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养老融入社区职业教育的“三动”路径
——基于积极老龄化视域
2022-03-18郑春雨
郑春雨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辽宁 大连 116035
根据国家民政部门预测,我国老龄人口在2025年将突破3 亿人,社会老龄化程度将继续加深,迈入中度老龄化时期,养老问题在民生工作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精神养老是满足老年群体美好生活诉求的心理维度,逐渐成为近年来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1],《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 年)》要求“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2]当前,我国精神养老的社会化发展程度远未跟上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步伐。关注老年群体精神需求,提高社会精神养老水平,对提高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生活品质和生命价值具有重要意义,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力行动举措,也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应有之义。
一、基于美好生活的精神养老的现实逻辑
近年来,我国精神养老需求呈现“井喷式”增长势头,而社会养老资源有效供给不足的现实困境与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现实精神诉求,折射出精神养老供给侧的严重乏力。养老服务,“安心”重于“安身”,精神养老是落实积极老龄化的重要路径,也是美好生活视域下加强老年群体心理建设的迫切要求。
(一)在个体层面,精神养老是满足老年群体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方略的重要内容。“美好生活必须基于人性、符合人性。由于人性结构包含物质性、社会性与精神性三个层面”[3],因此,美好生活应该从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三个方面去创造。聚焦老年人群的精神关切,回应老年人美好生活期待,就是让老人们在精神和社会层面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伴、老有所为。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维度,就是要充分满足老年群体在心理、教育、文化、人际等方面的合理需求,以优化老年人的精神状态、提升心理素质、保证社会参与和构建和谐人际关系为目标,实现老年群体物质需要、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的辩证统一。
(二)在社会层面,精神养老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
我国老龄人口占比越来越大,“精神生活在居民生活幸福感与满足感的评估中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4]。在当前社会结构转型背景下,我国解决老龄问题的现有对策主要集中于社会保障、医疗保健、养老模式及政策法规等外在途径。然而,“比疾病和温饱对老年人影响更大的是缺少沟通和心理孤独”,这亟需通过老年教育服务等内在途径来解决。精神养老教育服务涉及面广,推动相关研究和实践,不仅是构建学习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要求,更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惠民生的重要环节。
二、精神养老与积极老龄化理论的耦合逻辑
(一)精神养老的内涵与要素
对于“精神养老”,目前尚无统一定义,学者们从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角度进行过研究和阐释。本研究从心理学视角出发,认为精神养老是满足老年群体精神需要的养老活动总称,其主体包括社会、家庭和老年人自身,内容指向于老年群体心理功能的维持与增进以及社会权益的尊重和保障。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认为,人的需要是分层次的,由低到高分别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和归属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精神分析心理学家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认为,约60 岁以上的人群为人生发展的成年晚期,这一阶段的主要心理冲突表现为自我调整与绝望感的冲突。参照和综合上述理论,本研究中界定老年群体精神需要的定义及具体要素,包括安全、希望、尊重、教育、人际、自我实现六个方面。
(二)精神养老与积极老龄化理论的契合
“积极老龄化”是21 世纪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战略,由世界卫生组织在2002 年提出。“积极老龄化”的三大要点是健康、参与和保障。因此,“积极老龄化”的应有之义就应该是“最大限度地提高老年人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水平,确保所有人在老龄化过程中能够不断提升生活质量。”[5]
精神养老是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其具体要素与“积极老龄化”的理论相契合。安全、希望、尊重三个要素是基础,与积极情绪相关,满足老年群体的健康需求;教育、人际两个要素是核心,与积极关系相关,提高老年群体的参与水平。同时,教育和人际也保障老年群体的自我提升权益和交往权利;而自我实现要素是旨归,与积极意义和积极价值相关,是健康、参与目标的升级,是精神养老和积极老龄化的最高阶目标。
三、精神养老融入社区职业教育的实践逻辑
国务院《“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国发〔2017〕13 号) 要求“健全老年人精神关爱”“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6]。社区是老年群体生活的重心,高职教育肩负服务社会的职能,社区教育与高职教育相融合的社区职业教育理应直面老年人精神需求,承担起精神养老的社会担当。
老年群体美好生活愿景的精神层面包括精神维度和社会维度两个方面,精神维度包括积极情绪和积极意义,社会维度主要包括积极贡献。当然,这两个方面都是建立在物质生活满足的基础之上的。以社区职业教育赋能精神养老,构建起多元主体有力推动、高职院校给力行动、老年个体积极主动的“三动”路径,符合积极老龄化的价值意蕴。
(一)多元主体有力推动,保障“精神他养”有效精准供给
精神养老是系统工程,亟需政府、社会、家庭等多元主体协同推进。要大力发挥政府主导和统筹作用,强化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职能,健全与老年人精神养老相结合的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并明确标准和规范,加强监督和考核,保证老年人全周期生命健康教育和服务,切实保证精神养老有效落实。同时,社区作为老年群体最重要的生活场域,基于辖区内老年群体的实际精神养老诉求,积极发挥中介职能,摆脱社区成为精神养老的“孤岛”窘境,联合家庭和区域高校,构建区域内精神养老共同体。
一要积极牵线,发挥家庭精神养老的载体功能和支撑作用。通过建立监护人微信群、宣传精神养老法律法规和尊老孝亲的家庭伦理、培育新型孝道社区文化等,提升居民精神养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主动搭桥,整合社区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利用区域内高职院校服务社会职能与其精神养老的专业优势,建立社区老年居民精神养护的常态化服务制度及长久性合作机制,实现精神养老有效供给、精准供给。
(二)高职院校给力行动,构建“老有所×”精神养老教育服务体系
高职院校产教融合不应仅局限于校企合作,也应积极与社区开展实质性合作,社区职业教育是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阵地。
1.以老有所学实现老有所乐,提高老年群体情绪健康指数和满足感
尊重和满足老年群体学习权利,以心理赋权推动其心理赋能。高职院校开展社区职业教育“在认知层面为老年人提供心理‘营养大餐’,使老年人通过老有所学来开阔眼界,丰富知识,增强老年生活的厚度。”[7]如系统化传授心理科普以“定心”,通过教授老年群体健康保健知识,强化其美好生活的希望和信心;尊重心理需求以“暖心”,教授老年群体情绪管理技巧,提高快乐水平和生活满意度,等等。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乐观能力即“乐商”可能比智商和情绪智力更能影响一个人的未来发展和生活成就,特别是它能从增强免疫力和提高健康意识两方面提升个体健康水平[8]。因此,在社区职业教育和服务过程中,注重运用尊重、真诚、共情等心理技术为老年群体进行“心理按摩”,使老年群体对于“当下”给予认知上的接受、情感上的接纳和角色上的适应,有利于从根本上化解其忧郁感、孤独感、失落感,可在很大程度上起到调节不良情绪、释放心理压力,进而有效化解老年人的心理危机。
2.以老有所教实现老有所护,提升老年群体权益保障水平和获得感
课程是社区职业教育的主渠道和重要保证。社区职业教育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程教育与老年群体的精神养护相结合,以教促养,保证老年群体“身心俱护”。
老年群体的精神生活主要面临两大难题:一是临近生命终结而产生的死亡恐惧感;二是因生理机能衰退和社会关系缩减而形成的生活无望感。因此,社区职业教育课程在内容上应强化生命教育保证心态平和,以希望教育点燃生命之光。通过在每个学习领域设置具体的主题课程,如情绪管理、退休生涯设计、理财规划、和谐家庭关系、从事兼职工作等等,帮助老人们正确看待老化、培养乐观豁达的性格、发挥特长服务社会,实现心理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成功老化;在课程的形式上,除了传统的专题讲授之外,应巧妙融合团体心理辅导、团体行为训练或心理沙龙的方式,应用团体心理动力学的理论寓教于乐、寓教于学,使老人们在相对自由、宽松的体验互动式情境中学有所思、动有所获,既在认知层面跳出思维定势,以崭新的视角看待事物、评估问题,并以积极态度解决困扰,又能在切实的参与过程中愉悦身心,满足社会参与需求,维持和增进其社会关系网络。
3.以老有所伴带动老有所为,增强老年群体社会参与水平和幸福感
(1) 依托功能型或特色化组织开展分众式实践教学,打破传统教育的同质化倾向
高职院校与社区密切配合,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根据老年群体的职业、兴趣或特殊需求等,因地制宜,因事而化,建立“志缘”“趣缘”“业缘”等功能型或特色化组织,定期组织开展分众式实践教学。针对不同老年群体的精神需求和心理期待采取不同的教学设计与教学手段,尊重其主体地位,因“群”施教,不仅有利于活跃老年人宅家生活,满足老人们“壮心未与年俱老”的热情,更能活化和创新老年群体之间的沟通模式,实现老有所伴、老有所为。
(2) 组建学习共同体,满足老年群体社会参与诉求和自我实现需要
“老有所为”是积极老龄化政策的核心目标之一[9]。通过人际交往互动让老人们感受并相信自身价值、满足其自我实现需求,这是精神养老的重要内容。社区职业教育过程中基于建构主义理论和团体心理动力理论,可分别组建两种不同的学习共同体。
一是同辈互助共同体,指在老人之间组建学习共同体,按照学习需求和技能满足相匹配原则组建的“师带徒”同辈互助学习模式。一位有技能的“师傅”可同时教授多位有相同需求的“学生”,既满足了“师傅”的成就动机,又实现其助人为乐的价值。而同质学员之间的交互式学习和练习则能创造“乐由境生”的效果,不仅保证了老人们的社会参与度,更让老人们体验被尊重、被接纳之幸福感,实现“乐由心生”。
二是代际学习共同体,将社区职业教育与高职师生的社会实践相结合,由老年人和高职院校师生组成学习小组,通过师生向老年人讲授科技新知识,让老年人开阔视野;也可以分享新技术,如智能手机应用等,让老年人同享现代科技发展成果;而老年人则向师生,尤其是高职学生分享宝贵精神财富,如生活经验、传统习俗与文化或是展示生活技艺和民俗技艺等等,使老年人在共同体内肯定自我价值,满足其人际互动和自我实现需求。
(三)老年个体积极主动,以“他养”实现“自养”促进“滋养”
老年人是精神养老的主体,精神养老问题的解决不能依靠外力,须由环境与个体共同作用。社区职业教育体现的是“他助”思维,而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的社会条件下,“精神自养”是发挥老年群体主体责任、维护老年人尊严的重要保障。
社区职业教育服务为老年群体“精神自养”提供了良好的外在条件,也奠定了其内在心理基础。“精神自养”,从人的心理过程角度,需要老人们在认知层面发挥独立性,提高精神养老的意识,老有所备,“身老心不老”;在情感和意志层面发挥主动性,在接受社区职业教育基础上掌握身心调养技巧,老有所趣,“空巢不空心”;在行为层面发挥创造性,以忙中生乐和忙中忘我实现老有所为,“给岁月以生命”。“精神自养”发挥老年人的养老潜力和生命潜能,是老年群体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生命写照,实现老年人的“自尊自立,自强自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