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实现路径
2022-03-05常莉俊何建华辛占华
常莉俊 何建华 辛占华
摘要:协同发展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丰富但发展不平衡,合作交流面临制度和体制难题,合作交流空间有待进一步提升。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构建与完善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完善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法规和机构保障,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长效合作机制,拓宽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空间,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实训基地与职教园区。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湾区教育;湾区发展;协同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是新时代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崭新实践。粤港澳大湾区要实现湾区经济及城市群的崛起与超越,离不开高素质应用型科技人才的强力支撑。高等职业教育在高素质应用型科技人才培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大湾区建设提供高素质应用型科技人才是粤港澳三地高职院校肩负的时代使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推进粤港澳职业教育在招生就业、培养培训、师生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合作[1]。据此展望,“协同发展”将成为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一、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一)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丰富,发展水平不均衡
从整体上看,粤港澳三地的职业教育资源较为丰富。其中,珠三角九城市高职院校69所,占广东省高职院校的81%,中职学校464所,占广东省中职学校的60%,每年毕业生达数十万人次[2]。香港拥有较为丰富的职业教育资源,职业教育课程主要由职业训练局辖下青年学院开办。香港的几所高水平大学,如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等都设有专业进修学院,开设全日制及兼读制职业课程。澳门在三地之中面积最小,属典型的微型社会,其职业教育规模虽然较小,但近年来已经逐渐构建起全方位、开放性的高职教育体系。
粤港澳大湾区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是与世界级湾区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首先,城市间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珠三角中心城市和大湾区节点城市,如香港、广州、深圳,经过多年积累,高等职业教育的数量、质量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不仅能满足自身的需求,还可以惠及周边。而惠州、中山、东莞等地的高等职业教育资源明显不足,需要从其他城市补充资源。其次,师资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以澳门为例,澳门教育暨青年司提供的数据表明,职业教育学校教师与学生比例为1:51,教师中学历达到本科及大专以上的仅占57.3%,同时还要面对因社会机构对职业人才的需求而造成的教师流失。第三,湾区内高等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制度标准不够健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
(二)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合作交流亟待向纵深发展
通过合作交流提升应用型科技人才培养质量是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要义之一。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城市“地理相连、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职业院校素有合作的历史与优势。三地高职院校合作交流的形式主要有校校之间缔结姊妹学校,以及多校之间搭建校际联盟等。目前,大湾区由高校和高职院校牵头,已经成立了“粤港澳高校联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等高等职业教育产教合作、校校合作平台。近年来,三地高职院校借助上述平台进行了比较丰富的合作交流活动。合作交流的形式包括共建课程、共享师资、实习实践、协同育人、技能大赛等,合作交流活动日益频繁[3]。但是,三地高校之间协同创新、合作交流互动的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4],大多数交流合作仍处于自发、松散的阶段,合作的领域较为分散,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仍十分有限,与世界一流湾区相比,差距较为明显。
(三)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发展面临制度和体制难题
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离不开政府主導、高校参与和社会支持。其中,政府的推动作用最为关键。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和三种法律体系”,制度差异比较大,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发展面临着其他湾区所没有的制度和体制机制难题。自2018年起,广东省先后出台了一些推进粤港澳三地产教协同创新的政策法规。但是,目前有关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政策法规还是以地方性政策法规为主,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由于缺乏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三地高等职业教育合作的法律冲突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大湾区内各城市之间的体制差异也常常导致较多行政壁垒,教育政策手段很难有效对接,彼此边界很难打开,合作活力难以释放。例如,税制冲突、出入境欠便利和公共服务衔接不足等现实障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湾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集聚和流动。大湾区内的高职院校在学分互认、学历互认、职业资格互认、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面的合作进展也很缓慢。三地高等职业教育方面的交流还没有从“民间”合作层面上升到政府“制度化”“法制化”合作层面[5],且囿于制度限制很难实现新的突破。
(四)高等职业教育在产教融合方面需要进一步协同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加强各城市间协调发展的力度,还需要充分发挥三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实现三地“政、产、学、研、用”的协同推进。近年来,三地高职院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技术创新、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例如香港的学生来粤实习,珠三角高职院校与港澳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校企联合举办各类人才培养合作对接会等。虽然粤港澳高职教育机构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方面较为深入,但是在合作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校企合作机制不健全,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以及三地校企需求信息不畅通等。粤港澳三地高职院校与工业、产业、研发、使用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协同发展还没有达到理想状态,没有实现高质量的产教融合。
总体而言,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间职业教育的发展尚未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还没有形成有效合力[3]。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职业教育主体只有通过协同合作、抱团创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协同发展,才有可能发挥出湾区职业教育集群的潜质和实力,从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实现路径
(一)统筹规划,构建与完善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为充分发展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适应湾区建设的要求,需要系统设计湾区内高等职业教育的结构布局、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优化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布局。
1.发挥政府的顶层设计、体系规范和运行督导作用,成立中央、省、市的专门协调机构,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抓牢国家教育改革的机遇,提升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合理布局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注重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衔接与提升。政府牵头、学校和企业参与,共同搭建湾区内各级各类教育衔接和沟通的终身教育体系。与企业合作建立职业教育信息平台,打通全日制教育、技能培训、在岗培训等多种职业教育形式的屏障,在充分保护隐私的情况下,让学校的教育信息和企业的用工信息能够信息共享,提高湾区内高等职业院校的竞争力。
2.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结构为目标,根据各个区域不同的经济基础、区位特点、人才需求和职业教育现状,统筹高等职业教育的区域发展重点,既充分发挥城市的节点优势形成各自特色,又能共同合作形成大湾区合力,让大湾区的职业教育多点支撑,点面结合。例如,香港、深圳、广州、澳门、珠海等地的金融业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有较好的行业基础;地理位置都处在关键区域,随着港口开发、高铁和轻轨线路地延伸,空中航线发展形成了海、陆、空立体交通网,运输优势较为明显。这些城市未来产业发展的方向也以金融业为重点之一。因此,这些城市的高等职业教育应以培养服务于金融业和高端服务业的优秀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佛山、东莞、中山、惠州等地的制造业基础扎实,多年来形成了行业覆盖全面,规模较大,竞争力强劲的特点。虽然中小企业集中,但随着产业集群的做大做强,多产业不断地转型升级,对高素质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量会不断增长。因此这些城市的职业教育应以培养服务于高端制造业的技术型工匠为主要目标。其他城市和地区可在与这些城市、地区结合的基础上扬长避短,形成与周边相融合的职业教育区域规划。
3.在深圳的成功经验基础之上,创建粤港澳三地合作的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深圳市经过多年探索,形成了市场引导、面向国际、创新推动、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特色,较好地支持了本地区的产业发展。粤港澳三地可以发挥先行先试的创新精神,探索新型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整合三地资源,合理配置,在学习深圳市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协调各地区根据本地特点,走错位发展、相互辅助的创新之路。
(二)双管齐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法规和机构保障
为彻底解决体制机制性壁垒,粤港澳大湾区需要从高等职业教育合作法规建设和机构保障两方面寻找突破口。在高等职业教育合作法规建设方面,要将“自上而下”的法规政策梳理和“自下而上”的合作实践探索结合起来,尽快出台解决若干根本制度和体制性问题的法规政策[5]。粤港澳三地都在自主发展职业教育的实践中,制定了符合本地区发展现状和未来方向的教育法规,例如,广东省政府在2018年5月颁布了《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但在大湾区整体层面上还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因此,可以由中央政府强力主导,结合三地区的实际,制订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推进粤港澳高职院校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学分互认、师生交流、职业资格互认等方面的协同合作。
在机构保障方面,三地政府要寻求教育法规共识标准,尽快建立粤港澳高等教育法规体系的协同保障机制,加强三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协作,为三地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以加快三地人才、科技、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互联互通。同时,在大湾区内可以成立高职教育实体协调组织机构,弥合三地制度分歧[6],保障高等职业教育合作有序顺利运行,破解粤港澳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关键性壁垒问题,稳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7]。
(三)政府推动,搭建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长效合作联盟
粤港澳三地人民交流密切、经济往来频繁,历史、文化、民俗、语言等方面都同根同源,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较强,这都是合作的有利因素,但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合作长期处于自发性、短期项目化和零散化的状态,没有形成长效的、规范化的合作机制。
为提高长期协同发展效果,三地政府要共同设立相应机构,建立长期交流沟通机制。一是继续发挥粤港合作联席会议教育专责小组的作用,每年就高等职业教育专题会商一次,对合作事项进行深入探讨[1],就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达成共识,并将共识回馈给各地区的相关政府机构、学校和企业等相关组织;二是要支持各类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联盟的运行,并依托这些平台,建立起三地高等职业教育机构间的协调机制与对话通道,有效加强三地高等职业教育的融合发展;三是打造规模化、系统化的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联盟体系,以同类机构合作的便利性组建分层次、分类别、分目标的联盟体系。例如,可以尝试以“粤港澳高校联盟”为基础,由三地的应用型大学、应用技术类学院、高职高专等合作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的共同体,开展实质性交流与多元化合作。也可以尝试以“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为基础,由三地的高职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共同开展产教融合的合作,争取建成产教融合示范区等。各职业教育单位可以在上述联盟范围内协商制定学科与课程设置、人才培养、质量保障、资源共享等政策和机制。四是发挥香港和澳门作为国际经济和人才交流平台的前沿优势,促进大湾区其他城市职业教育的国际化发展,争取建成国际应用技术高级人才培养高地。
(四)开放沟通,拓宽粤港澳大湾区应用型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空间
为培养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求,符合新时代、新产业、新技術要求的高素质应用型科技人才,粤港澳高职院校要结合三地特色,通过合作交流,借鉴各方的人才培养优势,取长补短,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6]。一是鼓励港澳高职院校在广东开设分校,或与珠三角九城市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办学,拓展办学空间,增加优质高等职业教育供给;二是鼓励三地开展学分互认、学历互认等深层次交流合作的探索,并在“一试多证”基础上,进行职业资格互认的推广范围,促进粤港澳互认的高素质应用型科技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在湾区内部人才合作培养的基础上,树立并落实国际化发展的理念,服务于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职院校。在培养我国高素质应用型科技人才的同时,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留学生来大湾区深造,提高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四是加强大湾区内高职院校间的师资交流,鼓励高素质教师和教育管理人才的流动,打破人才流动的制度壁垒,尝试学科共建、项目合作等多元化的交流培训模式。同时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充分利用大湾区的人才政策,吸引高素质的国际职业教育人才加入,让职业教育人才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既能引进来,也能走出去。
(五)产教融合、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职特色实训基地与职教园区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之路,[8]是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路径。粤港澳大湾区高职院校可以在原有的校企合作基础之上,进一步探索产教融合的新模式、新机制[9]。一是湾区内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可以走产教融合创新之路,创设互联互通、高度融合的创新型产学集群[10]。各级各类高职院校要积极了解并参与大湾区未来产业发展,从学科设置、教学过程、实训技能等各方面与产业挂钩,以企业的人才需求为导向,以产业的发展为依据,灵活高效地安排教学活动,培养兼具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毕业生,让他们走出校门就能工作,为企业节约员工入职成本。三地政府可以围绕大湾区产业分布和高职教育专业布局搭建产业园区,引导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科技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园区;二是根据广州、深圳、珠海等地的先进经验,打造新型产业学院模式,建成校企合作、双元培养、订单培养、项目培养等风格各异的产业学院,通过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探索应用型人才的长期发展和终身教育,保持其与时俱进的学习能力,创新粤港澳大湾区高素质应用型科技人才培养模式;三是推动湾区内高水平高职院校与粤港澳企业共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11],引入香港行业企业的先进理念、能工巧匠、设备设施等办学资源,发挥澳门旅游高等职业教育的经验和优势,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特色职教园区,实现共同发展、共建共享。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承载着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再出发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高等职业教育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三地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是湾区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必然趋势[12]。因此,三地政府要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做好统筹规划,与高职院校和企业积极沟通、深入合作,探索多元化路径,推动高等职业教育融入湾区建设的全过程,实现粤港澳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打造全球高等职业教育新高地,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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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1-09-24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共享经济下平台企业与网约工的心理契约:内容、结构、影响因素和动态演化”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8YJA630033)
作者简介:常莉俊(1976- ),女,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心理学及心理学在管理领域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