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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人对所有制的理论创新与科学实践

2022-03-18赵景峰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公有制所有制马克思

张 月 赵景峰

(西北大学 陕西 西安 710127)

所有制本质问题的探索起源于马克思对西欧封建社会所有制即对黑格尔私人占有制的批判,他与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揭示了所有制关系的本质内涵:所有制形式的变化反映了分工发展的不同阶段。马克思从社会分工的视角,详细探讨了从原始共同所有制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制关系,其本质是依照所有制主体的差异区分生产关系。在厘清生产关系的前提下,马克思和恩格斯基于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坚信公有制是未来社会经济制度的根基,究其根本是源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与社会发展的不可调和的矛盾。部分外国学者肯定了马克思关于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观点,唐纳德·范德威尔在其著作《马克思的正义观》中揭示了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导致资本家对工人压迫剥削,因而必须要消灭这种不公正的私有制。戴维·米勒则基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消极社会经济现象如宏观消费需求不足、工人失业等问题,他认为这些经济后果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只有一些资本家掌握生产资料,因而提倡必须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尽管这些学者赞同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但是其对公有制未有详尽的描述。就马克思本身虽然预示了未来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资本特征,但是如何选择合适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及如何经营是需要未来实践者所思考的。

所有制问题也是中国发展历程中的根本制度。建党初期,旧中国所有制结构由外国资本、官僚资本、封建地主、民族资本、个体经济构成,这决定了旧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的社会性质,这一阶段我党对马克思理论初步了解并积极宣扬,以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为主旋律,打破最初的半殖民半封建的所有制结构。新中国成立,由于对马克思关于私有制的理解过于表面,致使传统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只能以纯粹的国营经济为主,社会主义与私有制水火不容,为了尽快根除私有制,充满理性与干劲地将这一理论付诸实践形成了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并以此所有制结构作为判断先进与否的标准,这一决策实践中阻碍了生产力发展。改革开放后当我党脱离了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的理解时,重新拾回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基本品格,同时结合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所有制结构始终确立为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的地位不断提升。从单一公有制到二元融合,所有制改革并非一帆风顺,我国经济发展当前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发展阶段要求我党必须进一步继续深化所有制改革。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把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作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回顾建党以来所有制改革的历程,继承与创新始终伴随着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的发展,无数的优秀共产党人,吸纳传统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和现代企业研究等思想成果,继承一代又一代的前人所有制思想,例如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重大理论成果,为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建设到21世纪的经济发展夯实理论基础。基于此,本文将所有制科学实践过程划分为从中国实际出发(1921年—1949年)、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1949年—1978年)、二元并存(1979年—2001年)、二元融合(2002年—至今)等多个主要阶段,并在此总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亟待进一步探索所有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在共产党成立初期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

十月革命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陈独秀、李大钊等马克思主义追随者积极宣扬马克思主义,倡导运用马列主义改造内忧外患的中国,掀起了马克思中国化的历史序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外部受到苏联模式和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的理解,内部在反动军阀政府的残暴统治和五四运动爆发的背景下,首先接受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是李大钊和陈独秀,紧接着是毛泽东、蔡和森、周恩来等。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初建中国共产党:坚信马克思主义思想

我党建立之初,除了国家内部社会矛盾以外,马克思主义本身也遭受到外部反动思潮的抨击,从基尔特社会主义到第二国际为代表的修正主义都曾有一定市场,但这些思潮遭到了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的坚决反对,尤其是陈独秀、李大钊、周恩来、李达等人的全面批判。《新青年》、北京的《劳动音》、上海的《劳动界》、周恩来创办的《少年》[2]等期刊杂志成为了扩大马克思主义思想阵地的有力武器,他们对宣传和捍卫马克思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基尔特社会主义虽然主张生产资料公有制,但其本质并不主张改变西方资本主义的本质,周恩来一针见血的批判行会社会主义:“行会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各派中要算最狡猾、最调和的,这种社会主义的要害在于反对革命”陈独秀强调中国所有制发展势必不会重蹈资本主义发展的老路,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私有制所导致的生产过剩,导致了资本主义“必然崩溃不可救的危机”……。1922年陈独秀于《马克思学说》中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说明了生产力变动决定社会经济制度变革,阐明了改造社会应从改造经济制度入手的观点;李大钊于1923年在北京大学演讲中,根据马克思政治经济理论的论述,结合俄国的十月革命说明社会主义模式,对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进行了说明,提出“有土农夫”的主张;1925年,他在《土地与农民》中指出“使小农场渐相联结成为大农场,使经营方法渐渐由粗放的以向集约的,则耕地自敷而效率益增。”李大钊坚定的信仰马克思主义,但是李大钊等主要是以知识分子领袖的身份而不是组织者的身份,他的著作更多的是宣扬马克思主义,没有较大的飞跃性理论突破。虽然囿于时代的局限,李大钊、陈独秀、周恩来等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处于初步,未必精当,但是其对马克思主义的探索顺应历史潮流,具有开拓意义。

(二)中国实际与马克思主义的首次结合: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

真正将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与中国现实相结合,用于解决中国在抗日时期所面临的棘手问题,始于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毛泽东于《论联合政府》等著作中系统的确立了解放战争时期的经济纲领。这一阶段初步社会主义公有制形成,所有制的表现形式是国营经济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形态,而新中国国营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源于抗日战争没收官僚垄断资本。此时的经济构想是“以苏为师”,列宁曾指出为了保障社会公民的福利,必然是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主,需要建立生产资料和流通资料的公有制,同时将资产阶级的土地资源、厂房设备、流通资本统一管理,最终合理分配给全国劳动人民。毛泽东在这样的理论指导下建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毛泽东曾提出交由国家经营的企业特征为独占或规模过大非个人所能办者,不论该企业是为本国或外国人所有。在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的同时保存一般的私人资本主义,毛泽东维护大部分人生活需求的同时,允许私人资本的存在,但这类私人资本需以国家为主导且只用以维系正常家庭开支。毛泽东从所有权关系的视角,依照资本占比、资本集中度和产权关系,采取分类没收办法,具体划分为国家资本和官僚私人资本。此外,经济成分对中国社会的作用由于受到了列宁主义的影响,列宁在俄国新政策经济时期的所有制理论中取得重大突破,即并不否认特定时期多种经济成分存在的合理性。刘少奇在经济成分这一问题上,认为只要有利于国家经济和人民幸福的非国营经济都应被鼓励发展,于是科学地分析了建国前中国经济所应具有的经济成分,即除了以国营经济为主导,还应包含半自然经济成分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对新民主主义经济成分的划分及并存形式的思想丰富了马克思和列宁主义所有制结构理论的内容,为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经济建立了理论依据。毛泽东、刘少奇等借鉴马列主义思想,并结合中国战争中的生产力落后提出的阶段性经济形态论,促使我党在解放战争时期建立以国营经济和供销合作经济主导的经济制度,为向之后的经济发展奠定了过渡基础。

(三)新民主主义时期: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变革

瑞金时期,我党在战争年代最早开始重视经济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时期,这一阶段,党的主要领导人产生了许多研究经济问题的文章,例如毛泽东的《必须注意经济工作》、《我们的经济政策》等,深切感慨苏区经济中留存的若干经济社会问题。首要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则是农民生产与土地改革,这一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主要围绕“消灭土地剥削制度”展开。毛泽东认为土地改革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前提,其指出国民党统治期间土地为大地主所拥有,广大农民群体无法依靠自身获得且改良土地,只有中国共产党将土地资源合理分配给农民,并对劳动者生产给予嘉奖,无产阶级才能取得胜利。军阀混战时期,毛泽东在井冈山总结了分田的经验教训,对土地的分配原则作出重大调整,即没收公共土地资源和大地主的土地,土地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张闻天进一步指出,“......我们不但要使农民分得土地,而且要使农民从他们所分得的土地上得到更多的生产品”。瑞金时期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理论探索是为日后形成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奠定基础,但不得不说,政治上“左”的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经济政策制定,例如:一方面经济理论强调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实践中却打击了一部分人的积极性;一方面提出组织资源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合作化,但又在“共耕共费”的口号下,盲目拔高合作社的品味。正是由于“左”的指导思想,使得瑞金时期的所有制理论和政策执行存在局限性,抑制苏区的经济发展。

1939年,中国共产党为了调动抗日积极性,从农民土地问题着手,土地政策在原有基础上改为减租减息,减轻农民经济负担的同时调动生产积极性;1940年,在国共两党合作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声明中并且顾虑到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情况下,毛泽东提出实行中山先生关于土地问题的主张,推广“耕者有其田”,解除农村封建关系,废除土地个人所有,实施“平均地产”的方针,这一措施迅速消灭土地归地主所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但这并非提倡绝对平均主义。毛泽东通过总结实践的经验教训逐渐认识到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战争时期毛泽东从农民的现实利益出发,抓住生产资料所属关系这一关键问题,保障土地归农民所有。尽管也存在一定不足,但是总体客观分析苏联现实状况后,从中国实际考虑基本原则。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科学实践: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

马克思本身并未对社会所有制关系做详细描述,但其却对所有制的实现形式给出明确提示。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其一,公有制是未来社会的基本经济特征;其二,生产力达到极高水平时建立公有制是具有合理性的;其三,未来社会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公有制是唯一的所有制表现。尤鲍·斯拉文则反对马克思设想的的未来单一公有制表现形式,他更倾向于寻求客观的具有效率的新经济制度,因为纯粹的公有制效率并不一定与社会主义现实完全匹配。新中国成立后到三大改造完成之前,由于受到俄国斯大林社会主义所有制思想的影响,我党追求单一的公有制结构,这一时期又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社会主义三大改造阶段和单一公有制阶段。

新中国成立之初,基于迫切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热切愿望,毛泽东主张并领导全国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随后将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认定为这一时期发展的总路线,并在七届四中全会上获得正式批准。通过一化三改,最终以示范和社会帮助的形式成功革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我党将马克思主义关于小农经济、合作制的思想与我国农业手工业改造相结合,最终促成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在对待资本主义经济问题上,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统治国家,必须运用领导权废除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不同于俄罗斯暴力剥夺的改造道路,中国共产党从我国国情出发,以非暴力赎买的形式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创新马克思主义所有制思想的典型示范。纪念列宁诞辰九十周年时,毛泽东在回顾中国的社会主义历史经验讲道,尽管前八年照抄国外的经验,但自提出《论十大关系》报告后,中国开始找到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形成,主要是基于我党对公有制的理解有失偏颇,同时未能准确意识到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历史必然性。由于急于求成的迫切思想在经济建设过程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部分共产党人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应以全民所有制为发展目标,而李少奇是少数在大部分人热烈倡议全民所有制时能够冷静思考中国所有制的中国共产党员,他强烈反对在这一时期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刘少奇认为应发挥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是非常必要的,并客观否定了全民所有制,他强调了应从生产力发展的视角决定所有制的变革。李少奇在公有制初步建立后,对所有制的结构和运行方式也做出了进一步思考,从技术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改善劳动分配制度、调整生产中劳动者的行为关系。但由于许多共产党人始终追求全民所有制,最终脱离生产力发展未能顺应现实,生产资料变革过于急迫、工作粗放、形式单一、国有经济规模大,单一公有制的所有制结构就此形成。随着时间推移,单一公有制的弊端逐步显现,严重扭曲的生产关系桎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为之后十年文革的社会动荡、经济问题制造忧患。

打破对他国经验的迷信是这一时期我党获得又一重要经验,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以苏为鉴”,开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毛泽东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所有制关系变革的基本规律,但是从其所有制问题本身科学领会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并制定合理政策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这同时也正面体现所有制关系变革的一般规律:即生产关系定然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现实规律。

三、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元并存

改革开放以前“灭私立公”“一大二公三纯”“兴无灭资”等长期“左”的传统所有制思想占据着统治地位,人人谈私色变,这就导致到1978年底,全国工业产值中,公有制经济占比达到99%非公有制经济占比仅为0.2%。这种所有制结构导致了整个国民生产的停滞和低效率。面对这种现实,邓小平作为接力中国共产党的新一代领导者,继承并客观运用毛泽东思想,提出了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 作为所有制的判断依据。从理论来看,借鉴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冲破毛泽东时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有制一统天下的束缚;从实践来看,突破于农村生产改革和个体经济萌芽的发展,这一阶段我党对所有制结构的探索呈现多元化趋势。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国共产党人,面临中国社会生产中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例如:人口数量激增、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状态没有得到任何改变。于是立足于邓小平社会主义所有制思想的运用与发展,结合中国社会的新问题,理性探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变革,于马克思思想指导历程中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这一新提议。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发展脉络

自1978年起,中国所有制结构变动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逐步摆脱公有制独大和苏联模式的束缚,开始了所有制结构多样化改革之路。一方面补充公有制经济成分,另一方面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非公有制部分逐渐由“恢复和发展”到“有益补充”,由“共同发展”到“内在要素”,由外生制度上升到制度内生层面,并首次以国家宪法形式予以法治保障。改革开放后的所有制改革大致可划分为四个时段:前两个阶段重点纠正单一公有制,同时肯定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意义。具体来看,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到十二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单一公有制的弊端初步揭露和批判;十二届三中全会则对全民、集体以及个体经济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作出客观评价,且提倡“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打破传统单一公有制结构。第二阶段是1985年到1993年,党的十三大对私营经济予以认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摒弃了非公有制经济是对公有制经济有益补充的观点,破除公有制经济要纯而又纯的观念,不同性质的经济成分应在参与市场竞争中获得平等机会和相同待遇。后两个阶段重点落实公有制内容的广泛性以及提升非公有制地位。具体来看,第三阶段是1994年到2001年,这一阶段结合重点在于如何提高公有经济内容的广泛性,即通过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党的十五大阐明了国有经济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联系,首次提出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代表论述中未曾提及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概念,但是通过对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表述,可以认为马克思所说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基本制度。马克思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指单一生产资料所有制,并非多种经济成分共同构成的社会所有制,也正因此,我党十五大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论述是对马克思生产资料所有制概念的拓展。第四阶段是2002年到2015年,提出了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突出各自的比较优势的理论。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所有制改革的两大“毫不动摇”基本原则和理论思想,同时继续提高非公有经济的地位;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重点拓展公有制的内容,即将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而落实方法则是采用企业股份制。

(二)邓小平所有制思想的新突破:以生产力发展为所有制发展判断依据

所有制内容及组成结构的探讨都属于经济领域的研究范畴,同时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性质是否存在差异的判断依据。不论是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都必须通过社会生产活动落实其权益,否则,所有制就不具备任何存在价值。马克思无产阶级论认为无产阶级政党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也是判断一个政党方式路线是否合理的关键依据。改革开放后我党面临着所有制结构改革的现实问题,邓小平在所有制运行问题中,首先提出了所有制的新判断标准,即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1980年,邓小平在1980年接见外宾谈话中以及1992年南方讲话中都阐明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突破了单纯用生产关系作为衡量标准的做法,将生产力发展置于首要,为非公有经济成分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以发展生产力为所有制发展依据的前提下,中央提出要促进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比重的增加,非公有制经济是对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顺应时代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邓小平“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思想,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首次打破以往占有生活和消费资料却不能占有生产资料的枷锁,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全面有效实现形式。以土地的产权与经营权相互独立的为基础,突破了单一公有制的局限,这实际上就是个体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对“私”的一种承认,这一理论的突破为随后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出现打开了闸门。生产关系的调整对生产力发展的反作用极为有效,改革开放后五年间,中国的粮食年产量增长了1亿吨。随着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改变,极大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农活中解放,转向就业于工商业和服务业,一大批集体、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1988年,我党在第一个宪法修正案中将私营经济写入国家根本大法,私营经济正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根本上获得全民认可。

(三)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五大所有制思想的深化:强调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

尽管丰富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也呈现多元化的主特征,但所有制结构也只是对“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所有制形式及结构”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初步探索。到1989年,十年的改革开放在经济社会领域获得卓越成就的当期,也积攒了国内社会层面的不满;与此同时国际形势严峻,柏林墙倒、苏联解体等剧变,导致“左”的思想回潮,改革开放姓资姓社引发剧烈讨论,国内舆论不断升级。以江泽民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十三届四中全会及时稳定民心,不断重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不变的方针,尤其是对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在各方努力下,到1991年下半年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表彰大会上报告指出个体私营企业已经停止了下降趋势。

邓小平南方谈话破除了人们对发展私营经济的顾虑后,同时也意味着我党对所有制的探索从结构调整转向制度创新。紧接着,在明确建立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有效手段从而实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使得企业制度革新迈向新征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体现了生产资料占有中公私并存的性质。事实上,马克思是认可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微观层面的高效率,他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曾肯定了资产阶级在这百年来所带来的社会生产总量远高于百年的生产力。虽然马克思并不否认私有制的高效性,但是其从宏观层面认为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会最终导致生产过剩。在这样的矛盾之下,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是与社会生产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能够兼顾效率与公平。在对马克思理论深入理解下,同时结合中国发展实际,为了让不同性质的经济成分在社会生产力中展现各自的优势,我党提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因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促使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结合的有效手段。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前国有资本垄断企业,大部分国有企业包盈不包亏,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作出规范,明确提出了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现代企业制度,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基于此决定,国有企业率先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十五大以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优点逐一显现,企业通过参股和利用社会资本,组织形成资产规模大于自身几十倍到上百倍不止的跨国集团,其中位于世界500强的跨国企业已从20世纪末的2-3个发展到2014年的90多个,国有经济的示范效应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四)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七大所有制思想的新贡献: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主要围绕着如何实现混合所有制对现代产权制度进行了理论创新。马克思认为所有制是所有权的经济基础,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表现。混合所有制产权问题归属于宏观经济整体运作,是属于所有权集合的一个子集,马克思虽然对所有制和所有权问题建立了完整的经济学基础,但是其并未对所有制形式在实际经济发展中如何应用到实体经济进行深入分析。产权作为多种权利的集合,生产力水平的变化分割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与诸多其他经济权利,马克思在当时时代背景下仅研究了股份公司中存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象。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现代产权理论研究的则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生产资料所有权与其他经济权利的研究,合理配置各项组合经济权利。现代产权理论的突破对我国的所有制改革有着深远意义,多元股权结构、股权的流转和转让、出资者产权和法人产权的分离等都是产权理论突破的结果。

马克思曾指出人力手工劳动促成封建保守社会,工业机器劳动促成了资本主义社会。这证明,生产力水平发展到达的阶段必然存在相应的所有制形式。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对所有制的认知的强烈“转折点”,尽管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我党领导人预见了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可能性,但是由于中共领导人将新民主主义社会视为经济发展的中间形态,于是在建国后急切的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一决策的发生完全脱离生产力落后的基本国情以及人民意识尚且不足。此后,更是将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看做是异己物,最终使得非公有制经济基本消失,从而导致之后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意识到所有制结构失衡对生产力发展水平产生的抑制作用,于是以“三个代表”思想作为指导,以生产力水平作为评判所有制结构的标准,调整所有制经济制度,最终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结构。在这一过程中,体现了我党以我国的物质技术基础为考虑现状,积极调整相应政策和建立适合我国生产力的经济制度。

四、新时代背景下的所有制科学实践:二元融合

每一阶段的生产关系变革都围绕着中国经济建设的核心任务和经济体系发展目标,当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产关系变革的重要论述作为指导,构建顺应新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当代经济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一文中特别强调了我国未来经济体系的改革方向仍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所决定。并在基本经济制度上明确了“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生产关系需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必然要求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具备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全民共享发展的制度性保障。因而生产关系必须以巩固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导,具体表现为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因为国有企业是“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在这一发展阶段,除了继续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经济制度层面如何有效结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通过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社会微观主体企业实现不同资本融合发展,清晰认识国有成分与私人成分的差异化优势并有效发挥各自的优势,才能推动我国经济向高质量、高效率、高安全的方向增长。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围绕如何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讨论,首先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在整个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定位,其次鼓励国有股份呢与私人股份相互参股、合资形式的多样化与复杂化。2017年党的十九大鼓励国有股份与非国有股份交叉持股,鼓励国有企业在经济制度层面发挥多种经济成分的优势要求,这一改革体现于不同所有制资本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最终实现生产规模效应和技术创新效应。

(二)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非公有制经济在未来的发展趋势至关重要。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描述从一维到三维的转变,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经济思想的创新,而这一创新在于将民营经济内化为基本经济制度要素。早于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期形成的“民营经济基础论”观念最终成为民营经济内化为基本经济制度要素的重要思想来源,这一思想说明了中国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坚持国有经济主体地位与民营经济发挥基层优势的辩证统一关系。2016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组会上肯定了长久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方方面面的贡献,例如经济增长、企业创新、居民就业等等方面。民营企业是促进GDP增长的重要源泉,为国家政府创造了可观的税收收入,同时也是各种研发创新的客观主体。2018年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第一次从社会主义制度层面高度给予民营经济认可,这一认可最终促成民营经济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确定性组成部分,成为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组成部分的内部要素,标志着所有制层面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相互融合的理论定位。同时为了解决“三山三门”的困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内部减税和外部融资两个维度帮助民营经济,营造外部公平竞争环境。

(三)新时代的所有制改革方向

通过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国化不同历史阶段的科学实践可以发现,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人对公有制的科学内涵、实现形式等问题进行了有效借鉴;另一方面是对非公有制存在合理性和非偶然性的深刻理解及内容创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建立以来,国有经济成分与非国有经济成分逐步显现出协调统一的发展趋势,这种趋势最终得到了政策制定者的认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议》中清晰说明为了促进各种经济成分协同作用,在理论和政策层面不再用“公有”和“非公有”的方式区分所有制经济成分。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为了从质的层面提升不同性质经济成分融合程度,中国共产党人仍然需要对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与我国经济体制的密切结合继续深入探索。

第一,创新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形式。中国共产党之所以称为“共产党”,原因就在于我党将共产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基本途径,推行公有制是基本纲领,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主张。在我国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为主体是必需的约束条件。市场经济使得中国从计划经济中脱离的同时,也制造了二者之间辩证统一的矛盾,这种矛盾主要还是集中于国有成分与市场经济是否兼容这一主要问题。马克思认为国有企业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表现形式,而国有企业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亟待对马克思主义深入探究。早些年我党对国有企业的治理大多受到西方主流企业治理理论的影响,代理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两大理论重视产权,但暗含监督不可行的内涵,于是国有企业改革大多以激励为核心,监督却有所放松,因而当前国有企业完善监督体制是至关重要的。其次组建国有资本企业,引导分散社会资本投向,通过控股、参股,增强国有资本的作用范围,提升国有资本影响力。而对于国有资本的投向则要不同于社会资本的投入行业,注重投资质量,多关注创新型产业、绿色生态保护、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项目。

第二,丰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形式。单纯的股份制及其法人治理结构实则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经营方式,未能完全契合公有制企业的发展特征。国有企业自建党以来的发展过程依次经历了“单一公有制、承包制、混合所有制”的历史转变,交叉参股是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马克思认为股份资本已经具备社会资本的表达形式并且与私人资本对立,虽然极其重视股份制形式,但是其对股份制的定位实则是“过渡形式”。因而我国具体落实企业股份制的过程中,仍然面临较多问题,例如: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国有股占比权重极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此外股份制本身不包含也不能解决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治理位置问题、法人治理结构没有解决公有制所有者如何参与企业监督治理的问题。在这样的西方制度背景下,如何将现代企业制度与国有企业有效的结合,是我们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针对我国国有企业所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流于形式,应敦促其加强经济责任制,利于提升生产效率;其次针对政府官员错误管理致使企业不能适应同业竞争这一现象,设立职业经济人制度,有效发挥自身管理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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