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江苏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健康发展
2022-03-12戚玉松
戚玉松
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总量约20万吨,预计2025年这一数字将升至78万吨。随着动力电池进入大规模退役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将进入发展快车道。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确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大局。江苏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起步较早,目前已设立1065个退役电池回收网点,占全国网点总数的7.6%(位居全国第二),但也暴露出行业不规范、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等突出问题,推动全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有序健康发展迫在眉睫。
一、江苏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 面临的突出问题
虽然江苏动力电池回收网点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回收利用产业发展较快,但与发达省区相比,江苏在回收体系建设、回收技术开发、回收电池梯次利用以及相关政策配套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距。
回收体系有待健全。全省动力电池回收网格体系尚未实现全覆盖,部分动力电池退役后缺乏完善的追踪、回收流程,尚未做到100%全回收,部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回收网点未实现销售区域全覆盖,产业链上下游间缺乏有效协同;不正规途径抢占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安全环保得不到保障;全省3800万辆电动自行车约40%安装锂电池,电池总装机量约6.3万吨,低速车动力电池监管处于真空状态。
关键技术有待创新。在容量判定技术、回收再生技术等方面,需要进一步革新。当前判定退役动力电池容量衰减程度的方法较为繁琐、筛分速率低,亟须发展新型电池容量快速测定技术;再生主要对象以锂、镍、钴、锰等贵金属为主,其余组分由于经济效益低、回收难度高得不到重视,容易造成资源浪费甚至是环境污染。
梯次利用有待拓展。动力电池进行回收后,原则上第一顺位的用途是梯次利用,在其他领域里继续发挥其储能价值。但由于对梯次利用行业缺乏引导和规范,目前全省梯次利用应用场景主要为铁塔通信基站备电和电网侧储能示范电站,商业模式单一,下游实际市场体量较小,使用规模有限,运行效率不高,梯次利用尚处于起步和试点阶段,亟须探索梯次电池在交通、金融、医疗、建筑、家庭等场景应用的新模式、新业态。
配套政策有待完善。全省尚未建立动力电池统一溯源监管平台,无法全面掌握退役电池回收利用情况。利用价值低的退役电池缺乏有效回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体系尚未建立,拆解、检测、梯次利用等未形成统一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缺乏有效宣传,社会公众对退役电池造成的环境影响、资源浪费等缺乏了解。
二、推动全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 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对江苏而言,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要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加快完善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回收利用体系,确保在安全环保前提下实现退役动力电池的快速回收与高效利用;二是要大力推动动力电池回收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手段,促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打造溯源监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监管云平台,将动力电池生产、回收、梯次利用、再生等环节全产业链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退役电池的全生命周期一体化管理。依托平台强化退役电池溯源管理,对退役电池状态、位置等信息进行实时跟踪,加强与省有关部门衔接,实现国家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监管和统计分析,逐步建立全省退役动力电池历史数据公共数据库。
构建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回收体系建设,形成“N+X”回收体系。推动区域回收中心站建设,将大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综合服务中心站作为“N”,承担本区域为主、辐射周边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工作,提供贮存、拆解、检测、分选、材料加工、物流等梯次利用和资源再生前期需求服务;将全省动力电池回收网点作为“X”纳入回收体系,运用“互联网+回收”等方式,将动力蓄电池(含汽车、工程机械等)、储能电池、消费电子电池、低速车电池等全部纳入回收体系。建立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产业链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全省从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业务的企业全部进入回收利用网格体系内运转,实现全省退役电池应收尽收、就近回收、就近利用、就近再生,加快建立规范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市场体系。
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装备。推进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各方主体优势,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平台。在回收领域,重点突破“互联网+回收”、安全贮存运输等关键核心技术;在梯次利用领域,重点突破动力电池快速智能检测评估、柔性无损快速拆解等关键核心技术,重点研发推广智能规模化拆解、智能化集成等技术装备应用;在再生利用领域,重点突破有价元素高效提取、材料性能衰减机理、材料性修复、残余物质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核心技术。在退役动力电池寿命预测、余能检测、残值评估等方面,培育一批专业服务机构,积极推动梯次利用产品认证,推动成立国家级退役动力电池检测认证中心。逐步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依据市场需求和问题导向,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梳理标准体系制定需求,推出全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研制灵活性较高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将先进技术成果和企业内部规范向标准转化。
创新商业化应用模式。坚持退役电池残值最大化利用。支持梯次电池率先在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电力储能、充换电、低速动力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商业化应用,鼓励建设中小型梯次电池储能项目,稳步推进大型梯次电池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引导企业在非电力领域备电等场景积极探索,支持梯次利用“车电分离”、换电、租赁、能源服务外包等模式创新应用,鼓励利用梯次电池研发小型储能设备并在金融、建筑、家庭等领域应用,推广移动储能设备在道路施工、野外作业、应急保障等方面应用,逐步提高钢铁等行业轨道机车使用梯次电池电动化改造比例。
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手段,促进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健康稳步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鼓励地方出台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支持政策,改善因部分电池处置成本较高导致的回收意愿不足的状况,实现兜底回收。统筹省级专项资金和税费优惠政策,支持核心技术装备攻关和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有利于市场发展的价格体系,落实国家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峰谷电价政策,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促进回收利用产业链稳步发展。支持新能源车销售推行“车电分离、电池押金、回收残值保障”等模式,确保退役动力电池流入正规回收渠道。建立并完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提供电池更换回收服务承诺制度。推动电池产品通信协议开放,允许梯次利用企业通过电池管理系统评估电池健康状态。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加大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开发专项金融产品,引导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
建立安全环保红线。牢固树立安全绿色发展理念,及时发现和补齐动力电池在回收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环保防控短板。重点做好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控、再生利用过程中的环保风险防控,加强回收、拆解、利用环节安全风险的源头管控。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相关主体,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相关要求,配备安全防护设施,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开展退役动力电池贮存和运输,做好作业场所和人员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进一步完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安全环保责任制,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