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普通公路的路损追偿
2022-02-27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王云翔王训艾武华荟
文 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王云翔 王训艾 武华荟
金朱公路(沩水大桥)周灿黎 摄
2017年开始,我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原来公路管理部门的行政职权被划归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等职能从公路管理机构剥离,公路管理部门维护路产路权的方式和措施因此发生巨大变化。
依法依规收取普通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既是公路产权部门履职尽责的应有之义,也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重要手段,湖南省长沙市公路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对改革后的路产损失赔(补)偿费征收,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逐渐形成了一套流程清晰、程序规范、便捷高效的追偿模式。
造成路损的五种情形
施工造成损害公路养护施工、未经许可或已经许可的涉路施工行为造成的损坏。
交通事故损害普通公路里程长、附属设施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路面、各类设备容易直接受到损坏。
偷盗拆除损害普通公路沿线的部分公众“靠路吃路”,存在偷盗隔离栅、行道树的行为。虽然近年来偷盗情况已大大减少,但仍有部分公众认为公路护栏等影响其出入,存在私自拆除的情况。
工作人员正在安装护栏
自然灾害损害由气象灾害或地质灾害引起,如暴雨暴雪、塌方、泥石流、洪水等灾害造成公路及附属设施破损。
其他损害超限运输的隐形损害、污水污物腐蚀公路及附属设施等。
当前需要公路部门追偿的主要集中在前三种损害情形。
路损追偿的四大痛点
强制执行力弱改革前,路政执法职能归属公路部门,可以配合行政强制手段督促、倒逼路损责任人缴纳路产损失赔(补)偿费。改革后,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和路政执法权转交到同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长沙为例,长沙新成立的综合执法队伍目前还未建立专门的路政执法队伍,无专职路政执法人员,沟通协作难以及时同步。此外没有有效的行政强制手段作为后盾和威慑,部分路损责任人的缴费意愿和积极性不高。
许可参与度小公路部门缺乏有效参与涉路行政许可的途径。目前,长沙市由公路部门管养的线路中,国省道的涉路行政许可归口在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县道及以下等级公路的涉路行政许可归口在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在实际的涉路行政许可过程中,公路部门没有固定的途径参与内容审核和许可把关,无法提前测算路损数额,与许可申请人签订路损赔偿协议。有时公路部门甚至无法提前知晓负责管养的道路是否已办理施工许可。以上一系列情况,导致公路部门无法有效参与到涉路行政许可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中。因此路产损失赔(补)偿费的收缴既被动,又困难。
第一现场发现率低普通公路线长面广,巡查周期相对较长,难以实现高频全覆盖,若无额外线索和手段,很难第一时间锁定路损责任人。2022年9月上旬,长沙城郊洞株公路分叉路口的钢结构防撞护栏因交通事故被严重损坏,但因事发时间在巡查间隙,现场又无监控设备,事主也未报警,公路管养部门无法查找到责任人,只能自行修复。根据长沙市代管的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1年度粗略统计,交通事故路损赔补率(收回的赔补偿费/实际路产损失金额)只有20%左右。
诉讼追索成本高收取路产损失赔(补)偿费属于民事行为,如果路损责任人拒不赔付,公路部门只能采取民事诉讼的形式进行追讨。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法律原则,公路部门需要负责收集线索,举证诉讼。而普通公路具有开放性的特点,举证难度大、诉讼周期长。因此,对于路损金额小于诉讼成本的案件,考虑到实际成本问题,公路部门有时不得不选择放弃诉讼。
路损追偿的六大探索
转变思想观念我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长沙市公路部门主动求变,摒弃“有执法权才能护路”的惯性思维,建立了“依托行政规则,运用法律手段”的处理理念。
坚持遇事不退缩。相关人员树牢作为产权部门的“主人翁”意识,公路部门虽然没有了处罚权,但维护好公路路产、保障好公路安全畅通是职责所在,必须要积极作为,敢于亮剑。
坚持创新不保守。守护者明确自身的定位,不局限于只做好建设养护,还要把自己放在公路产权保护者的位置上,完善体制机制,想方设法织密监管网络,追索侵害路产行为人责任。
坚持慎行不乱来。让遵纪守法成为自觉行动,依法依规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和赔(补)偿费收缴工作,学习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养成依法履职的习惯,厚植依法维权的底气。
严把许可关口随着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大部分企业和主体在进行涉路施工之前,都会主动到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涉路施工行政许可。同时,公路部门和执法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擅自占路破路行为,也会要求相关主体办理许可。行政许可是合法占用、破损公路进行施工的重要关口。
长沙市公路部门积极对接,争取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的支持,明确涉路施工许可申请人在办理行政许可之时,窗口人员需要求申请人在施工方案里写明公路修复相关内容,并告知其占用、破损公路应当承担的修复和赔补偿义务。制作完成行政许可后,窗口工作人员将许可资料抄送公路管养单位。公路管养单位负责与申请人跟进对接,通过查看施工方案、图纸和现场查勘,与申请人签订占用、破损公路修复协议或赔补偿协议,并以此为依据,抓实对涉路施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1月至9月,长沙全市共办理涉路施工行政许可18件,通过许可收缴公路占用、损失赔补偿费121万元。
加强沟通协商长沙市公路部门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依据,以路长制等公路协作机制为平台,加强巡查,积极作为,通过沟通协商的做法,追回恢复部分被私自拆除、盗窃的公路附属设施。2022年8月,湖南省道104线雨花区跳马镇关刀新村段,有沿线公众认为波形护栏影响其进出自家田地,并私自拆除护栏。城郊公路养护中心通过致函关刀新村村委会,与村委会人员一同上门普法做工作,将公路设施找回并恢复,得到了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强化部门协作长沙市公路部门强化与公安交警、交通执法、税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现在长沙市公路部门管养的线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路损,交警部门会主动联系公路部门到事故现场进行定损。
同时,长沙市公路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了征缴协作机制。自2022年1月1日起,湖南省破损公路及设施赔(补)偿费和占用费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公路部门按照“公路产权部门负责向缴费人开具《公路赔(补)偿通知书》,明确破损公路及设施赔(补)偿费和占用费缴费金额”的职责分工,制定了相关协作办法。
长沙县东八线
湖南省长沙市公路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对路产损失赔(补)偿费的征收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长沙城郊公路养护中心制定了《城郊养护中心破坏公路及公路设施赔(补)偿费和占用费征缴实施方案》《城郊养护中心破坏公路及公路设施赔(补)偿费、占用费非税费用征缴办法》,建立了规范的征缴流程,长沙市税务局明确雨花区税务分局雨花亭所作为城郊公路占用、破损赔补偿费征缴定点窗口,对于不按时缴纳公路赔补偿费的,由税务部门负责催缴,增强了路产损失赔(补)偿追缴的威慑力度。2022年1月至10月,长沙城郊收缴破损公路赔(补)偿费用6笔,共计53682元。
加强科技支撑为提高占用、破损公路及公路沿线设施的线索发现率,长沙市公路部门除在重要路口、桥梁增设监控摄像头之外,还积极拓展数据资源,利用“雪亮工程”“天网”等监控平台,扩大公路“视野”。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通过与天网工程科技公司达成合作,实现浏阳全市15000多个天网摄像头全天候监控各主要路口,大大提高了线索发现率和调查取证效率,为后续赔(补)追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运用民事诉讼手段民事诉讼是维护路产路权的重要手段,对于拒不履行路产损失赔(补)偿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长沙市公路部门将收集相关线索,坚决予以起诉。2022年1月6日凌晨,在城郊养护中心管养的省道104线k13+098位置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价值约19万元的路产损失,经交警部门认定,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但因驾驶员为车主雇佣,赔偿金额较大,车主与驾驶员互相推诿赔偿责任,目前均已无法联系。对此,城郊养护中心已收集整理相关证据资料,聘请律师,发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