断创造利益、检验利益与享用利益之过程。我们党正确坚持和创造性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利益原则,不仅承认个人的物质利益,而且将其实现程度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理论与实践统一中揭示了利益原则是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最终物质动因,进一步从性质与宗旨上表明为人民谋利益是党产生与发展的内在根据,凸显出共产党人鲜明的党性原则。习近平多次阐明:“我们党来自于人民,党的根基和血脉在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11]
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与中华民族的先锋队,除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外,没有自己特殊利益,也从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认真总结了建党百年来宝贵的历史经验,深刻指出:“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就一定能够领导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更大胜利,任何想把中国共产党同中国人民分割开来、对立起来的企图就永远不会得逞。”[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反复要求各级干部,一定要大力弘扬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这里,人民利益是个集合概念,主要包括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两个相互联结、辩证统一的方面,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共同促进着人民利益的整体实现。同根本利益这种长远性、终极性、抽象性利益不同,直接而现实的利益指当前利益、具体利益、实际利益,即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最关心的切身利益,具有多样性、细小性、发展性等特征。诚然,“着眼点”应注重人民长远的根本利益,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着力点”却应关注人民当前利益、具体利益和实际利益,这更是理所应当的。注重二者联结统一,才能避免理论上的割裂与实践上的误区,防止各种形式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出现,准确把握人民利益的现实规定。因此,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仅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还应多从一些具体而实际问题入手,包括扩大就业渠道、坚持共同富裕、完善社会保障、治理违法施政、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反腐倡廉等。习近平强调:“党史学习教育要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首先是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还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办实事不是简单帮钱帮物、搞花架子、堆几个盆景。既要立足眼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1] 他多次重申:“全党同志都要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12] 这样才能使我们党在新时代里切实经受住“四个考验”,有效化解“四种危险”,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断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彩华章!
四、依靠人民创业的价值力量
坚持人民至上,把握价值尺度、恪守价值主体、满足价值追求尽管十分重要,但要使它们落到实处,还须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拓展依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伟业的价值力量。习近平多次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13]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就一定能够领导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更大胜利”[1]。新时代里,我们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一方面不仅要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另一方面还要切实依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伟业,积极拓展正能量,真心实意依靠和团结人民群众共同奋斗,不断为夺取新的伟大胜利获得源源不绝的价值力量。
众所周知,群众路线包括了群众观点与工作方法两个层面,二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由群众观点转化而来的工作方法与领导方法,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工作的基本方法。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9](p899) 习近平进一步强调:“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14] 坚持群众路线更体现了唯物史观基本要求,昭示着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价值主体力量,对我们将其转化为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们党反复阐明依靠人民群众干事业、促发展,实践中必须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同时,还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无论战争年代,还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及新时代里实现中国梦,都离不开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力量谋发展、促发展、提供正能量。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从而不断取得新胜利的光辉历史。当前,我们依靠人民群众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说到底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根本工作方法,自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基层了解情况,随时随地倾听人民呼声,认真回应人民期待,让各项决策及各方面工作符合实际与群众意愿,使各族人民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党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只要我们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全国人民大团结、全体中华儿女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就一定能够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1] 进一步彰显出全面贯彻群众路线的政治自觉与理论自信,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伟大的内在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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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钱亚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