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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情况及对策建议

2022-02-27仝爱华姜丽丽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2年19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江苏省主体

仝爱华,姜丽丽

(宿迁学院 商学院,江苏 宿迁 223800)

农业绿色发展是以尊重自然为前提、以利用各种现代农业绿色生产技术为依托、探索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1]。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是我国现代农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对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和质量兴农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2017年11月,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与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加大了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力度。江苏省高度重视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并且从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笔者主要分析金融支持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情况及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希望有助于金融更好地推动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

1 金融支持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情况

2018年,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截至2020年,江苏省已有徐州市、泰州市、如皋市、常州市新北区4个地区入选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显示,截至2019年年末,江苏省三年有效的绿色食品企业数量为1 693家,绿色食品数量为3 708个;江苏省2019年当年认证的绿色食品企业数量为590家,绿色食品数量为1 223个;2019年江苏省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金有64个,面积为114.65万hm2;2019年江苏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获证企业有16个,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产品数为46个。

2017年以来,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2018年10月,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多项政策大力推动下,江苏省金融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1年第一季度,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持续加大对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向扬农化工、江山农化等国家重点农药科技企业累计发放贷款近10亿元,积极支持绿色农药的研发和生产,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性金融保障[2]。2021年9月,江苏省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搭建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框架、培育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完善绿色金融机构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建立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绿色金融发展组织领导体系等8个方面的措施。《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也明确了绿色金融主要支持领域之一是加快农业领域绿色发展。重点支持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水产健康养殖、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节水、农村水系整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支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林业循环经济[2]。

2 金融支持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绿色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完善

有利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绿色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还不够完善:①一些农村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与农业绿色发展的理念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大力开展绿色农业金融业务的积极性不是很高。②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有利于开展绿色农业金融业务的激励约束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也不够完善,影响到了金融机构开展绿色农业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影响到了绿色农业金融产品的开发与推广,不利于金融更好地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2.2 绿色农业金融产品不完善

有利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绿色农业金融产品还相对缺乏。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的绿色农业金融产品仍然以绿色农业信贷、绿色农业保险为主,绿色发展基金、绿色债券、绿色租赁、绿色PPP等金融产品在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领域相对缺乏。并且绿色农业经营主体对绿色农业金融产品的了解程度不是很高,难以有效选择适当的绿色农业金融产品来满足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过程中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不利于金融更好地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2.3 绿色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不完善

绿色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金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绿色农业经营主体是指采取多种农业绿色生产方式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由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构成。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绿色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其信用信息还不够全面。绿色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绿色农业金融业务的发展,不利于金融更好地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2.4 绿色农业金融人才相对缺乏

有利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绿色农业金融人才相对缺乏。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绿色农业金融业务离不开具备金融、农业、绿色发展等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专业化绿色农业金融人才。目前,江苏省专业化绿色农业金融人才还相对缺乏,缺乏开展绿色农业金融业务经验,制约了多元化绿色农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发展,不利于金融更好地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3 金融支持江苏省农业绿色发展的对策建议

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农业绿色金融,进一步完善绿色农业金融体系。具体而言,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财政金融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创新发展绿色农业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农业绿色产业链金融模式,进一步完善绿色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大绿色农业金融人才培养力度,逐步完善综合性绿色农业发展金融服务平台。

3.1 完善有利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财政金融协同机制

为更好地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财政金融协同机制。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农业绿色发展财政补贴机制。要在总量增加农业补贴的基础上,适度增加农业绿色发展补贴所占的比重,比如增加深耕、轮耕、休耕补贴等,对采用农业绿色生产方式的绿色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农业绿色发展补贴,将发放的各类补贴与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的绿色农业生产情况联系起来,明确以发展绿色农业为导向的补贴方向,提升农业补贴的指向性和精准性[3]。另一方面,优化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绿色农业金融业务的税收减免优惠、财政贴息等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农业绿色发展的结构性金融支持政策,比如通过优惠利率、绿色再贷款、绿色再贴现等结构性金融支持工具,激励金融机构为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财政金融协同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有限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4],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共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3.2 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农民资金合作社等合作性金融机构互补并存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金融业务着眼于改善有利于农业绿色发展的农业用水、土壤等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农业绿色发展技术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道路、仓储设施、冷链物流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商业性金融业务侧重于满足不同绿色农业经营主体、绿色农用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绿色化改造,比如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金融专营机构[5]。与此同时,加快发展绿色认证机构、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等第三方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有助于更好地为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绿色农业金融业务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在此基础上,引导各金融机构践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与农业绿色发展的理念,提高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优化金融服务。

3.3 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

为充分发挥各农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还需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机构有利于农业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绿色发展责任意识,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设计、开发、推广绿色农业金融产品的积极性。一方面,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农业绿色金融的激励考核机制,加大激励措施。把绿色农业信贷发放规模、绿色农业保险赔付情况、绿色农业债券规模等指标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的参考标准。另一方面,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农业绿色金融的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设立由财政部门、金融机构、绿色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参与的农业绿色发展补偿基金,用以弥补金融机构在发放绿色农业信贷产品过程中的贷款损失、在经营绿色农业保险产品过程中的经营损失等其他在开展绿色农业金融业务中的损失。

3.4 创新发展绿色农业金融产品

进一步优化创新绿色农业信贷产品,适当放宽绿色农业信贷条件,进一步简化贷款流程,缩短审批期限,尤其需要注重下调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适度下浮,降低绿色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绿色农业保险产品,在大力发展已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覆盖更多的农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无害化处理联动养殖保险等保险产品。进一步创新发展绿色农业债券,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用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比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用于支持农业绿色发展项目;鼓励绿色农业企业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债券,更好地为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在大力发展绿色农业信贷、绿色农业保险、绿色农业债券等绿色农业金融产品的同时,还需大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基金、农业绿色股票、农业绿色租赁、绿色农业期货等多元化的绿色农业金融产品的发展。

3.5 大力发展农业绿色产业链金融模式

大力发展农业绿色产业链金融模式,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农业绿色产业链金融模式指为农业绿色产业链上有关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的模式,可以由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链链上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也可以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一方面,鼓励农业绿色产业链链上主体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向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户等提供融资服务,通过赊销、分期付款等方式比较灵活方便,充分发挥农业绿色产业链内各主体之间的资金融通服务,有利于及时满足链上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引导激励金融机构根据农业绿色发展产业链上下游买卖关系,为链上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企业与上游农产品生产主体可以签订订单协议,对生产者提出相关绿色要求,以约定的价格收购符合收购标准的农产品,并与农业技术部门协同提供良种、技术等多项服务,同时引入银行、保险公司为产业链条上的参与者提供金融服务。绿色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获得银行贷款,农业产业企业按协议收购符合绿色标准的农产品,款项用以偿还贷款,通过闭环运作模式,完善了农业绿色产业链利益连接机制,有利于解决绿色农业产业链资金不足的问题。

3.6 进一步完善绿色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进一步完善绿色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为推动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一方面,提高绿色农业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和履约能力。通过诚信、失信宣传增强绿色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意识,并通过经营效益的提升提高履约能力。另一方面,完善绿色农业经营主体的征信体系,记录绿色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行为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信用报告便于金融机构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务,尤其在信贷发放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同时为金融机构向绿色农业经营主体发放信用贷款、线上贷款创造一定的条件。

3.7 加大绿色农业金融人才培养力度

加大绿色农业金融人才培养力度,更好地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加大绿色农业金融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具有金融、农业、绿色发展、绿色金融等多种知识素养的复合型专业化绿色农业金融人才。一方面,高等院校可以围绕绿色金融增设专业学科,积极储备绿色金融人才[6]。另一方面,需要金融机构更加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训,更加注重在绿色农业金融业务开展中培养专业化的绿色农业金融人才。同时,通过完善绿色农业金融业务的激励考核机制,吸引更多的员工积极转型成为专业化的绿色农业金融人才。

3.8 逐步完善综合性绿色农业发展金融服务平台

逐步完善综合性绿色农业发展金融服务平台,更好地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逐步形成由绿色农用物资生产企业、绿色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者、消费者等农业绿色产业链各参与者,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政府、农业管理部门、农业技术服务部门等管理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综合性绿色农业发展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有利于更好地为绿色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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