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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双减”政策与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政策逻辑、现实影响与创新策略

2022-03-17陈奕涛

宜宾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相关者双减利益

陈奕涛

(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1100)

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要话题,亦是党和国家基于民族未来发展综合考量而日益关注的新焦点。2018 年12 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中,明确并强化了减负过程中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然而,三年过去了,“减负”工作依旧任重道远。基于此,2021 年7 月,《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发布,这是第一次在国家最高层面上把学生的“减负”工作纳入政府正式议程。该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义务教育问题的高度重视,以期通过该政策调节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结构性矛盾,引导基础教育回归公共性与公平性。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多年来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以及农村优质教学资源的短缺,使得“双减”政策在农村与城市的实施无法一概而论,其在农村的贯彻与落实必定有着特定的场域存在。可以看到,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国家对于农村教育质量的提高愈来愈重视。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指出,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2021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统筹。事实证明,国家对于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视推动了乡村义务教育的振兴。但是教育资源的短缺、教培机构乱象等问题的存在,表明农村义务教育质量问题依旧值得关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双减”政策如何才能在农村更好地落实?“双减”政策的格局下如何更好地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基于此,我们在厘清“双减”政策在农村实施的逻辑起点的基础上,分析该政策实施对于利益相关者所产生的影响及其态度,最终提出“双减”政策在农村落实以及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创新策略。

一、“双减”政策逻辑起点:乡村场域中教育的功利化与“剧场效应”

“剧场效应”一词最早被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提出,用以概括以巴黎为代表的整个文明生活状况。而将“剧场效应”的含义引申之教育领域时,则意为为了使孩子在与他人的竞争中取胜,学校教师不断给学生增加作业量,学生家长则不断给孩子安排各种补习班。但是,愈来愈多的课后作业与愈演愈烈的补习班却收效甚微,并使得学生、父母与教师疲惫不堪,日益心力交瘁。就其本质而言,“剧场效应”是教育功利化的结果,反过来,其又会进一步加剧教育的功利化。在剧场效应中,个体会受到“场域”中惯习的影响[1]218,并且在从众心理下,他们会不断加大教育成本。由此,教育规则被破坏,人们获得成功的门槛不断提高,个体间的竞争日益加剧,教育愈来愈功利化。而“双减”政策在农村实施的逻辑起点,就在于农村社会存在的一种教育的功利化倾向及其所形成的“剧场效应”。一方面,部分农村学校与家长存在短视化与功利化的倾向;另一方面是校外教育的无序扩张,这两种情况进一步造成了农村学生和家长的困境。

(一)学校与家庭教育存在的功利化倾向

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农村义务教育取得了极大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问题,而农村义务教育中存在的功利化教育倾向便是值得我们注意的现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教育最突出的问题是中小学生太苦太累,办学中的一些做法太短视太功利”[2]348。这种功利化的教育观念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相背离,与人的本质相背离,因此,是必须重视的关键问题。

追溯农村的这种短视化与功利化的教育观念的形成,可以发现,其形成并非是单一教育主体功利行为的结果,而是教育工具化、优质教育资源分配市场化、以及从众主体被裹挟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3]。我国自古就有“读书改变命运”的观念存在,而农民相比于城市居民,更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实现阶层的转变,因此,他们把教育视为实现阶层转变的工具,期望教育改变身份、带来地位的想法更加激烈。但是,与这一观念形成冲突的是优质教学资源分配的市场化导致的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以及城乡教育质量差距大。就升学率而言,据笔者对胶东地区一乡镇中学的调研发现,该校重点中学的升学率为4%左右,即一个有五十多人的班级中,只有两三位同学能够升至县重点高中①。

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农村学校的教育目标更加聚焦于升学率,而忽视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具体表现为教育过程异化为教学过程,教学过程异化为备考与考试,考试异化为排名,如此层层递进,最终追求升学率的提高。同时,部分教师以成绩作为衡量学生发展的唯一指标,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对有重点高中晋升希望的学生则严加管教,对成绩较差的学生漠不关心。而一些农村家长则分化为两种极端态度:一类为“新读书无用论”者,对后代的教育持消极与漠然的态度;另一类则是更加急切地想要挤进阶层流动渠道,将教育看作是实现命运转变的唯一途径。这二者实质都是教育功利化与短视化观念的表现。而后者又会进一步被竞争性的大环境所裹挟,在公共教育之外寻求子女的提升,从而不断加大对子女的教育投入。他们不仅让孩子参加乡镇的辅导班,还让他们到市中心参加补习班,孩子的正常休息与放松的时间也被不断占据。

值得指出的是,对教育的推崇与追求本是文明社会的象征,但是这一推崇若超过一定的限度,转变为对指标与结果的过度追求,则会违背教育的本质,使教育生态遭到破坏。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学生无法得到全面发展,教师与家长的压力也日益增加。

(二)影子教育的兴起与发展:资本的进一步扩张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市场的转型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子女教育日益成为家庭消费的中心。各收入阶层的父母依据自己的经济能力为子女选择更高质量的教育[4],而当公益性的教育供给无法满足民众更加差异化的教育需求时,在传统学校之外,愈来愈多的市场主体(包括实体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在线教育机构)便跻身教育供给侧一端,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些市场主体所进行的市场活动,就被称之为“影子教育”,即在学校教育之外进行的以学校课程为主的有偿教育。

当城市的教育市场不能满足这些市场主体的发展时,影子教育便会把目光转向乡村的教育市场。同时,当前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使得农民的收入不断提高,对子女教育的需求与投入也随之增加。这一因素为校外培训机构在农村的扎根奠定了基础。因此,原来仅在城市中兴盛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农村也找到落脚点,并在这几年中不断兴起与发展壮大。总体来看,农村影子教育的发展经历了萌芽期、转变过渡期以及快速发展期,并且正在进一步迈向规范发展期[5]。据统计,到2018年,参与学科类补习的农村学生占比21.8%[6]。另外,伴随国家对于影子教育的监管愈来愈重视,农村校外培训机构正在进入规范发展时期。

影子教育在农村的快速发展,就供给方而言,本质是资本的扩张以及其对于教育领域的侵蚀;就需求方而言,是农村社会部分群体对于教育结果的功利化追求。不可否认,影子教育的存在与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家长对子女教育的焦虑感,使辅导班不再成为城市孩子的专属,部分学习习惯较差的中小学生也能够在校外辅导机构老师监督与帮助下成绩有所提高,避免了农村家长文化水平低、无力辅导的尴尬。但近些年来,随着校外培训机构背后的资本在农村教育领域中的无序扩张,校外辅导的初衷与结果皆变质,教书育人目标被某些校外培训机构人员抛诸脑后,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一是农村校外辅导市场准入门槛低,很多机构办学人员资质偏低,教师队伍亦缺乏教学经验。如胶东地区,有辅导机构办学者为三本院校毕业生,而其所教授课程除了中小学外,也包含高中课程。同时,教师队伍也包含大量大一大二缺乏教学经验的大学生,教师队伍质量参差不齐,教学质量堪忧。第二,存在校外培训机构与校内老师联合办学或校内教师直接办学情况。校内教师会向班级学生推荐其所在辅导机构,并依据学生的报名情况获取提成或利润。这是乡村教师违背职业道德而追逐利润的表现。第三,农村校外培训市场收费混乱。辅导费用没有统一定价,往往依据辅导班之间的竞争情况而定。另外,还存在收费没有合同保证、农村家长退费难的问题。因此,这也造成了校外培训机构教学质量低,学生压力感大于收获感,农村家长的心理与经济压力增大等情况。可以看到,影子教育在农村无序扩张的本质是资本逻辑对教育领域的渗透,其在谋取金钱利益的同时,却伤害了新一代农村人的精气神。

(三)教育功利化的受害者:农村学生与农村家长

无论是部分学校与家长教育中存在的教育功利化倾向,还是影子教育机构在农村的不断扩张,受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农村学生与家长。

1.学生学业负担的增加与身心健康的受损

由于家庭、学校对于升学目标的渴求,学生们被动卷入到这场教育的博弈之中。一方面,这日益加重学生学业的负担。据统计,农村学生暑假期间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时间平均为19.7小时,比城镇地区学生高6 个小时[7]。同时,笔者对胶东地区一乡镇的调研中了解到,该镇初中生直接留校,每天晚自习至九点半,早晨五点半起床早读,每周回家一次,周五放学回家后还需要完成大量的课后作业并参加辅导班补习。特别指出的是,课后参与辅导班已经成为该镇农村中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常态。另一方面,过重的学业负担又进一步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通过访谈了解到,该乡镇中学初中生的休息时间不足八小时,初三学生有时为了完成作业,睡眠时间不足七小时。由于睡眠不足、压力较大,部分学生也表示偶尔会出现头晕与头疼的现象。同时,长时间的低头学习,使得他们眼部极度劳累,加之有时会有一些线上课程的学习,更容易使他们的视力直线下降。此外,中考难度的增加以及学校、家长对于成绩的重视,也使得他们有很大的心理压力,有时会出现心理焦虑等情况。

2.家长日益增加的经济压力与教育焦虑

教育的功利化倾向与“剧场效应”引发了农村家长日益增加的经济压力与教育焦虑。可以看到,家庭对教育的投入主要是金钱和精力的支持。那些力图使后代跻身上升通道的农村家长,深知自己由于缺乏知识与能力所经历的苦楚,所以愈加希望子女能够通过读书实现出人头地,因此他们会竭尽所能为其后代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据统计,2016-2017 学年,农村地区小学阶段生均家庭教育支出为2 866 元,初中阶段为4 780元[8]15,而在2016 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 363.4元[9],2017年13 432.4元[10]。可以看到,家庭教育支出占收入的比重是相当高的。除了在乡镇补课,他们还会让子女进城补课,或者通过一定的人脉关系直接让孩子到市中心读书,这更是一笔巨大花销,与之相伴随的还有路途的奔波与精力的消耗。同时,乡镇中小学教学质量与升学率偏低、竞争的日益加强的客观现实,也使得他们对子女的教育过程与教育结果更加担心。在这种焦虑之下,家长心力交瘁。

因此,在子女教育上的巨大投入以及心理上的焦虑,不再是城市人的专利。这种现象的背后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方面随着乡村的振兴,农村家长的支付能力有所提升,也愿意投资子女的教育。另一方面,“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也深植于其观念中。另外,用人单位对于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也使他们日益焦虑。

功利化与短视化的教育是对教育规律的违背,是对教育公益属性的偏离[11]。同时,在这一教育观念下,拼的更是一个家庭所拥有的资本,因此,“内卷”于其中的农村家长与学生苦不堪言。教育公平成为重要问题。而“双减”政策的出台正是基于以上几种因素的考量,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遏制“剧场效应”的蔓延和恶化,扭转短视化、功利性的教育观念,促进教育公平,从而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双减”政策实施现状与影响: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

“双减”政策于农村的实施有着现实的逻辑起点,其在实施过程中对农村义务教育体系中的各主体将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笔者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并从其基本认识出发,分析“双减”政策在农村实施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并尝试清晰描述其分布矩阵与互动关系,以期进一步探讨政策与对象的适应性关系,拷问政策的实施是否能与利益相关者主体形成良性互动。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概念及其分类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发轫于20 世纪60 年代,80 年代后影响力迅速提升。起初,该理论主要被应用于管理学与经济学领域中,意指能够影响公司目标实现,或受公司目标实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12]30。这一理论不断演变,形成了完整的理论框架,使用范围也愈来愈广。因而,广义的利益相关者是指,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能够影响或被影响的任何个人或团体[13]。其中“(对)利益相关者影响”“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治理”成为我们把握这一理论的核心点[14],基于此,本文中的利益相关者可以界定为:任何可能影响到“双减”政策在农村实施,或者受到该政策实施影响的机构、团体和人员。

在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双减”政策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之前,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成为重要前提和基础。关于此,此前已有不少学者做出了论述。例如,克拉克森基于不同群体在经营活动中对风险承担意愿的不同,将利益相关者分为自愿型和非自愿型两种[15]。维勒将社会性维度引入,将利益相关者分为首要的和次要的社会性利益相关者;首要的和次要的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16]。而学界影响比较大的则是米切尔和伍德的分类,他们根据正当性、影响力和紧迫性三个因素,将利益相关者分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和预期型利益相关者[17]。因此,笔者综合以上分类模型并结合实地调研,根据利益相关度,把“双减”政策于农村实施的利益相关者分为四个圈层:第一圈层为核心利益相关者,主体为农村学生;第二圈层是主要利益相关者,包括两个主体,农村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教师;第三圈层为重要利益相关者,主体为农村学生家长;第四圈层为蛰伏利益相关者,主体是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大学生。

(二)“双减”政策格局下的农村利益相关者

“双减”政策的贯彻与实施,是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展开的,这与“双减”政策本身目标的多层次性、内容和措施的多维度密不可分。因而,该项政策的实施必然会产生诸多利益相关者,而不同主体的利益相关度往往是不一致的。

1.核心利益相关者:农村中小学生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然而现实功利化的教育让学生疲惫不堪,无法得到全面发展。而此次“双减”政策聚焦于立德树人、坚持以学生为本、把保障学生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的重要举措。因此,在农村这一场域下,无论是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过重的作业负担,还是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对象始终是农村中小学生群体。他们是“双减”政策在农村实施的核心考量因素与直接受益方,其主观感受影响“双减”政策的调整与执行的效果。离开他们,“双减”政策只能是空中楼阁。

2.主要利益相关者:农村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教师

校内减负与校外减负无法避开的便是教育者,因此,中小学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教师成为“双减”政策主要的利益相关者。一方面,“双减”政策与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发展、绩效考核等紧密相关,学校的教学安排以及教师对该政策的认知与行动也直接对政策的实施产生深刻影响,决定着该政策“落地”的程度,后续的课后服务的实现亦需要中小学教师的配合。另一方面,“双减”政策聚焦规范校外培训,严禁将教育与资本捆绑。“双减”政策的贯彻落实,会让农村校外培训机构教师面临转行或失业。同时,乡镇学校教师也无法再通过校外培训机构获取额外的收入。另外,政策目标的实现也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校外培训机构人员及其参与教师观念的转变,从而深刻认识到该政策根本出发点以及教育的公益性本质,不再把教育当作谋取利益的工具。

3.重要利益相关者:农村学生家长

学生家长及其监护人是社会层面的重要利益相关者,直接享受着“双减”政策带来的效益,并且提供着政策落实的教育观念改善与家庭环境支持。同时,他们对于“双减”的态度与行为选择,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学业负担的增减。“双减”政策实施前,家长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和时间来支持子女,而政策实施后,学科补习费用会有所减少,但是更加需要家长在家庭教育以及家校合作上作出一定努力。

4.蛰伏利益相关者:校外培训机构任职的大学生

由于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大学生的不稳定性与流动性强的特点,笔者在此将其与校外机构全职人员区分开来。与以上三个群体相比,其利益影响并非如此显性化,因此,他们是“双减”政策的蛰伏利益相关者。这些在校大学生,特别是具备一定教学能力的重点高校学生或师范类院校学生,由于高分,他们在学习方法、经验和技巧方面具有较大说服力。而且他们既能节省机构的师资成本,也迎合了大部分家长专注于应试提分的需求。同时,由于农村高学历人才的稀缺性,凡是在读大学或者读过大学的人,大多可以在辅导机构任职。然而,“双减”政策的实施,会使得曾经在校外培训机构任职的大学生“用武之地”大大缩小。对他们而言,既想提升自我能力,又想自食其力谋求一份工资的机会在减少。因此,在“双减”政策的后续落实中,大学生群体应当成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三)各利益相关者利益关切及其态度

笔者以胶东地区某一乡镇作为调研地点,了解该地区“双减”政策的实施情况以及各利益相关者的态度。该乡镇近些年来经济稳步发展、城乡融合程度不断提高、农民教育消费能力有所增强。因此,在“双减”政策实施前,该镇到处可见校外培训机构,政策实施后,依旧有大量辅导班在继续开设,并且大部分农村孩子继续进行课外补习,同时课后服务也并未得到贯彻落实。可见,政策作用在农村的发挥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1.农村学生与家长:矛盾的心态

作为“双减”政策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农村中小学生的态度主要分化为两种,一种认为过重的课业负担以及课后补习占据了自己的休闲时间,因此支持“双减”政策的实行。例如,接受访谈时,读初一的小王和读五年级的小刘都表示,不喜欢过多地“被安排”,不去辅导班后感觉有了更多自己的时间。同时,还有一部分学生想要利用课后的补习班多学一些内容,弥补自己的弱项,该政策的实施,使得他们压力感和焦虑感增加。访谈中,正在读初一的小陈认为,课余时间只能玩手机,而课外补习能够让自己学的内容更扎实。正在读初二的小夏也表示,辅导班能让她感觉自己的学习还有“救”。

而对于“双减”政策的出台,农村家长也主要分化为两种态度,一种认为对自己和孩子而言是有益的,因为孩子可以适当放松,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可以有所减轻。访谈中吴先生和陈先生都表达了诸如此类的想法。与之相对应的,辅导机构负责人吴先生也表示,政策出台后,打算给孩子报补习班的家长少了。可以看出,面对国家下发的“双减”政策文件,不少农村家长纷纷放弃了给孩子补习的打算,这也一定程度是反映出部分家长早已想跳出教育的“剧场效应”,不再内卷。同时,另一方家长则更多持质疑与焦虑的态度,认为如果孩子无法参加补习班,而自己文化水平低又无力辅导,课后服务也未真正发挥作用,会陷入一种焦虑状态。

总结来看,农村学生及其家长对“双减”政策实施所呈现出的矛盾态度,实则凸显了农村社会对学校课后服务的“呼唤”。学校课后服务的到位,既能适当减缓其家长的经济压力和学生的课业压力,同时又能缓解他们的焦虑感。

2.校外培训机构:“阳奉阴违”

可以看到,“双减”政策出台后,乡村的辅导机构依旧照常运行,不同校外辅导机构也经常在qq 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招聘老师,招聘时也会告知任课老师上课时间。然而,当笔者询问乡镇辅导机构负责人吴先生是否还继续开设辅导班时,他指出,与城市相比乡镇的辅导机构基本没影响,照常开设。并且强调,现在他们开设的是托管机构,不讲课,主要以复习为主,初中是周六周末,小学是周一到周五。当问及是否担心国家会监管越来越严格时,吴先生表示并不担心。

与城市辅导班的“谨小慎微”形成鲜明相比,在面对“双减”政策时,乡镇辅导机构似乎更加坦然淡定,这种态度源于相信广大农村依旧有其存在空间,并且其又处于监管的边缘地带。因此,他们为了表面上应对“双减”,把原来的辅导班转变为“托管”,但是托管却又招收初中生,继续在法定节假日开课。可以发现,其实质与辅导班无异,仅仅只是名称的差异,似乎有“挂羊头卖狗肉”的意味。由此,“双减”政策下加强对于乡镇辅导机构的监管成为重要议题。

3.学校教师:压力感与责任感的增加

与城市教师相比,农村教师具有更为特殊的道义责任和使命担当[18]。他们不仅在乡村社会履行教育职能的直接角色,还背负着社会和农村家庭的期待,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民子女阶层流动的可能性。

而“双减”政策的出台,国家再次重申了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学校承担的责任越多,就意味着教师承担的责任越大。文件中指出,教师必须参与课后服务,轮岗流动,同时教师也应当提升课堂质量,强化作业完成指导职责,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这一系列要求在促进义务教育活动育人目标实现的同时,赋予了教师更多的社会责任,也使得他们工作负担与压力加重。同时,笔者在访谈中了解到,不少乡镇学校教师对于日后课后延时服务“5+2”模式的实施存在顾虑。这是因为,农村教师本身工资待遇会低一些,而在“双减”政策下,他们还需要将额外的精力用于学生的课后辅导,原本可以自由安排的时间被占据,备课、休息时间大大缩减。同时,课后服务还要求教师发挥创造性,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这就需要他们在趣味性与创新性的课后服务活动上付出精力。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教师的工作负担,并对他们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生活的关系提出新的挑战。

由此,农村课后延时服务中的师资安排、薪资补贴等问题应当成为重要的关注点。此外,也应当注意的是,“双减”政策实施下的责任不仅是赋予给教师,亦是家庭与社会责任的增加。

4.兼职大学生群体:犹豫与观望

值得注意的是,有相当多的农村大学生穿梭于校外培训机构与家教之间。因此,在“双减”政策的背景下,这些兼职大学生群体同样也会面临着“失业”的处境。于此同时,《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事学科类管理培训的教学、教研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这一规定的出台,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从业者教学行为的同时,也使得那些凭借高分上大学的大学生,只能选择所拥有教师资格证的科目进行教学,而无法像原来根据擅长而进行学科教育的选择。无疑这又进一步缩小其兼职与就业的范围。访谈中,在读研究生的刘同学指出,尽管她不是英语专业的学生,但是从事英语教学得到不少学生和家长的认可,而根据目前政策规定,拥有高中政治教师资格证的她应该去教政治,可高中补习政治的人又很少,她很无奈。

与城市户籍的大学生不同,农村大学生往往家境不算富裕,父母对他们的读书学习的资金支持有限,尤其在研究生阶段,父母更是捉襟见肘。因此,很多农村大学生通过家教或者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期望以相对较少的时间成本谋求收入,同时也能获得一定的锻炼。而“双减”政策的出台,无疑让他们失去了一些兼职与锻炼的机会,易出现无“用武之地”的情况。

一项政策的出台往往具有价值负载,而政策环境中多元主体的不同利益会导致政策执行呈现复杂的博弈局面。“双减”政策在农村的落实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利益群体,其对于不同场域下的利益相关者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不同利益相关者也形成了多重态度与应对方式。值得指出的是,当前“双减”政策正处于颁布的初期,各利益相关者处于政策的适应阶段,因此会有一定程度的“阵痛”,加之各项配套措施尚待完善,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将是政府、社会、家庭、教培机构的磨合期。在这一过程中,更加需要各主体共同发力,从大局着眼,以实现教育本性的回归与人才成长的平衡。

三、“双减”政策的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创新策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19]95,这也适用于“双减”。“双减”在农村的扎实推进,是实现乡村教育振兴、促进新时代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举措。它的实施,需要详细周密的配套措施及和谐多元的伙伴关系,这其中涉及到学校、家庭、社会等众多重要责任主体。因此,统筹学校、社会、家庭力量,密切家校联系,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才能确保政策实施成效最大化和农村义务教育的长久持续发展。

(一)学校教育:教育优质化的着力推进

“双减”政策首先强调“治本”,即国家课程规范化校本化实施、课堂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真实变革、教育教学质量及班级日常生活质量的实质性提升[20]。当学校教育无法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质量需求时,影子教育的市场才会不断被催生,甚至其在政策边缘铤而走险的行为也会被社会默认。因此,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双减”的根本保障,也是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农村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需要从多要素着手。第一,注重提升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和道德发展的自主生成性,注重学生能力、情感、态度、品格等多维生长。同时,也可充分结合与利用乡村文化开展课堂教学。第二,重视农村教师,改善其工作待遇,减轻其工作负担。通过上文可以看到,“双减”政策使农村教师有更大的压力感。相比于城市教师,农村教师工资待遇较低,如果再加大工作任务,会一定程度上造成他们职业倦怠。为此,一方面学校的收入分配需更多向教师倾斜,为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与进行激励。学校在核实绩效工作总量时,要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时长折算成绩效工资,并予以单列,以此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学校应当减少教师的非教学性工作,做好教师的“补血”工作,避免学生减负、教师增负。第三,乡村教师要避免把成绩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而对学生区别对待。教师应当树立起平等的观念,提高责任感,关心帮助每一位学生,让学生找到适合自我发展的道路。第四,要健全作业管理机制,优化作业结构,提高作业质量。对此,应当整体规划不同学段学科的作业,逐步推进、动态调整;也应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实行作业总量每日审核监管以及评价制度。

(二)家庭教育:家长正确教育观与成才观的树立

“双减”政策在给学生减负的同时,给家庭教育留下了极大的空间。但因文化素质等差异,相比于城市家庭,农村家庭教育具有更大的提升空间。而农村家庭教育的改善既需要提供较好的外部条件,又应当重视农民自身的因素。

就外部条件而言,应当建立与完善乡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近年来,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得到了很大发展,但是部分农村地区的家庭教育资源依旧较为薄弱,许多地方的家庭教育指导站或家长学校尚未完全配备或仅流于形式,并未实质性发挥作用。为此,既应当加强学校、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家访和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同时,也应在区县一级设置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21],并配备专业人员对接农村的家庭教育指导,将家庭教育专职化、专门化。通过对农村家长家庭教育的指导,不仅要让农村家长明确并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法定职责,同时也要让他们懂得家庭教育的正确观念与方法。

但是,值得指出的是,无论外部条件是否具备,实现农村家庭教育发展的主力始终是农民自身。首先,农村父母要充分发挥自我家庭教育的优势。很多农村父母都认为自己文化水平低,教不了孩子,便把教育责任直接交给学校。殊不知,朴素自然、展现着天地万物生长过程、彰显着生命美感的乡村生活,以及朴实善良、吃苦耐劳的农民品质,正是农村家庭教育的优势所在。第二,家长应当明确,在给孩子提供最好的教育的同时,也应当给予其一定的自由。不能简单地以成绩指标来衡量子女优秀与否,他们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才是教育的终极目标。第三,家长也应积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改变消极的、将教育责任完全推给学校的教育观念,及时关注和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及心理变化,配合学校的工作,促进他们的健康发展。

(三)农村社区教育:大学生志愿服务机制的建立

进入新时期,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增长,而这种增长的满足,需要公共服务的多样化供给[22]。农村社区是集合农村社会各项资源、便利农民生活、并为其就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而社区教育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是立足于农村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的一种多样化教育服务。在“双减”政策下,教师压力的增加与大学生兼职与社会实践机会的减少,都为农村社区教育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可能性与前提条件。

寒暑假时,通常有大批大学生返乡,他们有着相对较多的空闲时间,也期望有机会进行锻炼。因此,大学生参与社区教育的志愿服务,不仅能够使其提升自我,还能够减轻学校教师的教育压力,弥补农村父母知识的不足。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具体措施的保障。对此,首先应当建立严格的筛选与培训机制。合格优秀的志愿者是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的人力资源保障。在志愿者选拔时,要注重品德与才能的考量,只有德才兼备的志愿者才能担负起教育孩子的重任。同时,筛选完成后,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宗旨、相关道德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其次,应当给予志愿者一定的自主权,鼓励大学生发挥创新性,开展多样化形式的寒暑假教学。第三,要为志愿者提供一定程度的荣誉激励与物质激励,主要包括颁发荣誉证书或开具社会实践证明,并提供适当的经费补贴。尽管志愿者服务强调奉献,但是,只有辅之以必要的激励,才能不断增强志愿者服务的动力,并且确保志愿服务机制的稳定。

总之,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农村社区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活动。青年志愿者们朝气蓬勃,用行动诠释爱心和热情,当地政府、社区也需大力支持、提供帮助,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为大学生施展才能创造机会,从而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在农村地区深入持久开展,成为乡村教育振兴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四)影子教育:监管的加强与自我的重新定位

伴随着“双减”政策的实施,影子教育治理再次进入新的阶段。而政策所设想的“应然”能否达到“实然”的结果,还需要后续细致周密的配套措施来实现。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与市中心相比,农村的校外培训机构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因此,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成为首要着力点。首先,政府需建立起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的监管体系,将监督职责层层落实。同时,要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从教师资质、内容质量、学费安全等方面对培训机构进行全方位监管,并严格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与退出机制。此外,还可以利用多方推动力,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通过完善公众舆论、媒体监督等渠道,形成多元监督与治理体系。另一方面,校外培训机构需重新自我定位,坚守正确的价值立场,在教育现代化过程中彰显应有的价值与作用。在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校外培训市场既应是学校教育不充分的回应,也应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促进者,其发展对于促进学校教育变革与转型具有积极意义[23]。因此,农村校外培训机构要以正确的教育观与社会责任看待和确立自身的发展定位与发展路径,按照正确的人才发展规律与个体教育的学习愿望[24],致力于共同推进农村教育的现代化发展,让校外教育回归育人正常轨道。而在具体实际行动中,应遵守教育与学习规律,充分利用自我的创新理念、创新的教育形式补充学校教育,或者与学校教育合作,致力于学生的自由、全面健康发展。

(五)公共财政进入农村课后服务:“补偿性正义”而非“程序性正义”

“双减”政策文件中指出,省政府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可以看到,在此已经提出了课后服务中的财政补贴、经费筹措等相关问题。

近年来,课后服务这个传统的私人领域逐渐进入公共教育的视野,公共财政参与课后服务成为重要议题。然而,现实是,近年来公共财政对课后服务的支持大多注重城市的课后教育,并不能有效解决农村的课后教育问题。通过上文,我们也可以看到“双减”政策下的课后服务并未在一些农村地区贯彻落实。因此,在城乡基础教育差距较大、以往的课后服务在农村教育中缺位的情况下,公共财政进入农村课后服务,不能简单的秉承“程序性正义”,而应当坚持“补偿性正义”。程序性正义,是指用一个中立的程序应用于任何社会群体[25],在此我们指城乡无差别的课后服务政策。而“双减”政策下的课后服务,应当区别对待城乡课后服务治理,坚持“补偿性正义”,即在乡村这一特定的场域内,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经济条件等有偏向和重点地制定与实施政策,以实现一个相对公平的结果[26]。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学习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政府为实现教育公平所实施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政策。这一政策的核心是“补偿教育服务”[27],主张由联邦政府出资,由特定的教育主体在正常的教学时间以外为学生提供课后教育服务,并采取多样化形式。这一依靠公共财政介入学生课后服务市场、为弱势群体与阶层提供教育服务以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导向值得我们借鉴。

所以,“双减”政策下的农村义务教育,要站在城乡不同水平的义务教育起点上,远观城乡基础教育协调发展的目标,把课后服务视为补偿农村教育的重要实践机会,坚持补偿性正义的政策导向,实行适合农村发展实践的课后服务。

结语

归根结底,“双减”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是为了形成良好的农村义务教育生态。为此,各方应当密切配合、协同育人。而作为义务教育体系的核心与主角,农村中小学生需秉持一种自我积极主动学习的心态,对学习要有自我内驱力。在这种心态主导下的学习,往往更具幸福感与自由感。正如马克思所言,劳动是自由生命的表现,在劳动中肯定自己的个人生命,体会生活的乐趣[28]38。于学生而言,学习就是一种劳动,当学习成为一种具有内在的驱动力的劳动时,并且学习量、学习时间与学习难度都维持在一定限度之内,学习的过程就会变成一个不断获得幸福感的过程,从而不断延续下去。而农村中小学生这种自我的内在驱动力,根源又在于对教育作用的正确认知,即认识到教育是改变自我命运的最佳途径,是实现自我价值与幸福的前提与基础。无论如何,只有在学生自我内驱力的作用下,各项减负、实现教育发展的政策与措施才有真正的落脚点。

注释:

①本文访谈内容来自于笔者对胶东地区某乡镇学生、学生家长、乡镇辅导机构经营者、兼职大学生以及学校教师的访谈,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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