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操控研发费用行为研究
2022-03-02彭振革陆玉梅张以静
刘 敏,彭振革,陆玉梅,张以静
(1.江苏理工学院 商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1;2.辽东学院 计划财务处,辽宁 丹东 118001)
一、研究背景
由于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会得到一定的优惠:在税收上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上,对于计入损益的研发费用,按照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按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而计入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的150%进行摊销[1]。因此,这些优惠政策会使企业更加努力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研发费用的标准是:如果企业最近1年的销售收入小于5 000万元,研发费用总额要占到收入的5%;最近1年的销售收入大于5 000万元且小于20 000万元的企业,研发费用要占到4%;最近1年的销售收入大于20 000万元的企业,研发费用要占到3%[1]。
目前,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研发费用的操控的研究有很多。如:姚和平、徐红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的建议[2];张子余、张碧秋、王芳认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公司在认定的前一年有更为激进的收入确认行为[3];李建军以C科技有限公司为例,从审计的角度进行案例研究,得出一些企业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专项审计时存在费用操控行为的结论[4];丁珍珍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专项审计中存在研发费用操控、收入操控等风险,并提出了解决办法[5];徐凯、万春、肖华玮等人以成都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研究样本,构建了新的不平衡样本处理技术RU- SMOTE,并引入SVM人工智能技术对样本企业利润操纵的行为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基于RBF核函数的RU- SMOTE- SVM智能模型,具备较准确且能有效地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利润操纵行为进行识别的性能[6]。
Baber、Fairfield和Haggard从研发支出的视角出发,以美国1977—1987年间438 家工业企业为样本,研究报告收入对酌量性支出的影响,结果发现,出于保持或增加盈余的考虑,管理层可能削减研发费用的支出[7]。Cohen、Mashruwala和Zach以月度的广告费用数据为研究对象,验证管理者是否存在通过真实盈余管理来达到季度财务报告标准的行为,结果发现,为避免收益降低或亏损,管理者会减少广告费用支出[8]。张碧秋以2007—2015年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前一年有显著的费用操控行为[9]。林永坚、王志强、林朝南认为,费用操控是真实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微赢的公司有显著的正向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10]。代霞认为费用操控行为中对研发活动进行操控的最多,管理层可以通过相对任意的调整,侵占原本应该投入研发的费用,来达到相应的盈余[11]。
国内外学者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的认定办法、费用操控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大都是从盈余的角度进行的,而从费用操控的视角进行的相关研究并不多。笔者着重研究企业对研发费用的操控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会给予一系列优惠和奖励政策。从国家层面,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经税务部门确认后研发费用可在税前加计扣除。而地方政府如海南省,则给予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这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对于企业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很多企业会因为这些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而积极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而为了符合研发费用的相关要求,很多企业会对研发费用进行操控。因此,提出假设1。
假设1: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公司在认定前一年可能会操控研发费用。
对于申请成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哪些费用应该作为研发费用以及研发费用如何进行归集,在《管理办法》中的认定条件中已经作了详细的规定,而企业为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会进行费用操控以使研发费用符合相关认定条件。在具体的操作中一般有两种途径:第一,企业可能会把原本并不属于研发费用的项目费用归入研发费用;第二,将下一年的研发费用提前确认至本年。
第一种路径企业的通常的做法是,为了符合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的相关要求,在研发费用不够的时候,将生产成本的一部分、或者生产工人的薪酬、或者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拿来凑到研发费用里。第二种路径要取得相关研发费用的发票,将费用提前花出去,而这需要企业考虑到资金是否充裕这一前提。第一种路径简单易行,会被大多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公司所采用。因此,提出假设2。
假设2:相对于提前确认研发费用的方法,企业对研发费用的操控多采用将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并不属于研发费用)调至研发费用,作为高新技术产品试制费用,这种做法被更多的企业采用,即间接操控生产成本。
(二)样本的选取与数据来源
笔者选取2010—2017年度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样本中,如果母公司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份以母公司认定年份为标准,去掉金融保险企业和数据不全的企业,共得到163个样本数据。文中均按照认定前一年的数据进行分析,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
(三)变量定义
1.E: 管理费用操控程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不同销售规模的企业,最近3年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1]。研发费用分为资本化和费用化两部分,想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的企业会操控研发费用中的费用化这部分,使研发费用占比达到认定的要求。而费用化这部分,如前文所述,大部分企业会将生产成本的一部分调至研发费用。由于企业通过此种方法来迎合研发费用占比的相关要求,会影响到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为了消除规模的影响,笔者选用管理费用并用期末总资产进行标准化处理作为管理费用操控程度的衡量标准。
2.C:生产成本操控程度
企业之所以操控生产成本,主要原因是当为了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资格,而研发费用占比却达不到认定要求时,会将不属于研发费用的部分生产成本计入研发费用。这样,企业一方面操控了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操控了研发费用。由于生产成本在报表中列示在存货项目里,因此选用存货并用期末总资产进行标准化处理作为生产成本操控程度的衡量。
3.S:公司规模
公司规模设为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规模越大的公司,社会对其关注度越高,因此,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公司规模越大,其操控研发费用的行为势必会比规模小的公司引来更多的关注。由于规模越大的公司被关注的程度高,进行费用操控被发现的可能性也更高,因此,公司规模对费用操控行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4.B4:是否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般来说,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的依赖性较弱,有比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更有可能发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的费用操控问题。因此,如果企业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设为1,否则设为0。
5.R:总资产报酬率
总资产报酬率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笔者以净利润除以资产总额来衡量。盈利能力越强的企业,会更有实力进行新产品的试制与研发,而不会吝惜发生在研发上的费用,因此,盈利能力越强的企业操控研发费用的可能性比较小;而盈利能力较差的公司,因为缺乏资金进行产品的研发,更有可能操控研发费用。
6.DEVE:公司发展能力
Matsumoto认为,成长性高的公司相对于成长性低的公司更有可能进行盈余管理,防止出现负的盈余惊奇[12]。Skinner认为,投资者对成长性高的公司出现的盈余惊奇反应更加强烈[13]。因此,成长性高的公司进行费用操控的动机与成长性低的公司相比要弱一些。
7.DEB: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用来衡量企业的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越高,说明企业承担的财务风险就越大,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费用操控行为。
8.Y:认定年份
各变量符号及定义见表1。
表1 研究变量及定义
(四)模型的构建
为了验证假设1和假设2,分别建立模型(1)和模型(2):
E=α0+α1Yi-1+α2R+α3DEVE+α4DEB+α5S+α6B4+ε,
(1)
C=β0+β1Yi-1+β2R+β3DEVE+β4DEB+β5S+β6B4+ε+β7E+ν。
(2)
上述公式中:E为样本公司为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对管理费用的操控程度;为了进一步验证是否存在从生产成本中拿出部分放在研发费用中的行为,设计模型(2),C为样本公司对生产成本的操控程度;两个模型中,Yi-1均表示认证前一年,α0、β0为常数项,α1、α2、α3、α4、α5、α6、β1、β2、β3、β4、β5、β6为回归系数,ε、ν为随机误差。
三、实证检验
(一)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根据表2,全部样本的管理费用操控程度最小值为0.010,最大值为0.410,都小于1,表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样本公司之间管理费用操控程度是存在一定差异的;但标准差为0.042,小于1,表明样本公司之间存在的差异不是很大。生产成本操控程度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0.555 ,都小于1,表明样本公司之间生产成本操控程度是存在一定差异的。标准差为0.095小于1,同样表明样本公司之间差异不是很大。公司规模均值为21.129,最小值为19.308,最大值为24.132,表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司的规模都比较大。认定年份的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均值为0.482。总资产报酬率的均值为0.048,最大值为0.265,而最小值为-0.106,表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公司可能更注重企业的创新能力,而对盈利能力的重视程度次之。资产负债率均值为0.390,表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合理。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为“四大”之一的均值为0.037,表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司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审计的比较少。公司的发展能力均值为0.282,表明样本公司的整体成长性并不高,标准差为1.061,大于1,表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样本公司的成长性差异较大。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听到这段经历,我的心情都复杂,有一点心酸,更多的是骄傲。我想象着小小的爸爸,挥舞着小刀奋力砍柴的样子,他是不是跟弟弟小时候一样,也有着苹果般的圆脸和一双短短肥肥的小手呢?大山里的灌木,一定比那时的他还要高些吧。
(二)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各变量的相关性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变量的相关性分析结果
根据表3,公司规模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在10%的水平下显著负相关,表明公司的规模越小,进行研发费用操控的可能性就越大。生产成本操控程度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在10%的水平下显著负相关,符合在进行研发费用占比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会从生产成本中拿出一部分计入研发成本这一假设。总资产报酬率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正相关,但不显著。公司规模与总资产报酬率负相关,但不显著。生产成本操控程度与总资产报酬率在5%的水平下负相关,表明从生产成本当中拿出作为管理费用的金额越多,企业的利润就越多,总资产报酬率就越高。是否由四大会计师事务之一所审计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负相关,但不显著,表明由属于四大会计师事务审计的公司,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前一年进行费用操控的较少。资产负债率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在5%的水平下显著负相关,说明对大多数公司而言,资产负债率越高,越能够抑制其费用操控行为。生产成本操控程度与资产负债率在1%的水平下负相关,表明对生产成本进行操控会使资产负债率上升,由此会最终导致生产成本操控程度下降,这也从侧面说明了资产负债率对成本操控具有抑制作用。认定年份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在5%的水平下显著正相关,表明样本公司在认定前一年,为了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存在操控研发费用的行为;而认定年份与生产成本操控程度在10%的水平下正相关,说明存在成本操控的行为,这从另一个侧面表明,样本企业为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会对研发费用进行操控。
(三)回归结果分析
模型(1)和模型(2)的回归分析结果见表4。
表4 回归分析结果
表4中,根据模型(1)数据可知,认定年份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在5%的水平下显著正相关,表明样本公司在认定前一年,为了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很有可能存在研发费用的操控行为。根据模型(2)数据可知,认定年份与生产成本操控程度在1%的水平下正相关,这也说明了在认定的前一年,确实存在操控成本的行为,假设1得到验证。生产成本操控程度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在10%的水平下负相关,说明当可用于研发的费用占比不够时,企业会存在从生产成本中拿出部分费用用以填补研发费用的行为,二者呈现负相关的关系,假设2得到验证。
根据模型(1)数据可知,公司规模在10%的水平下显著负相关,说明公司规模越小,越有可能对研发费用进行操控。总资产报酬率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正相关,但不显著。是否由四大会计师事务之一所进行审计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和生产成本操控程度负相关,但不显著。公司的发展能力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负相关,但不显著。资产负债率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在5%的水平下显著负相关,说明资产负债率高,在一定程度上可抑制公司的操控研发费用行为。根据模型(2)数据可知,资产负债率与生产成本操控程度在1%的水平下负相关,表明资产负债率的提高,有助于抑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过程中企业的成本操控行为。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以费用操控为视角,分析了企业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在认定前一年是否存在费用操控行为以及操控研发费用的路径。研究结果如下:第一,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年份与管理费用操控程度显著正相关,表明在认定前一年,为了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企业可能存在研发费用的操控行为;第二,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前一年,为了满足研发费用占比的相关要求,确实存在企业从生产成本中拿出部分费用用以补充研发费用的情况;第三,资产负债率的提高,对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企业对研发费用的操控行为具有抑制作用。
(二)政策建议
1.严审申请者资质
首先,相关监管部门应改变过去以申报资料为主要审查对象的工作方式,要有针对性地结合申报企业所处行业成立专家组,由行业内资深人士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审查鉴定。审查鉴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所申请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所运用的技术是否属于高新技术,这样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一些并不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应用高新技术的造假企业的行为。其次,进行审查鉴定的专家不仅要查看申请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还要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企业将正常的人工、材料成本计入研发费用中,从而人为操纵研发费用的行为。通过专家的认真鉴定,费用操控的问题可以很容易被发现。最后,由于一些企业会选用外部研发机构进行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因此专家需要重点鉴定合同的内容、研发的产品是否与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关。同时还要关注最终研发成果的归属权问题,以避免申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资质后的研发成果归属权纠纷。
2.加大审计力度
第一,从事务所层面,要加大对员工的业务培训。高新技术企业的专项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因此会计师事务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对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专项审计的质量。
其次,在具体业务层面,要重点关注申请企业是否存在研发费用操控问题。第一,研发人员的薪酬。由于研发人员参与的项目不同,其薪酬分配是不同的,因此,如审计中发现研发人员并未专职从事所申请的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应重点关注其薪酬应有多大比例计入此项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活动。例如,有的企业为了达到研发费用占比,存在把管理人员薪酬作为研发人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行为,而研发项目立项书上并没有这些管理人员,这样的归集显然是造假行为。第二,固定资产的折旧。有的申请企业并没有区分生产正常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的固定资产,同一设备既用于研发新产品,也用于常规产品的生产,因此固定资产折旧在多大比例上计入研发费用也是审计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第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有的无形资产既能用于正常产品的生产,也可用于高新技产品的研发,因此,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多大比例应计入研发费用,也是注册会计师面临的一项难题。第四,由于相关规定明确在研发费用当中是不允许列支业务招待费的,因此在审计过程还要注意研发费用当中是否存在业务招待费的列支问题。
3.加大惩戒力度
只有加大对造假者的惩戒,才能避免出现更多的造假者。当前,相关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过程中造假者的惩戒措施是:对于通过费用操控或其他手段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一旦被发现,企业5年内不能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定;对中介机构的处罚是5年内不得从事中介服务工作。很明显,这样的惩罚力度对企业和中介机构来说,造假的成本太小。因此,监管机构要加大惩罚力度,一经发现存在造假行为,无论是企业还是中介机构都要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不能从事与现在所从事行业相关的业务,相关负责人将被列入黑名单,相关企业信誉等级要被降低,同时也要追究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这样才可以有效杜绝企业的造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