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社会责任履责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
——基于文化娱乐产业的实证分析
2022-03-03鹿立阳张静茹崔运周
鹿立阳张静茹崔运周
(1、3青岛大学商学院 山东 青岛 266071 2温州大学商学院 浙江 温州 325000)
一、引言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2021年6月3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增强文化产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虽然政府一直在大力引导文化娱乐业企业肩负社会责任,弘扬社会正气,但近些年文化娱乐业上市公司频频被爆出“偷税漏税”和“阴阳合同”的丑闻。2021年A股上市的北京文化因“阴阳合同”被北京证监局通报。类似的违法行为在文化娱乐业里屡见不鲜,这些企业不仅无视其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还为了提高财务绩效损害公众利益。然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对财务绩效产生不利影响吗?二者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系?
在过往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中,学者们更多地将视角聚焦于制造业、金融业等行业,对文化娱乐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将研究视角聚焦于文化娱乐业行业,以求丰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相关研究。学者们(Freeman,1984;J Peloza,2008;K Basile,2021)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认为企业不能只考虑股东的利益而无视其他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参与者的利益,基于此种原则企业可以将所有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的元素看作一个整体,企业所作的所有决策都要代表这个整体所有元素的利益。这些元素大致可以分为债权人、股东、消费者、政府,本文也将从这四个方面探究企业对不同利益相关者负责会使财务绩效受到怎样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一)企业对债权人负责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债权人关注公司具备偿还本息能力的同时也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怀有信心,由于他们投入企业的资金存在“机会成本”,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企业不仅要充分利用这笔资金创造利润,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还要向债权人提供更高的利益,从而谋求未来获得更多投资的可能性。一旦企业无法按时偿还与债权人约定的本息,不仅意味着企业信誉将会受到冲击,更会增大未来举债的困难性,影响企业的长远规划。而对于文化娱乐业来说,债权人的投资尤为重要。无论是电影的拍摄还是电视节目的录制,影视公司都需要得到债权人的资金支持,一些规模较大影视作品在拍摄时往往耗资过亿,而这些资金需求很难由影视公司独立负担,所以在拍摄影视作品时公司常常会向多个债权人举债,并约定将影视作品的票房收入中的一部分作为利息偿还给债权人。当影视公司履行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时,债权人不仅会得到全额的本金,还会得到一笔可观的利息收入。
在过往的文献研究中,王正军(2020)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分为内外部两个部分,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当债权人的期望得到满足时企业业绩会上升;Abebe(2020)在对皮革工业开展研究时采用了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研究框架,证实了企业对债权人负责有助于与债权人形成良好的互信机制,从而打造良好的企业口碑,从长远来看能够使企业的财务绩效获得提升。因此,本文提出假设1:
H1:企业对债权人负责与财务绩效呈正相关。
(二)企业对股东负责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股东和债权人都会将自身的资金和资源注入企业,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对公司的期望仅限于是否能够按照约定如期归还本息,而对于股东而言,他们更加关注投入资金的保值与增值。传统企业管理理论认为企业要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而随着市场化的推进,企业的股东不再集中于少数几个资本集团,而是开发了如发行股票、债券、基金和保险等多种方式来获取资金,将社会公众纳入股东的范畴。这样一来,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就不仅仅局限于少数几个大股东,而是要考虑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更具体来说,企业一方面要利用股东注入的资金和资源提高品牌实力,增强产品竞争力,从而创造充足的利润空间以便于向股东分红;另一方面企业要客观真实地披露财务报告,让股东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的现状,为股东的投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当企业履行了对股东的社会责任时,股东会树立对企业未来发展的良好信心,这有助于股东实行进一步的投资计划,从而实现企业从筹资、变现到分红的良性循环。对于文化娱乐业企业,影视作品和电视节目是企业最具代表性的“名片”,影视公司在合理利用股东投入资源的基础上不断开发和创造新的题材和作品,从而保证公司有能力履行对股东的社会责任,在股东心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公司的财务绩效。
在过往的文献研究中,温素彬和方苑(2008)研究发现当研究时间跨度五年以上时企业对股东负责与企业业绩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刘千溶(2016)以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时发现企业定期向股东分红会对企业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本文提出假设2:
H2:企业对股东负责与财务绩效呈正相关。
(三)企业对政府负责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企业在经济学中以独立的个体存在,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会受到来自政府宏观政策的管制。从这个角度出发,政府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能偷税漏税,非法避税;政府还希望企业能够提供就业岗位来协助解决城镇剩余劳动力问题;此外,政府可能并不会强制企业投身公益,但如果企业能够履行这样的社会责任,二者的合作将更加顺利。因此企业会从遵守法律法规,提供就业岗位以及投身社会公益这几个方面对政府负责。当企业履行了这些社会责任,政府更有可能在职责范围内为企业提供便利,这会减少企业为此付出的成本。而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会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在文化娱乐行业,任何一部影视作品和电视节目的开播和录制都需要广播电视总局的批准,如果文化娱乐业企业能够积极履行对政府的社会责任,那么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更有利于企业与政府的沟通与合作。
在过往的文献研究中,Long(2020)在研究中提出企业与政府的合作不同于其他任何合作,一方面政府希望企业能够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企业希望从政府部门获取更多的资源。当企业承担着对政府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时,它会被政府视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并因此给予它们帮助,最终会使企业的财务绩效提高。Francois(2021)在研究中将政府视为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提出企业如果在与政府的沟通中表现积极,会有助于企业从政府部门获取更多的资源。但企业仅仅依靠按时上缴税费的行为并不会让政府对他们“另眼相待”。因此作者认为企业如果能够从多方面给予政府支持,政府则更有可能会“慷慨解囊”,企业的财务绩效也会随之提高。因此,本文提出假设3:
H3:企业对政府负责与财务绩效呈正相关。
(四)企业对消费者负责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对于制造业和零售业企业来说,企业对供应链上每一道程序进行赋能的目的就是要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价值,从而获得消费者的认可,提高产品知名度和企业声誉。这类企业的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较为敏感,如果发现企业以次充好来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企业的声誉和口碑将会受到质疑和挑战。而对于文化娱乐业企业来说,它的终端消费者是影视作品的观众,与制造业和零售业不同,影视作品的消费者往往会依据影视作品的口碑、题材、演员甚至是导演来判断是否对作品进行消费。这就意味着文化娱乐业企业要从多个方面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通过题材的精心设计、演员的倾情演出来积累口碑,从而吸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关注,提高票房收入。由此可见文化娱乐业企业对消费者履行社会责任时会有利于企业财务绩效的提高。
学者宋建波和盛春燕(2012)在研究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时以企业规模、企业性质和企业年龄为控制变量通过线性回归发现制造业企业在消费者履行社会责任时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因此,本文提出假设4:
H4:企业对消费者负责与财务绩效呈正相关。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的文化娱乐业企业是指2012年我国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的娱乐业,文化艺术业,新闻出版业和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的上市公司。本文以A股中所有文化娱乐业企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剔除2家上市不足一年的公司,总计56家样本公司,得到了2010—2020年11年的面板数据。本文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CSMAR),并使用Stata 16软件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
(二)变量设计
1.自变量。本文从企业的债权人、股东、政府、消费者这4个维度入手,选择相应的财务指标来衡量企业对各维度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本文在参考学者(王怀明,2007;曾嘉,2015;杨皖苏,2016;李瑜,2018;胡雅倩,2020)的研究后,选择流动比率(LR)、每股收益(EPS)、所得税费率(ITR)、营业成本率(MOC)分别作为上述4个维度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衡量指标。
2.因变量。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研究中的被解释变量,本文参考朱乃平教授(2014)的研究,使用“Z-score”作为因变量来衡量公司财务状况。Z-score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危机程度,从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流动性和财务杠杆全面地展示企业的财务状况。其计算公式如下:
X=营运资金/资产总额;X=留存收益/资产总额;X=息税前利润/资产总额;X=权益市值/负债账面价值;X=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3.控制变量。本文参考张亚连(2019)的研究,采用企业规模(SIZE)和企业性质(NAT)等作为控制变量。企业规模方面,规模小的企业由于利润空间有限相比于大规模企业更有可能无视企业的社会责任。而在企业性质方面,国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较其他所有制企业更加积极。同时本文还参考了朱乃平(2014)的研究,将盈利能力(PRO)、资产流动性(LIQ)和财务杠杆FINL)作为控制变量放入模型中,盈利能力用总资产净利率(ROA)来衡量,比率越高意味着盈利能力越强,越有可能履行社会责任;资产流动性用现金比率(Cash ratio)来衡量,比率越高意味着资产流动性越强,越有可能履行社会责任;而财务杠杆则用资产负债率(Debt/asset)衡量,表示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之间的比重。
自变量、因变量和控制变量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
(三)模型设计
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的文献中,本文参考王怀明(2007)、李瑜(2018)、朱乃平(2014)等研究,建立如下模型: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为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本文选取了56家文化娱乐业企业上市公司2010—2020年总计11年的统计数据,样本总量616个,剔除44个报表数据缺失的样本,总计样本总量为572个。通过观察发现,文化娱乐产业的Z-score得分均值为2.516926分,其中有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绩效达到了18.86535分,相反,有的公司正面临财务困境,得分只有-7.614801分。此外,流动比率均值为2.857572;每股收益均值为0.1709066;衡量企业对政府、消费者的指标均值分别为0.1193991、0.9770865。在控制变量方面,衡量企业规模的均值为21.84971;反映企业盈利能力、资产流动性和财务杠杆的指标均值为0.0505304、1.381054和0.3896495。
表2 描述性统计结果
(二)相关性分析
所有变量的相关性如下页表3所示。Z-score与营业成本率(MOC)和社会捐赠支出率(SD)相关性显著,通过了1%的置信度检验;与流动比率(LR)、每股收益(EPS)和所得税费率(ITR)的相关性不显著。初步说明了文化娱乐业企业履行对债权人、股东和政府的社会责任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绩效发挥了正效应,而履行对消费者社会责任则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绩效产生负面效果。
表3 相关性分析结果
(三)多元回归分析
对2010—2020年11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通过F检验、Hausman检验确定采用个体时点双固定效应模型。下页表4为文化娱乐业企业的社会责任各个维度的自变量与企业绩效的回归结果。
表4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回归结果
该模型显示文化娱乐业企业的流动比率(LR)与Z-score的回归系数(b=0.666,t=16.24,p<0.01)显著正相关,文化娱乐业企业对债权人负责能够提高企业业绩,假设1成立。每股收益(EPS)与Z-score的回归系数(b=0.743,t=7.69,p<0.01)显著正相关,文化娱乐业企业对股东负责能够提高企业业绩,假设2成立。所得税费率(ITR)与Z-score的回归系数(b=0.976,t=2.80,p<0.01)显著正相关,文化娱乐业企业对政府负责能够提高企业业绩,假设3成立。营业成本率(MOC)与Z-score的回归系数(b=-0.0136,t=-2.65,p<0.01)没有正相关关系,假设4不成立。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提高实证分析结果的稳定性,本文参考李军(2020)的相关研究,将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因变量代入回归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稳定性检验结果显示文化娱乐业企业的流动比率(LR)与ROE的回归系数(b=0.0598,t=2.54,p<0.01)显著正相关;每股收益(EPS)与ROE的回归系数(b=0.383,t=6.77,p<0.01)显著正相关;所得税费率(ITR)与ROE的回归系数(b=0.328,t=1.72,p<0.1)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营业成本率(MOC)与ROE的回归系数(b=-0.244,t=-4.26,p<0.01)显著负相关。上述四个假设的回归结果依然稳健。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五、结论及建议
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以文化娱乐业A股上市企业为样本,选取2010—2020年11年间的报表数据,建立回归模型,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文化娱乐业企业对债权人、股东、政府负责时会对企业财务绩效产生显著正相关影响;而在履行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方面仍有待提高。这需要引起文化娱乐企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足够的重视,一方面要积极引导文化娱乐业企业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监管。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给出如下建议:
(一)引导文化娱乐业企业积极对利益相关者
本文的研究对企业尤其是文化娱乐业企业在是否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的决策方面将会起到积极作用。本文研究发现,当文化娱乐业企业履行对债权人、股东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时,企业的财务绩效将得到提升。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文化娱乐业企业的引导,鼓励他们积极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这不仅有利于企业获得良好的声誉,降低信任屏障,减小交易成本,更有可能会对财务绩效产生积极影响。而对于文化娱乐业企业提高产品成本与财务绩效的负相关关系同样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出现这个现象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文化娱乐业企业的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不像制造业和零售业那样敏感,从而导致影视企业为影视作品投入成本的动力不强,这可能也是造成当前许多影视作品难以令观众满意的原因之一。而要解决这个问题,有关部门一方面应当加强对影视作品质量的监管,提高影视作品的放映门槛,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创作成本高、制作精良的影视作品的宣传,鼓励文化娱乐业企业创造出受观众喜爱的高质量作品。此外有关部门还要着手解决社会捐款对公司业绩相关性的影响研究,加大对文化娱乐企业投身社会公益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监管
当前依然有很多文化娱乐业企业通过“偷税漏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利益,除了上文所述要加大宣传力度以外,有关部门还要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从外部监督来看要充分挖掘社会公众的监督检查潜力,拓宽沟通渠道,建立正向反馈机制,让群众的监督举报方式更加便捷有效;此外,还要加强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证监会应当重点关注问题企业的财务报告情况,对缺报漏报瞒报的经营管理活动着重展开调查,对“偷税漏税”和“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让企业为损害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付出代价。除了外部监督以外,有关部门还应当督促文化娱乐业企业建立长期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在保证机构独立性的前提下在企业内部积极开展自查活动,及时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从而保障企业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和监管,防止不良企业借社会责任履责之名向关联企业输送利益,以此来达到粉饰财务报表的目的。要规范企业高级管理者对社会责任履责的参与流程,防止企业高级管理者“沽名钓誉”,为了实现个人名誉的提升而损害企业的整体形象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