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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教育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问题分析与改进策略

2022-03-01洪丽婷张洋烽

现代教育 2022年7期
关键词:民法民法典案例

■ 洪丽婷 张洋烽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典》,这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与初中生逐步扩展的生活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1]

一、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开展民法教育的重要意义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是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和法治意识的关键课程,也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开展对中学生的法治教育,是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重要任务。对学生而言,在道德与法治课中开展民法教育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培育“法治观念”这一学科核心素养。

对社会而言,做好民法教育能够引导学生过积极健康的生活,培养有道德、有责任感、有担当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然而,受教材内容安排的局限和教师在民法教育方面缺少作为意识,时间和精力投入不足等问题,导致了学生对民法知识印象不深刻,民法意识淡薄。因此,探究民法教育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落地的路径,以提高学生的民法意识以及应用《民法典》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二、道德与法治课堂融入民法教育的现实问题及原因

民法教育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具有一定的现实难点。客观层面上,现实中的民法案件多具有过程复杂、立意缠绕等问题,不完全等同于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情境。主观层面上,一方面,教师缺少对《民法典》准确而深刻的把握,忽略其教育性、实效性。另一方面,教师没有充分挖掘教材中渗透的民法思想,对教材的讲解浮于表面,缺乏深刻性。具体而言,道德与法治课的民法教育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素材使用重视“导”,但欠缺深入

《民法典》颁布以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教师紧跟时政步伐,将其作为教学素材引入课堂。然而引用关于《民法典》的案例并不代表真正开展了民法教育,即便学生对《民法典》有所触及,但是体验不深、内化不足,民法教育没有发挥理想的效果。例如,在《生活需要法律》的课堂上,授课教师在导入环节播放了有关《民法典》的视频——《权利宣言书——〈民法典〉来了》,成功吸引了学生的注意,激发了学生对《民法典》的探究欲望。可接下来的教学却没有引导学生探究《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老百姓生活产生的影响。这看似在课堂教学中渗透了民法教育,实际作用却微乎其微,《民法典》仅仅是课堂教学的一件“精美展品”。

(二)案例教学重视“例”,但说理不足

案例教学法是开展民法教育的常见方法。教师通过展示恰当的案例,提出思辨性问题,引导学生合作探究,实现教学目标,培育核心素养。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设计问题时难以兼顾案例的指向与教学重难点的一致性。[2]在执教《建设法治中国》时,授课教师试图通过重点性地介绍《民法典》实施的成效,引导学生思考法治的意义和价值。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选取了“2019年12月审议《民法典(草案)》,我国将开启‘民法典时代’”这一素材,并提问:“我国制定《民法典》的意义是什么?”虽然设问指向教学目标,但是案例并不体现法治建设的意义,无法给予学生任何启示。这就出现了给出的“例”与需要学生总结出的“理”不匹配的教学现象。

(三)文本学习忽略法治精神

民法教育须立足文本解读,引用学习《民法典》条文是进行民法教育的基本方法。但民法教育不能只停留在文本层面,还要深入挖掘文本中蕴含的理念和精神。正如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道德与法治课的民法教育最大的难点便在于,如何内化法治精神,促进和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素养,让学生在内心中真正形成对法律的尊崇和信仰。在教学中,教师经常引用《民法典》关于物权、隐私权、人格尊严权、婚姻家庭关系等相关法律规定,而对《民法典》提出的“私人生活安宁”概念、坚持“未成年人权利最大化”原则等问题没有进行设计和探究,文本背后蕴含着的法治精神在课堂中没有提及。这就导致民法教育流于形式,《民法典》无法植根于学生内心,难以产生持久深刻的影响。

三、道德与法治课堂融入民法教育的主要策略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教师应该充分利用案例和素材,挖掘民法教育价值,将民法理念和精神的培育贯穿于课堂教学过程中,将文本学习和实际生活联系起来,具体做法如下。

(一)精选案例体现生活性

“生活即教育”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基本理念。《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提出,要“坚持学科逻辑与生活逻辑相统一,主题学习与学生生活相结合”“以学生真实生活为基础,增强内容的针对性和现实性”。[3]因此,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生活经验,创设学习情境,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的实践探究和体验活动。由于法治教育理论性和抽象性较强,而生活化的案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拉近与学生的心理距离,因此,民法教育的案例选择必须以学生真实生活为依据,指导学生当下和未来生活。

执教《法律保障生活》时,笔者选取了“高空抛物”这一学生耳熟能详的真实的社会问题展开教学。课前,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发放调查问卷,针对所在小区的高空抛物事件、防护措施开展社会调查,从而体会“安全幸福的生活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课堂教学中,笔者选择一则真实的未成年人高空抛物案例,通过详细的事件过程描述,引导学生思考法律的特征。最后,学生通过小组讨论:“这段经历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通过续写故事的形式,引导学生深刻体会其中蕴含的法律的两大作用——规范和保护。课后,学生分小组,针对所在社区的其他隐藏危险写倡议书,为营造安全有序的社区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

通过身边案例进行教学,能够让学生将课本所学联系和应用到生活中,切身体会《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对人们生活所起的保障作用。

(二)创设情境突出体验性

精选案例、素材之后,教师需要采用灵活丰富的呈现方式,创设学生喜闻乐见的情境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热情,丰富学生情感体验,为学习的真实发生创造良好条件。教师可以通过语言描绘、信息技术渲染、角色扮演、设计问题情境等多种方式开展情境教学。教师以带有情感性的语言描述情境,再现文本的、历史的或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和事实,使学生发挥想象,产生身临其境之感。教师以多媒体渲染情境,利用音乐、图片、视频等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教师组织角色扮演创设情境,灵活调整情境内容,既能服务于教学目标,又能活跃课堂气氛,满足学生情感需要。教师设计问题情境,使学生在问题的思考和回答中解决现实难题,提高思维能力和自我效能感。

在道德与法治课中开展民法教育,首先要选择真实的、适合的、有益的法律素材开展情境教学。其次,根据素材的内容特点选择学生喜闻乐见的呈现方式。模拟法庭、角色扮演、图文视频配以生动的解读,是展示法律案件常用的呈现方式。在“走进民法典”专题课中,笔者从学生生活实际出发设计了两个情境。一是创设《民法典诞生记》视频情境,从宏观层面介绍《民法典》的亮点、原则。二是设计“镜头里的民法典”体验环节,展示学生在课下收集的关于《民法典》产生过程的照片,介绍了《民法典》从“法”到“典”的曲折过程,加深了学生对《民法典》的认识和兴趣。再通过设计的问题,引导学生主动体验情境,获取学习动力。

情境创设是一种创造性劳动,教师应该精心设计,立足学生认知实际,结合教学重难点,找到情境寓意与学生认知的融合点,才能产生润物无声的教学效果。

(三)设计问题注重启发性

法律规范、法治观念不是自发生成的,教师既要深入浅出地把道理讲透彻,也要启发学生主动学习,加强领悟与理解。开展案例教学和情境教学需要对问题进行精心设计。具有思辨性、启发性的课堂问题能够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法治精神的领悟。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建构过程,不是简单的接受过程。学生围绕问题展开小组讨论、分组辩论,探究思辨,他们之间的思维相互碰撞,再加上教师的适时点拨,这不仅实现了传统教学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而且完成了学生与教学资源、社会生活的多方互动;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帮助学生加深了知识主干的理解。

在讲授《善用法律》这节课时,笔者选取了一则真实案例:杭州的黄女士将化妆包遗忘在共享单车里,姜先生拾得了物品并声称将其丢弃。黄女士损失财物约1700元,要求姜先生赔偿1000元。最后,经当地民警调解,姜先生赔偿黄女士500元。呈现案例后,笔者做了这样的提问引导:(1)你认为姜先生必须赔偿黄女士的损失吗?(2)你在《民法典》中能找到民警处理案件的依据吗?(3)从这个案例中,你得到了什么启示?伴随问题层层深入,学生的思维得以启发,提升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了公共参与和法治意识的学科素养。通过引导学生思考真实性问题,让他们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自觉内化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原则。

(四)文本学习强化实践性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要求以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初中道德与法治的课程理念也非常重视丰富学生实践体验,促进知行合一。民法教育应该坚持课堂学习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将课堂的理论学习与社会的真实体验结合起来,让学生于潜移默化中收获学习的快乐。

教师要积极探索议题式、体验式、项目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参与体验,促进感悟与建构。采取热点分析、角色扮演、情境体验、模拟活动等方式,让学生认识社会。教师可以主动开展专门的法治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如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举办“法律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普法宣传情景剧表演等。道德与法治教师还可以积极与学校相关部门合作,充分利用好社会大舞台,将“学校思政小课堂”与“社会思政大课堂”有效结合起来,组织学生到校外参观一些司法机构,或者旁听民法案件,加深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还可以加强与其他学科教师、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律师的合作,指导学生开展有关《民法典》的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调研、科技创新等活动。

综上所述,道德与法治课强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结合,是培养青少年学生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信仰的重要渠道。将民法教育融入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应认真研读《民法典》,领悟民法精神;全面梳理教材内容与《民法典》的联结点,引导学生深刻理解文本体现的法治精神;需要探究民法教育融入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路径和策略,积极响应《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育青少年法治观念,树立青少年法治信仰”的要求[4],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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