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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现状调查

2022-03-16陈诗琪李彦霖周天津胡金诺赵梓伶李金桃刘伟信

卫生软科学 2022年3期
关键词:中医科妇幼妇幼保健

陈诗琪,罗 敏,李彦霖,周天津,胡金诺,赵梓伶,李金桃,刘伟信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 成都 610041)

中医药在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疗和预防保健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1]。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儿科、妇科等专科专病”[2]。2021年,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3]。可见妇幼保健与中医药的融合既是国家政策导向也是改革、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

四川省中药材资源优势独特,医疗服务发展良好,科技研发支撑有力,中医药服务总体规模与实力居全国前列[4],但在妇幼健康领域的服务开展情况尚无相关调查和研究数据。本研究旨在通过构建适用于妇幼保健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评价体系,调查了解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省内妇幼保健机构全面、优质开展中医药服务,改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供参考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对四川省全部202家妇幼保健机构进行问卷调查,其中一级或未评级机构32家,二级机构133家,三级机构37家(各机构级别来源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2020年度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结果)。

1.2 调查方法

通过梳理、查阅有关中医药服务能力的研究文献和政策文件[5,6],初步制订了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调查问卷,并经过专家咨询对问卷的条目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正式调查问卷。2021年4月,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向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发出调查通知,以了解全省妇幼保健机构2020年度中医药服务能力,5月完成数据回收、清理和汇总工作,形成最终研究数据集。

1.3 调查内容

(1)中医药服务基本条件。包括中医科室设置、中医科床位情况、中医药服务区和中药方设置和中医治疗设备情况。

(2)中医药服务能力情况。包括中医科诊疗、收入、中药配备、人员构成、培训以及适宜技术开展情况。

(3)中医药参与妇幼保健服务情况。包括健康教育、中医药开展对育龄妇女、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管理即诊疗调养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Excel 2016整理数据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经正态性检验,中医服务能力指标均不服从正态分布,故结果中对于偏态分布计量资料采用中位数和四分位数进行统计描述,计数资料用绝对数和构成比进行统计描述。

2 结果

2.1 中医药服务基本条件

全省202家妇幼保健机构中,115家设有中医科,占56.93%。三级机构中,34家设置,占比91.89%;二级机构中,70家设置,占比52.63%;一级或未评级机构中11家设置,占比34.38%。115家设有中医科的妇幼机构服务基本条件见表1。

表1 设有中医科的不同等级妇幼机构基本情况 单位:家(%)

结果显示,84.4%的机构配置有中医诊疗设备,其设备种类的中位数为7种,其中三级机构均配置有中医诊疗设备,中位数为10种;二级机构中75.7%机构配置有中医诊疗设备,中位数为6种;一级或未评级机构中90.9%机构配置有中医诊疗设备,中位数为4种。各类设备配置方面,TDP神灯配置比例最高(80.87%),康复训练设备配置比例最低(47.83%)。

2.2 中医药服务能力

全省妇幼保健机构门诊总人次数为1897.17万。设有中医科的机构中,中医科门诊诊疗人次总量为79.02万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数的4.17%。应用中药诊疗的人次总量为53.38万,应用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的人次总量为53.24万。机构配备中药种类的中位数为263种,中医药诊疗收入占医疗服务收入比例的中位数为2.4%,门诊中成药收入占门诊药品总收入比例的中位数为3.8%。不同等级妇幼保健机构中,中医相关平均诊疗量、中医门诊占比和配备中药种类数量均为三级机构最高,一级或未评级机构最低。中医药诊疗收入占比为三级机构高于二级及以下机构,而门诊中成药收入占比则为一级或未评级机构高于二级和三级机构。详见图1、表2。

图1 不同等级妇幼保健机构诊疗量

表2 设有中医科的不同等级妇幼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全省妇幼保健机构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的机构总计107家,平均掌握中医适宜技术7项(中位数),纳入医保报销的中医适宜技术占55.4%。其中,推拿类、穴位敷贴、针刺类和中药熏洗年治疗量较大,均在10万人次以上;穴位埋线、中医微创和肛肠类年治疗量较少,均不到1万人次。见图2。

图2 中医适宜技术年治疗量及开设机构数

2020年接受过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的妇幼保健机构仅91家,接受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人次数的中位数为20人次。有132家妇幼保健机构配置了中医类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类卫生技术人员中位数为3人。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共有中医类卫生技术人员595人,其中执业医师人员431人(72.44%),执业助理医师57人(9.58%)。

2.3 中医药参与妇幼保健服务

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活动总计覆盖17.8万人次,对0~3岁儿童进行中医调养总计15.5万人次,应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对孕产妇开展健康管理总计9.6万人次,应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对育龄期妇女进行治疗总计18.9万人次。其中,三级机构的中医药健康教育活动的平均覆盖人数最高,二级机构最低;对0~3岁儿童进行中医调养、对孕产妇开展健康管理以及对育龄期妇女进行治疗的平均服务人数均为三级机构最高,一级或未评级机构最低,详见表3。

表3 中医药参与妇幼保健服务机构数及服务人数

3 讨论

3.1 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基本条件需完善

全省妇幼保健机构中仅有56.93%的机构设有中医科室,远低于2019年全国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的比例(85.0%),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的比例(56.3%)接近[7]。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体系中中医科建设水平滞后,二级机构设置中医科比例尚未达到《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3]目标,可见四川省妇幼健康领域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另外,其基础设施建设较薄弱,相关诊疗设备配备也不完善,开设中医科的机构中配置中医诊疗设备、中药房和中医住院床位的机构比例也低于河北省和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配置水平[8,9]。中医诊疗设备配置方面,大部分机构仅具备7种以下的中医诊疗设备,且仅在成本较低、设备操作难度小的基础设备上配置比例相对较高,如TDP神灯、推拿用床、中药设备、普通针具和灸疗设备。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和中医药诊疗设备缺乏可能导致机构难以开展多种形式且有中医特色的诊疗服务。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构建妇幼保健机构下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和发展规划,研究出台促进妇幼领域中医药发展的具体措施;统筹安排妇幼领域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宣传倡导,提高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对中医药工作的认识,形成重点支持保障和大力促进妇幼领域中医药发展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各级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中将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发规划纳入重要建设内容。

3.2 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2020年四川省中医类总诊疗服务6508.67万人次,占总诊疗12.71%[10],而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门诊中医药诊疗人次仅79.02万人次,占总诊疗仅4.17%,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另外,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整体中医类卫生技术人员极为短缺,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人数仅488人,占全省的1.4%[8]。其中医药诊疗收入占比也处于较低水平,说明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诊疗以西医为主,中医诊疗服务受到明显限制。妇幼保健机构所掌握的中医适宜技术有限,难以满足妇幼人群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导致有中医相关就医需求的妇幼人群通常不会把妇幼保健机构作为其第一选择,影响了中医药在妇幼保健领域中应当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本研究发现,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接受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极少,中医诊疗技术进步缓慢,且医院整体环境对中医药相关知识缺乏基础认知,导致中医适宜技术应用推广更加困难,这可能是现阶段阻碍妇幼健康领域推进中医药工作的主要原因之一。

建议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中医专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省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标准或指南,对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室建设、中医诊疗区域布局、中药房/中药服务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开展妇幼健康领域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在服务内涵、服务流程、服务模式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妇幼领域中医药专科的持续、健康发展。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建议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妇幼保健院中医骨干人才培养;在妇幼保健机构制定中长期中医药人才建设规划和激励机制,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方面,做到中西医同等待遇;在人才培养方面采取妇幼保健机构与中医院校联合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妇幼保健机构与中医专科机构联合举办短期培训班,提高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诊疗干预方案、中医药适宜技术、中成药用药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3.3 中医药健康管理需深度融入妇幼保健服务

全省大多数妇幼保健机构未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活动,也未应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对育龄妇女、孕产妇和儿童开展中医调养、健康管理和保健服务。这可能与四川省目前尚缺乏规范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妇幼保健服务的相关制度、诊疗指南和工作流程有关,缺乏相应的管理和评价机制导致全省中医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安全与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建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治未病与妇幼保健服务的深度融合,深化妇幼中医药服务内涵,组织开展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生殖保健等方面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对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发挥中医药在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生殖保健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妇幼保健机构的营养科与中医科联合,围绕备孕、产后、流产后等重点环节和儿童咳嗽、儿童消化不良等常见健康问题,提供适宜妇女儿童食用的药膳、养生调理茶饮等服务。

综上,本研究采用普查的方式调查了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现状,发现四川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整体中医药服务能力有限,且其中医药参与妇幼保健服务程度不高。后续,研究团队将持续开展数据收集工作,监测分析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同时为评估《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实施成效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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