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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融合背景下的非遗旅游开发探究
——以鞍山非遗为例

2022-03-17

鞍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鞍山融合旅游

李 丹

(鞍山师范学院 成人教育学院,辽宁 鞍山 114003)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首次明确提出要在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标志着我国文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黄金发展时期。非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经千百年的沉淀与传承而保留下来的精华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独有的文化根脉,是中华文明绵延至今的鲜活见证。在当下文化建设的重要时期,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必然肩负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使命和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的责任担当。

一、非遗旅游融合开发的现状

(一)融合开发的基础较为夯实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促使经济发生深刻变化,产业融合成为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在不同的产业领域内以不同的方式演进,并且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旅游业具有关联性大、拉动性强、综合效益高等显著特点,可以通过渗透融合、延伸融合、重组融合等方式将非遗引入市场,培育出新的发展业态,吸引更广泛、更多元的受众群体,为非遗提供了全新的生存空间、多元的发展渠道和“有氧的”传承土壤,破解非遗在传承过程中的困境。可以说,非遗旅游融合开发将成为激活非遗生命力的有效途径。

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非遗。非遗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将为旅游业的发展注入更为深厚的文化内涵。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民俗文化、历史积淀精彩纷呈,非遗资源十分丰富。截至2022年5月,我国已有42项非遗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人类非遗项目数量已居世界第一。鞍山市获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92项,包括岫岩民间剪纸、岫岩皮影、岫岩玉雕、鞍山评书、海城高跷等国家级项目11项,海城牛庄馅饼制作工艺等省级项目12项,市级项目69项。其中,岫岩民间剪纸、岫岩皮影2项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1]。国家级项目数量位居辽宁省首位。各级各类的非遗可以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极具价值的资源。由此可见,二者的发展具有天然的耦合性,具有良好的融合开发基础。

(二)融合发展的动力系统初步形成

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动力系统是在一定发展条件的基础上,由非遗旅游消费牵动和非遗旅游产品吸引所构成的互动型动力系统,包括推力系统、引力系统和支持力系统。其中,推力系统是指市场需求的推动力和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它是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内在原因,影响着其他系统的发展与完善;引力系统包括对旅游者构成吸引力的各类要素,主要包括以非遗为核心的各要素旅游吸引物,例如非遗美食、非遗表演等;支持力系统包括政府的支持、相关企业的支持和社会公众的支持。2018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来,非遗旅游作为文旅融合发展的典型示范形式,其社会关注度以及产生的影响力不断提升,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动力系统已经初步形成。例如,鞍山为了深化城市活力建设,政府主动出击,培育非遗旅游消费市场,推出了“非遗+旅游”的融合发展模式。依托鞍山丰富的非遗资源,积极参与全国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征集活动。其中,海城高跷非遗项目成功入选全省非遗主题旅游线路打卡地。充分利用“千山号”鞍山文化旅游专列,发挥旅游六要素中“行”这一特色发展平台,对鞍山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展示,构建了“非遗上火车,下车看非遗”的特色发展模式,更好地形成发展动力。

二、非遗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一)融合开发理念尚未形成,顶层设计有待具化

近年来,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建立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认定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在法规体系、名录体系、传承能力建设等各方面都有显著推进。非遗旅游的融合发展已是大势所趋。然而,受城市化等发展问题的影响,非遗的生存环境急剧恶化,加之自身专业性强、受众有限等特点限制,非遗旅游的融合开发更具复杂性。各地区在非遗旅游开发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融合开发的理念还没能统一确立;很多信息还不畅通、不对称,或出现交叉领域,或出现空白地带;权力模糊,责任边界不清;很多任务没有明确分工;政策的保障力度还有待加强;顶层设计还有待进一步具化;融合开发的范围、形式和路径等还没有合理的规划,使得目前的非遗旅游的融合开发层次较浅,成果不明显。例如,鞍山坚持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四产融合发展战略,尝试将非遗作为重要文化资源与其他三产业进行融合发展,然而融合的形式非常简单,在首次尝试中只是将牛庄馅饼、小码头干豆腐等非遗项目设置在体育场地周边进行销售,缺少融合开发理念支撑,融合开发的系统还亟待构建。

(二)融合开发文化内涵深挖提炼不够,整合力度有待加强

非遗作为一种技艺或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活的记忆,最为珍贵的就是其深深蕴藏着所属民族的文化基因和精神特质,这是世代相传沉淀下来的民族的思想精髓和文化理念。然而在很多区域旅游发展中,发展定位不够准确、清晰,发展形象辨识度低。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当地悠久的历史文化尚未得到很好的彰显,忽略了文化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在旅游活动中,对非遗文化内涵的深挖和提炼做得还不够,缺乏有效整合,只是将非遗与旅游进行简单的叠加,非遗的价值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在非遗文化内涵与旅游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上存在短板。例如,鞍山的国家级非遗项目海城高跷的文化挖掘工作仅是停留在对其自身发展历史的简单记述上,对其与鞍山地域文化历史的渊源研究尚属空白;在与旅游的融合发展上,也只是将其作为一种表演项目,直接设置在旅游节庆活动中,对非遗的传承和旅游的发展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融合开发模式创新不足,人才支撑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非遗的传统保护与传承方式不能将非遗融入现代人的精神生活,无法真正把非遗的文化精神内涵传承延续。在非遗旅游的开发上,没能充分考虑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大类非遗不同的表现形式与旅游的相融性等问题,多是将非遗现有保留形式直接嵌入旅游环节,融合模式拓新力缺乏,发展路径单一,没有形成稳定链条。例如,在鞍山重点推出的精品旅游线路中,对非遗鲜有涉及,缺少特色、独立的非遗类型旅游产品。已开发的此类产品大多是依托综合性博物馆、文化精品馆等静态方式展示实物及图片资料,缺乏实景表演与再现,有待以旅游理念带动非遗的新一轮活跃。与此同时,非遗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必然带来新业态的兴起,也必然引发对非遗旅游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然而,多数地区在复合型人才的储备上还十分有限,高校在人才培育上也未能及时跟进。尤其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高素质人才的缺乏从根源上影响了非遗旅游的融合发展进程。

(四)新技术新媒体运用的少,体验效果有待提升

尽管学界已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旅游开发方面提出加大对新技术新媒体运用的建议,但是在非遗旅游融合开发实践操作层面上,因为发展动力不足、资金短缺、方法不得当等原因,实际应用的不多,新媒体新技术应用浮于表面化,效果也并不理想[2]。例如,“千山号”鞍山文化旅游专列,对鞍山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展示缺少VR虚拟现实技术、AR增强现实技术以及沉浸式互动投影等新技术的运用,体验的项目较少,游客无法沉浸到旅游环境中产生互动,难以获得深层的体验。创作的《匠心长卷》系列非遗展示小视频虽然利用了鞍山云新媒体进行传播,也被“学习强国”等多个平台采用,但就其制作的内容和展示的形式来看,观赏性较强,但记录内容不全面,缺乏必要的市场宣传效应,非遗旅游文创产品缺少创意,质量不高。

三、非遗旅游开发的具体建议

(一)树立融合开发理念,具化顶层设计

国家相继出台多部法规,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给予支持和保障[3]。尤其是《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在有效保护非遗的前提下,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随着《意见》的出台和落地实施,非遗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各级地方政府亟须让政策加快有效落地,研究制定地方配套的制度性文件,加强引导,树立非遗旅游融合开发的发展理念。细化、具化顶层设计,制定可行的长远和近期发展计划,对非遗旅游的融合发展提出规范性要求,在体制机制、职责分工、平台搭建、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微观规划,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流程,从上至下,统筹发展格局,充分释放非遗旅游融合发展的红利。建议鞍山地方政府着手编制非遗旅游融合发展规划,从顶层设计中明确利益主体、融合开发范围、融合机制、融合路径等,处理好非遗保护和开发的辩证关系,保障非遗原真性免遭破坏,从而实现非遗与旅游的良性互动、互促、互融。

(二)传承与创新并重,做好区域文化内涵整体性挖掘

旅游动机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地域之间的文化差异。因此,深入挖掘非遗资源的特色在非遗旅游的融合开发中显得尤为重要。在区域整体大文化格局下,只有对非遗承载的地域差异化文化内涵进行深层次的开发,积极推动区域文化内涵的整体性挖掘,从激活非遗资源入手,打造出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硬核消费内容,才能形成具有市场识别度和影响力的旅游核心吸引物。只有创新表现形式,实现传统文化与创新文化的同频共振,创造出非遗旅游的爆破点,提高文化格局,实现文化的多元性赋能,涵养区域的独特文化气质,诠释区域的深刻文化精神,才能更好地适应全域旅游的发展要求,为游客和当地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赋予更多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例如,鞍山的海城高跷非遗项目,除了对其进行抢救性历史记录之外,更应对其形象设置、服装道具、表演队形等文化渊源进行深入研究,并与苦水、临泽等其他地区的高跷进行比较研究,以及对海城高跷在鞍山地区甚至东北地区文化体系中扮演的角色及作用等问题展开深入探究。在此基础上,创新海城高跷的展现形式,为高跷表演场景内容赋予更多的内涵,打破高跷同质化发展的瓶颈,产生间接效益。

(三)创新融合开发模式,构建人才支撑体系

从非遗旅游开发的宏观层面来看,非遗具有种类多、内容丰富、展现形式差异化以及无形性、活态性等属性,这些都决定了非遗旅游融合开发需要根据不同类别的非遗特点,结合当前游客的需求特征,瞄准目标市场,有针对性地选择与之匹配的开发模式,进行分类开发,增强非遗的旅游吸引力。例如,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类非遗项目,其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较高,可与自然为主的景点景区以及文化街区等融合,开发街演、实景演出等模式。鞍山千山寺庙音乐、台安唢呐咔戏、岫岩民间鼓乐、海城喇叭戏等非遗项目,十分适宜与千山景区联合打造非遗表演类项目。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类非遗项目,其趣味性和参与性较强,可与旅游商业街区、旅游展馆等融合,开发旅游体验模式,研发旅游纪念品、旅游美食等。鞍山的岫岩剪纸、核雕、面塑彩绘、台安柳编等非遗项目具有较高的旅游纪念品和文创产品的开发价值。鞍山的牛庄馅饼、尹氏元宵等非遗项目,适宜开发为旅游美食类产品,可以集中打造鞍山“非遗”美食街,一改“凉皮、臭豆腐”等千篇一律的鞍山小吃街现状。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可与导游词、讲解词、歌舞表演、标识设计等进行融合开发。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可与温泉类旅游产品融合,开发康养旅游模式。海城苏氏正骨、汤岗子理疗按摩等非遗项目可与汤岗子温泉联合,打造康养旅游类产品。民俗类非遗项目,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审美价值,可与乡村旅游、研学旅游融合开发,丰富旅游产品。同时,利用非遗研学班、非遗进校园等活动项目,与高校的旅游、历史、美术、体育等对应专业联合培养非遗旅游复合型人才。

(四)与新媒体新技术深度融合,提升体验效果

近年来,非遗旅游开发的数字化、科技化趋势日趋明显,尤其是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运用,非遗旅游开发的数字化潮流备受关注[4]。数字信息技术具有对信息资源的综合整理能力,可以更为迅速地实现非遗旅游的有效传播,实现传统资源和现代技术的有机对接和融合,打破传统单一、静态的开发手段,实现跨界融合,扩展开发维度,从而为非遗旅游的开发提供更为便捷的机遇和手段。可以利用3D、动漫、AR、短视频等新媒体技术,针对年轻人的喜好开发非遗旅游产品。例如,鞍山应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在现有的非遗馆所、旅游景区内增加VR、AR等技术的实景互动功能,用好新媒体手段,活化非遗旅游资源,对非遗进行动态展示,给予非遗旅游爱好者更好的体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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