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进路
2022-03-12罗健
罗健
〔摘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有其新的发展目标、发展要求,也有着新的实践进路。实现共同富裕,需立足“全局矛盾”视域,总体谋划,前瞻思考,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具体而言,应依据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力促社会个体与社会总体的利益协调一致;坚守社会主义根本方向,保持适度差距发展与均衡发展的内在统一;坚持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使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相得益彰;完善先富带动后富的新机制,促进外在帮扶与内生发展的协同并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促使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均衡提升。
〔关键词〕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以人民为中心,人类文明新形态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22)01-0085-07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显著特征,也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体现。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1〕2。我国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后,需要不断积聚力量,以量的渐进积累实现质的突破,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有新的发展目标、发展要求,也有着新的实践进路。
一、依据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力促社会个体与社会总体的利益协调一致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2〕54共同富裕既重视宏观的社会总体发展,关注社会整体利益的增进;也关注差异性的个体样态,重视社会个体利益的实现。立足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应力促社会个体与社会总体的利益协调一致。
一方面,从总体出发实现整体利益的增进,努力做大做好“蛋糕”。其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整体利益的增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共同富裕是一项涉及不同地区、各个领域、多个行业的复杂系统工程,必须从全局着眼、整体推进。习近平指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各提各的指标,要从全局上来看” 〔3〕。实现共同富裕,关乎发展的主体、客体、动力、空间、环境等多个要素,应从战略高度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将共同富裕纳入我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统筹安排,纳入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中一体推进,由此进一步明确共同富裕的目标图、路线图与施工图。只有运用总体性思维协同推进,才能进一步做大做好“蛋糕”。其二,强调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的同频共振、相互促进,在实现整体利益增进的同时,发挥民生建设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社会发展经验表明,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并不是相互背离的,而是相互促进的。共同致富过程中,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应不断加强民生建设,尤其是集中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工作。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抓住重点、精准施策,建立健全改善各区域低收入群体生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让每个人的基本生活都能得到保障。实际上,民生建设不仅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消费水平,还有利于不断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反过来也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这样,在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的良性互动中实现整体利益的提升。其三,处理好个体或局部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社会整体利益不仅包括经济利益,还包括政治、文化、生态、安全等多方面的利益,关涉人民群众的根本和长远利益。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当个体利益与国家、集体等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必要情况下应以牺牲个体或局部利益为代价而尽可能增进社会整体和全局利益。否则,就难以做好做大“蛋糕”。当然,应将个体或局部利益的牺牲降低到最低限度,也可以针对实际情况对个体或局部利益牺牲者予以适当的利益补偿。
另一方面,个体是社会总体的组成要素,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兼顾个体利益。其一,社会整体利益增进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个体利益的实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应强调个体的重要性,强调个体与社会整体在根本上的利益协调一致性。习近平曾提出:“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 〔4〕8关于对具体的社会个体的重视,在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的论述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如找到“贫根”,对症下药,因人施策等。在注重社会整体发展的同时,应注重个体的利益保障和发展条件、发展环境创设。特别是应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避免‘内卷’、‘躺平’”〔3〕。其二,应通过维护个体的利益,激发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进而更好地实现整体利益的增进。共同富裕是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奋斗的共同事业。“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3〕共同致富需要发挥个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个体“量”的增进,进而将“蛋糕”做好做大。而要激发全体人民的力量和智慧,必须维护好社会个体的合理合法利益,让每个人公平公正地享有社会发展成果。其三,注重从个体出发,保障社會个体的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社会财富增长的一致性。在新时代,人们收入水平的提升同社会发展程度总体上应保持一致,既不能超越社会发展阶段追求过高的收入水平和福利保障,也不能迟滞于社会财富增长而阻碍人们的实际收入水平和福利保障增长。应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让全体人民渐进共享现代化的发展成果。总之,应以共享方式凸显个体的主体地位,以共建方式发挥个体的主体能动性,形成个人激励和社会保障并重的制度,推动社会各阶层的公平发展,最大限度抑制社会不公。正如习近平指出,要“让每个人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 〔5〕32。
社会个体利益与社会总体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在总体中促进个体发展、以个体发展推动总体发展是重要的实践方法论。立足社会总体,推进社会的协调与均衡性发展;着眼于社会个体,促进社会和谐与包容性发展。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在注重个体与社会整体发展的同时,还应注重单个产业与总体产业布局、落后地区与区域整体、中国发展与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的有机统一。依据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力促社会个体与社会总体的利益协调一致,更好地拓展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二、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方向,保持适度差距发展与均衡发展的内在统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是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坚持走共同富裕之路,是坚守社会主义根本方向的重要体现。尽管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不能背离和放弃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共同富裕涉及的是发展的性质和本质问题,体现了对待发展的根本立场、根本态度。共同富裕既承认适度的差距发展,也要求大致的均衡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应保持适度的差距发展与均衡发展的内在统一。
一方面,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立足国情、植根现实、遵循规律,保持发展中的适度差距。习近平强调:“不是所有人都同时富裕,也不是所有地区同时达到一个富裕水准,不同人群不仅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不同地区富裕程度还会存在一定差异,不可能齊头并进。” 〔3〕就我国基本国情而言,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历史根基、地理条件、文化教育、民族差异等多种因素,东西区域发展、城市和农村发展的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在短期内是难以完全消除的。区域发展水平差异的拉大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必然影响共同富裕的实际进程。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承认发展前提的历史差异性与现实不平衡性,允许发展中保持适度的差距,在动态发展中逐步缩小区域、城乡之间的差距。就现实而言,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具有效率较高、激励有效、公平竞争等诸多优点,是“做大蛋糕”的重要途径。市场经济鼓励人们相互竞争和激励,鼓励人们辛勤劳动创造、依法劳动创造。为了更好地激发人们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能量,客观上要求人群间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反过来说,只有保持人群间合理合法的收入差距,才能体现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使各种资源都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也必然会导致人们收入上产生一定的差距。就社会发展规律而言,社会发展是个非线性的由不均衡到均衡不断循环上升的动态发展过程。“社会发展同时也是在由差异性、多样性和不平衡性形成的矛盾运动中逐步达到同一性而最终实现天下大同的过程。”〔6〕从长期而言,我国各区域有一个差异均衡的动态发展过程,也只有在动态均衡的发展过程中,才能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
另一方面,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促进均衡发展。相对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不能回避当下我国发展差距拉大带来的不利影响。“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3〕只有坚持共同富裕根本方向,走向均衡发展,才能引领和指导科学的发展方式,保持社会的安定有序、长治久安。实现共同富裕应确立差距发展的适度性,防止人群收入差距、区域发展差距的任意扩大,保持大致的均衡发展。以差异协同的发展格局,保持区域间差距发展的适度性,使得各区域发展有一个从“均衡—非均衡—均衡”动态发展的过程,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各区域人群平等参与共享发展。其一,科学地把握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既要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允许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一定程度的发展差距,又要明确政府责任,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以均衡发展保证人民的普惠性共享、基本共享,弥补市场经济易导致的两极分化等弊端或缺陷。其二,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统筹把握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各方面关系,推进市场一体化发展、深化区域合作、优化区域互助、强化区际利益补偿等,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其三,农业农村是共同富裕中的突出短板和弱项,完成消除相对贫困、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一项艰巨、繁重的任务。要推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全面对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推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强化城乡融合发展,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当然,各区域差距发展的“度”也是具体变化的。随着东西部地区、城市与农村地区发展变化,差距发展的“度”也应当作出适时的调整。在动态的差异均衡发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障各区域、各人群平等参与共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全面、普遍、公平地享有收入分配与公共服务,从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包含一定差距的共享共富,也是均衡的共享共富,是适度差距发展与均衡发展的内在统一。适度的差距发展既是共同富裕的实现前提,也是遵循共同致富规律性的体现;大致的均衡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保证,也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具体地、历史地处理好差异和公平的辩证关系,在差异与均衡之间保持适度张力是重要的实践要求。总之,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既承认发展前提的历史差异性与现实不平衡性,又努力缩小发展差距,力求保持适度差距发展与均衡发展的内在统一,是实现新时代共同富裕的重要实践路径。
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相得益彰
共同富裕蕴含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既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提升经济效率;又需要完善生产关系,健全公平的制度保障体系。在推进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我们曾经高度重视公平却又轻视效率,也曾经重视效率却又轻视公平,结果在经济、社会等领域产生了种种问题。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应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政府与市场的协调互补、有机融合,促进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相得益彰,进而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共同富裕的内在统一。
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力促经济效率的提升。中国特殊国情决定了只有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和市场机制,才能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而实现共同富裕。离开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效率难以提升,“蛋糕”做不大,难以满足现实中人们的各种合理诉求,共同富裕就是“天方夜谭”。坚持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是要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视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发挥不同且不可或缺的作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实制度基础。必须发挥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的共同致富作用,规范有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之间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相互竞争与协作、协同前行的紧密联系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提出,“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大力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3〕。要利用好非公有制经济灵活多样,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等优势,大力引导、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引导非公企业进行制度改革,为其发展提供公平的制度环境。二是必须尊重市场规律,构建有效市场,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对财富创造的主导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西方社会市场经济具有相同点,都强调市场规律的作用。市场机制不仅能为物质财富的创造提供不竭动力,同时,“清晰的产权制度有利于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利于增强人民的参与感。……公平的竞争制度,有利于增强人民的安全感”〔7〕。实现共同富裕,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在公平竞争、要素激活、主体激励、开放交流等方面的特殊功能,更好地激發市场经济活力和效率。应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有效引导和积极扶持,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以市场价值规律激发各方参与主体的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总之,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经济对效率提升、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与市场空间。
另一方面,要完善生产关系,努力提升社会公平。公平正义是共同富裕的基本价值取向。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会导致贫富分化的“马太效应”,依靠市场自发力量是难以完全实现社会公平的,这就需要发挥政府的有效调控作用。政府应更加注重公平原则,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等设定市场行为的价值导向,更好地发挥政府在保障公平正义、优化公共服务、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主导作用,将市场的逐利行为引导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之下。其一,要持续做大做强公有制经济,夯实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增强公有制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与影响力,保证混合所有制经济朝着实现共同富裕方向前进。同时,以公有制经济的主导性力量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各类资本健康发展,防止资本的过度空转、过度流动与无序扩张等消极效应,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步入共同富裕的正确轨道。其二,应改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政府要在改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促进共同富裕,政府应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努力打造高效公平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努力创造财富;完善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政策制度,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落实以增加技术、知识、管理等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与法治建设,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力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的力度和精准性,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其三,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政府要提高制度设计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努力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不断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等,筑牢实现共同富裕的兜底网,降低人民生活风险。加大对落后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全面提高公共服务的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通过政策精准发力,引导市场主体与社会力量及个人等积极参与,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不断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
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是有机统一的。效率是公平的前提,没有生产效率的提高,难以有社会公平的实质性增进;社会公平是效率的保证,若失去公平,难以调动人的积极性、难以激发社会需求,反过来会影响社会效率。坚持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探索市场与政府的最佳边界,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起来,以弥补市场弊端和政府短板,克服政府与市场在一定条件下的失灵、失效问题。只有促进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相得益彰,才能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在“分好蛋糕”的过程中“做大蛋糕”,进而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
四、完善先富带动后富的新机制,促使外在帮扶与内生发展的协同并进
共同富裕是一个先富带动后富、后富追求富裕的动态发展过程。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和精神基础。在推动社会主义共同富裕过程中,“先富”只是一种手段,而“共富”才是目的,手段应该服从目的。新时代,如何健全完善先富带动后富的新机制,鼓励先富群体真正带动后富群体是一项紧要的任务。先富带动后富,既需要增强先富群体的责任意识、持续帮扶的意愿、开发式帮扶的能力,也需要后富群体具有强烈的致富欲求和自觉提升内生发展的能力。完善先富带动后富的新机制,需要促使外在帮扶与内生发展的协同并进。
一方面,要鼓励先富群体带动后富群体、先富地区帮扶相对落后地区。新时代,应努力探索建立先富带动后富、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估体系,从制度层面规范先富带动后富的体制机制。其一,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继续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得到充分实现,使各类要素的致富创富活力竞相迸发。鼓励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更大规模、更为稳定、更高质量的发展,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有效保障总供给和总需求的互动匹配。有效维护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的合法收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助推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推动农民农村更好共享发展成果。其二,各级政府要围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这一核心目的,在法律、政策、社会环境等方面把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和行业差别作为重点,加大对特殊困难地区帮扶力度。探索区域合作和利益共享、补偿新模式,加强对省外欠发达地区帮扶,大力推进产业合作、资源互补、消费帮扶和劳务协作。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架构民生供给、收入分配、社会支持等政策体系,让先富地区或群体,拿出更多资源支持帮助后富地区和贫困群体。其三,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精神,鼓励先富裕起来的企业和人群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完善激励机制,促使广大企业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共同致富的行动。鼓励各类社会群体自觉自愿履行社会责任,完善社会力量参与致富帮扶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的济贫救困功能。
另一方面,要激发后富群体的致富欲求和信心,提升内生发展能力。先富群体对后富群体的外在帮扶是必要的,但这只是解决了暂时的困境问题。面对我国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期性,先富群体帮扶后富群体的任务不是短暂的、一时的,而是伴随发展进程的长久性工作。最为关键的是在帮扶过程中,应不断激发后富群体强烈的致富欲求,提升其人力资本,增强其致富能力。其一,共同富裕不是坐等“福利国家”从天而降,也不是给予后富群体物质保障等暂时的外在帮扶,而主要的是引导人们以更加主动的精神狀态改变现状,实现致富的目标与梦想。因此,在全社会要厚植劳动光荣、勤劳致富、共创共享的社会氛围。建立并完善相关的物质和精神激励机制,破除致富过程中部分群众不思进取的消极思想,在全社会培养自尊、自强、自立精神,激活相对贫困人群走向共富、后富群体赶超先富群体的内生动力。此外,还应破除阻碍公平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机会均等,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增强“后富”群体的希望与信心,从而快速地致富。其二,着力提升低收入人群的人力资本,提升后富群体内生发展能力。要通过义务教育、职业培训和扩大就业创业者,缩小低收入人群的人力资本差距,为提高人们的受教育程度、提升劳动者尤其是后富群体技能素质创造更加公平的条件。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创设条件提高其内生发展能力,给予更多致富上的开发式帮扶,让劳动者实现自我创造、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在发展中不断提升能力。其三,针对农村贫困地区,要加强持续性地帮扶,增强农民致富能力。乡村振兴面临的任务很多,但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最基础、最重要的任务,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和根本之策。对贫困、落后地区开展及时的产业帮扶,是提升农民收入、促进农村落后地区共同致富的关键举措。增强农村落后地区共同致富,应树立持续帮扶、深度参与乡村振兴的新理念。先富帮扶落后地区应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为落后地区产业发展持续提供技术、信息、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人才,适时促进产业升级,不断破解农村落后地区与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产业持续性发展不够等问题。
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外在帮扶与内生发展紧密相关,二者缺一不可。外在帮扶作为外因,是促进共同富裕不可缺少的条件;内生发展作为内因,是促进共同富裕的根据,它规定了先富能否真正带动共富的基本趋势和方向。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坚持外在帮扶与内生发展协同并进,实现外在力量和内部动因的协作一致,成为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实践进路。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使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均衡提升
我国现代化是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始终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谋划和布局。不同于西方社会仅仅局限于福利方面的暂时享有,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根本目的是提升人的素质、促进人的能力发展,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不是仅局限于单一的物质富裕,而是体现在物质富足、精神富有、社会和谐、生态优美、治理有效、公共服务普惠等多个方面,是包括物质和精神相统一的全面富裕。只有全面富裕才能保证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 〔3〕。促成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均衡提升,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逻辑要求。
一方面,物质富裕是共同富裕的基础和前提。从“生产决定分配”的历史唯物论原理出发,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是实现全面富裕的根本基础,不能把共同富裕仅理解为生产关系中的分配范畴。不断做大“蛋糕”,是人民群众分好“蛋糕”、实现全面富裕的先决条件。传统的规模速度型的粗放增长模式,导致了市场饱和、资源瓶颈、成本上升、产业升级乏力等诸多制约经济进一步增长的困境,化解这些困境需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来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和增长动力的转换。习近平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8〕。以高质量发展来夯实全面富裕的物质基础,一是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特别是将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系统观念推动理念、体制、科技与文化等全方位的创新,以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和安全相统一,不断提高我国经济、科技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二是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不断深化改革开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改善供给结构。确立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政策体系、考核体系、人才支撑体系等,建立完善的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当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情况各不一样,需坚持实事求是,依据实际落实精准方略,以精准施策务求实效。三是以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离不开发展速度的支撑。高质量发展就是高效益发展,是包含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协同并进的发展。任何发展本身是包含一定速度的发展,没有一定的发展速度就难以支撑发展的质量。作为发展中的中等收入国家,只有继续保持较高经济增速,才能跻身高收入行列。因此,实现共同富裕需科学、合理处理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间的关系,重视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同高质量发展的紧密关联,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与包容性。
另一方面,精神富裕是共同富裕的鲜明特征。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协调、相均衡、相统一的丰裕的生活样态。在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下的历史时期,我们对共同富裕的理解主要是从物质方面去认识的。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我国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在民主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安定、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发展目标已综合达成,这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新时代,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共同富裕内涵在不断拓展,精神富裕成为共同富裕的鲜明特征。共同富裕作为小康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其涵盖了人民对社会全面进步以及对美好生活诸多领域的要求上。从文化和经济关系而言,小康社会之前,我们称为各种文化活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将形成特殊的文化经济。文化经济的形成表明人们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愈发相互贯通与紧密融合的趋势。实现共同富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各方面发展的关联越来越紧密。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文化、社会、教育、卫生、生态、科技等方面问题。仅仅通过单一经济制度的变革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是难以促进共同富裕的。相对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全面需求,高质量的产品、服务、环境等相对欠缺,尤其是精神文化需求供给不足,制约了人民生活品质的全面提升。因此,化解共同致富过程中的矛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全面富裕,是涉及社会整体发展的全局性工程。实践中,一是要将高质量发展贯彻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各方面。“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9〕。高质量发展从经济增长一个维度的评价指标,转向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安全维护、生态建设等多个维度的衡量标准,强调在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体系等更加宽广的生活领域的高质量要求。二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群众的高尚精神需求并不是完全自发产生的,要引导人民群众追求高尚的精神生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文化宣传、道德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内在的精神追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个行业规章制度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引领人民美好生活的行动准则。三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区域平衡发展,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进程,优化城乡文化资源分配机制,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的普惠性文化权益和日益提升的精神生活需求。
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紧密相关,二者相互交织、相互渗透、彼此制约。“只有实现物质富裕、精神富足和生态良好等各方面的有机统一,才能体现中国特色社會主义共同富裕的鲜明时代特征,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10〕物质生活为精神生活夯实物质基石与社会基础,精神生活为物质生活提供方向引领与精神支撑。坚持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均衡提升,围绕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及时弥补发展中的短板,促进人民群众各方面生活的有机融合与整体均衡。促进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均衡提升,成为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共同富裕的又一重要实践进路。
总之,在新时代,我们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应立足“全局矛盾”视域,协调好个体与总体、差距与均衡、效率与公平、外在与内生、物质与精神等各方面的关系,统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各个领域,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联动,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整体建设。只有总体谋划、前瞻思考、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同时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和连续性,才能促进共同富裕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共富期盼和美好生活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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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