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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生卒年考

2022-03-17游柱然游唤民

关键词:成王武王周公

游柱然 游唤民

(1.绍兴文理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2.湖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周公姓姬名旦,为殷周之际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奠基人,一个“于中国有大关系者”[1]。然而,任何一位伟人的思想和事迹,都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并无时不在作用于这个时代。故要研究和认识周公及其相关历史文化事件,不可不知他所处的时代,而要把准他所处的时代,又不可不知他的生卒年,因为这是他所处的时代坐标。然而,周公生卒年除清代牟庭的《周公年表》言周公生于殷帝乙十二年,薨于成王三十五年[2]外,罕有其他史籍有这方面的记载。而牟庭《周公年表》之说,既缺确凿的材料证实,又与我们所掌握的殷周之际的重大历史事件相悖,难以据信。当代学者对周公的生卒年总是存疑,或者说“不详”。的确,研究并确定周公的生卒年难度极大,然而我们发现典籍中对周公之兄武王的享年及其在什么形势下逝世有较多的记载,对与周公紧密关联的成王的情况,记载就更多了。可见,由武王、成王的相关情况,再结合其他有关史料,去探索、推及出周公的生卒年,是突破当前研究困境的可行之策。

一、从武王的生卒年推出周公之生年

简而言之,我们将古籍中与武王生卒年有关的史料放在殷周之际的历史大背景下进行考察,并吸收现代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先确定武王的生卒年,然后以之推出周公之生年。为此,我们先从武王以下四点切入。

一是武王的享年。《真诰》卷十五注引《竹书纪年》云:“(武王)年四十五。”《路史·发挥四》《通鉴前编》卷六引《竹书纪年》:“武王年五十四。”朱右曾《汲冢纪年存真》、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范祥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都作“五十四”。当代学者杨宽说“当如《古本竹书纪年》为‘年五十四’”[3]。笔者认为武王的享年为五十四岁应该是准确的。

二是武王克商的时间。“夏商周断代工程”确定武王克商之年为公元前1046年。理由是:1. 合于有关西周的历史纪年。2. 合于《武成》月相历日定点纪日的要求。3. 合于《国语》载伐纣天象。4. 与《逸周书·小开》月食记录相合。5. 合于考古和C14测定的年代[4]。故确定公元前1046年为武王克商之年应是合乎客观历史事实的。

三是武王克商后的享年。对此,历来说法不一,有二年、三年、七年、八年之说。但我们认为以“二年”说合乎实际:

《尚书·金縢》:“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墠……乃卜三龟……王翼日乃瘳。武王既丧……”从字里行间看,武王“既丧”应在“乃瘳”后不久,仍在“克商二年”的时间内。

《逸周书·作雒》:“武王既归,乃岁十二月崩镐……”孔晁云:“乃,谓乃后之岁也。”承上句“既归”而下,即次年便崩。

《史记·封禅书》:“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宁而崩。”

以上诸篇记载是一致的,皆谓武王克殷后二年逝世。这还可以从《尚书·多方》得到互证。《多方》作于周公、成王践奄归来之时,即成王三年。文中云:“猷告尔有方多士暨殷多士,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从武王克殷设立“三监”监殷至成王三年,恰为五年。由此可知,成王嗣位的时间为武王灭殷后二年,自然武王克殷后的享年为二年,这不言自明。

四是武王的同母弟中,到底是周公长于管叔还是管叔长于周公?纵观历史,明确说到周公与管叔孰兄孰弟的有两说:战国时期的孟子、荀子主管叔长于周公,汉代司马迁在《史记·管蔡世家》亦明确记载两人同为文王正妃太姒所生,管叔行三,周公行四;而西汉时期的《列女传》《白虎通义》等则主张周公长于管叔。这两种争论一直延续至今。但我们认为应以孟、荀及《史记》之说为准。

第一,从孟、荀于何种形势下提出管叔长于周公来看。孟子的这一看法集中体现在《孟子·公孙丑下》,云:“陈贾……见孟子,问曰:‘周公何人也?’曰:‘古圣人也。’曰:‘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也,有诸?’曰:‘然。’曰:‘周公知其将畔而使之与?’曰:‘不知也。’‘然则圣人且有过与?’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过,不亦宜乎?’”从孟子与陈贾的对话中可知孟子对周初置“三监”监殷、管叔勾结武庚发动东方大叛乱的这段历史是清楚的,因而其中他言及周公为管叔弟这一事实,自然可信度就高了。同时,陈贾一步步逼问孟子其目的在于诱孟子说出圣人周公也是有过错的,然而孟子并未直接回答这一问题,而是从另一角度说:“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过,不亦宜乎?”难道弟弟能疑心哥哥会造王庭的反吗?周公的这种过错,难道不也是合乎情理的吗?孟子不假思索地作如是回答,非常朴素自然,有如行云流水,这说明管叔长于周公是他心中早已存在的看法。至于荀子在《儒效》篇里历数周公的伟大业绩,并对之一一作了比较准确的具体评价,说明荀子对周初这段历史不但了解透彻,且对之有较深的研究,而其中谈到周公东征平叛并诛杀了管叔是“以弟诛兄而非暴也”,这就更说明管叔长于周公的看法是荀子早就形成了的一种观念,从而在评论周公杀管叔这一事时自然道出“以弟诛兄”云云。从孟、荀在不同情势下异口同声地说管叔长于周公来看,应该说这可能是战国时期及之前的人们的一种普遍认知。

第二,从周初王庭内部斗争情况来看。武王逝世,成王嗣位,周公摄行政当国。管叔对此不满,于是“惎间王室”(《左传·定公四年》),散布“公将不利于孺子”(《尚书·金縢》)的流言蜚语,在王庭内部掀起了一股反周公的风浪。若周公为管叔兄,其流言则乏力,自然也就难以引起群弟对之的附和。只有管叔为周公兄,在周初王位传承还未完全成定制及在殷的兄终弟及思想的影响还存在的情况下,管叔的流言才貌似有理,产生耸人听闻的效果。其实,管叔之所以反周公,固然是由他的野心所决定,但管叔为周公兄也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正如江声所说:“管叔生当武王、周公之间,习闻商王旧法兄弟相及。谓武王崩,嗣王幼,次当及己,今己为监于殷,而公居摄,疑公蓄异志而踊遣己,故有是流言耳。”[5]

第三,从文化传承来看。纵观历史,《孟子》《荀子》是最早记载周公与管叔孰兄孰弟且认为管叔长于周公的文献。但有学者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孟子》《荀子》之前就已有文献主周公长于管叔,并以《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富辰之言为根据:“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叔”指“弟”,这实则是“周公长于管叔的一个佳证。”又举《逸周书·度邑》记武王的话:“旦,汝维朕达弟”,并将“达弟”释为“在众兄弟中排行仅次于武王”,以进一步证明周公长于管叔看法的正确性[6]36-37。我们认为对《左传》及《逸周书》的这种诠释大有值得商榷的余地。对富辰之言,学术界已公认这不是武王众弟的真正长幼次第,正如顾颉刚先生所说,此乃“富辰随口发言,《左传》作者随笔挥写,本不足以定其长幼之序”[7]。既然如此,将“周公吊二叔之不咸”作为周公长于管叔的证据,就不靠谱了;至于《逸周书·度邑》的“达弟”,我们认为武王不是从年龄次第说的,而是从德、才方面说的,这不能作为周公长于管叔的证据。从现已掌握的史料来看,《孟子》《荀子》确是我国历史上最先记载管叔与周公孰兄孰弟且主张管叔长于周公的文献,而后才有《列女传》卷一《母仪传·周室三母》、《白虎通义·诛伐篇》等记周公长于管叔之说。众所周知,儒家是周公学说的嫡传,故儒学大师孟子、荀子对周公有较多的论述,对周公身世的了解是后世《列女传》《白虎通义》的作者不可比拟的。一般说来,历史上同记一件事的文献,如果后世的文献未能有足够的材料否定前代之所记,那就宁可相信前者而不是后者,这是合乎文化传承规律的。《史记》在史料上的可信度也远高于《列女传》《白虎通义》二书,其记载与孟、荀之说相互印证。因而在管叔与周公孰兄孰弟的问题上,应以孟、荀之说及《史记》的记载为是。

弄清楚了以上四点,我们就可大致推算出周公出生之年。武王享年为54岁,他克殷的时间为公元前1046年,克殷后2年去世,故可知武王克殷时为52岁。由此可算出武王生于公元前1098年(1046年+52年)。据司马迁《史记·管蔡世家》太姒生十男,“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是一个接一个生的。按一般生育规律,前后小孩间隙为两年左右。《帝王世纪·周》也说文王十三岁生长子伯邑考,“年十五而生太子发”。而武王后有弟管叔,然后才是周公,则周公比武王约小4岁,当生于公元前1094年左右。这个年份虽然不能百分之百地确定,但误差应该是很小的。

二、由成王的相关情况推出周公之卒年

关于周公卒年,可从武王特别是从成王相关情况推出。但要考定周公卒年,首先要弄清楚其中两个关键节点,即周公是否摄政七年和他“老于丰”的年份。

第一个节点,关于周公摄政七年而还政成王之事,自先秦以来似已成定论。然而,自近代王国维先生对《尚书·洛诰》重新解释后,便有学者对此产生了怀疑。王氏在《洛诰解》中对《洛诰》结尾处是这样诠释的:“‘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者,上纪事,下纪年。……‘诞保文武受命……’,皆指留守新邑之事。周公留洛,自是年始,故书以结之。书法先日次月次年者,乃殷周之间记事之体……自后人不知‘诞保文武受命’指留洛邑监东土之事,又不知此经纪事纪年各为一句,遂生周公摄政七年之说。”[8]又说:“成王即位,周公摄政之初,亦未尝改元。《洛诰》曰‘惟七年’,是岁为文王受命之十八祀,武王克商后之七年,成王嗣位,于兹五岁,始祀于新邑。”[9]自是之后,有学者据此否定周公摄政及摄政七年之说。彭裕商先生说:“《洛诰》‘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的语句,是周公摄政说的主要依据,持该说的人把‘诞保文武受命’理解为摄政,故有周公摄政七年之说。然自王国维先生以来,已有不少学者指出,《洛诰》这一句乃殷周之际常见的记时体例……并非是讲周公摄政七年。……《洛诰》《召诰》与何尊等铜器所记为同时事,那么前者无疑也作于成王五年,但《洛诰》文末纪年却是‘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所谓‘七年’,实际上是自克商起算,武王二年,加上成王五年,一共七年。”[10]

笔者认为,王国维“‘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者,上纪事(周公留守新邑),下纪年,……周公留洛,自是年始,故书以结之。书法先日次月次年者,乃殷周之间记事之体”的论述,无疑正确而且具有开创性。但笔者对王氏及后来学者对其“惟七年”的具体诠释却不敢苟同,因为它与新出土的何尊明显相违。何尊扼要地记述了何听了成王的诰辞和受到赏赐后的荣宠,而铭文的纪年却为“惟王五祀”。从“惟王五祀”可知:成王嗣位是改了元的,且其王年是从嗣位后的第一年起算;何尊作于成王五年。那么,对《洛诰》“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的“七年”应如何理解呢?我们认为此“七年”不可能是以周公纪年,因为此前已有成王纪年,更何况这又是成王命周公留洛监东土这样的大事,怎么会用周公纪年呢?故“惟七年”,只能是成王七年,这与何尊纪时体例完全相同。何尊“惟王五祀”并不包括武王克商后的二年在内,为何唯独《洛诰》的成王七年要包括武王克商后的二年在内呢?这于逻辑上、事实上都是讲不通的。至于说《洛诰》《召诰》与何尊所记“为同时事”,或“为同记一事”,因而《召诰》《洛诰》也一定作于成王五年,故《洛诰》的所谓“惟七年”是从“自克商起算”,以此进一步说明“惟七年”不能作为周公摄政七年说的根据。很显然,这种推理是建立在《召诰》与《洛诰》作于同一年的基础之上的。我们认为这种推理不够严谨,没有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何尊“宅于成周”的“宅”,李学勤先生释之为“居”,“宅于成周,也就是居于成周”[11]。这完全正确。而从铭文“余宅兹中国,自之乂民”来看,说明成王居成周与营建洛邑有关,并以此推说《召诰》作于成王五年,这是有道理的。不过以《召诰》作于成王五年,是否能以此证明《洛诰》也一定作于成王五年呢?只要细读这两诰,就可知道它们所记虽说在内容上有某些相同之处,但相异是主要的,其作诰的时间和所记的内涵有很大的不同:《召诰》作于营洛之始。是年二月,成王使召公营洛,后周公至,通观营洛规划,令众殷大兴土木。不久,成王前来视察,召公以长老身份向成王作了以“敬德保民”为主旨的告诫之辞。而《洛诰》则是作于洛邑建成之后,虽说诰辞开头也追述了成王来洛,周公向成王报告了营洛规划,但重点是记洛邑既成,周公劝导成王在新邑举行大祭,然后留洛主持朝政,而成王则根据当时形势,决定周公留洛,作为“四辅”主持东都政务,并为他举行了策命仪式,仪式时间为成王七年。合理的解释是成王五年营成周,至七年建成。虽说兴建洛邑成周先前已有一定的基础,但要建成一个“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百里,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郏山”(《逸周书·作雒》)的诺大城市,不是短期内可以完成的,故用了两年左右时间。这是合乎逻辑和客观实际的。

由此可见,《召诰》作于成王五年,而《洛诰》作于成王七年,两诰所记绝非论者所说的“为同时事”,或“为同记一事”,因而谓《洛诰》“惟七年”是包括武王克商后二年在内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故《洛诰》“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的“七年”是指成王七年。但周公摄政与成王嗣位同年始,且周公还政与成王命周公留洛在时间上是紧密衔接着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把“惟七年”看成周公摄政的第七年也并没有错。由上观之,王氏及后来学者以对《洛诰》“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的“新”诠释来否定周公摄政七年之说,是不能成立的。相反,自先秦以来的“周公摄政……七年致政成王”[12]的古来成说合乎历史真实。我们之所以把周公摄政及摄政七年之事作为本节的节点来讨论,就在于它是与周初所发生的重要历史事件相联系的,且为这些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时间“标杆”,唯有弄清它,我们才有可能从周初所发生的重要历史事件的关系中,为探索出周公卒年提供可能性和条件。

第二个节点,如何从史籍有关周公“老于丰”“病”“殁”情况的记载中,考察周公卒年。《史记·周公世家》云:“周公在丰,病,将没……”《书序》亦有与《史记》同样的记载,谓:“周公在丰,将没,欲葬成周……”但皆未点明此发生于何时。而《尚书大传》则点明了其所发生的时间,谓:“三年之后,周公老于丰。……周公疾,曰:‘吾死必葬于成周。’”将上述记载结合《金縢》《洛诰》进行考察,就可以清晰地揭示周初一段历史事实:武王辞世,成王嗣位,周公摄政,七年后周公致政成王,成王命周公留洛,“尹三事四方”,治理东都。周公治洛三年后,因病,一时退隐于丰,继则病之不起,不久而去世。至于周公去世的具体时间,钱穆先生根据《尚书大传》的记载说:“则周公归政后三年而薨也。”[13]杨朝明先生则认为“周公摄政七年归政,《通鉴外纪》曰‘周公归政,三年之后老于丰。’这与《今本纪年》所记成王十年‘周文公出居于丰正合’”。因而认为“成王十年(即周公归政后第三年)便是周公养老之始年”[6]263,进而断定周公卒于“成王十一年”[6]192,亦即周公归政后的第四年。笔者认为杨氏的见解是正确的,因为它还可以从以下史籍得到进一步证实。《书·君陈序》云:“周公既没,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作《君陈》。”而《今本竹书纪年》则在成王十一年纪下谓:“王命周平公治东都。”君陈,乃周平公,周公之子,伯禽之弟;成周即东都(1)西周是以成周作为东都的,周敬王说的“昔成王合诸侯城成周,以为东都,崇文德焉”(《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就可以证明这一点。。二者所记,实为同一件事情。故我们可从《今本竹书纪年》可知《书·君陈序》所记的“周公既没”及王命君陈正(治)“成周”之事皆发生在成王十一年;且周公去世与君陈奉王令去治东都在时间上是紧密衔接的。这就可知周公卒于成王十一年,或者说卒于周公归政后的第四年。

解决了以上两个节点,我们就可推算出周公卒于何年了。上文提到,周公卒于成王十一年,或者说卒于周公归政后的第四年。那么,这两个“卒年”又是公元多少年呢?首先从成王方面来看:从前面可知,武王于公元前1046年克殷,克殷后二年即公元前1044年逝世,旋即成王嗣位,并于次年改元。故公元前1043年为成王元年(2)根据《左传》记载来看,西周改元的方式多为逾年改元。本文对成王元年的计算遵循了逾年改元法。;周公于成王十一年逝世,则可知周公逝世的时间当为公元前1033年。再从周公方面的重要史实来看:周公摄政与成王继位同年始,故公元前1044年亦为周公摄政之始年。周公摄政七年归政成王,则周公归政的时间为公元前1037年,其归政四年后逝世,则周公逝世的时间为公元前1033年。这些说明,不管是从典籍所记的成王方面抑或周公方面的史料进行考察,皆证明周公卒于公元前1033年。

三、结语

综上所述,周公生于公元前1094年,卒于公元前1033年,享年61岁(公元前1094—前1033年)。虽然这仅是推断,不一定十分精准,但在目前考古发现暂时无法直接确定周公生卒年份的前提下,结合历史文献记录和已有考古发现进行推演和交互印证以大致确定周公的生卒之年,无疑是一个可行的思路。就这个意义而言,本研究结果为我们研究周公提供了一个较为可信的时间坐标,对有关西周初年的哲学、历史与文化研究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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