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的几点思考
2022-03-03沈光银
沈光银
2021 年12 月31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从国家层面描绘了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宏伟蓝图,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特殊教育发展的高度重视,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的深切关怀。在学习研读《行动计划》的过程中,关于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目标,笔者形成了以下几点思考。
一、宏观层面:构建全程的融合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的普及程度
《行动计划》指出,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做到有教无类,促进他们共享发展成果,让每一名残疾儿童青少年都有人生出彩机会。因此,完善我国融合教育体系成为“十四五”时期的一个重要任务,融合教育向两头延伸势在必行。
(一)健全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构建学龄前融合教育体系
特殊需要儿童应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教育并学会融入社会。我们要高度重视特殊需要儿童学龄前的干预与教育,健全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合推动特殊需要儿童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与普通儿童的学前教育不同,因特殊需要儿童残疾类型和程度不同,需要为他们构建包括普通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残联早教中心、康复机构、社区学校和家庭教育等一体化的学前教育体系,保障每一位特殊需要儿童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合适的教育安置。为推进学龄前特殊需要儿童教育体系的建设,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和组织要形成多方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并承担各自的职责,形成教育合力。鉴于此,《行动计划》提出,要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同时,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和组织还需要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的协同合作,提高特殊需要儿童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健全动态支持机制,构建学龄期融合教育体系
融合教育不是一个评估安置的线性程序,不能局限在如何通过科学的评估将特殊需要儿童安置在一个合理的而非合适的受教育环境中。融合教育应当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不仅包括和谁融合在一起、融合到什么程度、如何融合等初期安置问题;还包括融合后可能出现什么问题、谁来解决、如何解决等中期安置问题;更包括融合结束后如何转衔、转衔去哪里、如何获得新一轮的发展等终期安置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融合教育的目的不是把特殊需要儿童融入哪一类受教育群体,而是为他们构建适合的受教育环境,它以特殊需要儿童身心获得全面健康发展为最终目的。
人的成长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合适的教育环境就必须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过程而随时做出调整。学龄期特殊需要儿童的融合教育,需要一个“评估—安置—支持”的阶段性融合,还需要对其融合后的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并随时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成长发展情况开展新的“评估—安置—支持”。换言之,需要加强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单位(机构)间的协作机制,方便特殊需要儿童随时根据教育的需求在校际流动,以接受个别化的教育支持。这就需要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专业康复机构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一方面在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特殊需要儿童可以到专业康复机构进行身体机能的康复;另一方面经过学习或训练后,受教育能力有所变化的特殊需要儿童可以重新得到安置,从而实现在最适宜的教育环境中学习或训练[1]。概言之,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需要做好终身融合的体系设计,在教育安置方面尤其应考虑终期安置,包括当前安置失效和终止两种情况的转衔机制的构建。前者是为了解决当前安置的不合适问题,后者则是为了寻求进一步的发展。
(三)健全终身支持机制,构建后学龄期融合教育体系
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目标,首先应培养其成为能够独立生存的人,其次要帮助其成为能够享受社会生活、具有中华民族气质的人。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来看,人的发展是与社会生产发展相一致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是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特殊需要儿童的终身教育须以生涯规划教育为主导,对学龄前、学龄期和后学龄期融合教育体系进行系统、科学的设计与衔接。基于此,对于没有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特殊需要学生而言,可以在学龄前期重点补偿其身心发展的障碍,在学龄期唤醒其生涯规划意识,并积累不同职业的生涯体验。而在后学龄期则可依托地方教育、民政和残联等部门,联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专业康复训练机构等构建终身教育支持系统,为成年特殊需要人群提供各种类型和内容的生涯技能教育[2]。为满足有能力且有意愿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的教育需求,应如《行动计划》所指出的,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加强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的措施。同时,应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二、中观层面:开发有效的支持资源,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特殊需要儿童之所以特殊,不仅是因为各类残疾所导致的身心发展方面的特殊障碍,更重要的是在其身心发展过程中对各种支持资源的特殊需求。因而,我们要加强支持资源建设,提供教师资源、课程资源等一系列的有效支持。
(一)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主要存在数量短缺、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类型单一、高层次特殊教育师资匮乏、融合教育教师培养缺位等不足。
要改善当前的师资结构现状,我们应认真贯彻落实《行动计划》中“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求。首先,要加大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配备,补足补齐师资数量,保障常规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其次,要优化特殊教育教师梯队建设,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再次,要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水平,加大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博士培养力度。此外,还要推进师范院校融合教育专业的发展,推动普通师范类专业以必修课形式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并通过将其纳入师范专业认证指标体系,以及落实教师资格考试中含有特殊教育相关内容要求等加以保障。现阶段,为了促进特殊需要儿童的生涯发展,实现培养特殊人才的教育目标,需要转化特殊教育教师职能结构,培养复合型专业教师,高度重视特殊需要学生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和职业教育等,为培养残而有为的特殊人才做好准备。
(二)优化课程资源体系,提供适宜教学资源
2016 年底,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包括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正式发布,为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 年)》强调:“依据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2016 年版),编写完成中小学各科教材”“研制多重残疾、孤独症等学生的课程指南。加强学前、普通高中及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由此,我国特殊教育学校课程体系建设逐渐向以特殊需要儿童为主体回归,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体系初步建立,开展高质量的课程资源建设迫在眉睫。
优化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资源,首先,应贯彻落实《行动计划》提出的到2023 年完成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教材编写,保证特殊教育课程资源的系统性。其次,应通过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等活动,完善融合教育课程资源的建设,保证特殊教育课程资源的完整性。再次,各地可以充分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专业支持作用,为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建设提供专业的设计与指导,以确保特殊教育课程资源的专业性[3]。最后,还可以邀请优秀的残疾大学毕业生加入课程资源建设的工作队伍,立足其身心发展的切实需求开发课程资源,保证特殊教育课程资源的适用性。
三、微观层面:开展全面的生涯规划教育,培养国家需要的有用之才
《行动计划》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因此,特殊教育的培养目标不仅要以学科知识的生成为逻辑,还要以生涯发展为纲领。为此,《行动计划》进一步指出,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患有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习得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一)开发多元智能,推进生涯潜能教育
美国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加德纳认为,智能是多元的,至少包括语言智能、数理逻辑智能、音乐智能、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人际交往智能、自我认识智能和认识自然的智能八大类[4]。譬如,盲生通常在语言智能、音乐智能和人际交往智能上具有一定的优势,聋生在空间智能和身体运动智能上表现突出,而不少孤独症学生则在数理逻辑智能、空间智能和身体运动智能上表现出一些独特的潜能。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涯规划教育应遵循多元智能理论,重视挖掘特殊需要儿童的生涯潜能。
为充分发展特殊需要儿童的职业潜能,特殊需要儿童的生涯规划教育可以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进生涯潜能教育,从特殊需要儿童优势智能出发,以社团活动的形式开展生涯潜能教育,尽早发现每一位学生的生涯发展优势,尽早开发优势智能,为其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譬如,越来越多的聋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大力发展舞蹈特长,经由单招单考进入高等教育学校,并在大学毕业后回到特殊教育学校成为一名舞蹈教师。越来越多的盲生充分发挥计算机编程的潜能,成为信息无障碍工程师。越来越多的智力障碍学生和孤独症学生表现出更适应简单而重复性劳动的潜能,从而成为客房、餐饮、汽车美容等服务行业的优秀劳动者。
(二)丰富职业体验,推进生涯技能教育
生涯规划教育需要顺应人的生涯发展规律,并进行系统的规划和专业的指导。当前,我国特殊需要学生职业教育的方式百花齐放,各地特殊教育学校不仅培育了不少通用的职业教育项目(比如客房服务、汽车美容、西式糕点和干洗等),还孵化了不少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训练项目(比如潮绣、景泰蓝、竹艺、鼻烟壶和蜡染等)。在高中阶段,学校可以根据适合特殊需要学生的职业类型开展生涯技能培养的社团活动,让特殊需要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形成的生涯认知的基础上向前迈进一步,通过对自己兴趣和能力的了解,参与不同职业的社会实践,在生涯探索和尝试中进行职业定向。
同时,学校还需要尽可能早地面向劳动就业市场,加强与校外企业的系统合作,丰富学生职业体验,进而探索开展《行动计划》中提出的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职业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提高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此外,还应在特殊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中,支持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的衔接工作。
建立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是一个系统、多方协作、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我们在宏观层面建构全程的融合教育体系,以保障每一位特殊需要儿童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终身教育。在中观层面建设教师资源和课程资源,以确保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成为一个由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保障和支持的、运行良好的、能真正培养特殊人才的系统。在微观层面全面开展特殊需要儿童生涯规划教育,将把特殊需要儿童培养成国家的有用之才作为教育目的,以保证特殊需要儿童从“学会生存”向“学会生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