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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元赦书》对唐德宗施政的影响

2022-03-18贾发义魏玉镯

关键词:唐德宗德宗藩镇

贾发义,魏玉镯

(山西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6)

唐德宗执政近二十六年(大历十四年五月至贞元二十一年正月),是唐中后期执政时间最长者,其年号有:建中、兴元、贞元。正史对唐德宗在建中年间的政务实施情况评价很高,“初总万机,励精治道”[1]400。后世学者多继承此说,基本无异议。

然学界关于德宗在泾原兵变爆发至兴元回京后的执政问题上存在很大争议,其中一种说法承继《新唐书·赞曰》德宗“及奉天之难,深自惩艾,遂行姑息之政”[2]219。王仲荦先生指出,德宗在经历銮驾播迁后便对藩镇一味姑息。[3]172王素在此基础上又有所发展,他着眼于个人品行的分析,认为德宗是困则思治,泰而易骄,《兴元赦书》中的“罪己”不过是政治作秀,目的达成后,便将其抛掷脑后。[4]57另一种说法是“能制则制”说,认为唐德宗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努力将各个藩镇置于中央王朝的控制之下,此说以刘玉峰、李鸿宾为代表。(1)参见:刘玉峰《唐德宗评传》,齐鲁书社2002年版;李鸿宾《唐朝中央集权与民族关系》,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

通过对学术史的梳理可以发现,前辈学者对于兴元至贞元年间唐德宗执政方式的分析,多聚焦于唐德宗如何对待藩镇的讨论上,这是源于德宗朝所发生的社会动荡与唐德宗的藩镇政策有很大关系,本无可厚非。但有些学者认为,德宗不仅对藩镇姑息妥协,并且将这种姑息妥协辐射于其他政治、经济问题上,概而言之,唐德宗在兴元至贞元年间主要行姑息之政。本文无意于在两种观点间争长论短,仅结合相关史料,围绕《兴元赦书》对唐德宗的执政问题进行分析,从政治、经济、军事等角度具象展示该赦书对唐德宗实施政务的影响,以期能够更加客观地看待唐德宗在兴元至贞元年间的执政问题。

一、《兴元赦书》颁布的背景

大历十四年(779)五月,唐德宗即位。为惩治肃、代之际对于骄悍藩镇姑息妥协的弊病,德宗在对朝政进行了一番改革后,决定以武力讨平藩镇。战争初期,唐军节节胜利,大有殄灭藩镇之势,但由于对功臣将帅处置不当,幽州朱滔、成德王武俊勾连魏博田悦、淄青李纳共抗朝廷,使得朝廷深陷战争泥潭。建中四年(783)八月,李希烈率兵三万围困襄城(今河南襄城),唐汉臣、刘德信兵败丧师,汴军一蹶不振,东都告急。在紧急关头,唐德宗命泾原节度使姚令言率军队赴襄城解围。建中四年(783)十月,姚令言率泾原士卒五千援襄城,“军士冒雨,寒甚,多携子弟而来,冀得厚赐遗其家,既至,一无所赐”[5]7471。这次解难,士兵携带家眷,希冀能获赏赐,然朝廷不知出于何种原因,竟一无所赐。行军至长安浐水,士兵所食饭菜过于粗糙,泾原士卒对朝廷的长期不满终于爆发,他们遂攻入长安,德宗仓皇逃亡奉天(今陕西乾县),史称“泾师之变”(2)有关泾原兵变原因及其影响的主要研究成果有:彭铁翔《唐代建中时期“泾师之变”性质考辩》,载于《武汉师院学报》1982年第6期;黄永年《“泾师之变”发微》,载于《唐史论丛》1987年第1辑;陈衍德、杨际平《试论唐代“泾原兵变”的性质——与彭铁翔同志商榷》,载于《历史教学问题》1989年第3期;刘玉峰《唐德宗评传》,齐鲁书社2002年版;谢元鲁《唐帝列传——唐德宗 唐顺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王吉林《君相之间——唐代宰相与政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王效锋《唐德宗“奉天之难”研究》,陕西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董四美《试论泾原兵变对唐代中叶政治的影响》,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泾原叛卒为长久计,便奉迎被软禁在长安的前泾原节度使朱泚入居含元殿,主持六军事务。随后朱泚篡逆称帝,改元应天。朱泚为巩固伪政权,一方面派兵进逼奉天,力图消灭唐政权;另一方面以朱滔为皇太弟,令其剿灭河北,双向进攻,以期会师于洛阳。

唐德宗逃亡奉天后,处境极其艰难,“时供御才有粝米二斛,每伺贼之休息,夜,缒人于城外,采芜菁根而进之”[5]7490。丢失政权的逃亡之君所要面临的不只是供馔上的窘迫,还有来自伪政权对其的轮番攻击。奉天在多次围攻下变得岌岌可危,幸赖李怀光由魏县率军入援,与敌军苦战于澧泉,朱泚兵败还归长安,奉天之围困才得以解除。时人言如果李怀光的军队晚到三日,奉天城便不可保全。但是李怀光性格粗疏,屡言卢杞之奸邪,卢杞便进谗言于德宗,阻其入朝。在这种情形下,李怀光心怀疑惧,讨叛军队屯守驻地停滞不前。而在南战场,李希烈悖逆至极,屡攻汴州、郑州,后又攻陷大梁,“江淮路绝,朝贡皆自宣、饶、荆、襄趣武关”[5]7498,其他南方藩镇或闭境自守,或首鼠两端。

唐德宗被困于奉天一隅,三帝四王(三帝即唐德宗、朱泚、李希烈,四王即朱滔、王武俊、田悦、李纳)并存,“天子羽书所制者,天下才十二三,海内荡析,人心失归”[1]3875。如此窘迫之境地,使得德宗一方面痛自贬损,言治乱之由实出于己;另一方面,遣使招诱田悦、王武俊、李纳。用兵藩镇却导致泾原士卒乱起长安而不得不逃亡奉天以避难,为了挽救唐王朝的统治,唐德宗于奉天颁布《兴元赦书》。

二、《兴元赦书》的内容

魏斌指出,赦书内容在唐代出现了扩展,除“推恩”的基本功能以外,赦书中含有大量与政务有关的处分。[6]25此外,笔者在梳理史料的过程中,发现唐朝赦书中含有的帝王“罪己”部分,同样也是赦书内容的扩展,它显示出赦书这种文体强大的包容性和现实适应性。兴元元年(784)所颁布的《奉天改元大赦制》(又称《兴元赦书》)其内容正是帝王“罪己”、实施“推恩”、行政性处分。

(一)唐德宗“罪己”与改元

历史上并没有专门以“罪己诏”命名的赦书,学界一般把“中国古代帝王在灾异发生或政令失误时颁布的反省罪己文书”称为“罪己诏”[7]56。唐代大赦诏书中最早进行“罪己”的统治者是唐代宗。他于公元765年颁布《改元永泰赦》:“朕所以驭朽县旌,坐而待曙,劳怀罪己之念……朕务惟责己”[8]24。赦书颁布于吐蕃入侵奉天,京师为之戒严且仆固怀恩引诱回纥入寇之时。在赦书中代宗将一切祸乱归咎于己,想要有所更改,然而当一切患难结束后,由于种种原因,赦书中的许多举措并未付诸实践。真正将其作为施政纲领并付诸实践的是唐德宗于奉天所颁布的《兴元赦书》,它是“罪己”与大赦的典范结合。

赦书开头便是唐德宗自我贬损、自我剖析的部分:“上辱于祖宗,下负于黎庶。痛心靦貌,罪实在予”[9]5。在自然灾害频发、政权动荡之际,一些统治者会把灾祸归咎于己,“百姓有过,在予一人”[10]208。这种归罪于己是统治者基于职责和权力的常规做法(3)颁布“罪己诏”是统治者君权和君职的必然,参见侯吉永《帝王罪己诏文体的颁布活动分析——以唐德宗罪己诏为个案》,载于《兰台世界》2008年第24期。。在古代“天人合一”观念的影响下,帝王是上天之子、人间主宰,那么对于人间所出现的统治失序问题是要负主要责任的。同时,皇帝主动认错能够抢先占有对灾害的解释权。下诏“罪己”主动承认错误便是最好的选择。然遍观史书可以发现,历史上帝王下诏罪己的现象并不多见,因为不是每一位帝王都像汉文帝、唐太宗那样愿意主动承认错误。《兴元赦书》是唐德宗在王朝统治摇摇欲坠的情况下颁布的,因此,赦书中帝王贬损罪己的程度超过了以往。

历经两次播迁、宗庙几坠于地的唐德宗不论是出于国家还是个人考虑,都要对这种状况的出现有所表示、有所行动。唐德宗的自我贬损不单出现于《兴元赦书》中,在其后所颁行的赦书中都有体现。《平朱泚后车驾还京大赦制》云:“朕既不德,致寇兴祸……究其所由,自我而致!”[9]21《贞元改元大赦制》言:“朕烛理不明,违道招损。”[9]40贞元元年(785)《冬至大礼大赦制》云:“朕以眇身,属承大统,纵欲败度,浸生厉阶”[9]53。这些显示了唐德宗“罪己”绝不是后人所认为的困则思治、一场政治作秀而已,而是有其延续性的。即使是在贞元九年(793)朝廷所颁布的《贞元九年冬至大礼大赦制》中亦含有慎微思想,“况乎长自深宫,安于近习,损益之理,宁免过差……由是兢兢砥砺,悔往修来”[9]75,这同样是唐德宗对于当年动荡的反思。

赦书在阐述完大赦原因后,便宣布改建中五年(784)为兴元元年。改元在某种程度上暗含王朝合法与政权合理之意,它有着漫长而悠久的历史,“古无年号,即有改元,亦不过以某年改作元年。如汉文帝十六年,因新垣平侯日再中以为吉祥,乃以明年为后元年”[11]39。由此可见,最初只有改元而没有年号,直到汉武帝时才有所谓的“名年建元”[12]59,即改元制定年号。改元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新皇帝即位、求福免灾、王朝重大事件的调整等。(4)改元的原因主要有“新君即位”“祥瑞”“祭祀”“祈福消灾”“重大政治事件”,参见王晓《唐代年号研究》,西南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在盗贼窃居巢穴、宗庙播迁的情形下,唐德宗希冀唐政权能够兴复,“与人更始,以答天休”[9]6,遂在《兴元赦书》中宣布改元。

(二)实施“推恩”

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说:“赦之为言,宥有罪之谓也。”[13]1495“赦”本赦免、免除刑罚之意,各个朝代统治者出于某种考虑都会进行不同程度的大赦,含有荡涤罪刑、皇恩浩荡之意。但是,历代王朝一般不轻易进行赦免,贞观七年(633)唐太宗在和大臣谈论大赦时说:“凡赦宥之恩,惟及不轨之辈……夫谋小仁者,大仁之贼,故我有天下以来,绝不放赦”[14]447-448。大赦所赦免的都是一些不法分子,宽宥虽然可体现统治者的仁义之心,但却有损司法公正。《兴元赦书》宣布:“自正月一日昧爽以前,大辟罪已下,罪无轻重,咸赦除之。”[9]6此次“赦”的力度非常大,应与当时的艰难时局有着密切关系,唐德宗希望通过赦免来收揽民心。

“赦”由最初的免除刑罚延展到后世的恩赐爵赏,魏斌认为“‘推恩’一直都是汉唐间大赦最主要的职能”[6]25,统治者推行大赦,“以上结人心,下要民誉”[15]2。《兴元赦书》亦循此趋向而又有所细化和发展。赦书对有功之臣进行恩赐爵赏、官品超次迁升,将赴难奉天且能够浴血奋战收复京师的诸道将士赐名为“奉天定难功臣”并给予优恤抚慰,[9]10以此来激励士气。有学者经过考证指出:“德宗朝功臣在赐给范围、享有权力以及对后世的影响等方面都远在太原、宝应诸功臣之上。”[16]150同时,对百姓租税进行不同程度的蠲免,遭戎寇蹂躏的京畿地区,“减放今年夏税之半”[9]13,奉天为德宗行幸之地,特令给复五年。此外,赦书对鳏寡孤独者的抚恤、义夫节妇的旌表,“体现出朝廷对儒家道德观念的提倡”[6]25。这些做法虽是延续以往赦书而进行的常规“推恩”,但诏令的颁布依然有收揽民心之效。

(三)《兴元赦书》中的行政性处分

据禹成旼研究,唐代赦书在内容上发生了变化,其标志性诏书是武则天于文明元年(684)九月所颁布的《改元光宅诏》。该赦书在开头语(即赦书颁布的原因)之后又增添了“有关改变制度的新规定和对具体问题的处分”[17]85。魏斌则将这种根据社会现实所进行的制度调整称为“申禁”,即“朝廷对相关行政事宜的处置”[6]26。基于此,本文将《兴元赦书》中针对政治、经济、军事等实际问题所作出的政策性调整概括为行政性处分。

政治上,针对卢杞执政时期所造成的政治弊病进行厘革。建中年间杨炎执政,其人“睚眦必仇,险害之性附于心,唯其爱憎,不顾公道”[1]3425,尤其是将构陷刘晏之事污蔑为德宗仇杀,这引起了唐德宗的极大不满。德宗遂起用卢杞为相以限制杨炎过于膨胀的权力。而卢杞“忌能妬贤,迎吠阴害,小不附者,必致之于死,将起势立威,以久其权”[1]3714,在将杨炎诬构致死后,他又将不附己的张镒、颜真卿排斥出朝廷,使得政治生态严重恶化。泾原“哗变”后,时人将这次兵变发生的缘由归咎于卢杞,认为“泾师乘间谋乱,奉天之奔播,职杞之由”[1]3716。当德宗在奉天谈及致寇之由时,非常自责并将一切祸难归咎于己。随后,陆贽上奏《论叙迁幸之由状》,认为“致今日之患者,群臣之罪也”,实际上是指责卢杞奸邪致祸。[9]355朔方将领李怀光亦“屯军咸阳,数上表暴扬杞等罪恶”[1]3493。在遭群起而攻的情况下,德宗不得已将卢杞、白志贞、赵赞远贬。赦书宣布要根据才能选任官员,而不拘泥于常规限制;甄别选拔出左降官中可堪重用者;下诏制举以招贤纳士,等等。这些举措能够将新鲜血液注入僵化的官僚体制,使其重新焕发政治生机。

经济上,《兴元赦书》宣布“垫陌及税间架、竹、木、茶、漆、榷铁等诸色名目,悉宜停罢”[9]12-13。建中年间朝廷为削藩而征调大量军队,但军队的粮食补给问题成为朝廷的沉重负担,唐德宗不得不采取一种更为“暴敛”的方式来筹措经费。

建中三年(782)闰一月,德宗下令重新推行榷酒,这项政策在德宗即位时便下诏罢免,但此时因战争需要又诏复之。然而这些钱财在战争的消耗中只不过是杯水车薪,并不能解燃眉之急。于是,德宗铤而走险向商人开刀,同年四月,下令“借商”,这主要是指向京畿地区财富超过万贯的豪强富商借贷,虽承诺说所借钱财待战争结束后归还,但大家都知道此举名为借实则强征。在大规模搜刮后,仅得钱八十万贯。随后,政府又诏令京兆少尹韦禛查封京城所有僦柜,所得也只有二百万贯。以此种方式敛财不仅不能解决当前所需,反而损害了很多人的利益,(5)“借商”、纳僦柜以及建中四年六月“税间架”和“算除陌”这几项措施主要在京畿地区推行,但由于涉及面宽广,“几乎与所有的城市居民有关,既得利益集团也受到严重损害”。参见宁欣《唐德宗财税新举措析论》,载于《历史研究》2016年第4期。于是出现了市民遮宰相于道路、商人“罢市”等群众性事件。唐德宗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下诏废除这些苛敛之税,但是军队宿于外需要大量钱财,与此同时,朝廷与藩镇双方仍呈胶着状。因此,朝廷于建中三年(782)五月又增加两税税额、盐榷钱,两税之外又有征收,这已经与杨炎实行两税法的初衷背道而驰,此后又征收竹木茶漆税。

建中四年(783)六月,德宗采纳判度支使赵赞的建议,施行“税间架”(房屋税)和“算除陌”(交易税),这些税收和后来的“宫市”被宋人认为是唐德宗朝“弊政”。[18]181不幸的是这些税收举措不仅劳而无获反而使得民心涣散,乱起长安。建中四年(783)十月,赴援襄城的泾原士卒在途经长安时发生“哗变”,并且沿道呼喊“汝曹勿恐,不夺汝商货僦质矣!不税汝间架陌钱矣”,以此来笼络人心。[5]7472史书记载“泾原兵变”爆发原因是犒赏甚薄,但深层挖掘可知,“泾原兵变”爆发乃至德宗被迫仓皇出逃奉天,实际上与朝廷推行的苛敛之税不无关系。

军事上,对于藩镇问题作出妥善处理。建中二年(781)正月,成德李宝臣病逝,其子李惟岳向朝廷邀旌节。唐德宗本欲矫正肃宗、代宗时的姑息之弊,同时,对这种授受旌节有着清醒的认识,“贼本无资以为乱,皆藉我土地,假我位号,以聚其众耳……是爵命不足以已乱而适足以长乱也。然则惟岳必为乱,命与不命等耳”[5]7411,故不予除授。唐廷的强硬态度使得藩镇之间为了自身利益抱成一团,共抗朝廷。

建中二年(781)五月,魏博田悦发兵欲取昭义所辖的邢、洺二州,率先挑起争端,德宗命河东节度使马燧、幽州节度使朱滔以及李晟携神策军前往战场平叛。战争分为南北两个战场,以河北藩镇为北战场,以梁崇义、李希烈的反叛为南战场。在削藩初期朝廷取得了不错战绩,使得藩镇锐气大减。建中三年(782),王武俊谋杀李惟岳,成德李宝臣势力覆灭,淄青李纳束手待毙,魏博除魏州外,其余皆为唐有,“恒、魏之亡,可伫立而须也”[5]7426。南战场上,李希烈剿灭山南东道梁崇义,朝廷则有望重新节制襄阳。

但由于朝廷对有功藩镇的不当处置,致使朱滔失去对深、赵二州的控制,王武俊失去成德原有的州镇,最后,二镇勾结田悦共抗朝廷。情况更加糟糕的是,建中三年(782)十一月,四镇(幽州朱滔、成德王武俊、魏博田悦、淄青李纳)告天称王,抱成一团反抗朝廷,使早期的胜利成果化为乌有。南战场上,李希烈在剿灭山南东道梁崇义后便霸占襄阳,不臣之心昭然若揭。四镇与李希烈明里暗里勾结,共推李希烈称帝。李希烈于同年十二月自称天下都元帅,公开反抗朝廷,而且南方藩镇诸如韩滉、陈少游等或闭境自保或暗自归附李希烈。朝廷为争取藩镇效顺,以便抽调更多军队剿灭朱泚、收复京师,遂于《兴元赦书》中宣布除朱泚悖逆不在赦免范围内,“其李希烈、田悦、王武俊、李纳及所管将士、官吏等,一切并与洗涤,各复爵位,待之如初”[9]7。

三、《兴元赦书》对唐德宗施政的影响

《兴元赦书》不是唐德宗困则思治所颁布的静态文本,同样也不是后世学者所认为的赦书并未付诸实践,只是政治作秀而已。(6)侯吉永认为“唐德宗的罪己诏内容虽和汉武帝罪己诏相似,他虽然也摆出了明君姿态,却最终没有成为中兴之主。关键就在于,汉武帝把罪己诏的内容付诸实施,把改过自新落在了实处,而刚愎自用的唐德宗并没有。”参见侯吉永《帝王罪己诏文体的颁布活动分析——以唐德宗奉天罪己诏为个案》,载于《兰台世界》2008年第24期。赦书中的行政处分是基于现实的需要而设置的,带有“差遣”性质[6]28,对唐德宗在兴元至贞元年间的政务实施有着深远影响。

(一)政治上的施政影响

量移左降官员,以彰显朝廷恩宥。在宣布大赦后,与之相伴的便是对左降官的处置,“天下左降官即与量移近处,已量移者,更与量移”[9]9,如堪大用者甄拔之。左降官制度是官员因犯罪被贬到边远地区出任员外官的行政处罚,此制度可追溯至西汉,(7)西汉景帝为防止诸侯笼络人才,设左官律。颜师古注:“左官犹言左道也。皆僻左不正……汉时依上古法,朝廷之列以右为尊,故谓降秩为左迁,仕诸侯为左官也。”参见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卷一四《诸侯王表第二》。经唐代而又有所发展,属于贬官制度中的一种。左降官贬谪之地往往与流人相同,最常见的贬官及流放地便是偏远瘴疠的岭南(8)“唐代岭南自始至终都是流人和左降官最为集中的地区”,见王承文《唐代流放和左降官制度与北方家族移民岭南》,载于《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如,武三思谗言诋毁“五王”(9)唐中宗神龙元年(705)五月,封敬晖为平阳郡王、桓彦范为扶阳郡王、张柬之为汉阳郡王、袁恕己为南阳郡王、崔玄暐为海陵郡王,是为“五王”。参见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卷七《中宗纪》。,御史大夫李承嘉谄媚穷治其狱,唐中宗于神龙二年(706)七月, 将敬晖远贬至琼州、桓彦范贬至瀼州、张柬之贬至泷州、袁恕己贬至环州、崔玄暐贬至古州,上述地方统属于岭南。左降官虽未削夺官爵,但带有流放性质,因此在行政处分中最为严重。[19]99此外,在唐代相关政令、赦文中又将左降官与流人相提并论,故给人一种误解,即“左降官”制度与“流人”制度并无什么不同,但据后世学者研究,这两种制度表面殊途同归,实则大相径庭。[20]342左降官量移近处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史书记载:“左降官及责授正员官等,并从到任后,经五考满,许量移……考满后,委本任处州府具元贬事例,及到州县月日,申刑部堪责。俾吏部量资望位量移官,仍每季具名闻奏,并申中书门下”[21]736-737。由此可知,左降官未经考满不能随意迁转,但如遇恩赦、曲降,则不必等五考满后,即可量移。《兴元赦书》量移左降官的处置亦有延续,这些都可以在《平朱泚后车驾还京大赦制》《贞元改元大赦制》以及贞元元年、六年、九年所颁布的南郊大赦制中看到。左降官量移虽属常规做法,但相关赦书的前后贯彻显示出朝廷对于流寓之人的恩宥,有收揽民心之效。

下诏制举以招贤纳士。国家政务的运行需求取贤才,《兴元赦书》宣布:“诸色人中,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及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并洞识韬钤堪任将帅者,委常参官及所在长吏闻荐”[9]14。下诏制举可溯源至西汉时期的“诏举”制度,它是帝王亲自面试或以皇帝之名所主持的、为国家招纳贤才的一种方式。据《旧唐书》载,唐高祖武德年间就曾举行制举,(10)田仁会于武德初年“应制举,授左卫兵曹,累迁左武候中郎将”。参见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卷一百八十五《良吏上》。但学人认为此时的应制举人多带有举荐意味,唐代制举应正式行于唐高宗显庆三年(658),终结于文宗大和二年(828)。[22]19制举虽然出于人主临事而设,但亦有列为“定科者”,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等科目[2]1169。制举不限资历,不论是当官者还是“白衣”出身都可参与,而且中第便授予官职,这一制度在唐朝获得长足发展。

以安史之乱为分水岭,唐朝政治分为前后两期。唐前期由于国家政权稳定、权力集于中央,制举的内容以及考生的作答多趋向于引经据典、歌功颂德,现实针对性不强。在经历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后,唐朝政治、经济、军事等实力渐趋衰落,统治者为扫除时弊、振兴大唐帝业,积极求取人才。在这种情势下,朝廷便要求制举紧扣现实,考生则需根据时弊直言利害得失。

《兴元赦书》下诏制举的具体举措见于陆贽在贞元元年(785)起草的三篇制诰:《策问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策问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策问识洞韬略堪任将帅科》。此次下诏制举,不仅是唐德宗对乱贼寇盗京师、乘舆播迁状况的反思以求取人才,更是面对“阴阳舛候,祲沴频兴,仍岁旱蝗,稼穑不稔”[9]187的现实惨境,在避灾省费举措都无果的情况下,渴望通过制举令臣民集思广益、建言献策以渡过难关的体现。

贞元元年(785)所举行的制举为政府选拔了许多优秀人才(11)此次制举及第者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韦执宜、郑利用、穆质、杨邵、裴復、柳公绰……徐衮及第。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熊执易、刘简甫及第。识洞韬略堪任将相科,许质及第。”见王溥撰《唐会要》(中华书局1960年版)卷七十六《制科举》。,如:穆质,以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及第,他在策文中直言无隐,猛烈抨击现实弊病,“其所条对,至今传之”[1]4116,但考官录取意见不一,幸赖德宗称赞,准许穆质登科及第;柳公绰,宪宗年间的朝廷重臣,著名书法家,他也是于贞元元年(785)“应制举,登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授秘书省校书郎”[1]4300的。

裁减冗官,以节省花费。战争的持续性使得国家内耗外竭,而且《兴元赦书》颁行后,干戈并未马上停息,硝烟依旧弥漫。本为开源获取财富的财税举措也以《兴元赦书》的颁布而告终。为获取财政收入、维护王朝统治,唐德宗只能采取节流的措施,“应内外官有冗员,及百司有不急之费……停减闻奏”[9]15,裁减内外冗员,罢不急之费。在《平朱泚后车驾还京大赦制》中,鉴于版籍凋残、“十羊九牧”的现象[23]1253,诏令百司根据职务闲废情况裁减冗员。

贞观年间,太宗意识到官员在精而不在多,下令有司要根据才能授予官爵,以减省冗员。据《新唐书·百官志》载,唐太宗“省内外官,定为七百三十员”[2]1181。高宗统治时期社会趋于稳定,国家事务日渐繁剧,“选人”也渐渐增多,尤其是到武则天临朝称制时呈畸形态势,武后更是为收纳人心,不惜破坏铨选之法。神龙元年(705),中宗复辟,政权重新归于李唐之手,但武则天统治时期的“冗员”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随着韦后和安乐公主把持朝政,大肆买卖官爵,“于侧门降墨敕斜封授官,号‘斜封官’,凡数千员”[2]1176,“冗员”问题愈发严重。睿宗即位后虽然罢除“斜封官”,但不久又复之。开元年间在唐玄宗的改革下,“冗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玄宗统治后期懈怠政务,奸相把持铨选,吏治便愈发败落。

安史之乱的爆发打破了原来的统治秩序,百姓流离失所,张鷟《朝野佥载》卷一中所描述的“选人冗冗,甚于羊群”的状况需要改变[24]。此外,唐政府后期“因官额与民户及政府财政收入之间比例失调,官俸支出已成为沉重负担”[25]99。唐德宗此次令减省官员不仅能解燃眉之急而且适应时代需要,但由于仍未铸甲销戈,“仕进颇多,在官者既合序迁,有功者又颁褒赏”[1]351,此项举措没有立即施行。贞元三年(787),宰相张延赏为讨伐吐蕃而实行“减官收俸料”,后因吐蕃平凉劫盟以及“内外咨怨张延赏”[1]357,减省官员以失败而告终。同年七月,先前所减官员又诏令复之。不过裁减官员的举措并未停息,贞元十年(794),裴延龄上奏“官吏太多,自今缺员请且勿补,收其俸以实府库”[5]7685,省官以充实国库。

《兴元赦书》通过量移左降官员、下诏制举、减省冗官等举措来厘革政治上的诸种弊端,收到彰显朝廷恩宥、求取贤才、节约支出的成效。

(二)经济上的施政影响

唐德宗逃亡奉天期间痛思致祸之由,诚心悔过,采纳朝臣尤其是当时倚之甚重的翰林学士陆贽的建议,于《兴元赦书》中宣布停罢一切苛敛之税,如除阡陌、税间架、榷茶等,并且对遭受战争蹂躏的京畿、奉天等地给予程度不同的赋税减免。

兴元元年(784)六月,朱泚被叛军枭首,七月,唐德宗车驾至兴元,颁布《平朱泚后车驾还京大赦制》。该赦书不仅是《兴元赦书》旨意的延续,而且在此基础上有了愈发精细的处置,比如赦书中对于建中四年(783)以前“所有诸色逋欠在百姓复内者”放免不问[9]34。百姓所欠利钱,下令停征,京兆府百姓除赦书所宣恩惠外免税一年,此项举措有利于安定京师民心。

朝廷体恤、普惠百姓的恩旨并未随着内乱安定、京师兴复而消失。在贞元元年(785)正月颁布的《贞元改元大赦制》中同样贯彻着朝廷体恤百姓的思想,如两税之外“应有权宜科率差使”一切停罢。[9]46遭贼蹂躏的州县、贫弱无依的百姓,诸司务必加以优待振恤。京畿地区所欠百姓和糴价钱敕令度支偿还之。敕令御史勘核停减内外官员及京师诸使以便节省费用安定民心,此类惠民之策,不可胜举。

从车驾还京到贞元二三年间,蝗灾蔽天、旱灾绵延、谷物斗至千钱,“有司计度支钱谷,才可支七旬”(12)见《旧唐书》卷一二《德宗本纪上》,并参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二德宗贞元二年六月条,胡注:“《记王制曰》:‘国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况日阕无储乎!……唐都关中,仰给东南之运,德宗于兵荒之余,其窘乏尤不可言’”。。据贞元元年(785)十一月《冬至大礼大赦制》载,朝廷为缓解灾情,针对户口耗减但丁额仍存的现状重新厘革两税,“两税外,一物已上,不得科配百姓”[9]65。复置义仓,义仓设置于隋开皇三年(583),在灾荒年间,它发挥着振恤灾民和赈贷种子的功用。但由于“百姓之徒,不思久计,轻尔费损,于后乏绝”[23]685,隋文帝便于开皇十五年(595)下令废置。贞观二年(628)四月,太宗采纳尚书左丞戴胄建议,复置义仓以备凶年。然后继统治者支为国用,私挪义仓储蓄,义仓制度名存实亡。[26]19如今灾情绵延,唐德宗下令重置义仓,便是希冀能发挥它备灾救人的功能。此外,朝廷许令天下荒地百姓可以自由开垦,这种举措不仅能救济因灾害而一无所食的民众,并且能够调动其积极性,从而达到稳定政权的目的。

从《兴元赦书》以及贞元元年(785)十一月所颁布的《冬至大礼大赦制》中都可以看出朝廷针对当时财政问题所进行的调整,显示出政策的延续性。兴元元年(784)、贞元元年(785)以及贞元二年(786)多种灾害并发,如:蝗灾,“自东海西尽河、陇,群飞蔽天,旬日不息”[1]1365,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广,破坏性极强;旱灾,“关中蝗食草木都尽,旱甚,灞水将竭,井多无水”[1]349;火灾,“江陵度支院失火,烧租赋钱谷百余万。时关东大饥,赋调不入,由是国用益窘。关中饥民蒸蝗虫而食之”[1]348。面对灾害,朝廷积极进行救灾并且给予遭灾百姓不同程度的恩惠和减免。贞元二年(786),关辅地区百姓缺乏耕牛,德宗命“诸道进耕牛……堪责有地无牛百姓,量其地著,以牛均给之”[1]4088。贞元四年(788)二月,朝廷诏令:“京城内庄宅使界诸街坊墙,有破坏,宜令取两税钱和雇工匠修筑,不得科敛民户”[21]1576。贞元十五年(799)二月,天气干旱,民众饥馑,德宗下令“出太仓粟十八万石,于诸县贱粜”[21]1615。朝廷的这些惠民举措在“充实关中,强根固本”和“缓和激化了的阶级矛盾并与藩镇争夺人心”方面成效显著。[27]140

(三)军事上的施政影响

实际上在《兴元赦书》颁布之前,朝廷为避免多线作战以期集中兵力收复京师,便已遣使招诱田悦、王武俊、李纳和李希烈。(13)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九德宗建中四年十二月条“以给事中孔巢父为淄青宣慰使,国子祭酒董晋为河北宣慰使”,以及唐德宗兴元元年正月条“以给事中杜黄裳为江淮宣慰副使”。这些藩镇碍于朱滔兵力强盛、朱泚窃据京师而唐政权摇摇欲坠的情况,虽密款朝廷(李希烈除外),但亦未绝朱滔,处于首鼠两端的状态。不过这避免了唐王朝多线作战,能够集中兵力殄灭朱泚。《兴元赦书》中除朱泚“暴犯陵寝”不在赦宥之内[5]7511,其余藩镇罪无轻重皆赦免不问(14)“李希烈、田悦、王武俊、李纳等……宜并所管将吏等一切待之如初……朱泚反易无常……朕不敢赦。”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九唐德宗兴元元年正月条。。河朔藩镇见到赦令后,便去除王号、上表谢罪。据《资治通鉴》载,在赦书颁行后朝廷便授予王武俊恒、冀、深、赵节度使,田悦则加检校左仆射,同时,承认李纳平卢节度使的地位。

《兴元赦书》以及后续对于河朔藩镇的处置,宣示着朝廷藩镇政策的转变,即由武力讨伐藩镇转为招诱藩镇(15)学界关于唐德宗调整藩镇政策的意见不一,主要有两种:“一味姑息”,以王素《陆贽评传》(江苏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为代表;“能制则制”,以刘玉峰《唐德宗评传》(齐鲁书社2002年版)为代表。。这一转变,不仅有利于瓦解叛藩内部,而且能够起到借力打力的效果。在朱滔胁迫王武俊、田悦会于馆陶(今河北馆陶)兴兵寇略时,二镇只是表面许诺,实际上并未跟随。面对朱滔携回纥兵寇略的情况,王武俊与昭义节度使李抱真两军联合,共同抵抗朱滔,有力打击了朱滔的嚣张气焰,迫使其龟缩幽州。淮西李希烈虽然悖逆称帝,但碍于东面曹王李皋和西面李兼的兵力牵制,锐气骤减,“不敢复有窥江、淮之志矣”[5]7513。赦书宣行后,收到了“人心大悦”的效果[5]7511。

朝廷对河朔藩镇的处置遵循《兴元赦书》并且有所延伸。兴元元年(784)七月,唐德宗还京师,辛卯,大赦天下,颁布《平朱泚后车驾还京大赦制》。该赦书对成德、淄青、魏博等镇节度使以及归顺将士抚慰犒赏。基于现实考虑,唐德宗对王武俊宠遇甚厚,以公主尚其子,并于贞元十二年(796)加王武俊检校太尉并兼中书令。淄青李纳则检校右仆射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随后又加司空衔。贞元八年(792),李纳去世,其子李师古依循“河朔故事”邀旌节,朝廷授予之。(16)这些河朔藩镇“藩帅不由中央任命而由本镇拥立,赋税不上供中央而由将士瓜分。”见张国刚《唐代藩镇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页。田悦于兴元元年(784)三月,被其从弟田绪杀害,田绪最初惶惑不安,但由于朝廷处置适宜,魏博归顺。贞元元年(785),德宗以嘉诚公主降田绪并封为常山郡王。幽州朱滔势蹙,于兴元元年(784)六月,上表待罪,祈求朝廷宽宥,同年九月,朝廷昭雪之,皆赦免不问,幽州归顺。

同时,赦书的宣布使那些虽未公开反叛但心怀两端的藩镇,比如,凤翔道李楚琳,浙东、西道节度使韩滉,淮南节度使陈少游等,能够重新归顺唐王朝,而朝廷也能腾出手来专心对付那些悖逆难制的藩镇。尤其是浙东、西道节度使韩滉的归附,对于解决贞元初年的窘迫财政有着重要意义。唐德宗回京后面临的是一个政治秩序紊乱、灾害频发、财政匮乏的烂摊子,而“江南、两浙转输粟帛,府无虚月,朝廷赖焉”[1]3601,这使得唐德宗对韩滉甚为倚重。贞元二年(786)三月,关中粮食耗竭,禁军骚动,唐德宗甚为忧虑,恰逢此时,江淮转运使韩滉运三万斛粮食至京师,危机才得以解除。

《兴元赦书》对唐德宗在兴元至贞元年间的政务实施产生了重大影响,“德宗虽然经过藩镇联兵的打击,但是他并没有丧失恢复中央权威的信念,他在其他方面采取的措施,是皇室在失去对地方强藩制约的情况下所取得的某种补偿”[28]169。德宗根据赦书中的相关举措,积极进行政策调整,厘革旧弊。对那些关乎唐朝危亡的重要州镇,朝廷采取了相当严格的防范和控制措施,比如,派遣神策军将领出任京西北藩镇节帅,构筑京西北防线,以加强对京西北藩镇的控制。[29]81贞元九年(793),汴州李万荣率领士兵驱逐宣武节度使刘士宁,朝廷遂以通王李谌遥领,李万荣为留后,尽管这一任命受到当时宰相陆贽的强烈反对。笔者猜测唐德宗此举应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以藩王遥领,说明德宗仍没有放弃对中央集权的控制。其二,叛乱者李万荣乃当地军事实力最强者且深得人心,宣武(治所汴州)又属于中原型藩镇,“具有控扼河朔,屏障关中,沟通江淮的重要战略地位和军事地位”[30]50,在诸种因素交织下,朝廷对汴州问题的处置不得不小心谨慎。

在唐德宗对藩镇妥善安置的情况下,内部环境逐渐趋于安定平和,朝廷能够腾出手来应对吐蕃的轮番进犯。德宗即位之初,欲扫除河朔藩镇,实行主动交好吐蕃、回纥的策略。泾原兵变发生后,德宗交好外族的策略奏效,吐蕃率兵助唐廷讨伐朱泚。但这种交好的关系并未延续,贞元二年(786)八月,吐蕃以唐朝未履行诺言为由,率军大肆寇略唐朝边境。吐蕃入寇给唐王朝带来经济和军事的双重打击。贞元三年(787),平凉会盟失败后,德宗采纳李泌的意见,实行“北和回纥,南通云南(南诏),西结大食、天竺”的困蕃政策[5]7623,加速了吐蕃衰亡的进程。由上述可知,无论是以武力削藩还是对藩镇妥善处置,交好吐蕃还是武力抗衡,都是基于社会现实的策略调整,始终贯穿着唐德宗加强中央集权的思想。

四、小结

兴元元年(784)正月,于奉天所颁行的《奉天改元大赦制》(又称《兴元赦书》)是唐德宗面对窘境所作出的积极调整,有与民更始的意味。赦书包括帝王“罪己”,实施“推恩”,政治、经济、军事上的行政性处分,显示了赦书内容在唐代的不断扩展。

通过梳理《兴元赦书》以及后续颁布的《平朱泚后还京大赦制》《贞元改元大赦制》《贞元九年冬至大礼大赦制》等相关赦书后,发现《兴元赦书》中的行政处分在某种程度上都予以落实,对唐德宗兴元至贞元年间的政务实施有着重大意义。政治上,量移左降官、下诏制举、裁减冗官以调整统治秩序;经济上,宣布停罢因筹措军费而推行的苛敛之税,面对兴元回京后的灾害祸乱,朝廷下诏给予不同程度的蠲免、救恤,收到安定民心之效;军事上,为挽救危亡统治,赦免除朱泚以外的其他叛乱藩镇,虽有妥协之意,却也是唐德宗面对社会现实的清醒举措。兴元回京后朝廷继续对藩镇尤其是河朔藩镇实行审慎安抚之策,这并不是一味姑息妥协,而是基于现实的妥善处置。如果发生危及王朝统治的事情时,唐德宗依然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贞元年间朝廷能够集中精力武力讨伐吐蕃,即是德宗有效的藩镇政策的佐证,展现出唐德宗积极有为的执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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