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若干关系研究
2022-02-28杨槐
杨槐
(中共本溪市委统战部,辽宁本溪 117000)
中共中央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无党派人士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并规定“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政党协商”[1]。研究探索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这一崭新课题,正确阐释理论政策和实践操作中必须处理好的若干重大关系,是新形势新任务对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新要求,对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正确处理党派性与政治性关系,突出新时代无党派人士基本属性的政治性特征
新时代无党派人士基本属性的政治性特征是其能够参加政党协商的理论依据。
党派具有政纲、组织、领导、代表等特质,政治具有立场、站位、决策、治理等属性。党派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逻辑概念之间部分相互交叉的关系。作为各政党或政党中各派别的统称,党派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独立而统一的政治纲领、正式而缜密的组织系统、适量而分层的领导成员、明确而特定的代表对象。仅用“部分具备现代政党特征”[2]的论据阐释无党派人士具有党派性(在所联系的群众中有代表性、在所从事的活动中有政治性),进而将党派性定位为无党派人士实质的观点值得商榷。纵观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周恩来在1949年6月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上关于“没有党派组织的有党派性的民主人士”的论述,实际是指即将参加新政协的无党派人士不忘合作初心的政治站位。回溯和查阅当时的历史资料,在商定参加新政协筹备会的众多单位中,无党派人士以个人身份入围,并非因为其是否有党派性,而在于符合了严格的政治标准——有民主运动史和实际表现,响应“五一口号”第五项,解放战争中反美孤蒋拥共,在民族民主革命各时期为人民事业作出过贡献[3]。相反,有些党派却因为成分复杂、组织不纯等问题被建议自行解散。至于常为反动统治爪牙的党派,更一概被排除于新政协之外,从而保证了统一战线的严肃性和纯洁性。透视新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的662名代表比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约44%,民主党派约30%,工农代表和无党派人士约26%,这也见证了无党派人士并非因为具有党派性而登榜单。
无党派人士是一个政治称谓,其生长发展历程主要是从“一支不可取代的重要政治力量”层面登上参政议政舞台。这就是在理论上解读无党派人士为什么能参加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并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逻辑结论。无党派是与有党派相对应的两个不同概念。从我国当代政党政治孕育和形成的历史背景看,与党内人数相比总占多数的党外人士,普遍具备学识高、专业精、贡献大、影响广、政治强等特点,他们的政见与目标和执政党大致相同,且有参政议政的愿望及能力,政党政治视域下的多党合作制度不能不考虑对这支不可取代的重要政治力量的关注与争取。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强调:“党员总是要和党外的人合作”,这个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基于党派性与政治性互为逻辑交叉关系,基于常从政治性的维度诠释党派性的惯例,基于群而不党为无党派人士的政治风采,故在提法上以政治性取代党派性是比较科学的。例如,说“突出无党派人士的政治性特质”会毫无歧义,而提“强化无党派人士的党派性实质”则易引起误解。这也正是在中央文献上只看到无党派人士政治性的界定,而看不到关于其党派性表述的重要缘由。
不同于“一个参加三个参与”,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体现在“文”“法”“人”“事”4个层面。“文”的协商层面,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及修改;“法”的协商层面,是国家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和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人”的协商层面,是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以及监委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人选;“事”的协商层面,是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为此,参加共产党领导的作为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民主形式的政党协商,必须把突出政治性放在首位,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再提出要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政治引领。无党无派是无党派人士的第一特征。“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知识分子”[1],是统战工作条例对无党派人士实质的新界定。在政党协商中对无党派人士实行政治引领的根本任务,就是强化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共识,并通过思想建设、服务大局、新老交替、自我教育等具体路径,不断地坚定政治共识、深化政治共识、巩固政治共识、发展政治共识。与其说无党派人士具有党派性,不如说具有政治性,这样既规避了形式逻辑上的矛盾,也在表述上不至于太绕,更不影响对无党派人士之所以与民主党派并列参加政党协商缘由的解读,最重要的是与中共中央颁发的正式文件保持了提法上的一致。
二、正确处理个体性与组织性关系,强化新时代无党派人士群体作用的组织性建构
群体作用的组织性建构是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的第一要务。
个体具有独立、灵活、自由、率真等特质;集体具有聚合、凝结、共识、智慧等属性。个体性与集体性的关系,是对立统一中价值同位且双向还原的关系[4]。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的个体性优势是不容忽视的。个体性优势的实质,表现为个体独有的他人无法比拟的核心竞争力。借用世界知名盖洛普公司关于构成个体优势“三元素”说,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的个体优势,主要表现在个体才干、个体技能和个体知识上,其中个体才干处于核心地位。从识别的角度归纳,这种个体才干一般展现为思维、感觉和行为模式三个节点,具有自发而持久且能产生效益的属性[5]。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无党派人士,在思维上具有独立、批判、睿智、求是的品质。他们发力于非官非民或亦官亦民的超脱地位,提出不便由党派名义提出的问题,发表不便以党派名义发表的言论,递交不便以党派名义形成的建议,从而起到某些时候党派所起不到的重要作用。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无党派人士,在感觉上具有客观、公允、正直、真实的特性。他们跳出党派组织以外,融进普通民众之中,能够更多地了解一定社会空间内带有普遍性和突出性的舆情,能够更大地摆脱实际工作中来自部门或地方利益的左右,能够更好地换位于执政党的立场去领悟和处理某些重大问题。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无党派人士,在行为模式上具有“相对自由漂游”的潇洒自如,以及“事事关心天地间”的社会责任感。他们多崇尚天赋个性的独立自主,热衷于保持政治身份的超脱俊逸,不愿意受到较为严密的组织纪律性约束;同时又表现出“代表社会的良心”,以及勇立潮头、直抒胸襟和担当道义的政治品格。对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而言,重视发挥其不同于任何党派的个体优势,乃是提升其在多党合作中履职效能的充分条件。
关注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的个体优势,并非推崇个体本位的价值观。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萨特存在主义小说塑造的洛根丁式的个体,现实社会是不存在的。作为社会个体之人,不能蔑视集体退群索居,而要融入组织、尊重组织、维护组织,并善于以组织的智慧获得个体优势全面发展的动力。政党协商需要更强的政治素养、更高的政治智慧、更深的政治远见、更广的政治胸襟,需要借助于无党派人士的群体力量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并在个体优势与群体优势互动发展中体现“散是满天星、聚是一团火”的时代要义。在尊重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个体优势作用的同时,必须认真研究发挥其群体作用的组织建构问题,当下主要集中在建立和发展“知联会”上。知联会具有中国特色新型统战社团的政治属性,但不能升格为更高建制化的社团组织,更不能朝着更高组织化的党派性方向发展[6]。而且从中央到地方,从顶层到基层,分级逐层建立知联会的问题,在统战工作条例中也没有明确。为此,在关于知联会的具体工作实践中建议正确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建会依据的确立。统战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可以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但没有提及中央与基层可否成立知联会问题。参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中央与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基于统战工作需要也可成立知联会,以便在中央顶层树立一个自上而下指导基层的中枢导向,在地方基层形成一个自下而上链接顶层的工作抓手。
二是团体成分的界定。知联会的主体应是无党派人士,尽量规避组织成员与民主党派知识分子的交叉重合,以便为无党派人士提供一个具有鲜明个性的组织载体,更集中、更直接、更突出地展现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的群体作用。当然,在县(市、区、旗)等最基层,也要因地制宜而不搞“一刀切”。
三是组织性质的设计。既然知联会的主体成员为无党派人士,它就不能是党派组织,也不允许向着党派的方向发展。与其他一般侧重于经济性、专业性和联谊性等社会团体相异,知联会以对无党派人士政治引领为己任,以参加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为要务,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它的性质应定位为中国特色的新型统战社团[6]。
四是工作重心的掌控。主要是抓好无党派人士的两项活动:一项是通过不断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党协商中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另一项是通过开展联合调研等活动,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集体议政建言,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富有价值的参考。
三、正确处理代表性与旗帜性关系,聚焦新时代无党派人士领军挂帅的旗帜性人物
领军挂帅的旗帜性人物是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的关键少数。
代表具有受托、代理、表达、影响等属性,旗帜具有典型、众望、标识、引领等特质。代表性与旗帜性的关系,是由此及彼次序提升更上层楼的关系。无党派代表人士区别于无党派人士最显著的特点是其代表性。这种代表性既有无党派代表人士是无党派人士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意义,也有前者较后者贡献更大、影响更广的示范表率意义[7]。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示范性和表达性“五环”相扣,是无党派代表人士代表性最显著的标志。其中,政治性表现为立场坚定,能够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殚精竭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祖国统一贡献才智;专业性表现为学识渊博,具有以“元能力”为基础的扎实基本功,掌握体系化的领域知识,洞悉行业内的现实格局,行之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并善于持续推进自我突破;群众性表现为为民尽责,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为民系情、请命、用权、谋利,真正成为群众委托和授权的忠诚代言人;示范性表现为率先垂范,在参政议政中有更强烈的使命意识,更激昂的创新精神,更突出的工作业绩,更高尚的道德情操;表达性表现为意达言从,在政党协商中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做到能言善辩、直谏敢讲、勇当诤友,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与愿望。
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公共政治人物身份参政议政已取得较大成绩和社会公认,但其代表性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他们代表自己的社会基础,也代表无党派人士,但哪些代表具体代表哪些人,需要联系哪些人民群众却无分工,许多被代表者也未认识到无党派代表人士是自己的政治代表,由此形成象征代理过甚而实质代理不足的问题。无党派代表人士反映的意见均带公共利益属性,并以其可行性与接受性为重要前置条件,在价值取向上与民主党派人士的意见基本趋同,缺乏邓小平所说“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的鲜明个性。为此,一方面应在顶层设计上顺应当代社会分工精细化的要求,就无党派代表人士所代表的群体范围、联系对象和利益诉求,做以地缘性、领域性、群体性、内容性、操作性诸方面的相对详实的划分,进一步明确由谁代表、代表谁人、代表什么、怎么代表等重要问题。无党派代表人士也要充分运用好“知联会”和“工作室”等载体,通过聊天、通信、座谈、走访、调研、讨论的方式,与被代表者特别是广大基层人民群众建立起密切联系,真正获知并反映他们的利益、诉求和愿望,帮助解决实际面临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在实践中努力完成无党派代表人士的代表性质由“象征代理”向“实质代理”的历史转变。另一方面,统战部要多安排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中国共产党组织召开的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双月座谈会,以及重大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等活动,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加大个性化培养力度,支持、帮助他们善于从无党派的独特视野,观察研判新形势、新情况、新对策,为政党协商提供“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的选择路径和智力引擎。无党派代表人士则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以坚持真理的无畏精神、坚守良知的献身精神、坚毅求是的探索精神,研究问题,透视利弊,汇集众志,形成共识,通过提意见、作批评、递建议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忠诚履职,勇敢发声,为党建言,为国献策,为民请命,在实践中努力完成无党派代表人士的代表内容从“党派趋同”到“自成一家”的历史转变。
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的水准,取决于执政党的政治设计,也取决于无党派人士自身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新老交替中旗帜性人物的培养。郭沫若、马叙伦、吴有训、王之相、丁燮林、周谷城、程思远、袁隆平等老一辈无党派旗帜性人物,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与拥戴。而新生代能够登高一呼、应者云集的无党派旗帜性人物为数尚少,青黄不接的情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化解这一瓶颈的治本之策,在于将无党派人士旗帜性人物的培养作为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从培养路径上扭转后入性被动模式,即从后期“确认”,追溯到活水“探源”,在无党派代表人士赖以生长的生命之水源头,营造出集孕育、养济、呵护、扶持于一体的良好政治生态。旗帜性的衡量标准比代表人士的要求更严更高,必须有排除各种干扰、消除各种困惑、坚持正确立场、保持正确方向的政治定力;必须有预测并引导行业发展趋势,为组织提供“治事”的依据与决策,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学科知识和技能等领军特长;必须有衡量行为正当的“三观”标准,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以及表现在处世、理智、情绪、意志上的人格魅力。“群雁高飞头雁领。”要通过创新引导方式、整合培训资源、落实“三个安排”、开展联合调研、建立重点智库、密切群体联系等举措,助推无党派代表人士进一步涵养政治定力,提升理论素养,磨炼战略眼光,扩展宽阔胸襟,打造领军才能,当好良朋诤友,更好地传承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在实践中努力完成无党派代表人士的代表层次由“代表人士”向“旗帜人物”的历史转变。
四、正确处理既定性与趋势性关系,实现新时代无党派人士社会基础的趋势性拓展
社会基础的趋势性拓展是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的历史必然。
既定具有议决、已定、前提、不变等属性;趋势具有快步、归属、状况、去向等特质。既定性与趋势性的关系,是顺应形势从近至远而与时俱进的关系。2000年,中央统战部曾规定:新时期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与民主党派相同,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并强调主体是知识分子。5年后,中共中央进一步提出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还应包括一部分社会主义建设者。这部分“建设者”,自然也是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统一战线中的“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均为政治联盟语境下的特定概念。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是指从事体力和脑力劳动,主要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党外知识分子群体。社会主义建设者,是伴随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社会群体政治属性进行的新提炼。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则是大陆范围内在意识形态上不反对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乐于为社会做些有益事业,有强烈爱国主义情怀的非劳动者群体。在新时代,他们主要成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也成为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无党派人士的“直根系”或“原动力”。
无党派人士主要分布在科学技术、学校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企业公司、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等领域。当下,在无党派人士社会基础的“建设者”层面,已进入政治资源和制度资源开发的最佳时期。提升无党派人士“利益代表的竞争意识”[8],实现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乃至“工人阶级一部分的知识分子”的有效对接,对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而言,是应必须把握好的历史机遇。通过三重对接,无党派人士可进一步突破“代表谁人”“代表什么”等参政议政瓶颈,在引导新的社会群体进行有序政治参与的同时,替其代言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社会基础的扩充,赢得更多人民群众的认可拥护,并通过参加政党协商努力实现本阶层的利益诉求,夯实自己在执政党和参政党之外作为不可取代的重要政治力量而存在的根基。执政党应通过与无党派人士的协商,依据其历史传统和当代使命,细化社会基础的着重点,在组织发展中给予充分体现,以激发他们参加政党协商的动力与活力。
新时代统一战线的“爱国者”来自两个范围的联盟。在大陆范围外的第二个联盟,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也站位于爱国者行列,而且是我国的独特优势。港澳同胞心系祖国,敢为人先,高度认同“一国两制”,在投资兴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双向开放、先行先试、城市管理方面,以龙头、示范、助推、桥梁、试点和借鉴六大作用,为国家改革开放大业注入了源源不断的能量。台湾同胞是优秀的中华儿女,历史上为开发和建设台湾,反对殖民主义与帝国主义侵略,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作出重要贡献;近年又为两岸人员往来,进行民间经贸、科技、文化、体育等各领域交流作出巨大努力。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作为身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爱祖国、爱桑梓、爱家人是最大的特点,他们学历较高,影响性大,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多为社会精英或潜在精英,兼有融通中外的特殊优势,是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资源。而无党派人士作为群而不党、相对超脱的“政治中介”,不仅与港澳台和海外联系广泛,彼此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也几成常态。在“中国梦”和“共同体”的时代命题视域下,港澳台暨海外统战工作,包括“赢回青年”问题已渐行渐近且任重道远。将部分港澳台同胞、华侨与出国留学人员中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拓展为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从新的资源赋存中发现培养一批代表人士和旗帜性人物,有益于巩固爱国力量、争取中间力量、分化敌对力量;有益于突破认知局限和思维惯性,促进政治、国家、民族和文化的多元认同;有助于争取人心,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化作团结港澳台和海外中华儿女的最大公约数;有助于驾驭贯彻“一国两制”、促进祖国统一、坚定反独促统的发展趋势,重构新时代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的社会角色和政治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