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权回归背景下良好师生关系的重构
2022-03-17徐建华
于 晓,徐建华
(黑龙江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哈尔滨 150080)
教育事业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良好的师生关系则是教育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个重要前提。然而近些年,尊师重道的传统观念在社会上日渐式微,教师的社会地位也明显降低。尽管教师具有对学生进行正确批评、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过去惩戒权实施的程序不够严谨、法律细则不够明确,束缚了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造成了惩戒权的缺失或滥用,最终引发了各种各样的教育问题,激化成严重的师生矛盾、家校矛盾。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引起广泛热议。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文件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从法律法规上支持广大中小学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同时捍卫了师道的尊严。在积极肯定惩戒规则正面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理性地认识到惩戒规则的出台并不是解决师生矛盾、家校矛盾的“万能灵药”,但却可以再度唤起人们对重构良好师生关系的思考[1]。本文从造成师生矛盾的原因入手,分析教育惩戒权的正确实施对重建师生关系的意义和影响,并对如何更好地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提出建议。
一、造成师生关系紧张的原因
“师生关系就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相互关系。”[2]古人云:“亲其师而信其道。”和谐师生关系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前提,对于教师的自我发展和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品德及个性的培养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师生间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这一问题的出现是由多种原因所导致的。因此,首先要找出造成师生关系紧张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使师生关系恢复到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
1.社会:尊师重教风气弱化
在我国古代社会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教师的地位关系到国家兴衰,尊师重道的观念深入人心,因此我国传统社会的师生关系是一种以教师为中心的、不平等的师生关系,学生视教师为父,对教师绝对遵从。“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正体现了这一思想。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西方民主、平等的价值观念以及赏识教育等思潮慢慢传入我国,人们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再加上当前我国大力提倡素质教育,强调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此确立学生主体性的观点在教育界开始得到提倡,教师不再高高在上,学生也不再唯命是从,并且教师也不能再随便惩戒学生,师生关系的中心逐渐从教师转变为学生,教师的权威开始弱化[3]。另外,随着信息时代、“互联网+”教育时代的到来,课堂教学的形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学生可以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获取自己想要的知识和信息,教师靠占有知识垄断课堂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师生间失去了原有的控制和服从关系,教师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教师的专业权威受到了现代社会的巨大挑战。
2.家庭:家庭教育缺失、不当
家庭教育在孩子的身心发展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方面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当今社会,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从小被父母溺爱,使得一部分孩子养成以自我为中心,不懂感恩、不知敬畏、不服管教的性格,也有一部分孩子因父母忙于工作无暇照管,而由爷爷奶奶隔代抚养,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与陪伴,缺少与父母的沟通及交流,容易形成内向、孤僻、极端的性格,这部分孩子在与教师的日常交往中难免出现摩擦。另外,现在的家长和教师之间也存在着极深的信任危机,孩子在学校出现问题,教师一旦惩戒,有的家长轻则“挺身说法”,重则“大闹天宫”,有些教师甚至因此丢掉了工作,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教师为了“明哲保身”不再敢管学生,导致师生关系僵化不前。家长的过度维护,一味对孩子偏袒保护,更加不利于师生矛盾的解决。因此家庭教育的缺失和不当成为引发师生矛盾的首要原因,如果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无法相结合,那么对孩子的教育来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3.学生:认知心理存在偏差
一方面,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还不够成熟,因此他们可能会出于认知的偏差而对教师的某些行为产生误解,认为教师的严格要求是在故意刁难他们[4],从而产生不满情绪,使师生关系趋于冷漠和疏离。另一方面,他们又兼具叛逆心理,固执己见又具有强烈的表现欲,渴望社会把他们当做成年人看待,渴望得到家长与教师的尊重和理解,但现实往往与他们自身的期望相去甚远,这种被压抑的不满情绪慢慢堆积,无法得到合理释放,一旦暴发,则很容易引起师生冲突。
另外,由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学生可以多渠道接触到多样的文化和信息,自我意识逐渐觉醒,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质疑一些教师的传统教学观念和方法,时代的变迁引起新旧观念的碰撞,使得传统教育中“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观念被逐渐淡化,一些学生很难像以前一样怀有尊师之情,教师的权威由此受到了威胁,这难免给师生关系造成损害。
4.教师:自身素质参差不齐
教师的自身素质是影响师生关系的重要因素,教师自身素质欠缺主要体现在教学能力不足和师德水平欠佳等方面。首先,师生之间的交往互动主要体现在日常的课堂教学中,轻松和谐、愉快活跃的课堂氛围可以很好地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利于增进师生情感。然而现在部分教师的自我提升意识不强,教学经验和水平不足,再加上当前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繁重琐碎的工作任务使得教师负担过重,整日忙于一些行政事务,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备课教学中,进而导致部分教师的教学方式比较单一,教学内容枯燥乏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的效果,甚至会使学生逐步丧失学习的积极性,从而引发师生矛盾。其次,由于教师的工作压力大,形成了职业焦虑,当这种负面情绪积累过多的时候则容易情绪失控,一旦有学生犯错,教师就会将这种怨气发泄在学生身上,挖苦、嘲讽学生,甚至和学生发生冲突,导致师生关系紧张[5]。此外也有部分教师会依据学习成绩对学生采取不同的态度,偏爱成绩好的学生,而不喜欢学习困难的学生,这种针对个体情况差异而产生的不公正对待,也容易让学生感到不满,使得师生关系进一步僵化。
5.师生双方:疏于尊重与沟通
从国防安全到全球视野:二战后美国外语教育政策的演变路径及启示 ………………………… 罗 辉(2.54)
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双方都是平等、独立的个体,理应相互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但现在有一部分教师立足于维护自身权威,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常常采用不当的方式损伤了学生的自尊,疏于对学生人格的尊重。与此同时,现在的中小学生个性鲜明,逆反心理强,常常对教师的管理方式产生不满和对抗情绪并缺乏对教师的尊重。另外,当师生双方出现矛盾分歧的时候,由于地位的不平等,大部分教师极少能反思自己的过错,也有部分教师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担心实施某种惩戒便被家长视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因此纵容学生的不良行为,甚至对学生不合规范的行为视而不见。而学生也常常选择压制对教师的不满情绪,双方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和平等的对话意识,无法互相理解和体谅,这也会进一步加剧师生之间的矛盾。
二、惩戒权回归对重构良好师生关系的有效促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发布是以制度性规定解决师生矛盾冲突的开始。随着教育惩戒权的积极推行,师生矛盾已有了一定程度的缓和,可见适度的教育惩戒对于构建良好师生关系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有利于维持校园的和谐与有序
给学生创建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就必然要有一定的规章秩序,教育惩戒就是学校教育活动有序开展的保障[6]。同时温馨和谐的校园环境对师生关系的良性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只有在学校的集体生活中,在良好的校园文化熏陶下,教师的自我提升意识、团队合作能力才会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价值观才能更好地形成。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我们不难看出,教育惩戒并不等同于惩罚,而是学校、教师基于实现培养人才的教育目的而践行的合法合规的正常教育形式,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教育手段,也是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的应有之义。如今,教育惩戒的理性回归确保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重塑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初心和使命以及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2.有利于维护教师的权威与尊严
中国自古就提倡师道尊严,教育惩戒从古代产生以来延续至今。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法律法规的缺失,再加上家长对惩戒的不理解以及学生严重的逆反心理,使得社会各界对于教育惩戒出现了越来越多质疑的声音,教育惩戒的实施也一度受阻,进而导致教师在学生犯错时不敢进行教育,教师的权威受到质疑,尊严也受到挑战,师生关系逐渐朝着不理想的方向发展。惩戒规则的及时发布,明确了惩戒的适用范围,对以往教师不敢管也不能管的现象作出了积极而有力的回应。一方面维护了教师的尊严,捍卫了教师的权威,有助于教师正确行使惩戒权对学生进行管理,丰富了教育的形式。另一方面也对教师的行为作出了规范,明确了惩戒的边界,防止部分教师对惩戒权的不合理使用,有效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规范学生的行为与习惯
如今的中小学生,一方面由于受到父母的溺爱,没有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另一方面由于他们身心发展还不成熟,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沾染上坏习气。因此,学校教育在学生的发展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生良好品德习惯的培养离不开和谐校园文化的熏陶以及教师的正确引领,教育目的的实现离不开惩戒的参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也明确了教育惩戒是“学校和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因此适度的惩戒有助于教师依据具体的规定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有利于让学生意识到不良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并学会自我反省,积极改正,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有利于引导学生步入正确的发展轨道上来,在和谐的师生关系下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有利于获得家长的支持与认可
学生的教育,要在家校共同配合的基础上才能收获良好的效果,而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也需要家长对教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部分家长缺乏家庭教育的理念和知识,不懂得如何教育好孩子。另一部分家长由于工作繁忙,也疏于对孩子的管教,这些都非常不利于学生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导致部分学生在学校与教师发生冲突。而惩戒规则的及时出台,为教师更好地教育学生提供了合理依据,同时也为家长教育孩子减轻了负担。因此,只有家长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及教师的惩戒教育,形成家校育人合力,才能更好地实现教育的目标,也更有利于良性师生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三、惩戒权回归背景下良好师生关系的构建
构建良性的师生关系,需要在保障双方各自权益的基础上,明确师生双方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家庭、社会、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共同努力。
1.家庭:营造和谐氛围,完善家庭教育
孩子性格的养成、良好品行的培养得益于温馨的家庭环境和正确的家庭教育。首先,家长应当为孩子营造一个温馨而充满爱的家庭氛围,同时也要适时地改变自身不恰当的教育方式,不能一味地溺爱孩子,也不能采用粗暴和过分严格的教育方式,应当将适度的爱与适度的严格结合起来,根据孩子不同年龄段身心发展的规律采用合适的教育方式。一方面要对孩子严格要求,培养他们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另一方面也要对孩子进行积极的鼓励和引导,满足孩子的合理需求,以平等的姿态与他们相处。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会更懂得感恩和体谅他人,一旦在学校与教师发生冲突时才会更倾向于采用沟通而非暴力的方式去解决矛盾。其次,家长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素养,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学习家庭教育的知识,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以实际行动为孩子树立学习的榜样,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养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5]。最后,家长也要积极配合学校、教师的管理工作,在孩子因犯错而被惩戒时,能明辨是非,理解并支持学校及教师的做法,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形成家校之间的良性合作,共同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的教育环境。
2.学校:加强学校管理,促进家校合作
素质教育的要义就在于使学生的潜能得到开发,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获得稳定、全面的发展。因此学校要摒弃以往以分数评定学生优劣的唯一标准,积极改变学校中不合理的评价方式,建立多元的评价观,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也要承认学生间存在的差异,因材施教。此外,学校还应当积极为师生提供展现自我的机会和舞台,如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在活动中,不仅可以拉近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使教师深入地了解学生,而且通过师生合作的形式,也让学生近距离地接触自己的老师,了解教师的为人处事、性格、价值观等,从而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7]。此外,依据惩戒规则,学校要依法健全校规校纪,严格学生管理,合理实施教育惩戒权,并积极与家长沟通,获取家长的信任与支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也明确了家长在学校制定教育惩戒规则,以及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的参与权、监督权,从多个角度鼓励家长充分发挥其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当双方出现因合理惩戒引发的纠纷时,学校应当积极化解矛盾。一方面争取家长的理解,以形成对学校管理方式的认同;另一方面要注意对教师的保护,避免教师“因公受伤”。由此,将学校与家庭两方面的教育相配合,共同形成育人合力。
3.社会:优化外部环境,提高教师地位
社会环境对于中小学生成长的影响不可小觑,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师生冲突的预防和缓解。
首先,要优化网络环境。作为未成年人,中小学生甄别判断信息的能力还比较有限,处于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他们很容易受到网络上一些不良信息的影响,从而对自身的价值观念产生错误的判断。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完善网络监管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信息的监管,从而降低中小学生受到网络不良信息误导的风险。同时要加强舆论管理,打击无良媒体的舆论引导。一些因使用惩戒而引起纠纷的事件,本来事小,经过媒体的曝光,被不断发酵和放大,一些无良媒体甚至恶意歪曲事实,抹黑教师,使得教师的形象在大众心目中急剧下滑,教师地位也一降再降。为了扭转这样的局面,首先要规范媒体行为,加大媒体报道的审查力度,保证媒体报道的客观实在性。另外,媒体自身要遵守职业道德,增强社会责任感,向大众提供客观、公正的消息,积极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重塑教师的良好形象,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重新在全社会营建起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职业信念
教师的行为和表现在构建良好师生关系的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传统的师生关系中,师道尊严的思想占据着主导地位,教师具有无上的权威,学生则理当服从,这样的思想观念已受到了多方的质疑,也早已过时。因此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首先应转变权威观念,树立民主的师生观,与学生进行平等的对话,同时改变以教师讲授为主导的授课方式,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教师将不再作为知识的绝对权威,而是以交流、合作的形式与学生共同学习,即孔子所提倡的“教学相长”。除了改变授课观念外,教师还需要提升自身素质,21世纪的竞争主要是人才的竞争,作为人才的培养者,教师首先要通过继续学习来提升自己。其次应当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借助书籍、网络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促进自我的成长。最后教师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关爱学生,在与学生的交往中给予学生充分的尊重,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以成绩优劣等任何客观的个体差异区别对待学生。此外,还应当充分地关心、了解学生,当师生之间出现矛盾冲突的时候,要积极反思自己,重视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努力拉进与学生心灵的距离,在学生心中建立起信任感,这些都有助于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
5.学生:改变偏差表现,明确责任义务
学生的偏差表现对于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也是十分不利的。在出现师生冲突时,学生总会认为教师是有意针对自己,故而与教师对着干,因此要缓解师生关系,学生首先应当改变自己认知上的偏差,通过与教师积极沟通来化解矛盾。另外学生还要学会提升自己的情绪管理能力,中小学生思想尚未成熟,做事易冲动,在与教师的交往中容易发生冲突,因此要学会合理地宣泄自身的不良情绪,多与父母、老师或者朋友进行谈心、倾诉,这样不仅有利于自身心理的健康成长,而且也能促进师生关系的良性发展。最关键的因素在于,学生应当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他们身心的健康、全面发展是教师不可推卸的责任;相应地,在教师的教导下积极完善自我则是学生应尽的义务[8]。追求和保障权利固然重要,但作为学生,同时也不能忘记自己好好学习的义务,要虚心听取教师对自己在学习上提出的建议,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不能我行我素。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师生双方各自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相互尊重和理解,有助于良好的师生关系的构建。
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发布为解决师生冲突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是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良好开端。和谐的师生关系能够促进学生的发展,进而促进学校的发展,促进教育的发展,促进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学生全面、健康、快乐地发展,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教师、学生、家长之间能够相互理解,彼此信任,社会各组织力量之间相互配合、协作,真正在行动上作出相应改变,我国中小学的师生关系必然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