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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介入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利益分配机制研究

2022-03-04李爱真

关键词:产学研分配金融机构

李爱真

(河南工学院 经济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3)

随着信息革命的飞速发展,技术的更新换代正在加快.对于企业而言,时刻走在技术的最前沿才是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但大多数企业并没有卓越的创新团队,创新资金的投入也不足以满足创新的需要.为此,寻找新的创新模式和发展路径就显得至关重要.协同创新被证明对企业来说是最合适最有效的创新手段.传统的协同创新主体主要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简称学研方).但由于创新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的活动,从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再到产品商业化,每一步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传统的创新主体往往由于资金的缺乏而使创新活动不能持续,创新成果不能顺利转化.事实证明,金融机构的介入,能够很好地解决协同创新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且能够对创新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管理[1].因此金融机构也作为创新主体参与创新活动就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金融机构介入之后,和其他创新主体一样,同样面临利益诉求问题,而且,协同创新的利益分配机制也会变得更加复杂.事实上,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利益分配一直是创新主体最为关注和重视的问题,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对协同创新稳定持续开展、对创新成果的成功转化至关重要.各创新主体间常常因利益冲突而导致合作的失败[2].因此,金融机构介入之后,协同创新主体企业、学研方和金融机构之间如何进行利益的合理分配,对保证协同创新成功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构建金融机构介入之后的协同创新利益分配模型,同时,考虑到利益和风险一致原则,并针对风险因素对利益分配模型进行优化,以厘清企业、学研方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为协同创新的长期持续稳定开展提供借鉴.

1 文献综述

学者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利益分配进行了较多的研究,在相关研究中,大多文献认为:(1)协同创新中利益分配主体主要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3],中介结构、政府等[4].(2)协同创新利益分配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创新主体的努力程度[5]和合作程度[2];创新投入的成本主要指创新主体在创新过程中投入的创新人员、创新资金、创新设备和创新成果等[6]以及风险承担程度[7];此外,还有政策法律因素、文化因素等.(3)协同创新利益分配方式主要有:①Shapley值法.早先学者研究了Shapley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利益分配的应用[8].②博弈论法.此后,学者又引入了博弈论对协同创新利益分配机制进行了研究.吴洁等[9]构建了政府引导、高校牵头、企业参与的协同创新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政产学研三方在协同创新过程中的策略选择,并用仿真分析研究了创新主体在进行策略选择时的影响因素.③其他方法.李林等[10]采用F-H方法,借助直觉模糊排序方法分析了产学研及政府在利益分配上的冲突问题.

纵观学界的研究,第一,虽然学者进行了大量协同创新利益分配方面的研究,但涉及的协同创新利益主体主要是企业和学研方,较少文献包括金融机构.本研究将金融机构纳入协同创新系统之中,考虑金融机构介入之后创新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问题.通过梳理影响协同创新利益分配的影响因素,确定企业、学研方和金融机构的利益分配系数,构建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模型,并求解协同创新主体之间的最优利益估算值.最后,再加入风险因素对模型进行优化,使利益分配方案更加公平合理.

2 企业、学研方和金融机构利益分配模型的假设

2.1 协同创新主体的假设

协同创新指具有共同目标、共同动力的组织成员,通过签订协议或合同的方式,共享、整合创新资源、创新要素及各方优势,共同构建共享知识平台,以实现知识共享,遵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完成技术创新的活动.在创新活动中,各方创新主体的共同目标是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11].

在此,假设协同创新的主体除了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学研方)之外,金融机构也作为创新主体参与协同创新实践,共同完成协同创新项目.

2.2 影响利益分配的因素假设

影响协同创新利益分配的因素有很多,本文主要考虑创新主体的努力程度,创新成本的投入程度和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

2.3 利益分配原则假设

2.3.1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统一

协同创新利益协调要做到合理公平,还要确保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相一致,创新主体构成的组织应该有共同的目标,即共同完成创新项目.如果有一方偏离共同目标,那么协同创新整体利益最大化就很难实现.

个体理性是指各主体的机会成本,用数学符号可以表示为如下:ωi≥ωi0.

ωi是主体i在协同创新中获得的利益,ωi0是主体i单独活动时的成本,即机会成本.

集体理性是指在产学研金协同创新中,每个主体都能从中获得应得的利益,而且,整体利益就等于每个参与主体所得到的利益之和.

2.3.2利益与贡献一致原则

投入的成本多少是协同创新利益分配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利益分配的过程中,为了满足公平原则,就应该充分考虑主体投入,投入多的应该多得,投入少的相应少得,才能激励创新主体积极主体投入创新,使创新能顺利高效完成.

2.3.3利益与风险一致原则

创新过程是一个高风险的过程,创新失败、成果不能顺利转化、资金链断裂或核心创新人员离开等都可能成为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每个创新主体都承担相应的风险,根据风险与收益相一致原理,每个创新主体获得的利益应该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匹配.具体表示为:

其中Ri表示协同创新主体i在合作过程中承担的风险.

2.3.4满意度最大原则

假如分配方案P1和P2对应的效用分别为M1=ⅡUi(ω1i)和M2=ⅡUi(ω2i),其中Ui(ωi)表示主体i的效用.

如果M1>M2,说明方案P1比方案P2更能让创新主体满意,选择分配方案P1,就满足了满意度最大的原则.

2.4 函数形式假设

2.4.1假设三方主体都是风险中性

本文将创新主体分为三方,分别为企业、学研方、金融机构.产学研金协同创新,实质是这三方博弈的过程.“风险共担”是各方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此,假设企业、学研方和金融机构都是风险中性的.

2.4.2假设协同创新主体三方的努力程度分别为e1,e2和e3,投入的成本系数分别为α1,α2和α3,成本分别为C1,C2和C3.

协同创新过程中的投入主要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三方面.其中人力投入主要表现为努力程度,是不可量化的,总成本随着努力程度的增加而加大,速度也会变快.物质性成本投入表现为物力和财力,是可量化的.因此,协同创新的成本函数应该是努力水平的二次函数.即:

(1)

(2)

(3)

其中Ci0(i=1,2,3)表示可量化的物质性成本.

2.4.3利益的假设

产学研金协同创新的利益是贡献程度β1,β3和β3以及努力程度e1,e2和e3的函数,设利益函数为:

H(β1e1,β2e2,β3e3)=β1e1+β2e2+β3e3+θ,

(4)

“参与比率低”,在某种意义上反映的是目前所开发的再就业培训项目缺乏足够的价值,以致无法对失地农民产生很大的吸引力,使得只有少数人能够做出“参与”再就业培训的选择。尽管这类培训的学费都有政府专项资金补助,无须个人支付任何费用,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选择“参与”再就业培训这一选项,对于每个个体而言,结果的意义、价值及实现的可能性都是不一样的。

2.4.4分配系数的假设

假设总利益在企业、学研方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分配系数分别为si(i=1,2,3),且s1+s2+s3=1.

3 利益分配模型的构建

根据假设条件,可得产学研金创新主体的利益分配模型为(H0为企业分给学研方和金融机构的利益,H0=H1+H2):

(5)

(6)

(7)

(8)

s.t.E(ωi)≥E(ωi0),i=1,2,3,

E(ωi0)为协同创新主体i所要求的最低利益,即i方的机会成本.

4 考虑风险补偿的利益分配模型

以上讨论中,假设参与协同创新的主体都是风险中性的.但在现实中,各方的风险偏好并不完全相同,承担的风险大小也不均等.而利益分配的原则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对于承担风险大的创新主体在利益分配时应该给予利益补偿.否则,在利益分配中,就会出现“吃亏”和“沾光”现象,这与利益分配的公平公正原则是相违背的.引入风险补偿机制,就是对于风险承担较多的一方进行利益补偿,这样更能促进各方积极投入协同创新实践中,特别对于风险承担较多的金融机构,会更加主动承担风险,积极参与协同创新实践.同时对于协同创新的顺利开展、主体之间关系的持续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4.1 风险因子的确定

风险伴随协同创新的整个过程,风险的大小是风险发生的概率、投入的成本和努力程度的函数,为此,将风险表示为:R=kpe′c′,其中k为常数,p为风险发生的概率,e′努力程度,c′为付出的成本.

4.2 风险补偿值的确定

对利益分配方案风险优化调整后的利益分配模型为:

5 利益分配模型的求解与结论

5.1 努力水平的解

(5)、(6)、(7)式要取得最大值,需分别对e1,e2,e3求偏导,并令其为零,可得:

上式的结论说明企业、学研方和金融机构所获得利益系数与其努力程度成正比,越努力利益分配系数越大,所分得的利益也越多.

5.2 分配系数的解

上式表示企业、学研方和金融机构的整体利益,要使其取得最大值,需对上式s1,s2求一阶导数,并令其为零,求出s1,s2,之后,将s1,s2带入s3=1-s1-s2,求出s3,从而得出三方的利益分配系数为:

(9)

(9)式说明产学研金协同创新的分配系数与三方的贡献程度成正比,贡献程度越大,分配系数也越高.

5.3 协同创新利益的初始估算值

(10)

(11)

(12)

(10)、(11)、(12)即为企业、学研方和金融机构在协同创新中所获得的初始利益.

5.4 加入风险因子之后的利益协调方案

根据初始利益分配模型、分配系数和风险补偿模型,可以得到协同创新主体引入风险补偿之后的利益分配结果.

(13)

(14)

(15)

(13)、(14)、(15)式中E′(ω1),E′(ω2),E′(ω3)为引入风险补偿之后企业、学研方和金融机构在协同创新过程中的利益分配.

由此可以看出,协同创新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大小不但受努力水平、贡献程度、投入成本的多少的影响,还与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各方主体承担的风险密切相关.承担的风险越大,利益分配越多,否则,越少.这样才符合“利益与风险一致”原则.特别对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协同创新过程中不但为协同创新提供资金支持,而且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加入风险因子对分配模型进行优化,有助于激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协同创新,这有助于协同创新的顺利开展、创新成果的顺利转化,以及对于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6 应用举例

假设有A企业、B高校和科研院所、C银行联合开发新能源汽车电池.A企业是一家生产新能源电动车的企业,其正在准备研制一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B高校和科研院所经过多年的联合开发,拥有这方面的专利技术,但缺乏转化经验.因此A企业拟和B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研发.但还有一个问题,研发过程存在风险,而且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因此,C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为该项目提供资金方面的服务.协议规定,三方的利益分配秉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按照各自所承担的风险、投入的资金以及各自对此次研发的贡献三方面来进行利益分配,采用提成支付的方式,以销售额指标为基数,按比例分配给各方.

通过对三方投入进行科学的价值评估,A企业的场地、设备、原材料总投入价值为C1=60.54万元,B高校和科研院所投入的专利技术及人力资本价值为C2=78.2万元,C银行的资金投入为C3=121.26万元.

假设三方独自投资所获得的净收益为ωA0=29.85万元,ωB0=35.06万元,ωC0=54.88万元,该收益即为三方单独行动的机会成本.根据协同创新利益分配的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统一原则,主体在协同创新中获得的利益应大于单独行动的机会成本.

要计算A,B,C三方从协同创新项目中分配的收益,首先计算不同合作方式下的收益,计算见表1.

表1 不同合作方式下投资项目的净收益

三方协同创新创造的整体利益为E(ω)=478万元.

则企业A在协同创新中的收益分配计算见表2.

表2 产学研金协同创新中A企业的收益分配计算表

则企业A在产学研金协同创新中获得的收益为:E(ωA)=9.95+9.19+12.58+118.06=149.78万元.

同理可得B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C银行在协同创新中获得的收益分别为:E(ωB)=118.06万元,E(ωC)=174.92万元.从而可得三方的利益分配比例s1∶s2∶s3为0.34∶0.27∶0.40.

以上分配比例充分考虑了各主体的努力程度和贡献水平,如表所示,ω(A∪B)=90.21 万元,ω(A∪C)=105.35 万元,ω(B∪C)=123.82 万元,即C对B的重要性要大于A对B的重要性,C对A的重要性也大于B对A的重要性,因此C企业对协同创新项目的贡献最大,因此,其利益分配也应该最高,这与本文的研究相符.另外,该分配比例也考虑了各方承担的风险情况,但是在假设各方承担的风险相同的情况下分配的,即各方都承担1/3的风险,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因此需要引入风险补偿机制对分配比例进行改进.

假设风险补偿系数λ=10%,则A,B,C三方的补偿金额为:ω(A)=-0.100 5×10%×478=-4.808 万元,ω(B)=-1.554 万元,ω(C)=0.133 1×10%×478=6.362 万元.

则修正后创新主体A,B,C的收益为:E(ωA)′=149.78-4.808=144.972,E(ωB)′=116.506 万元,E(ωC)′=181.282 万元.此利益都远远大于各个主体单独研发的利益.

表3 考虑风险补偿前后协同创新主体利益分配结果对比

通过加入风险因素对分配比例进行修正,该分配比例不但综合考虑了努力程度、贡献程度,同时考虑了风险因素,体现了金融机构介入后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中“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具有科学合理性.

7 总 结

本文将金融机构纳入产学研协同创新,并考虑各创新主体的努力程度、贡献水平和风险承担情况,构建了企业、学研方和金融机构三方的协同创新利益的分配模型,在初始模型的基础上,加入了风险因素,对各方利益进行风险补偿,使得分配机制更加公平公正.

协同创新的整体目标是获得整体利益最大化,企业、学研方和金融机构各个创新主体的最终目标是获得各自利益最大化.为使整体目标和个体目标相一致,协同创新应该尽可能增加收益、减少成本、规避风险.

(1)提高各方的努力程度.努力程度与各方利益成正比,即“越努力,越幸运”.这就要求各方在协同创新过程中更加努力,比如高科技人才,更多的精力,更多的经验,更多的技术等,虽然这些无法准确量化,但这是一个良性循环,能使协同创新更加高效,有更多的产出成果,最终表现在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增加.

(2)合理控制投入的成本.成本的大小与收益成反比,某一投资主体的成本越高,分配系数就越小.因此,各投资主体应加强沟通,合理控制成本,本着节省的原则,“毛巾干了再拧拧”,避免浪费,尽可能减少成本的投入,比如可以提高设备利用率,采用绿色环保材料等,整合创新资源,整合创新元素.成本降下来了,收益自然就提高了,各个创新主体的利益也就得到提升.

(3)管理并规避风险.协同创新过程中各个环节都伴随着风险的发生,但风险并不是不可避免的.创新主体之间应该积极研判,识别风险,特别是金融机构,具有管理风险的能力和技术,应时刻关注风险的动向,在风险即将发生的时候,合理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将风险扼杀在摇篮之中,确保协同创新的顺利进行.对于不可避免的风险,各创新主体应该勇于承担风险,团结一致,分摊风险带来的损失.为协同创新的持续稳定开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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