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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

2022-03-03

现代特殊教育 2022年4期
关键词:残疾儿童行动计划残疾

丁 勇

(1.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南京 210004;2.江苏省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 南京 210038;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南京 210038)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共同制定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继第一期、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后,国家连续发布的第三个关于特殊教育发展的提升行动计划,表明了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发展的高度重视。《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和特殊教育发展的实际,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特殊教育”、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高质量教育体系新要求和残疾儿童身心特点,从加快教育现代化、促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全局高度,对“十四五”我国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整体规划和新的部署。《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拓展、融合、提升”发展思路,加快提高特殊教育普及程度,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推进融合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发展,努力使他们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1]。这个文件为各地“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理论遵循和政策依据,是指导“十四五”我国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突出普及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十四五”期间,加快各类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继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普及教育水平,仍然是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劳动者和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是衡量我国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指标,也是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在巩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及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2],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平等教育和终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巩固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普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仍然是“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这是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促进他们成才成长的重大措施,也是实现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基础。因此,《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努力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在“十四五”期间达到97%[3]。为此,应采取的主要措施为:一是建立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和残疾儿童科学评估认定及适宜安置教育制度,从就学入口上精准把关,分类施教,确保“一个都不能少”。二是进一步明确实施随班就读责任主体和职责,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三是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旗)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较多且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学位不足的县(市、区、旗),要合理规划,因地制宜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发展特教班,扩大特校办学规模和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四是规范送教上门。包括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上门过程管理,对经认定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能纳入送教上门范围,严格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在扎实巩固提高特殊教育“普及”基础上,要加快“两头延伸”拓展步伐,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建立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以为残疾儿童少年终身学习、成长成才搭建教育的“立交桥”,提供教育制度保障。

1.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

学前阶段是残疾儿童发展的关键期、敏感期和黄金期。因此,《行动计划》强调要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主要措施为:一是以融合教育方式,加快学前特殊教育发展。二是要求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努力扩大残疾儿童入园规模。三是在育人方式上,根据“宜早尽早”的早期干预原则,积极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提高学前特殊教育质量。

2.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

高中阶段是促进残疾儿童进一步发展、形成生存与就业一技之长的重要阶段,但目前高中阶段的特殊教育发展(尤其是农村地区)相对还比较薄弱。因此,“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努力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少年具有高中教育程度和掌握幸福生活的本领。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采取融合教育方式,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如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二是积极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如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到2025年,每个市(地、州、盟)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旗)都要建立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等。三是积极开设适应地方产业结构、市场需求和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专业,创新育人方式,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工学结合、产教融合、职特融合,加强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促进残疾学生充分就业创业。

3.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

加强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鼓励更多的高校对残疾学生实行单招单考,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进一步在高校推进融合教育,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支持保障政策和措施,加强高校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为残疾大学生的大学生活和学习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和专业服务;支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和教育体系,为残疾人成才成长、终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注重以融合教育的推进方式,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建立高质量教育体系,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十四五”乃至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我国教育现代化的重大战略目标、战略主题和战略任务,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需要。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因此,《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特殊教育要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为抓手和主要措施,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一)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是《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的关于新时代特殊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发展目标[4],因而也是“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推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及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促进特殊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推进融合教育应注重在以下方面突破。

1.创新融合教育模式

要推动普校与特校合作办学,创新融合教育模式。应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合作办学,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育人模式,促进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在融合教育环境中友爱互助,共同进步。

2.建立完善普校融合教育发展机制

推进融合教育,以普通学校为主体。因此,要加强普校融合教育管理机构、专业团队和制度建设,发挥不同学校优势,建立普特校融合教育教学研究共同体,建立残疾学生信息通报、教育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工作规范,做到信息通报及时,评估安置科学专业;坚持尊重差异、因材施教,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教学指南,推动普校适性调整课程教学,促进学生适性发展;加强普校资源教室建设,充分发挥资源教室在学生学习与发展中的支持作用;加强家长和家庭教育,建立完善融合教育学校、家庭、社区协同育人新机制。

3.完善融合教育发展专业支持体系

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为依托,建立完善融合教育发展专业支持体系。主要包括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和高校的专业作用,大力推进国家、省、市、县、校五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逐步实现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和资源中心在推进融合教育发展中的专业支撑和骨干示范作用,建立完善巡回指导、师资培训、家长咨询等一系列融合教育专业服务制度,加强融合教育专业支持体系建设,形成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多方协同的专业支撑工作机制,为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提供适时有力的专业指导和专业服务。

4.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活动

融合教育是需要不断探索实践。所以,《行动计划》要求各地要积极推进特殊教育综合改革,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项目建设,试验引路,典型示范,由点到面,积极推进;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强对融合教育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注意总结各地开展融合教育的先进经验和遴选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形成理论,指导和促进各地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育人。因此,要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遵循教育的普遍性规律与特殊教育特殊性规律相结合,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模式,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学生发挥潜能,全面发展,努力将残疾学生培养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

1.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

课程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素和主要载体。然而,传统的特殊教育课程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所以,教育部计划组织对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的修订,到2023年完成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教材编写,审定通过后的教材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开发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等。

2.继续深化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改革

要在坚持课堂教学主阵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个性差异,加强分类施教、差异教学等教学方式改革,推进因材施教;积极探索适宜孤独症儿童及其他残疾儿童的科学的培养方式,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信息无障碍的水平;构建并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促进残疾学生发展的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

3.积极推进现代科技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

积极推进信息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辅助技术和信息技术等在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应用。如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积极应用信息技术、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和办学条件现代化,促进特殊教育质量提高。

三、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形成政府主导的特殊教育工作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应加强党对特殊教育的全面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特殊教育工作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

实现“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应首先建立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经费安排、资源配置上予以重点扶持,特教特办;其次,应加强省、市两级统筹,落实县级责任,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特殊教育工作推进机制;再次,应强化督导评估,形成监督保障机制。应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认定内容中,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指导与督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也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同时应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特殊教育公益性属性,建立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政府负主责的特殊教育经费财政保障机制。主要包括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各地应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5];地方财政可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特殊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

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残疾学生学习资助、补助等政策。如实行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等。

三是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服务。

(三)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完善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物质保障机制

提升支撑能力,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是“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行动计划》提出的又一个重要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如为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学校信息化、智能化和数据化建设等。

二是加强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与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

三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随着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完成和融合教育的全面推进,特殊教育学校面临着提升质量和功能转型的双重挑战。所以,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这一精神也体现在《行动计划》对特殊教育学校各方面办学行为的规范上。各地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规范化管理,推动特校建立校内现代治理机制,加快特校转化学校功能步伐,使其在支撑融合教育发展和提升自身办学质量上发挥更大作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人才保障机制

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是促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主要措施有三点。

一是提高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在适当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和优化公费师范生招生结构的同时,注重培养适应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师资;加大特殊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培养力度,创新育人方式,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加强教育实习实践环节,突出特殊教育师范生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的提高。配合融合教育的开展,推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列为必修课并提高比例;落实教师资格考试中含有特殊教育的相关内容要求。

二是加强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全员培训,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竞赛等活动。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各地要更加重视在职教师培训,切实抓好教师培训的规划和组织落实,不断提高在职教师特殊教育专业能力。

三是切实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各地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增加特殊教育职业的吸引力[6];对在普通学校(幼儿园)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增强教师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光荣感和自豪感[7];应将在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

2021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残疾人教育六大重点项目,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8]。2022年新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形成残疾人教育发展的强力组合行动,开启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新征程。作为残疾人工作者和特教工作者,恰逢发展机遇,必须加倍努力,不负人民厚望,不负党和国家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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