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自习室经营模式及其组织形式研究
2022-03-09冯瑞杨幸石星
冯 瑞 杨 幸 石 星
(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师范大学,青海 西宁 810001)
一、付费自习室
1.付费自习室概述
付费自习室是一种商事行为,是指市场主体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开设自习室向客户收取一定费用的行为。付费自习室是近年来才在我国流行的一种商事行为,该商事行为在日本、韩国和其他国家已经流行很多年,[1]韩国影视剧《请回答1988》率先将付费自习室这一理念引入中国。
2.付费自习室的分类
根据市场调研显示,当前付费自习室主要分为以下类型,首先,根据设立场所性质可分为两类,一种是设立在住宅的付费自习室,另一种是设立在公寓、写字楼内的付费自习室;其次,根据经营项目是否齐备分为寄宿式付费自习室和非寄宿式付费自习室;最后,根据营业时间可分为二十四小时全日制付费自习室和非二十四小时半日制付费自习室;根据经营业务可以分为以场地租赁为主要营业的付费自习室和不以场地租赁为主要营业项目的付费自习室。
二、付费自习室最佳经营模式
自习室的收益在于客户租赁场地时间的长短和其他服务的购买。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可以全天营业并为用户提供各方面保障,它具有不含住宿非全日制付费自习室所不具备的功能,这能满足不同学习时段用户的需要。选择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的用户往往具有长期备考的特点,这意味着该用户群体在备考中绝大多数时间都要在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及其周边度过。作为营利为目的经营者,往往会抓住客户这一特点,并通过满足客户的需求获取利润。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可以看到,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通常不仅从事场地租赁,而且从事餐食服务、洗衣、线上辅导、教育信息咨询等业务。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迎合商人营利性的自然本质,因此,无论何种形式的付费自习室,最终都会为追求更高的利润而转向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
付费自习室的类型多样,不同类型的创设模式有着不同的内容,经营者所要面对的问题也不尽相同,作为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它不仅是该行业从业者发展的趋势而且它的运营复杂度要高于其他类型的付费自习室,经营复杂度高意味着经营难度大,经营项目多,盈利点多元,因此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是付费自习室的最佳经营模式。
图1 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同非寄宿式非全日制自习室经营业务范围
三、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的设立组织形式
在我国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采取登记生效主义,也就是说,从事商事行为要求商人在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登记后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事活动。商事主体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划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和商合伙。对于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而言,其组织形式主要为个体工商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等。经营者根据个人的需要可以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对投资人数、投资者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问题有着不同的要求。
1.个人独资的组织形式
个人独资的组织形式适用于投资成本相对较低,投资者具备充足资金,能够承担投资失败风险的投资者。这类投资者在申办时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寄宿制全日式付费自习室,在个人独资的组织形式下经营者会有更高的收益和更高的风险,如果没有充分的市场调研,采取这种组织形式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根据以上规定,个人独资的方式从事商事行为,如果经营不善那么投资者的个人财产将会用来承担风险。
另外,个体工商户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经营者能力有比较高的要求,如果个人能力欠缺或者没有经验,不建议采取这种形式,就寄宿制全日式付费自习室而言,经营者从创设到经营要考虑选址、成本核算、设计、装修、招聘、人员培训、销售、管理制度设计、监督、薪酬考核、宣传等各项工作,这对经营者的能力有着极高的要求。
2.合伙经营的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经营作为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的创设组织形式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选择,相较于个人独资的形式它具有以下几点优势。
合伙能够减轻投资者投资压力,无论在创设阶段还是后期运营阶段,只要是经营过程中遇到资金需求,经营者可以平摊资金,减小投资压力或者抗风险能力。
个人的智慧是有限的,集体的智慧能够弥补个人思想的局限,人类社会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印证了这一规律,这一规律不仅体现在国家的治理中,同样也适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相较于个人独资的经营形式,合伙制在经营管理中更能体现集体的智慧。
合伙能够起到资源的合理分配利用,促进经济的流转和稳定。对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而言,其主要投资在于场地租金、广告宣传、硬件和劳务。若是经营者在从事该商事行为之初就寻找场地持有人,硬件供应商和具备相应劳动能力的人作为合伙人,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投资支出并且为后续经营中能够提供一定的硬件和软件的保障。
投资是一件需要承担风险的事情,更是一件管理风险的事业。并不是所有的投资项目都能成功,一间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能否成功受很多因素的制约,一旦经营受困,如果经营者没有足够资金支持那么经营者就可能面临债务危机,甚至破产。如果合伙人一方作为场地持有人,那么在经营过程中,作为主要支出的场地租金就能够有所保障,经营者所要面临的也只是效益高低和分红时间的问题。
合伙经营并非百利而无一害,就合伙人责任而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在实际经营中如果经营不善导致重大事故,作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如果不足以抵御风险那么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将会受到牵连。
3.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由不超过一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作为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的组织形式是个比较合适的选择。相较于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不负任何财产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股东主张债权或请求清偿,除非公司人格被股东滥用,否则,即使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作为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须具备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要求设立监事、股东会(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上述组织机构在公司的运营中能够发挥监督公司事务正常运作的功能。
寄宿式全日制付费自习室,经营项目多元,可以在实践中引入餐饮、打印、教育信息咨询、场地租赁、翻译等配套服务,每一类业务的拓展都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风险,作为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面临风险时其抗风险能力相较个体工商户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更加具有稳定性。
四、结语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至今,风险不确定因素大量增加,这导致大学生追名逐利心态放缓、职业选择更为保守,开放性与效率意识相对滞后,就业价值观呈现出稳定优先,甚至稳定至上。大学生的就业观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向体制靠拢。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备考热”“内卷”等现象,付费自习室就是应对这种社会现象的产物。很多年轻的投资者看到了时代的问题,但是,由于缺乏实践的经验,在创业初始阶段选对了方向但错用了方式。在2020年6月到2021年8月间,笔者的20位调研对象就有15位从业者从创业时的激情满满到创业失败黯然离场。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在机遇中需要的不仅是激情,更需要的是冷静的思考,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调研能够为年轻的创业者带来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