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朝诗集小传》勘误
2022-03-17周雪根
周雪根
(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列朝诗集》为明末清初诗坛巨子、文坛名宿钱谦益编撰的有明一代的诗歌总集,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史料价值。后钱谦益族孙钱陆灿将《列朝诗集》中诸位作者小传部分单独辑录出,汇集成《列朝诗集小传》。《列朝诗集》所选诗歌作品一般都属作者的代表作,旨在以诗存史,间亦有借诗以存其人的情况。每个作者的小传,介绍姓氏爵里生平,品评其作品得失,资料比较丰富,有些记述在今天已是罕见的史料,弥足珍贵。《列朝诗集小传》收录明代约2000位诗人的小传,兼评各家各派诗作的工拙得失优劣,评述中肯、深刻,颇具卓见。在这些诗人中,既有名流大家,也有许多未见经传的小人物,其中女诗人就有一百余位,经作者努力搜摭,保存了许多重要文献,其价值不容置疑。然尽管考订详细,殆因“采摭未备或偶有遗忘”,还是不免存在疏漏和失误。正因为书中所收的一些诗人,在当时即已经“身名俱沉”,鲜为人知。故我们赞赏它的珍贵史料价值的同时,又为个别舛误、遗漏而惋惜。笔者不揣谫陋,兹举几例,略陈管见。
一、是“王袆”而非“王祎”
《列朝诗集小传》甲集页八一“王祎”小传:“祎,字子充,义乌人。少宋景濂一十二岁,同出柳待制、黄侍讲之门。诏修《元史》,与濂同为总裁官。”子充①杨镰:《元代文学编年史》“后录”作“字子允”,误,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611页;贝琼:《清江诗集》卷六《京师雨夜一首呈宋景濓学士、王子充待制、张孟兼主事》可证。,婺州义乌人,乃明初著名散文家、诗人、使者、义士,以节操著称于世。国初征为中书省掾,参与修纂《元史》,与宋濂同为总裁官。书成,拜翰林待制、承直郎、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后出使云南遇害。洪武二十二年(1389)赠翰林学士奉议大夫,谥文节,明文臣有谥始此。正统间,改谥忠文。
明成化年间云南提学副使彭纲《二忠祠记》载:“洪武五年壬子,命翰林待制王袆往,命下,众危之,公怡然就道。王公,初讳‘伟’,寻改‘袆’,又改‘湋’,字子充,浙之金华人。学于前学士黄公溍之门,以文章雄天下。”②(天启)《滇志》卷二十一《艺文志》、(康熙)《云南府志》卷二十一《艺文志六》,又见(雍正)《云南通志》卷二十九之七。
《四库全书总目》卷四七《〈大事记续编〉提要》:“明王袆撰,袆字子充,义乌人。少游柳贯、黄溍之门。明初征为中书省掾,修《元史》,成,拜翰林待制。使云南,抗节死,赠翰林学士,追谥忠文。事迹具《明史·忠义传》。”[1]429《四库全书总目》卷三《〈周易要义〉提要》载《王袆集说》,卷七《〈学易举隅〉提要》记“王袆《造邦勋贤录》”,卷一〇六《〈重修革象新书〉提要》、卷一二四《〈青岩丛录〉提要》《〈华川厄辞〉提要》和卷一六九《〈王忠文公集〉提要》皆作“王袆”。
下面再举内证一二。明初王汝玉为子充之子王绅撰《国子博士王仲缙墓表》云:“考袆,字子充,以文行重海内,与潜溪宋先生齐名。大明初,擢儒台校理,历官起居注。后朝廷开馆修《元史》,召为总裁官,寻擢翰林待制,使云南,仗节死。”③程敏政《明文衡》卷九十二、黄宗羲《明文海》卷四百二十九。明初方孝孺《逊志斋集》卷十二有为子充专集《华川集》所作《后序》,云:“先生名袆,字子充,金华之义乌人,华川者义乌别名云。”[2]杨士奇为子充文集所作《王忠文公文集序》,记:“公名袆,义乌人,死年五十有二。”[3]
检程敏政《明文衡》卷六十二、贺复徵《文章辨体汇选》卷五百五十三并收郑济《故翰林待制华川先生王公行状》。郑济自言:“绅也复以济有世契之私幸,尝辱知于公者最久,请状公之行。故为摭其大概以备家乘之阙,他日国史置传太常议谥,庶亦有所考焉。”此文乃郑济应子充子王绅之请而为之,文曰:“公讳袆,字子充,姓王氏,其先太原郡人,五代时节度使彦超自会稽徙居金华之义乌,遂为义乌人。公之生也,为元至正壬戌十二月十七日。公进《平江西颂》,上览而喜曰:‘吾固知浙东有二儒者,卿与宋濂耳。学问之博卿不如濂,才思之雄濂不如卿。’……遂被害,时六年癸丑腊月二十四日也,享年五十有二。”郑济既称自己与王绅家乃“世契”,且知华川先生“最久”,其言自是不虚,此文当最可信。
然不少典籍误写作“王祎”。更有甚者两名通用,混为一谈。
(万历)《云南通志》卷一五《艺文志·赞类》、(天启)《滇志》卷十八《艺文志》收有《翰林待制王祎像赞》《忠文公王祎赞》。(天启)《滇志》卷十《官师志第七之一·总部宦贤》载:“本朝王祎,字子充,浙江义乌人……上衷语,必称‘子充’而不名。洪武五年春正月,命祎偕苏成诏谕云南,祎欣然就道……必欲迫梁王杀祎。王不得已,出祎见脱脱。梁王不能救,遂遇害。时洪武六年癸丑腊月廿四日也,年五十有二。”[4]343
诸葛元声《滇史》卷十载:“洪武五年春正月,上因平蜀,欲传檄云南,乃遣翰林院待制王祎与元使苏成偕行。命下之日,廷臣危之。祎欣然就道,以六月方至云南见梁王君臣……遂遇害,时洪武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也。”文后作者按语云:“祎字子充,浙义乌人,始学于元学士黄缙,以文雄天下……上每称子充而不名。洪武二年,修《元史》成,拜翰林待制。五年使滇遇害。子绅,亦博学能文,至洪武二十九年,走云南求父遗骸不得,乃述《滇哭记》。建文元年,上父死节状,乃赠祎翰林院学士、奉议大夫,谥文节。正统六年,改谥忠文。开国文臣有谥自祎始。”[5]272冯甦《滇考》、袁嘉谷《滇绎》、《嘉庆一统志·云南统部》皆作“王祎”。
谢圣纶《滇黔志略》亦如是,记“太祖已定中原,云南为梁王所据。洪武五年,命待制王祎持诏谕之,梁王犹豫,适元太子使至,遂被害。”[6]13“洪武六年,诏王祎至云南见元梁王君臣,谕以奉版图归职方。脱脱欲屈祎,祎骂曰……遂被害,瘗地藏寺北。”[6]49
明廖道南《殿阁词林记》卷六《赠学》收录《赠学士谥文节王祎》、明徐象梅《两浙名贤录》卷十二有《翰林待制王子充祎》。明项笃寿《今献备遗》卷四、明邓元锡《皇明书》卷三十一《忠节》、(康熙)《江西通志》卷六十四《名宦》、(康熙)《云南府志》卷十四《使命》、(乾隆)《江南通志》卷一百七十二《人物志·流寓》、陈田《明诗纪事》均记作“王祎”。殊不知,皆属误记。
后人因袭陈说,《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上》载:“《王忠文公文集》二十四卷,明王祎撰。《王子充文钞》一卷,明王祎撰。”[7]529《四库系列丛书目录·索引》载《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文渊阁)四库全书珍本初集至十二集、别辑》中传主相关著述,皆作“王祎”[8]828。《中国文学大辞典》更是以讹传讹,称:“王祎,明散文家。初名伟,又名湋,字子充。义乌人。早年师事柳贯、黄溍,在元末颇有时名。著有文集《王忠文集》。”[9]878
还有同一个作者的著述,王祎、王袆互用,甚至同一书中两个名字前后更互。明程敏政《明文衡》作“王袆”,而其《新安文献志》“先贤事略下”则记:“王忠文公祎,字子充,义乌人。”[10]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二作“王袆”,而《明诗综》卷三录王祎诗十一首,称:“祎,字子充,义乌人。有《华川》《玉堂》二集。”[11]125谢肇淛《滇略》卷五《绩略》:“国朝王袆,字子充,义乌人,官翰林院待制。洪武五年遣使云南谕梁王。”卷七《事略》:“(洪武)五年,遣翰林待制王祎,八年,遣中书省参知政事吴云,俱招谕云南梁王,不下,死之。”[12]冯甦《滇考》“三将军平云南”条:“洪武五年春,上遣翰林待制王祎持诏谕之,梁王不从。会元太子立于漠北,遣侍郎脱脱来滇索饷,欲连兵恢复,遂杀袆。”[13]133清嵇曾筠(雍正)《浙江通志》卷二百四十九:“《华川前后集》二十五卷,《玉堂杂著》二卷,《金华先民传》:‘王祎著’。《继志斋集》三十卷,《分省人物考》:‘王绅著,字仲溍,袆子。’”[14]时而王袆时而王祎,前后矛盾,相互牴牾如此。《明史》亦如是。
究其实,“祎”实为“袆”形似而笔误所致。据理推之,“袆”易误缺笔成“祎”,而“祎”殊不易误增笔作“袆”。殆古人手抄本和影印本字迹模糊,导致后来编纂者妄作判断,将“袆”写成“祎”,后人递相转抄,终不复知其真实面貌。
子充名袆还是祎?我们还可借造字法、字的本义加以判断。“充”释义:充当,当做,担任。袆:即袆衣,古代王后的一种祭服。引申为天子或王侯的职责,意如“袞职”(《诗经·大雅·烝民》“袞职有阙,维仲山甫补之。”)袞,本指天子或上卿所穿绣有卷曲的龙的花纹礼服。明末云南禄丰以耿直忠节著称的一代名臣、东阁大学士王锡衮,字龙藻。“祎”释义:美好。孰是孰非,高下立判。
上所引彭纲《二忠祠记》,云:“王公初讳伟,寻改袆,又改湋,字子充,浙之金华人。”一改、再改皆仅变换偏旁,音同或近。故可推断子充初名伟,后改“袆”。改名定当优先选读音近似的袆(huī),而不是相差甚远或毫无瓜葛的祎(yī)。
二、方行“字明敏”存疑,亦非方国珍之子
《列朝诗集小传》甲前集页四四“方参政行”小传:“行,字明敏,黄岩人。诗名《东轩集》。沐景颙《沧海遗珠》多载国初戍濠之诗,而明敏与焉,知徙濠后又谪滇也。余之初考如此。及观袁忠徹《古今识鉴》,乃知明敏为谷真子。”
此条疑问在方行的表字。舛误一为方行并非方谷真(即方国珍)之子,二为《沧海遗珠》所载绝非戍濠诗人诗作。
《列朝诗集小传》所本殆宋濂为方行《东轩集》所作序或《沧海遗珠》。宋濂《东轩集序》云:“《东轩集》者,天台方君明敏之所作也。明敏仕于元,尝参知政事于江浙行中书。”[15]卷四十八《沧海遗珠》卷一载:“字明敏,号东轩,其先黄岩人。”[16]
然不少文献记载方行的字为文敏。与方行同时寓居凤阳(临濠)的好友郑真《荥阳外史集》卷九《东轩记》记:“公名文敏,字存诚,故平章越国忠愍公次子。”[17]同书卷九十四有《用方文敏新春试笔韵》、卷八十七有《往年予客濠梁,中都国学助教嘉禾贝公廷臣咏雪五言二十韵,先后属和者应奉姑苏金先生德俊、前参政天台方文敏,词格律调俱称,予时为之搁笔》、卷九十七有《用方文敏新春试笔韵》。方行至交贝琼《清江文集》卷二十四《东轩记》记:“方文敏者,作东轩于所居之偏,亦未始求侈于人。尝求记于余。”[18]另《清江诗集》卷三有《六月二日至临淮夜宿方文敏东轩》、卷八有《次韵方文敏秋兴五首》《丙辰元日,时在凤阳,赵穆仲、方文敏、王继远枉骑相过》《病中寄方文敏》《方文敏惠二白瓶及新茶土铁》。释来复《蒲庵集》中有《次韵答文敏参政见寄》诗。若《沧海遗珠》和宋濂所记无误,那方行至少有一个表字为文敏。
诸多文献、书目和总集同于《列朝诗集小传》,皆称方行为元末浙江沿海割据武装方国珍之子。朱彝尊《明诗综》卷八十八:“行,字明敏,黄岩人,谷真子。”[11]4230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十七:“方行《东轩集》。字时敏,国珍子。”[19]470顾嗣立《元诗选》三集卷十:“行,字明敏,黄岩人,国珍子。”[20]440《御选元诗·姓名爵里二》:“方行,字明敏,黄岩人,谷真子。”[21]清吴升《大观录》卷十“明贤诗翰姓氏”:“公名行,字明敏,国珍子,仕元为行省参政,入明徙濠,又戍滇。”[22]万斯同《明史》卷一百三十六《艺文四》:“方行《东轩集》□卷。字时敏,方国珍子。”[23]张廷玉《明史》卷一百二十三《方国珍传》:“(国珍)数岁卒于京师。子礼,官广洋卫指挥佥事;关,虎贲卫千户所镇抚;关弟行,字明敏,善诗,承旨宋濂尝称之。”[24]清陶元藻《全浙诗话》卷二十五:“按:明敏乃国珍之子。洪武戊午,国珍已殁,明敏受剥肤之刑。今《黄岩志》竟不载其人,何也?《天台志·文苑传》有方明敏而不言国珍子,与潜溪之序东轩同,或以为是讳之也。”[25]清周昂《元季伏莽志》卷七“方明敏”条:“明敏亦国珍子。明敏不知珍第几子,以克太仓升官,则亦年长矣。”[26]陈衍《元诗纪事》卷二十八:“方行,字明敏,黄岩人,谷珍子,有《东轩集》。”[27]557
方行是否为方国珍子?曾有人提出质疑。清代陈焯《宋元诗会》卷九十七云:“方行,字明敏,黄岩人,官参知政事于江浙行省,或以为方谷真子,未知是否。”[28]钱仲联先生等《中国文学大辞典》亦持较谨慎态度:“字明敏,黄岩(今属浙江)人。方国珍子(一说为国珍兄国璋次子)。仕于元,后随国珍降明,国珍死,徙濠州,又谪云南,未详其终。”[9]783惜未加深考,只是存疑著录。
宋濂为方国珍所撰《故资善大夫广西等处行中书省左丞方公神道碑銘》记方国珍“子男五人,其二即礼与完,其三曰本、曰则、曰安。”[29]并未见有方行之名。显然,方行非方国珍之子。前所举诸史料,皆沿袭旧闻,以讹传讹。
查检清人黄瑞所编《台州金石录》,其中卷十三载有方国珍仲兄方国璋《神道碑》文。黄瑞记其碑:“额篆书‘元赠银青荣禄大夫、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上柱国,追封越国公,谥荣愍方公神道碑’三十六字,在临海县海乡涌泉寺东半里。张翥撰,危素书。”其正文记:“(方国璋)子三人:长明巩,今资善大夫、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次明敏,今奉政大夫、江浙等处行枢密院判官,知学,有勇力,善骑射;次明伟,今奉议大夫、浙东道宣慰副使,佥都元帅。”另《神道碑》记方国璋死难经过时说:“时苗军据婺州,其将王保等杀渠帅出奔,过仙居,所至纵剽……公(指方国璋)重遣人往戒之。是夜,二月二十一日也,迨四鼓,保军国公营数匝,矢石雨注,公不意其变,帅麾下起力斗,手杀十数人,而矛中折,遂遇害。同死者若干人。公子明巩、明敏闻难起兵来,未至,而保等间道出新昌,竟遁免。”根据碑文记载,此碑乃是方国璋战死后,其幕僚萧德吉撰写行状,请碑表于朝廷。此碑文可谓是研究方国璋生平家世最可靠、最详实的第一手资料。由于张翥《蜕庵集》不收此文,而《台州金石录》乃民国五年吴兴刘氏嘉业堂刻本,流传不广,不太为人注意,故学者称引不多。有了这一碑文,方行是方国璋次子而非方国珍之子可为定论,毋庸置疑了。
另,挚友郑真为方行撰《东轩记》,文曰:“公名文敏,字存诚,故平章越国忠愍公次子,尝受经于陈叔夏先生,博览善记,而尤精于诗云。”[17]此处也称方行为越国公次子,不过此越国公谥号“忠愍”乃“荣愍”之讹。方国璋死后被封为越国公,由此也可知方行乃方国璋之次子,此与《方国璋神道碑铭》所记完全吻合。
三、周南与周南老,并非同人异名
《列朝诗集小传》甲前集页二四“铁崖先生杨维桢”后附“周南”云:“南,字正道,吴郡人。”同书甲集页一三一“周征士南老”载:“南老,字正道,其先道州人,宋末徙吴。国初,征赴太常,议郊祀礼。礼成,发临濠居住,放还卒……正道诗在国初最为庸劣。”
《列朝诗集小传》所载既有周南老也有周南,表字相同,里贯亦同,巧合度之高令人生疑。
若用惯常思维过滤文献,周南与周南老似为同一人。后人也的确想当然,不加审慎,如此认定。陈田《明诗纪事》甲签卷二十五“周南”条:“南一名南老,字正道,吴人。”[30]505
陈衍《元诗纪事》卷二十七:“周南(一作南老),字正道。至正末,以荐补信州永丰学教谕,官至淮南省照磨。洪武初,征赴太常议郊祀礼,礼成,发临濠居住,放还卒。”[27]546《全元诗》第四十二册“周南”小传:“周南(1301—1383),一名周南老,字正道,晚号拙逸。常熟人。元至正间以荐补信州永丰儒学教谕,又檄为吴县主簿,诣阙陈时政六事,进淮南行省照磨,改权江浙行省理问。洪武初,征赴太常,议郊祀礼。礼成,谪临濠居住。放还,卒。尝和高启《姑苏杂咏》,因其‘颇肆诋訾前贤’受到诗论家非议。”[31]158杨镰《元代文学编年史》称:“周南,又名周南老,字正道。常熟(今属浙江)①常熟,实属江苏苏州。人。早年即有诗名,曾预杨维桢集咏《西湖竹枝词》之举,有《姑苏杂咏》一卷,遍题吴中风光名胜。”[32]627事实是否如此呢?其实,牧斋并未注明两者为一人。经考,亦非重出所致。当然,博闻强识如钱谦益也偶有遗忘、疏漏,导致误记。《列朝诗集》甲集前编第七之下“周南老”后点校者注云:“周南老,原误作周南,今据本书甲集十九补。”[33]439这么看来,编者也认为周南乃周南老之误,两人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后人一叶障目,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加审慎,不做甄别,遂将周南与周南老混而为一。考明代确有周南之人,此为成化间人,与谪濠之周南老毫无关系。概言之,周南老是周南老,周南是周南。
《吴都文粹续集》卷三十九收录吴沈应周南老之子周敏之求而作的《周先生墓碣铭》,云:“先生讳南老,字正道,姓周氏,其先汝南人……周南老墓在吴县落星经。”[34]
倪瓒《清閟阁全集》卷十有为周南老专集所作《拙逸斋诗稿序》:“周正道,生当明时,侨寓吴下,求友从师不惮千里,其学本之以忠信孝友,而滋之以诗书六艺,其为文若诗如丝麻粟谷之急于世用,不为镂冰刻楮之徒费一巧也。正道甫自壮至其老,遇事而兴感,因诗以纪事,得杂体诗凡若干首。”[35]
明文征明《甫田集》卷二十一《跋江贯道画卷》:“周南老,字正道,濂溪之后,居长洲,仕元浙省理问。国初,召议太常郊祀礼,发临安(按:临安实为临濠之误)居住。”[36]
明王鏊(正德)《姑苏志》卷五十四《人物十三·儒林》、《江南通志》卷一百六十五《人物志·文苑一》皆记“周南老,字正道。”
明赵琦美《赵氏铁网珊瑚》卷九录有正道《李节妇颂》,文末作者自署“吴郡周南老”。明钱榖《吴都文粹续集》卷八录周南老《齐云楼记》,末署“五月州民周南老记”。
黄宗羲《明文海》卷六十七录同时代王彝《乡饮酒碑》,云:“洪武五年,始诏郡国以孟春冬举行斯礼而读律焉……以授经历李亨、教授贡颍之,使与郡士周南老、王行、徐用诚共商校之。”[37]
朱彝尊《曝书亭集》卷四十四《跋虎丘诗集》条:“《虎丘诗集》一卷,明初吴人王宾所录。集中载邾经诗云……董其役者为周南老,故其诗云:‘白发趋公役,驱驰上虎丘。’又云:‘四叠新城绕涧隈,剑池池上碧崔巍。’南老字正道。”[38]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一录周南老《易传集说》,卷二著录其《丧祭礼举要》,卷十七载其另有《拙逸斋稿》。
《御定佩文斋书画谱》卷八十六《历代名人画跋六》引明李日华《六研斋二笔》:“《元倪瓒著色山水》。倪云林著色山水,余见五六幅,各有意态。戊辰三月在金陵,王越石示余一幅,乃为周南老作者,云岚霞霭尤极鲜丽,所写松皆枯豪渴笔,就意为之,而天趣溢出。周南老题云:‘云林小景著色者甚少,尝客寒斋间作一二,观其绘染深得古法,殊不易也,拙逸叟周南老题。’按:南老,北人之渡南者,宋遗黎也,学精三礼,寓姑苏,行极高洁有重望,以故元镇往来其家。”[39]
倪涛《六艺之一录》卷一百二十三录拙逸老人周南老所撰《元处士云林先生墓志铭》。
张廷玉《明史》卷一百四十《魏观传》:“聘周南老、王行、徐用诚与教授贡颍之定学仪。”[24]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一《〈姑苏杂咏〉提要》:“《姑苏杂咏》二卷,明周希孟、周希夔同编。上卷为高启原唱,下卷为其祖南老续作。南老字正道,自号拙逸子,亦明初人也。”[1]1739
《明诗纪事》甲签卷二十:“《静志居诗话》:《虎丘诗集》一卷,王高士宾所录,吾乡项氏万卷楼藏书也。中载仲谊是诗……又周南老有《至正丁酉督役城虎丘》诗八首。”[32]418
以上文献史料均记作“周南老”(或称周正道),根本见不到其又名周南一说。在同时人笔下周南老从未与周南并出。
正基于此,《全元诗》第四十二册“周南小传”后编者如是说:“明钱榖《吴都文粹续集》所录周南诗,均署名‘周南老’。”[33]158
究其实,周南实另有其人。《明史》卷一百八十七《周南传》:“周南,字文化,缙云人,成化十四年进士,除六合知县,擢御史,出按畿辅,弘治初再按广东,劾总兵官柳景,历江西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武宗初立,宼入宣府,参将陈雄等邀击败之,录功,增南俸一秩,母丧归。九年春,进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踰年乞归,卒,赠太子少保。”[24]《御定渊鉴类函》《广东通志》《江西通志》所记略同。此周南实为成化、弘治间浙江缙云人也。
然后人先入为主,周南老与周南不分,遂导致张冠李戴。
四、木公、木青、木增字号辨
《列朝诗集小传》丙集页三五六“丽江木知府”载:“木公,字公恕,世居筰国,称摩砦诏。(麦得)七传生公恕。公恕五世孙增,字生白。”同卷“木青”条载:“青,号松鹤,公恕之曾孙也。”此误处有二,一为木公字,二为木增字号。
其实木公字恕卿而非公恕,钱氏将木公名与字混淆,后代文献因袭陈说。明陆应阳《广舆记》卷二十一:“木公,字公恕,麦宗之后,则姓木,世为丽江知府。”(雍正)《云南通志》《滇诗丛录》本传亦载其“字公恕”;《滇黔志略》卷八称其名“木恕”(原文:木青,号松鹤公,恕之曾孙)[6]95。《御选明诗》多卷选有“木公恕”诗。《明诗综》卷九十四、《千顷堂书目》卷二十八、《御选明诗·姓名爵里三》《书史会要》《御定佩文斋书画谱》《御定佩文斋广群芳谱》《六艺之一录》均载其“名公恕,字恕卿”,皆误。
(嘉庆)《大清一统志》卷三百八十二:“木公,字世卿,丽江人,袭土知府。”误甚。
同时代、永昌府好友张含《雪山大夫墓表》记:“大夫名公,字恕卿,号雪山,木氏。”[40]227杨慎《雪山诗选》亦称“丽江世守雪山木侯恕卿”。
另检《木氏宦谱·文谱》,其中“知府阿秋阿公”传云:“本名阿秋阿公,官讳公,字恕卿,号雪山、万松。”[41]34
《玉龙山灵脚阳伯那木氏贤子孙大族宦谱》(简称《木氏宦谱》甲)“知府阿秋阿公”传:“官讳木公,字恕卿,号雪山,又万松,定之嫡长,继父职。翁生弘治七年甲寅七月初十丙申日卯时,于嘉靖三十二年癸丑九月初十日宾天。”[42]14
《木氏宦谱》(乙)图谱“十四世考”记:“知府木公,字恕卿,号雪山,又万松。嘉靖六年袭职。公生弘治七年,于嘉靖三十二年九月宾天。正妻阿室蒙,官名凤氏睦,系武定府凤知府女,生五子,长男木高继父职。”[42]29
对于牧斋的误记,方国瑜先生《云南史料目录概说》认为:“谦益见天启重刻《雪山诗选》而录其诗。《诗选》有杨慎序,称木公恕卿,致误为字公恕也。谦益与木增为文字交,《小传》已言之。《初学集》卷二十八《叶严懺法序》,即为木增刻书而作,多知其家世,而误称木公之字号,足见其粗疏也。”[43]474后代文献却以讹传讹,递相转抄,最后是越传越离谱了。
其实杨慎《木氏宦谱(乙)序》对木公字号有清晰说法:“定(木定)长子公,字恕卿,号雪山,继职如前。”[42]23
木公还有一号“六雪”,其《万松吟卷·雪山》自注:“予有六雪之号,故题之。”[44]4《雪山》以下五首诗依次为《雪湖》《雪林》《雪崖》《雪松》《雪楼》,以合“六雪”之数。其诗集《玉湖游录》后署名“六雪主人”。此又见(天启)《滇志》、方树梅《滇贤像传初集》《滇贤生卒考》。
归纳上述,兹列木公小传如下:木公(1494—1553)字恕卿,壮年让爵隐于雪山,因取以号雪山,更号万松,环堂皆植以松,日哦其间,所得佳句录成一帙,命曰《万松吟》,又号六雪主人等,木泰之孙、木定之子、木高之父。木氏第八代土知府。
另外木青的字号,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列朝诗集小传》丙集页三五七“木青”条:“青,号松鹤。公恕之曾孙也。子增,刻其诗曰《玉水清音》。”而《明诗综》卷九十四:“青号松鹤,又号长春,公恕曾孙。”[11]4402赵联元《丽郡诗征》卷一记:“字长春,号乔岳,又号松鹤。”[45]方树梅《明清滇人著述书目》作“字长生,一字乔岳,号松鹤。公曾孙。”[46]《滇南书画录》作“字松鹤,又字长春”、钱方《明代滇黔桂作家研究》作“号松鹤,又号长春”。上述几家,字号混淆,此其误之一;将字长生讹作长春,此其误之二。
检《玉龙山灵脚阳伯那木氏贤子孙大族宦谱》“知府阿胜阿宅”传:“官讳木青,字长生,号乔岳,又松鹤,旺之嫡长,继父职。崇祯四年,以子追赠二品给外仁字四号诰命一道,授封通奉大夫、布政使职衔。翁生隆庆三年己巳八月朔八日亥时,于万历二十五年丁酉十月十五日宾天。”[42]16
《木氏宦谱》(乙)图谱“十八世考”:“知府木青,字长生,号乔岳,又松鹤。公生隆庆三年己巳,于万历二十五年丁酉宾天。正妻阿室加,生一子木增,继父职。”[42]30
综上,试为木青补作一小传:木青,字长生,号乔岳,又号松鹤。为木公之曾孙、木增之父。能诗善书,万历二十四年(1596)袭土司府职,次年卒,年仅29岁。
关于木增的字号,也是歧出不一。《列朝诗集小传》丙集“丽江木知府”称:“公恕五世孙增,字生白。”《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三二《〈云薖淡墨〉提要》、《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百七十八“云薖淡墨”条均作“字生白”。《丽郡诗征》《明清滇人著述书目》皆作“字生白,一字长卿,号华岳”;《云南地方文献概说》因袭其说,也作:“字长卿,一生白”。[47]280《滇南诗略》《全明词》《明季滇黔佛教考》《新纂云南通志》《明代云南文学研究》《云南古代汉文学文献》均作“字生白”。而陈荣昌《滇诗拾遗》、高奣映《鸡足山志》、张福三《云南地方文学史》(古代卷)、余嘉华《古滇文化思辨录》均作“号生白”。
检《玉龙山灵脚阳伯那木氏贤子孙大族宦谱》,其“知府阿宅阿寺”传:“官讳木增,字长卿,号华岳,又生白,宅之嫡长,继父职。万历二十六年,保勘袭职。公生万历十五年丁亥八月十七日,于隆庆二年丙戌八月初一日巳时宾天。”[42]17
《木氏宦谱》(乙)图谱“十九世考”:“知府木增,字长卿,号华岳,又生白。万历二十六年保勘袭职。生四子,长男木懿继父职。”[42]31
明冯时可撰有《明丽江知府木氏雪山、端峰、文岩、玉龙、松鹤、生白六公传》。雪山为木公号,端峰为木高号,文岩为木东号,玉龙为木旺号,松鹤为木青号。六公皆称号,然则木增号生白,可知也。
木增还有一号“水月痴人”,其《山中逸趣》书署“滇西水月痴人木增长卿父著。”
五、李贽“字宏甫、卓吾”之非
《列朝诗集小传》闰集页七〇四“卓吾先生李贽”称李贽“字宏甫”。
众多文献记载李贽字卓吾或字宏父(亦作宏甫)。明陆应阳《广舆记》卷二十一《云南·姚安军民府·名宦》:“李贽,字卓吾,温陵人,为姚安知府。罢官后倦于梳栉,一日恶头痒,乃髡其发,自号秃翁。”[48]明释大壑《南屏净慈寺志》卷六《檀护》:“李贽字卓吾,闽中人,任云南姚安太守,致政不欲归闽,侨寓楚之麻城,自度为僧。”[49]清倪涛《六艺之一录》卷三百七十四《历代书谱六十四》:“李贽,字卓吾,号秃翁,万历四年举乡试,官至云南姚安知府,福建晋江人。”[50]清程嗣章《明儒讲学考》、清江永《音学辨微》同。民国《姚安县志》、方树梅《滇南碑传集》亦称“字卓吾”。
明焦竑《焦氏笔乘》卷二《怀五子诗》记:“姚安,名载贽,字宏甫,以姚安守告归。”[51]明刘侗《帝京景物略》卷八《李卓吾墓》:“卓吾名贽,字宏甫,温陵人。”[52]清梁维枢《玉剑尊闻》卷六《赏誉》同《帝京景物略》。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第二版第四卷)、李圣华《晚明诗歌研究》均称“字宏甫,号卓吾”,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称“字卓吾,别号宏甫”;张迎胜、丁生俊《回族古代文学史》与朱昌平、吴建伟《中国回族文学史》模里两可,称“字卓吾,号宏甫,一说字宏甫,号卓吾”。上述诸家皆误。
其实李贽号卓吾,又号宏甫。明吴亮《万历疏钞》卷三十五《崇儒类》录明礼科都给事中张问达《邪臣横议放恣乱真败俗,恳乞圣明严行驱逐重加惩治以维持世道疏》,文云:“惟时有李贽号卓吾者,壮岁为官,晚年削发,业已自外于名教,不足齿矣。近又刻《藏书》《焚书》《卓吾大德》等书流行海内。”[53]明陈建《皇明通纪集要》卷三十八《壬寅万历三十年》:“礼科张问达奏称邪士李贽号卓吾者,立言乖僻,举止怪异,所著《藏书》《焚书》惑世诬民。”[54]明蒋以化《西台漫纪》卷二《纪李卓吾》:“李贽,号卓吾,闽人也。”[55]明洛问礼《万一楼集》卷五十六及《续羊枣集》卷九《李太守好奇》、明陈建《皇明通纪集要》卷三十八、明徐昌治《昭代芳摹》卷三十、清查继佐《罪惟录》、清傅维鳞《明书》、清张岱《石匮书》、清张之洞《(光绪)顺天府志》卷一百十四《人物志》皆称“李贽号卓吾”。
《李贽文集》第七卷《孙子参同叙》后附梅衡湘《序》,云:“予友秃翁先生,深于禅者也。秃翁者李贽,号卓吾子。”[56]447《续焚书》卷首张鼐《读卓吾老子书述》:“或谓卓吾老子削发奇。余谓此非卓吾老子之精神面目也。”[57]2
如若上述仅算间接证据、外证,那么李贽自言就是直接证据、内证了。李贽《焚书》卷首作者《自序》末署:“卓吾老子题湖上之聚佛楼。”《焚书》卷三《杂述·卓吾论略》夫子自道:“居士别号非一,卓吾特其一号耳……遂以宏父自命,故又为宏父居士焉。”[57]83据此李贽号卓吾、又号宏甫(宏父)可为的论。
试为李贽补作一小传:李贽本名载贽①刘文征(天启)《滇志》卷二十八《艺文志第十一》录七言律诗《光明宫》,署名“李载贽”。范承勋《鸡足山志》卷十录《钵盂庵听经喜雨》,诗下注:姚安郡守李载贽,卓吾,蒲田。袁中道《李温陵传》:“李温陵者,名载贽。”,后改名为贽,又有笃、卓等名,号卓吾,又号宏甫(宏父),别号思斋居士、百泉居士,福建省泉州府晋江县人。泉州为温陵禅师福地,故又号温陵居士;晚居龙湖,号龙湖叟。
本文对《列朝诗集小传》中名字互置、张冠李戴、形似而误、主观臆断等讹误加以辨正,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