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校注》人物补注再续
2022-03-13孙启新刘艳玲
孙启新 刘艳玲
(1.淄博市纪委监委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山东 淄博 255001;2.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文学院,山东 淄博 255100)
盛伟先生校注的《〈聊斋志异〉校注》是笔者常置于手边的一部《聊斋志异》校注本,不时翻阅,时有心得。在阅读过程中,发现盛伟先生对小说中某些人物未加注释或者注释不够全面准确,笔者已经就此写成《〈《聊斋志异》校注〉人物补注》《〈《聊斋志异》校注〉人物补注续》两文提出商榷。之后,又对《〈聊斋志异〉校注》中陆续发现的少数未加注释或注释不够全面仔细的人物作了进一步考证,今纂成此文,就教于盛伟先生和各位专家学者。
一、圉人王姓
《龁石》开篇介绍:“新城王钦文太翁家,有圉人王姓,幼入劳山学道。”[1]163文中“王钦文太翁”,盛伟先生注释:王钦文,名与敕,字钦文,号匡庐,行十二。顺治二年乙酉(1645)拔贡。以其子士禛贵,诰封朝议大夫、国子监祭酒,赠资政大夫、经筵讲官、刑部尚书。关于“圉人王姓”,盛先生在引用王士禛《池北偶谈》关于“予家佣人王嘉禄者”一段史料后,推论《龁石》中的“圉人王姓”当即王士禛所言之王嘉禄。也就是说,盛先生认为,蒲松龄文中所言“圉人王姓”,就是王士禛父亲王与敕家的养马人王嘉禄。
赵伯陶先生否定了这种解释。赵先生《〈聊斋志异〉新证·〈聊斋志异〉所涉及的明与清初历史人物考》考证云:“《聊斋志异》中多有涉及明以前历史人物的篇章。如卷一《龁石》中有异食癖的新城王氏家的养马人王嘉禄,就是元代人,分别见于雍正七年(1729)《山东通志·仙释志·元》、民国间周宗颐编《太清宫志·王道人仙传》。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二○对此异人有所谓‘予家佣人’之记述,易使读者误认王嘉禄为明末清初人,实则其人早于王士禛三百余年,属于其王氏祖先的家事。”[2]46对于赵先生的这一论断,有必要进一步加以辨析。
王士禛《渔洋山人自撰年谱》:“始祖讳贵,迁济南新城,著籍焉,称琅琊公。公居诸城,古琅琊地也。当元末白马军乱,公徂击之,杀一贼。度不能抗,乃避居新城之曹村,为某大姓佣作。”[3]5049据其所言,新城王氏始祖王贵是从古瑯琊地诸城迁至新城的。康熙《新城县志》卷一“瑯琊王公遗址”记载:“公讳贵,王氏始祖也。元末白马军乱,自诸城迁于邑之曹村,遂家焉。三世至封翁颍川公,食指渐多,子孙渐显。故宅尚存,后人世守之。”从以上叙述来看,新城王氏始祖王贵因杀人避祸,于元末从诸城迁居新城曹村,受雇于某大户人家。后在主人撮合下,与诸城一初姓逃难女子成家,在新城县定居下来。再后来,王贵迁到本县比较富庶之地,置办耕地,由一个贫寒农家逐渐发展为小康之家。王氏后人续谱,皆以王贵为新城王氏始祖。据以上资料分析,王贵当时为人佣作,比较贫穷,不可能有圉人(养马人)。但王贵居住诸城期间家境是否富裕,是否家有圉人,则不得而知。
雍正《山东通志》卷三○《仙释志·元》记载:“王嘉禄,新城人。少入劳山,遇道士,教以五禽之术。久遂不食,但以石为饭,或食松柏叶,渴则饮涧水。久之,遍身生毛寸许。一日,思其母,归。复火食,毛尽落,然食石如故。尝囊石自随,映日视之,即辨其味。着齿无声,如粉粢糕饵。后母死,复入劳山,遂不知所终。”雍正《山东通志》说王嘉禄是元朝人,居住在新城,没有点明是否是王贵的仆人。而王贵此时或许没有迁居新城,即使居住新城,也在为人佣作,家境贫寒,怎么能雇用仆人,而且还是养马的仆人?这个王嘉禄显然不是新城王贵家的圉人。
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一·啖石》:“仙人煮石,世但传其语耳。予家佣人王嘉禄者,少居劳山中。独坐数年,遂绝烟火,惟啖石为饭,渴即饮溪涧中水,遍身毛生寸许。后以母老归家,渐火食,毛遂脱落。然时时以石为饭,每取一石,映日视之,即知其味甘咸辛苦。以巨桶盛水挂齿上,盘旋如风。后母终,不知所往。”[3]3337据王士禛所记,王嘉禄确实是自家的佣人,此人自年轻时就居住在崂山,修炼道家功夫,后来回到新城侍候母亲,母亲去世后不知前往何处。但王士禛在文中没有明确介绍王嘉禄是什么时间在其家佣作,是其始祖王贵时,还是自己这一代抑或上一代时。因为在这一关键时间节点上王士禛语焉不详,致使后人难以断定这个新城王家的王嘉禄是否就是《山东通志》中的王嘉禄。不过对比雍正《山东通志》和《池北偶谈》关于王嘉禄生平资料,二者大体一致,更像是同一人。
《聊斋志异·龁石》叙述:“新城王钦文太翁家,有圉人王姓,幼入劳山学道。久之,不火食,惟啖松子及白石,遍体生毛。既数年,念母老归里,渐复火食,犹啖石如故。向日视之,即知石之甘苦酸咸,如啖芋然。母死,复入山,今又十七八年矣。”[1]163按蒲松龄所言,这个王嘉禄是王士禛父亲王与敕的养马人。但这样一来,又与雍正《山东通志》所载王嘉禄不是同一人,因为他们不处在同一时代。
蒲松龄与王士禛有过一面之交,后来又多次通信联系,对新城王家的家事应该不会很陌生,有些传闻应该有所耳闻。再者,蒲松龄的馆东毕际有是新城王家的女婿,他对新城王家的家事应该较为熟悉,蒲松龄能够经常听他讲述王家的奇闻轶事。还有,蒲松龄与王士禛的族侄王启座交往密切,这是探知新城王家特别是王士禛家传闻的最直接渠道,其消息应该最为可靠。蒲松龄在《龁石》所述“新城王钦文太翁家,有圉人王姓,幼入劳山学道”之事,并非空穴来风,其真实性应该很高,其准确性也应该很大。在这件事上,相信蒲松龄决不会毫无根据地杜撰。
综上所述,王士禛只是记载了“予家佣人王嘉禄”的故事,并未言及其元代的祖先。蒲松龄叙述了“新城王钦文太翁家”也即王士禛家的“圉人王姓”的故事,其关于王嘉禄的叙述应该无误,盛先生的注释也无误。而雍正《山东通志》关于王嘉禄所处时代为元代的记载可能并不准确。那么,赵先生所谓王嘉禄是元末明初人、早于王士禛三百余年的结论,应该也不准确。
二、王启后
《庙鬼》写道:“新城诸生王启后者,方伯中宇公象坤曾孙。”[1]169盛伟先生注释:“王启后,字孝先,庠生。兄弟七人,启后行一。”[1]169盛先生这一注释,可以进一步补正。
乾隆《新城王氏世谱》载,王启后是新城王氏九世孙,其曾祖名象泰,祖父名与端,父亲名士泌,三子分别是兆箕、兆篪、兆笄。按《庙鬼》所言,王启后是“方伯中宇公象坤曾孙”,而《世谱》记载的是象泰曾孙,个中问题值得一辨。
乾隆《新城王氏世谱》卷一载:“象坤,字子厚。小字大库,号中宇,行二。生嘉靖丙午年,嘉靖甲子解元,乙丑进士,历官山西左布政使。所至以实心行实政,兴利除弊,伸冤理枉,人皆尸祝。而清公直亮,尤有古社稷臣风。事详《明史》。卒万历十六年月日,崇祀乡贤。配田氏,封恭人。嗣一子。”[4]14-39“象泰,字泰然。小字二库,号水濂,行四。生嘉靖辛亥。性廉直,一介不苟。好读书,尤精性理。万历癸酉亚元。卒甲申四月廿日申时。配荣氏,一子。”[4]14-39卷四载:“与端,先嗣伯父方伯公,后本生父乏嗣,归宗。字方函,上林院署丞。嗜学,工诗画,著《栩斋集》《词曲》二十余种。壬午破城死。配张氏,三子。”[4]14-70“士泌,字星海,行六,庠生。配张氏,七子。”[4]14-70
从以上记载可知,王与端是王象泰的儿子,他先出嗣伯父象坤,后来因为本生父象泰再无他子,于是归宗。蒲松龄因为不了解王家内情,所以在写作《庙鬼》时仍然认定王与端是象坤的嗣子,将启后写成象坤的曾孙,其实启后应系象泰曾孙。
文友魏恒远先生认为,《世谱》虽然记载王启后祖父与端“归宗”,没有记载其“双祧”,但也不能否认没有双祧一事。按照封建社会宗族财产继承制度,王象坤死后,其财产一般应由其血缘最近的子侄辈继承。王象坤去世时,其母于氏尚健在,极有可能指定与端这个唯一的孙子继承长子象坤的财产,以象坤嗣子的身份操办葬事,这也是事实上的“双祧”。只是现在没有发现相关资料,难以断定。
王启后系长子长孙,乾隆《新城王氏世谱》卷四记载:“启后,字孝先。行一,庠生。配郑氏,三子。”[4]14-70查阅有关资料,王启后只是一个秀才,才学一般,后世没有传下其诗文。他的三子分别是兆箕、兆篪、兆笄,基本情况是:“兆箕,字秋南,配王氏,继张氏,二子;兆篪,配赵氏,继冯氏,四子;兆笄,行五,自幼出家,住持青州府法庆寺,法名佛鲁,号蕴真。”[4]14-70
三、张老相公
《张老相公》讲述张老相公嫁女路过金山,家人因为忘记了他的嘱咐,在船上烤肉,被闻到香气的鼋怪弄翻船,妻子女儿全部死亡。张老相公不顾僧人反对,请来铁匠,冶炼大铁块,投入江中,大鼋跃出吞食,痛苦而死。过往行人感谢张老相公为民除害,为其立祠画像,敬为水神。盛伟先生对于文中的“张老相公”没有注释。
张老相公,史上实有其人,后来被人神化,与蒲松龄所记截然不同,其人其事及其发生地都没有相同之处。
《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宋仁宗嘉祐六年冬十月)辛巳,赠故客省使眉州防御使张亢为遂州观察使,故兵部郎中张夏为太常少卿。……顷张夏守泗州,取土石为城堤,以拒长淮之暴。又为堰岸,以防汴水之入。其补坏增旧之制,则又著为条令而刻之于石,使后人遵而不敢废。其后淮水屡涨,而常赖以无虞。又尝为两浙转运使,作石堤以防浙江之流。杭人怀夏之功,庙而祭之堤上,至今思之。”
嘉靖《浙江通志·祠祀志》记载了明成化年间重建杭州“昭贶庙”的状况:“昭贶庙,在浑水闸东,祀宋兵部尚书张夏。夏尝为两浙转运使,筑堤捍江,杭人德之,立祠。成化间工部侍郎李颙来,治潮患,祷神而应,即旧址重建。”嘉靖《萧山县志·建置志·典祀》对绍兴府萧山县“护堤侯庙”有详尽记载:“护堤侯庙,去治东北十里,在长山之麓。宋时建,以祀漕运官张行六五。咸淳间赐额,祈祷甚应,尤有功于海堤。今俗谓之长山庙,又谓之张老相公庙,凡岁春秋以有司致祭。后又别建庙于新林铺之北,谓之护堤侯行宫,有司即祭于其所。又沿山水、桥闸要害之所,皆有行宫,民各私祀之。”
由以上志书记载,可以看出张老相公的原型是北宋兵部郎中张夏,因治理杭州海塘有功,被封为神,并立庙祭祀。明中期以后有关张夏祠庙的记载突然增多,而且其信仰的中心逐渐由杭州变成了绍兴府,特别是与杭州隔江相望的萧山县。今人所熟知的“张老相公”信仰完全是明朝以来的情形,而该信仰的源头却是北宋时代产生于杭州的张夏信仰。入清后特别是康乾年间,朝廷在浙江钱塘江北岸大规模修建石塘,同时还对江神、河神等神灵进行加封,专门在海宁建立海神庙进行祭祀。整个明清时期,张夏信仰在杭州湾沿岸地区的扩展,都被深深地打上了绍兴府张老相公信仰的烙印。随着绍兴籍人的四处迁移,张老相公信仰也传播到了全国各地。
蒲松龄在宝应县为孙蕙做幕僚时,肯定听说过张老相公的传说,但奇怪的是,《聊斋志异》中的张老相公却是山西人,一名普通百姓(或为商人)。他的传奇经历是设计杀死为害长江的大鼋,故事发生地在长江边的金山寺,这与绍兴(或杭州)的张老相公传说大不相同。或许,张老相公成神一事在当地另有传说,蒲松龄此文就是依据传说记录成文的。
四、高公明图
《苏仙》开篇介绍:“高公明图知郴州时,有民女苏氏浣衣于河。”[1]390文中的“高公明图”,盛伟先生没有注释。查阅《沂水县志》却有“高名图”其人,《苏仙》中的“高明图”应为“高名图”,“明图”当为蒲松龄笔误。
高名图,山东沂水县(今临沂市沂水县)人。康熙《沂水县志·仕进》记载:“顺治八年(1651)中举人,康熙六年(1667)登进士,任山西石楼县知县。”雍正《石楼县志·历官》记载:“高名图,山东沂水人,进士,康熙十四年任。”道光《沂水县志·仕绩》记载:“高名图,由进士授山西石楼县令,居官多善政。以老病辞官归里,一仆一马。及半途,马仆,与仆负囊,徒步而归。”
据以上资料可知,高名图并没有“知郴州”,只是出任过山西石楼县知县。高名图为官石楼期间,制定清明政令,取得良好政绩,得到了石楼县乡绅百姓的赞誉。《沂水县志》记录高名图辞官回乡的故事,说明他的确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清廉官员。
《苏仙》说高名图“知郴州”,言之凿凿,不容怀疑,但事实并非如此。仔细查阅《沂水县志》,发现担任郴州知州的是高熏。道光《沂水县志·仕绩》记载:“高熏,由进士任湖广兴宁县,擢知郴州,多善政。”据此分析,蒲松龄很有可能把高名图、高熏二人搞混淆了,把同样是沂水人的高名图的任职地点误记为郴州。在交通不畅、信息闭塞的清朝初期,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就是在现今社会也难免出错。
五、汤公名聘
《汤公》开篇写道:“汤公名聘,辛丑进士。”[1]408盛伟先生注释:“汤公名聘,即汤聘,祖籍江宁县,隶籍溧水县人。清顺治十四年(1657)丁酉科举人,顺治十八年(1661)辛丑科进士,曾官平山县知县。”[1]409
康熙《平山县志·官师·名宦》后有《补志》载:“汤聘,江南溧水籍,江宁人。由进士康熙八年任。请蠲荒赔三百二十八顷余亩,豁除逃亡四千余丁,招徕复业逃民一千八百余户。伸九命沉冤,捕越逃世寇。力行保甲,修筑墙濠。修光禄桥以疏水道,筑永乐堤以除水患。冗役尽汰,耗派悉除。征输无扰,讼狱不兴。茕民疾病死亡,多所拯济。士习民风,为之丕变。甲寅夏旱,岁祷林山,忧民病逝。□□蒙赠平山明宦、江宁乡贤,士庶感德呈志。”
雍正《畿辅通志·名宦·正定府》载:“汤聘,上元人,知平山县。刚正廉明,吏民畏怀。事关民社,必尽心措处。又尝纂修邑志,人咸称其信而有征。”
乾隆《江南通志·人物志》载:“汤聘,江宁人。顺治辛丑进士,知平山县。招抚流庸,清丈板荒田,请于上官,蠲其赋。判决疑狱,民惊为神。大旱岁,祷林山中,以暍致疾,卒。”同治《上江两县志·乡贤》载:“汤聘,字旌三,号止庵,上元人,瑞州知府有光孙。顺治辛丑进士。未第时,曾拒舟人奔女。嗣值剧疾,梦神益寿,著《再生纪略》,以志其事。后宰平山,廉能不苛,决疑谳,课农桑,洁己养士,恤孤振寡。其尤著者,请蠲荒赔三百二十八顷,豁除逃亡四千余丁,招徕复业一千八百余户。会大旱,步祷山林,中暑,卒于任。士民请祀直隶名宦祠。”
赵羽先生在《聊斋志异笺证初编·汤公》中综合清代地方志书记载,对汤聘作了详细考证:“汤聘,字旌三,号止庵,江宁府上元县人,隶籍溧水,瑞州知府汤有光之孙。汤聘大约生于明天启五年(1625)前后,清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顺治十八年(1661)会试会魁,殿试三甲进士。汤聘中进士后,长期居乡奉母,迨其母逝世后,于康熙八年己酉(1669)冬出任正定府平山县知县。”[5]126“康熙十三年甲寅(1674)夏,平山大旱,汤聘心忧民生,不辞辛劳,步行林山祈雨,不幸中暑病逝。”[5]128
汤聘与淄川人孙蕙、高之騊均为顺治辛丑科进士,系进士同年。《汤公》所述汤聘之事,其素材可能是蒲松龄于孙蕙或高珩父子处获得的。
世人传言汤聘死而复生,对于这一过程,蒲松龄没有详细描述。晚于蒲松龄的袁枚在《续子不语》卷二《牟尼泥》中较为详尽地记载了汤聘再生过程,兹抄录如下:
进士汤聘为诸生时,家贫甚,奉母以居。忽病且死,鬼卒数人拘之到东岳。聘哀吁曰:“老母在堂,无人侍养,聘死则母不得独生,且读书未获显亲扬名,乌可即死?望帝怜而假之年。”东岳帝曰:“汝命止秀才,寿亦终此。冥法森严,不能徇汝意,加增功名寿算也。”聘扳案哀号,声彻堂阶。帝曰:“既是儒家弟子,送孔圣人裁夺。”命鬼卒押至宣圣处。宣圣曰:“生死隶东岳,功名隶文昌,我不与焉。”
回时路遇普门大士,哀诉求生。大士曰:“孝思也,盍允之以劝世。”鬼卒曰:“彼死数日,尸腐矣,奈何?”大士命善才往西天取牟尼泥补完其尸,善才往。越三日,裹取牟尼泥来,泥色若栴檀,其香不散。因与善才同至家,而尸果腐烂,蝇蚋嘬于外,虫蛆攻其中。见一灯莹然,老母垂涕。是时死既七日,尚无以为殓也。善才以泥围尸三匝,须臾,臭秽渐息,蝇蚋四散,虫蛆亦去,腐烂者完好如常,遂有生气。善才令聘魂归其中,从口入,曰:“我返报大士去矣。”尸即蠕动。
聘张目见母在旁涕泣,亦呜咽不禁。母惊而狂叫,邻人咸集,聘已起坐,曰:“母勿怖,男再生矣。”因备言遇大士得再生之故,曰:“男本无功名,命限已尽,力求报父母恩。大士命持贪淫荤酒诸戒,与我功名寿算。男惟不能断酒,余俱如所戒。大士许男成进士,但命无禄位,戒勿仕而已。”复顾母曰:“勿怖恐,男实再生也。”后聘举戊戌进士,就真定县令,卒于官。
六、名士作“宝藏兴焉”文
《胭脂》篇末“异史氏曰”附录施闰章“奖进士子”逸事一则,文曰:“尝有名士入场,作‘宝藏兴焉’文,误犯下‘水’字。录毕而后悟之,料无不黜之理,作词曰:‘宝藏在山间,误认却在水边。山头盖起水晶殿。瑚长峰尖,珠结树颠。’这一回,崖中跌死撑船汉。告苍天:‘留点蒂儿,好与朋友看。’先生阅文至此,和之曰:‘宝藏将山夸,忽然见在水涯。樵夫漫说渔翁话。题目虽差,文字却佳。怎肯放在他人下?尝见他,登高怕险;那曾见,会水淹杀!’此亦风雅之一斑,怜才之一事也。”[1]849
赵伯陶《聊斋志异详注新评》对此简评:“至于《胭脂》后附施闰章‘奖进士子’一则,注评者偶然发现也自有其本事,似非施闰章所亲历。”[6]2502赵先生的这段评论,观点基本正确,但证据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
民国《博兴县志·杂志》载:“《聊斋志异》载有名士入场作‘宝藏兴焉’文,误记水下,录毕而后悟之,料无不黜之理,作词云云。相传其人即博兴之魏基。基字休庵(见《人物志》),惟情事略异,词亦有出入,赘录于后。基早岁游庠,后道念既深,思脱尘俗。尝于学使按临时作‘宝藏兴焉’文,领题处故顶今夫水,知无不黜之理,卷尾系词云:‘宝藏在山间,误认却在水边。山头盖了座水晶殿,瑚长峰尖,珠结树颠。这一回,崖中跌死撑船汉。告苍天,饶了俺,从今不在这泥里战。’学使阅之至此,知为异人,仍置高等。并和以词云:‘宝藏将山跨,忽然间在水涯。樵夫说了些渔翁话。脉理虽差,文字却佳。亦何妨虎入潭溪斗龙蛇。呆秀才,休害怕,谁肯把你放在他人下。’逾岁,学使易人。入场完卷,后复赘黄莺儿二首。学使以为犯规,遂褫其衿。基自此飘然远矣。”此文与《聊斋志异·胭脂》附则之原文略有差异,或许是版本问题。
文中八股文题目“宝藏兴焉”,出自《中庸》第二十六章。原文曰:“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鼋鼍、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可以看出,“宝藏兴焉”是第一段“今夫山”之句的结语,而魏基记忆有误,在写作八股文破题时误记为下一段“今夫水”的结语,因此论点与题目出处不符,承题时便风马牛不相及了。
按《博兴县志》所载,《胭脂》附则所言名士作“宝藏兴焉”文真有其事,并非空穴来风,“相传其人即博兴之魏基”。康熙《博兴县志·人物志》载:“魏基,邑庠生,少力学,义命自安,不求仕进。明末,卜居邑东南,结茅数椽,以琴书自娱。朝无暮炊,不计也。题壁云:‘一文无也只留竹,四壁萧然不卖琴。’号曰‘休庵’,又号‘一笑叟’。尝夜归,路遇贼,夺其衣物,基曰:‘我魏休庵也。’贼惊曰:‘不知是魏师父!’策蹇送至其家。潜德感人如此。”其他几个版本《博兴县志》关于魏基的记载,大体相同。
魏华凯《闲云野鹤魏休庵》写道:“蒲松龄在文中未提及(魏基)姓名,因为休庵先生所处的时代相去不远,此事确为他的一段轶事,也不无可能。”魏先生接着考证:魏基谱名魏邦基,“当生于明嘉靖八年(1529),卒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终年七十八岁。”《魏氏族谱》载:“邦基,字休庵,号方石。生于明嘉靖年间,越隆庆、万历三朝,享寿八秩乃终。”《魏休庵先生神道碑》载:“先生氏魏,讳邦基,字休庵,方石其号。生当明季,文章得韩柳之髓,诗词含陶白之音。卜居邑东南三家村,结茅数椽,琴书自乐……点瑟颜瓢,朝无暮炊,泊如也。”[7]153-155
据《博兴县志》《魏氏族谱》及魏华凯文章等资料,可以基本概括魏基的生平:魏基,谱名魏邦基,字休庵,号方石,邑庠生,县城东南三家村人。他生于明嘉靖八年,卒于明万历三十四年,享年七十八岁。魏基才华横溢,诗词歌赋无所不晓,因乡试屡不得志,遂书剑天涯,云游四海,晚年方归隐乡里。
施闰章生于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卒于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邹宗良先生《蒲松龄年谱汇考》载:顺治十三年(1656)“七月,施闰章补山东提学道;十月到任。”[8]133十七年(1660)“三月,施闰章卸山东提学道任,归宣城里第。”[8]153是年,“蒲松龄参加本年乡试不中,因有叶生之恨。”[8]151两相比较可知,魏基去世后十二年,施闰章才出生,一个离世之人怎么能参加施学政主持的科试或岁试呢?显然蒲松龄《胭脂》中所言入场“名士”绝对不是魏基,此其一;其二,“宝藏兴焉”这篇八股文,有可能是魏基所作,这应该不用置疑,但绝对不是施闰章主持考试时的文章。此事是魏基的一则轶事,流传已久,与施闰章毫无瓜葛,于此不可较真。
马振方《〈胭脂〉〈折狱〉虚实辨析——兼谈〈聊斋志异〉中的真人假事小说》认为,“通过已知的本事和新发现的相关资料考定《胭脂》,实属虚构之小说”[9]42,“用真名写假事,是中国小说史上惯见的现象”[9]48。马先生的这个观点非常准确,揭示了《胭脂》关于魏基所作“宝藏兴焉”文的谜底,它是蒲松龄为了神化施闰章而依据社会传言杜撰的一个传奇故事。
七、孙进士柳下
《太原狱》写道:“时吾邑孙进士柳下令临晋,推折狱才,遂下其案于临晋。”[1]1525盛伟先生注释如下:“吾邑孙进士柳下,谓淄川县进士孙柳下。孙柳下,名宗元,字柳下,顺治二年乙酉(1645)亚元,顺治十二年乙未(1655)进士,授临晋县知县,升开封府南河同知,调滦州知州,升思恩府同知。”[1]1526此注释可以进一步补充。
乾隆《淄川县志·选举志·举人》载:“孙宗元,字柳下,顺治乙酉科亚元。见进士。”[10]543乾隆《淄川县志·选举志·进士》又载:“孙宗元,顺治乙未史大成榜。授临晋知县,升开封府南河同知,调滦州知州,升思恩府同知。”[10]534
《孙氏家谱(六支)》载:“公姓孙氏,讳宗元,字柳下,号近厚。伯善次子默六子,潮五世孙。顺治乙酉科乡试亚元,乙未科史大成榜,殿试三甲,即用山西临晋县知县。任满,升授河南南河同知,因河功奏迟,被劾降级,调补直隶永平府滦州知州,再升广西思恩府同知。”“又,名号附录:公讳宗元,字长卿,号近厚,一号柳下。”
康熙《临晋县志·秩官表》载:“顺治十三年,孙宗元任临晋知县。”雍正《河南通志·职官七·各府同知》载:“康熙二年,孙宗元任南河同知。”康熙《永平府志·宦绩·滦州知州宦迹》载:“孙宗元,字近厚,山东淄川人,由进士以同知降补,(康熙)十年任。廉静有为,留心抚字,虚公礼士,吏畏民怀,有古良吏风。升广西思恩府同知。”康熙《滦志补》载:“(康熙)十年辛亥……八月,知州孙宗元(淄川人,进士)来任。”孙宗元于滦州任上,曾修《滦州志》,书成于康熙十二年(1673),卷首有孙宗元所撰序文。道光《济南府志·经籍》载:“《燕翼堂遗诗》,淄川人孙宗元撰。宗元,号长卿,顺治乙未进士,思恩府同知。”
综合淄川、临晋、滦州等地方志书和《孙氏家谱》之记载,可大致了解孙宗元之生平。孙宗元,字柳下,号近厚,又号长卿,山东淄川人。顺治二年山东乡试亚元,顺治十二年殿试第三甲进士,顺治十三年(1656)任临晋知县。康熙二年(1663)升南河同知。康熙十年(1671)因河功奏迟被劾,降补滦州知州,主持纂修《滦州志》。康熙十六年(1677)升广西思恩府同知。著有《燕翼堂遗诗》。
蒲松龄非常赞赏孙宗元的断案才能,但是对他的道德品质却不苟同。他在此篇“附记”写道:“余尝谓:孙公才非所短,然如得其情,则喜而不暇哀矜矣。”[1]1525
“不暇哀矜矣”,语出《论语·子张》,原文是“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大意是,孟氏任命阳肤做典狱官,阳肤向曾子请教。曾子在此告诫阳肤,审理案件时要本着同情罪犯的心态去思考犯人作案的自身原因和社会环境,进而想方设法从根本上消除犯罪的各种因素,不要单为破获某个案件而沾沾自喜。蒲松龄在此反其意而用之,批评孙宗元在断案时如果了解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就会高兴得顾不上去怜悯涉案人员,认为这是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态,是与儒家传统观念相悖的行为。蒲松龄赞同曾子的主张,他认为知县作为百姓的“父母官”,要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当百姓的权利受到伤害时,官员理应加以维护,这就是“爱民如子”。孙宗元在第二个案件中,采取“不教而诛”的手法达到尽快收税的目的,是一种不体恤百姓的行为,实际上也是酷吏最喜欢采用的一种办法,实在是不配“父母官”的称号。[11]
八、王仲超
《研石》篇写道:“王仲超言:洞庭君山间有石洞,高可容舟,深暗不测,湖水出入其中。”[1]1573文中的“王仲超”,盛伟先生未作注释。赵伯陶先生注释云:“王仲超,当系作者乡人,生平不详。”[6]2182
赵羽先生考证:在整部《聊斋志异》小说中,王仲超仅在《研石》篇中出现过一次。“仲超”应是此人表字,其籍贯、生平一概不得而知。清初顺、康之际,与蒲松龄同时代词人陈维崧的友人中有一位王仲超,清王士禛《感旧集》卷一一收录了陈维崧所作《赠王仲超》诗:“江左萧萧老画师,酒酣双鬓渐成丝。十年曾看巴陵景,含墨空斋写楚词。”又据陈维崧《迦陵文集》卷六《依园游记》提及“真州王仲超昆”可知,王仲超名昆,江苏真州(今仪征县)人。仪征县距离蒲松龄南下游幕之宝应县很近,王仲超曾经长时间在湖南岳阳生活过,还有可能是王士禛交游圈子里的人物。从以上三点判断,《聊斋志异·研石》的讲述者未必就是淄川县(今淄博市淄川区)的无名之辈,倒很像是陈维崧的老友王仲超。[5]209
赵先生的结论合乎情理。还有一点可以补证,那就是毕际有与陈维崧有过交往,陈维崧《依园游记》记述:“出扬州北郭门百余武,为依园。依园者,韩家园也。斜带红桥,俯映渌水,人家园林以百十数,依园尤胜,屡为诸名士宴游地。甲辰春暮,毕刺史载积先生觞客于斯园。”事后,毕际有嘱托陈维崧:“昨日之游,意其有天焉?否耶?虽然岁月迁流,一往而逝,念良朋之难遘而胜事之不可常也,子可无一言以纪之?并属崇川陈菊裳鹄为之图。图成,各系以诗。”参加这一活动的文人雅士有17人,其中就有“真州王仲超昆”和“山左刘孔集大成”。毕际有与包括王仲超在内的一众文人宴集于依园,时在康熙三年(1664)暮春,可知王仲超与毕际有也曾相识。后来毕际有成为蒲松龄的馆东,“研石”的故事极有可能就是毕际有曾听王仲超讲述过,后来又转述给蒲松龄,蒲松龄记述而成的。据陈维崧《赠王仲超》“江左萧萧老画师”的诗句,王仲超应该是一名老画家。
九、张不量
《张不量》写某商人在直隶境内遇到冰雹,听到空中有人说:“此张不量田,勿伤其稼。”商人甚感奇怪,心想既然是不良之人,为何上天还要保佑他。后经询问村人,方知张某是本地善人,收回借出粮食时从来“不量”“多寡不校”。[1]1595
蒲松龄讲述的这个传奇故事,历史典籍多有记载。清初杭州人吴陈琰(字宝崖,曾游历淄川县,与唐梦赉诗词酬唱)所著《旷园杂志》卷下“张不量”条记载:“花坞僧济水言:顺治十八年,青州一丐者,为神人敕其行雹。避雹者闻空中语云:‘毋坏张不量田。’及天霁,他田偃坏,张田独无恙。盖张氏所贷归者,听其自入圌,绝不较,故以‘不量’称之。”吴陈琰记载的这则传闻,多见之于古人所作笔记,其姓不同,其名号或有“自量”“不量”之称,其籍贯则遍布全国多地,而其事迹大略相同。
蒲松龄所记张不量,其居住地为直隶,即今北京、天津、河北及河南、山东小部分地区。据赵羽先生考证,淄川县附近各县县志中也有“张不量”的记载。咸丰《武定府志·杂记志》记载“张不量”的原型是山东省沾化县张宏弼的祖父守仁,其文曰:“张守仁,沾化人,户部宏弼祖也。好善乐施,推诚待人。乡里有贷米谷者,偿之即收,不复量其多寡,人因号‘张不量’。一日,天大雨雹,佃户刘龙避雨庙中,闻空中语曰:‘勿损张不量田!’既而邻禾皆损,而张田独无恙。”光绪《东光县志·杂稽志下·识余·轶事》引《聊斋志异·张不量》,篇后所加按语则称张不量是河北东光县人,“墓在城西大龙湾东北里许”。民国《重修新城县志·人物六·清三》记载清后期桓台县毕家“不量”之事:“毕介远,字贞石,天性纯厚,乐施予。乡邻贫不能给者,资助之,无德色;负债不能偿者,付之券以去。秋成,佃户送租,但籍其数,不复量。即或杂糠粃,亦不责。以善行足式,举乡饮介宾。”
综上所述,蒲松龄编纂张不量传奇故事,显然是依据其家乡附近府县民众的广泛传说,进行艺术加工,然后借用某人口吻讲述。这些传奇故事,无不体现了当时乡人对于仁义良善人家的敬仰心情和赞美之意。需要说明的是,随着《聊斋志异》的广泛传播,个别县志假借此书名义,记述本地人的嘉言善行,或捕风捉影,或借题发挥,更有生编硬造者,无非是为了增加当地的社会知名度而已。
十、乩神何仙
《何仙》篇叙述:“长山王公子瑞亭,能以乩卜。乩神自称何仙,为纯阳弟子,或谓是吕祖所跨鹤云。每降,辄与人论文作诗。”[1]1690关于何仙,盛伟先生没有注释。笔者对此予以考证,认为何仙是何五子,《长山县志》有记载。[13]52承蒙文友孙方之先生赠送资料,加之查阅其他资料,对于弄清周村地区这个传说中的神仙人物大有补益。
康熙《长山县志·轶事附》记载:“何五子,邑北弥勒胡同人也。相传本童子,遇纯阳,授异术,遂辟谷于凌岩。明洪武中羽化去。暨康熙丙寅、丁卯间,屡降乩于邑南李中丞斯义之‘庆云堂’,订风雅,谈性命。自称‘烟霞老叟’,有《凌岩集》一卷。又,云门鹄我子,天启间人,何仙及门也。著《金丹秘录》十二章、《批点唐诗》一部。乩笔酬唱,时与俱焉。因并及之。”此文中的“云门鹄我子”,又作“云门鹄鹅子”,是何五子的及门弟子。
李国经先生主编的《周村历代诗选》载有何五子《登凤凰山》七言绝句三首,并附录传记。其传曰:“何五子(1440—1475),原名杨三江,字海滨,道号荷五子,亦作何五子。山东省长山县弥勒庄(今属邹平县)人。自幼好道术,年十六避谷凌严,三十六岁卒于家。传说是岁超升成道,每每以乩语为后人指点疑难,后人称‘杨五神仙’,曾对李化熙、李斯义产生不少影响,其诗作多为后人伪托。”[14]9《登凤凰山》诗题下注“康熙中降乩”,说明此诗是乩词,并非何五子生前所作。诗其一云:“山间雨后水吟淙,夹岸桃花枝上红。老衲寻春难着履,任他柳浪舞东风。”其二云:“雪花飞絮两相迁,岭外斜阳薄暮天。一阵香来拂袂领,忽云忽雨暗青巅。”其三云:“小桥处处涨清流,古涧苍松隐牧牛。疑是巫山第二峡,溶溶争向凤凰洲。”[14]9-10
文友魏恒远先生发现《弥勒杨氏世谱》载有《荷五子杨仙师传》,清末孙家鼐撰写,此文有助于全面了解何五子基本情况。兹抄录如下:
荷五子,邑北弥勒庄人也。童子时遇纯阳,授以仙术,遂避谷于凌岩。明洪武中化去。康熙丁卯间,屡降乩于邑南李中丞斯义之“庆云堂”,订风雅,谈性命,自称“烟霞老叟”,有《凌岩集》一卷。又云门鹄鹅子,天启间人,是荷五仙及门也,著《金丹秘籍录》十二章、《批点唐诗》一部,乩笔酬唱,时与俱焉。(邑乘旧传)仙师姓杨氏,讳三江,字海滨,道号荷五子,长邑弥勒庄人也。原籍直隶正定府。明永乐初,曾祖讳中立,始由直隶迁居山东新城县三里庄。祖讳俊,精湛堪舆,择吉于长邑弥勒庄之西南,定兆域,遂徙家焉。父讳得名,生三子,仙师其季也。生于正统四年己未三月初九日。幼好道术,年十六,避谷凌岩。越二十年,至成化九年癸巳,道成解化,瘗凡体于祖茔之次。墓前有八音石,闻自北海飞来者,事详《族谱》小引暨家祠旧碑。国朝顺治间,屡降乩于邑南李大司寇家。司寇晚年好道,修真养性之功,仙师多所指授。喜论文作诗。李质君中丞未贵时,师事之。丹黄课艺,理绪明切,中丞揣摩成,赖仙师力居多焉。尤精岐黄,王公子瑞庭,总戎公应统之子,事亲孝。总戎公遘疾,仙师赐方药,沈疴顿起,盖助其孝行也。咸丰辛酉,劫数迭兴。仙师往来齐鲁间,飞鸾开化,如劝孝、戒杀诸篇,苦口婆心,洵足发聋而振聩。其有功于世道人心者,岂浅鲜哉。余戚王子铭大令,与仙师交最深。其哲嗣星五司马承先志,虔奉不怠,书来丐余为传。余惟神仙之术虚渺无凭,为儒者所不道。顾如星五司马所言之仙师精医术、起沈疴,其立言以劝孝、戒杀为宗,与先王神道设教之意尚不相悖,因乐从司马之请而为之传,俾论世者有所考焉。其已详县志者不赘。
需要强调的是,《何仙》中的“王公子瑞亭”,当为“王瑞庭”,是清初长山县武状元王应统之子。王应统(1664—1715),字绪光,号敏斋,长山县(今邹平市高新街道王毛驼村)人。康熙二十六年(1687)中山东乡试武举人,翌年进京赶考入闱,钦点武状元。康熙三十六年(1697)参与平定噶尔丹叛乱,以军功升任山东总河中军副将,改授陕西神木副将。康熙四十一年(1702)官至河南河北总兵官,镇守怀庆,后因盔甲损坏严重遭免职下狱。按《荷五子杨仙师传》所记,王应统病重,公子瑞庭求得“仙师赐方药”,于是沉疴顿愈。按《长山东街王氏族谱》卷四所载,“王应统子二:秉钺、锦。”“王秉钺,字隺原,武生,配姜氏、陈氏,子三。”“王锦,出嗣应繍。”《何仙》所言瑞亭,或许是王应统仲子王锦的字或号。
十一、孙太史子未
《何仙》篇叙述:“李(忭)惧,以文质孙太史子未,且诉以兆。太史赞其文,因解其惑。”[1]1690文中的“孙太史子未”,盛伟先生注释:“孙太史子未,名勷,字子未,号莪山,又号诚斋,德州人。康熙二十年(1681)乡试解元,康熙二十四年(1685)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官至通政司参议。著有《鹤侣斋集》。生平详见《山东通志·人物志·孙继传附》。”[1]1692
王培荀《乡园忆旧录》卷一记载:“德州孙子未先生勷,以时文名天下。相传幼时家贫,以馆僮伴读,颖悟绝人。主人爱之,以为孙,初非孙姓也。素闻其说,疑其非实,及阅韩慕庐为孙太翁作志铭,先生父与孙翁素交好,以子为翁子之嗣,始知其事非虚。补博士弟子应试,幕客某深斥其文。时虞山翁铁庵叔元见之,特加激赏。秀水徐华隐嘉炎已寝,起具衣冠拜之,曰:‘济南名士多。今乃见之!’因共言于学使钱公江,拔冠多士。戊午,铁庵来主试,得毕公权、赵秋谷诸人,而峨山见遗,深为惋惜。下科遂居榜首,终身事华隐以弟子礼。先生出使,舟泊于岸,倦而假寐,循径,徐步入一宅,见妇方产。忽坠下,开眼已为小儿,三日而毙。既醒,身在舟中,始知为梦。探之,果然已轮回一周矣。先生主持文坛,好士如不及。以扇求卢雅雨为写新诗,见卢与马墨麟倡和诗,赠诗云:‘老去自怜才力尽,所欣二妙正同时。’其倾倒如此。所作诗亦名家。”[15]33
王培荀的这则资料,简约介绍了孙勷的生平,但尚有不少讹误,依据孙勷《莪山自叙笔记》,参以其他资料,作一订正。
孙勷“主人爱之,以为孙”的记载并不准确。《莪山自叙笔记》详细记述了自己过继孙家的前因后果,文曰:“余本姓李氏,世籍徽州府之婺源县,三田李氏之理田一枝也。……传六世,至余祖,讳霆,不仕,卒。余父娶余母张恭人,生余兄弟,凡四人:伯兄励早殁,余行居仲,叔弟勇,季弟劭。父以余官赠朝议大夫,通政使司右参议、加一级。母赠恭人。余以八岁受书,年十一嗣祖原任长洲县知县孙公,掣以北归。父母及长兄皆偕来。叔弟勇,外祖张留抚之。季弟劭则生于既北之次年也。余年十二为康熙戊申,与兄励出应童子试,皆用嗣姓。……嗣祖讳继,山东德州人,字曰可,号书台,私谥‘清介先生’。以顺治乙未进士,令长洲。不一年去职,以催科政拙故。罢官以来,足迹不入城市,乡人推重。余以祖孙为师,弟子实受举业云。……余嗣父,讳云锦,字霞湄,州学增广生。母宋氏。父赠如余官,母赠恭人。”
孙勷戊午乡试“见遗”及“下科遂居榜首”的详细过程,《莪山自叙笔记》有载:“余年十九食饩,当秋试,卷污见贴。二十二以遗卷受知大司寇虞山翁公,遂与陶紫、司元淳、汪文漪灏、赵秋谷执信、冯大木廷櫆诸子,以师命为兄弟。至解首毕公权世持,则余旧友也。余年二十五,领解于乡。”据此可知,康熙十四年(1675)乙卯,孙勷补为廪膳生,参加当年乡试,因卷面污损涂抹被逐出考场。康熙十七年(1678)戊午科乡试,孙勷考卷被阅卷官黜落,但后来得到正主考官翁叔元的称赞。按照翁叔元的要求,孙勷与此科举人赵执信、冯廷櫆等人认作同门师兄弟,也就是说,尽管戊午科乡试落榜,但翁叔元间接承认他,于是科中举。此外,孙勷与乡试解元毕世持还是多年好友。康熙二十年,孙勷中辛酉科乡试解元,正主考官为曹禾。
孙勷轮回之说,《乡园忆旧录》所记并不清晰,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记载详明,文曰:
孙峨山先生,尝卧病高邮舟中。忽似散步到岸上,意殊爽适。俄有人导之行,恍惚忘所以,亦不问。随去,至一家,门径甚华洁。渐入内室,见少妇方坐蓐。欲退避,其人背后拊一掌,已昏然无知。久而渐醒,则形已缩小,绷置锦襁中,知为转生,已无可奈何。欲有言,则觉寒气自囟门入,辄噤不能出。环视室中,几榻器玩及对联书画,皆了了。至三日,婢抱之浴,失手坠地,复昏然无知,醒则仍卧舟中。家人云,气绝已三日,以四肢柔软,心膈尚温,不敢敛耳。先生急取片纸,疏所见闻,遣使由某路送至某门中,告以勿过挞婢。乃徐为家人备言。是日疾即愈,径往是家,见婢媪皆如旧识。主人老无子,相对惋叹,称异而已。[16]64
张明福先生《清正廉吏孙勷》介绍了孙勷与女诗人章秀的忘年恋,称其为老夫少妻。需要强调的是,张文关于孙勷与章氏“遂成佳偶”的过程以及孙勷此时的年龄并不准确。更有其他网络文章望文生义,牵强附会,不值一驳。
王士禛《古夫于亭杂录》卷五记载:“章秀,徐州人。家于汴,能小诗。初适市人负贩者,厌之,已而弃去,独居。孙检讨子未勷游梁,与相倡和,遂归之。时康熙丁亥,章年六十又五,而倡随甚相得也。尝在中牟有和余三绝句云。”[3]4924按王士禛文中所言,康熙四十六年(1707)丁亥,孙勷游历河南开封时结识章秀。孙勷生于顺治十四年(1657),此时五十一岁,而章秀已然六十五岁,大孙勷十四岁,这哪里是老夫少妻,分明是壮夫老妻。揣度王士禛撰写本文之初衷:孙勷正值壮年,官居高位,海内知名,完全可以纳个年轻漂亮少女作妾,这属于人之常理,如此文之前“张复我编修”条所载,王士禛好友张应桂“八十时游吴,纳一小姬,年才十六”,而孙勷反其道而行之,娶个大自己十四岁的年老色衰才女,确实惊世骇俗,令人难以理解,因此王士禛才特别在《古夫于亭杂录》中记录这一奇闻异事。
蒲松龄文集中有《上孙峨山勷太史》,文曰:“乔梓荣喜,以日促未获躬贺,抱歉良多矣!昨蒙公郎枉驾,始得一接清范,头玉峣峣,真远器也!妄有所托,遂劳留心如此,曹邱之德,真无日可以忘之。但短褐之士,尚无絮衣,而仆马之资斧,又一切仰给他人,往返三四百里,是以难也。且以舌耕作业,一远出则砚田荒矣。明春当竭蹶一往,仍祈先生不惜牙齿之惠,镂篆何有极耶!”[12]1147文中“曹邱之德”,语出《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季布名所以益闻者,曹丘扬之也”。大意是说,楚人曹丘生到处宣扬季布“千金一诺”,使他享有盛名。后世因以“曹丘”或“曹丘生”作为荐引、称扬或介绍者的代称。此文写作时间,估计当在康熙三十年(1691)二月蒲松龄与孙勷在济南会面之后。
据邹宗良先生考证,康熙三十年居丧在里的孙勷,因陪送长子于盛赴济南应童子试,得与参加岁试的蒲松龄见面,蒲松龄因有所托。[8]411-412据此文可知,蒲松龄所托之事,当为请求孙勷在达官贵人面前称扬自己,孙勷应该也照做了,蒲松龄为此感激不尽。但因为蒲松龄此时在外(西铺毕家)处馆授徒,行动不自由,又加之路途遥远,路费无措,不能亲往其家拜谢。恰巧孙勷其子来淄,蒲松龄借以表达谢意,并亲写书信,委托其子送达,许诺明年春天前往孙家,当面致谢,同时请求孙勷继续荐举自己。蒲松龄与孙勷的文字交往,除这封书信和《何仙》所述孙勷事迹,目前还没有发现诗词酬唱方面的资料,这说明蒲松龄与孙勷虽有交往,但并不密切,而且也没有资料表明蒲松龄去过德州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