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视域下的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对策研究
2022-02-27高云飞吴文峰
高云飞,吴文峰
(1.天津市河西区职工大学 ,天津 300222; 2.天津体育学院,天津 301617)
一、前言
近年来,在中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时代背景下,天津市政府提出要将天津建设成为“大气洋气、清新靓丽、中西合璧、古今交融”的现代化大都市。在这种国际化大都市发展战略定位下,积极引进大量异质文化资源,对促进天津市文化创新和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现实意义不言自明。但同时,也应该清晰地意识到,这种快速的社会文化变迁使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产生急剧改变,特别是在国际化、全球化背景下,传统体育文化发展日渐式微,表现为传统体育文化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已经只能在部分年长者的口述之中,为数不少的传统体育只有在重要仪式活动的表演中才能看到,也有一些传统体育在大都市充斥的各种快餐文化中不知不觉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因此,在保持历史发展前进的脚步中,如何积极开展发掘、整理和研究,将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活态文化通过一代代的传承而存续,成为新时代的一个重要命题。
二、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意义
天津建卫迄今已逾600年,同时,天津作为我国近代体育的重要发祥地,留下了极为丰富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天津皇会、北少林武术、霍氏练手拳、北仓少练老会、拦手门武术以及回族重刀等。
这些丰富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就是几百年来九河下梢百姓们生活方式的真实写照和浓缩。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九河下梢各种文化形态汇集融合形成海河文化过程特有的形式和劳动人民体悟实践的方式,通过口碑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等活态的方式,随着历史的发展变迁一起变化和传衍。这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口传身授、自发传承为传统,业已成为海河人民重要的生活方式,承载着海河人民的情感寄托。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海河几百年沉淀积累下来的鲜明的“地方性”知识,是千百万海河普通劳动人民内心深处认同的凝聚,是人类在历史长河中自发地保存与传承的关于肢体活动的认知记忆,业已成为我国璀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困境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其能否得到有效传承的根本在于:一方面,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否还继续选择这种文化,另一方面,这种文化能否继续适应现在的生活形态。
从晚清开始,我国就经历“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个社会的社会结构、文化生态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日新月异,原来传统的文化是否还能有自己的生存土壤,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当然,也应该认识到,文化本身具有适应生活的本能,这是文化能够在不同的社会生态环境中得以绵延繁衍的根本原因之一。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在随着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这种影响作用在其内容上体现出来的就是其表现形式会不断产生相应的变迁。如回族重刀,原来在冷兵器时代作为一种传统兵器,或习练或杀敌。发展至清末,由于火器的普及,回族重刀已经不再出现在战场上了。但是,清末至民国初,在“救亡图存”“强族强种”的民族生存迫切需求的语境下,回族重刀融合了“北派少林”的长拳、桩功、散手与“西洋拳”,演化成为一种健身器械,其功法也不再具有原先杀戮的戾气,对天津市民强身健体起着一定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健身手段、方式方法等迅速丰富起来,回族重刀由于器械的特殊性,其用于强身健体的作用逐渐减退,但是其技巧性和观赏性却凸显出来,成为体现着丰富民族性、传统性的天津传统体育文化的优秀代表。但是,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多样性的同时也增加了对其保护和传承的难度。如前所述,天津具有来源广泛、背景迥异、形式繁杂、内涵深邃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天津全面进行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面临的一个现实困难。在对这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不仅需要考虑到其所产生的各种文化和自然的隔离机制,还必须深入理解天津独特的体育文化形态对应的特殊的符号、表达方式,还需要全面综合考虑其内在长期积累升华而形成的对人与自然、社会的理解,这样才是对原有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刻、全方位的保护与传承,否则保护和传承工作只能是作用于表面、流于形式而已。
天津丰富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几百年来天津劳动人民在生产实践中产生的群体集体智慧的结晶,它们从产生、发展传衍至今都是一个以天津人民与天津独特的历史客观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对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人为的保护,也应视为这种文化形态在发展过程中的必然。此外,实施人为的保护时,不能将保护者的意志强加于受保护对象而改变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有的发展轨迹,也不能只保护住其无足轻重的外在形式,更不能以保护为名强制阻止还具有丰富活力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发展步伐。
新时代,我国的经济社会文化都将朝着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国家的方向发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样的社会转型中,体育非物质文化中的一部分会随着社会转型而将继续为人们所用,而相当一部分则因不能适应而不复存在。体育非物质文化中的文化适应性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应该怀着对历史、对民族民间文化的责任感、使命感,在这些优秀的体育非物质文化消失之前就将它们的所承载精神内涵、认同基因和文化特征等加以全面保护。
四、在文化传播中保护及传承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策
如前所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既有适应社会文化变迁的成分,也有不适应社会转型发展的内容;既有不可再生的也有可再生的;既表现出很难适应环境变化的脆弱性,也有能够在社会发展变化中生生不息传衍的顽强特征。其中,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把抢救和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流变性的特点,决定了我们的保护是在尊重其内在发展规律、不影响其自然衍变的前提下,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文化特质使用保护性开发,而在外在形式上则可以选择与相关联文化产业良性互动共同开发。
因此,在思考对天津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时,重点是把握不同项目各自文化的历史流变过程产生的文化特性,以对不同的项目间种与属的关系做出明显的鉴别。不仅需要做好物质层面上的保护和传承,更需要对其制度层面以及精神内涵进行整理,并从保护方式和形成保护生态两方面创造整体性保护的环境,在开发其当代文化价值的基础上进行更有针对性的保护和传承。
(一)加强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静态保护
加强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静态保护,并不是说要让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像福尔马林浸泡中的标本那样,将生物之前的某种状态保持下来。这种静态保护不是让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静止不动或原地踏步,也不是有意阻止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让其永远停留在原来的社会环境中。这无论是在主观上还是在客观上都是不可行的。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它既是一个社会过程,也是一个自然过程,它必定符合生命周期规律,有“生”有死,“生”与“死”都不可避免。因此,在它仍处活态之际,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包含的各种信息,包括文字的、声音的、图像的,尽可能详尽地用当前可用的现代科技方法和手段,如录音录像、数字化模拟技术等保存下来。而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实物的部分,则可以保存在博物馆里面、图书馆里面。即使今后它可能从历史舞台中消失了,后世亦能通过保存下来的资料再次去全面认识它、了解它、拥有它。这就是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静态保护。
具体来说,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其一,对于传承人的保护。人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体,也是体育文化传播的主体。体育是一种主要诉诸动作肢体文化,许多情况下“言不达意、言不尽其意”,很难用语言来完整、准确地表达出动作的深刻内涵。因此,只能靠习练过程去思考、去感悟,然后将自己的心得体会以口传心授、言传身教等方式进行传承。当然,靠人际关系传播的传承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受传承者自然生命周期的限制,以及传播者在传播过程不可避免出现的信息“失真”和信息损耗的发生。所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传承人是关键。要通过现代技术手段,诸如出版著作、影像制品、影像资料等,将这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体心得、感悟等保存下来,也可以借鉴建设博物馆的经验,建设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将这些内容永久保留下来,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道”这种精神层面的文化形态得以发扬光大。
其二,是对原有的“文化场所”的静态保护。“文化场所”是一个集中开展体育文化活动的地点,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空间依托。“文化场所”包括社会环境空间和自然环境空间。社会环境空间受社会发展的影响显著,而自然环境空间的变化则相对缓慢了许多,所以“文化场所”是一种活态文化空间。因此,从社会环境空间入手对“文化场所”的静态保护更显得迫切。
之所以要对“文化场所”进行静态保护,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社会环境是社会记忆生存的土壤。对“文化场所”的保护,就是在一定的程度上保护了社会记忆。比如天津皇会(俗称“娘娘会”),有四个重要的时间点事件:“送驾”——把天后从天后宫接出来,送回娘家即闽粤会馆,“接驾”——于闽粤会馆接娘娘返回天后宫,“巡香散福”和天后寿诞庆祝活动。只有在天津,人们才有必要“送驾”与“接驾”,而这程序的出现直接催生了皇会。因此,可想而知,如果没有天津“九河下梢”独特的地理位置,这块特殊文化土壤,独领风骚的各种民间技艺可能璀璨不再。近年来,天津市政府对蓟县北少林寺等地恢复性修缮工作,就是试图通过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有活态文化空间进行一种还原,为其在现代社会中营造合适的生存空间。
(二)着力对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动态保护
对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就是让对其蕴含的文化资源进行挖掘开发利用,使其价值得以彰显,内涵得以继续传承。
1.提升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受众的文化吸引力
对于每天面对琳琅满目、绚丽多彩生活形式的现代人来说,传统的体育文化对其已经失去了足够的吸引力。要发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源对于现代人的价值,首先必须提升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受众的文化吸引力。
一方面在对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传播时,可以着重提高其物质性这个层次对观众的吸引力,为受众提供最直观、最具特色的物质性信息,使受众直接获得视听等感官上的冲击,如回族重刀中的“重刀”、永良飞叉中的“飞叉”、大六分村登杆圣会的“杆”、各式高跷等等,最大限度地满足受众预期中价值,即让受众感到“看有所值”的价值报偿程度。
另一方面则是要考虑到物质层面具有较强的趋同性,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同的体育文化遗产间的区分度减小,以致混淆视听,不利于受众对其文化内涵的深入理解。比如,同样是高跷,天津拥有宝坻区林亭口高腿子高跷、津南区海下文武高跷、汉沽抢网高跷、天津堤头庆云高跷等众多的高跷形式,但对于一般观众而言却很难区分出不同高跷的特点,即不同高跷在技术、形态等方面的识别度不高。因此,如果在开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市场价值时,必须着力于这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觉识别形象的开发与设计,因为,识别度高的视觉形象在很大程度上方便受众进行快速、准确的选择,在心理层面上就能够满足受众对不同项目选择的便捷性,以及在行为层面上满足了他们选择的经济性,从而更容易、乐意去接触、接受这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
2.对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适当的文化修改
随着现代社会快速、多元发展,信息量是以几何级数在全世界范围内弥漫,人们已经无法单靠一己之力去了解、感知外部的世界,不得不借助大众传媒等渠道。而大众传媒提供给受众的只是根据它们主观意识为依据筛选过的信息,呈现给受众的也是把关过的“拟态环境”。“拟态环境”的形成过程其实就是大众传播媒介在把关人的主观意志指导下,对信息进行选择、加工后再按照把关人的议程设置,将其认为的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一定的排序处理,以引导受众对信息的关注程度。这个过程实质就是一种“文化修改”。而且,随着科学技术越发达,受众就越依赖于“拟态环境”,发生文化修改的几率就越大。而且,在数字化时代,在高科技的加持之下,文化修改变得日益简单和迅速。例如,在不违背历史真实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3D技术来展现回族重刀、永良飞叉等高难度的功法、技术特点;可以利用数码特技和虚拟再现技术来完成北少林武术发展脉络的叙事格式等,都是一种文化修改行为。而这种文化修改对于生存日渐式微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可以使其更好地呈现在大众眼前,更好地融入于大众文化、流行文化大行其道的当下。因此,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必要的文化修改可以有效挖掘、开发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尘封的历史价值,让其重新回到现代人的视野中,不失是一种开发利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手段。
3.开展教育培养认同感
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反映天津传统体育文化的特定符号,是在特定的海河文化地缘环境、融合文化以及开放兼容的城市精神综合影响下形成的各种习俗、规范、传说等等,在其传承过程对天津市民和其他接触到这种文化的人们的文化认知、思想观念、社会生活方式等都会产生影响。在社会环境发展较大变迁的当下,想让生活在现代化大都市中的市民对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并保持较长时间的兴趣和接触机会,即较大的“粘度”,则必须建立在受众对其文化内涵自觉、自愿的理解和认可的基础上。而挖掘蕴藏在物质状态之下的文化内涵,最有效的方式就教育。不论是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它能够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各种文化内容以正式、严肃的方式较为完整地传递下去,这样能够有效提升受教育者对其文化内涵“理解”的成本,使受教育者对该体育文化遗产产生较高程度的认知度、理解度和认同感。
可以借鉴相声表演艺术家开门授徒和曲艺院校授课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尝试以政府文化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并资助,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全社会范围收徒、授课,定期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办技艺表演专场等方式,来培育广大受众群体,使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更大范围产生文化共识,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共鸣和情感基础。
众所周知,当前的家庭、社会和学校“三体联动”教育模式,是一种全方位的、效果明显的教育模式。因此,可以利用“三体联动”教育模式加大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保护。这种教育保护是一种从认知根源上进行保护的方法。我们可以立足于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俗性、本土性特征,面向其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教育设计。即可以通过对天津体育文化教育、天津乡土文化教育,使市民深切感受天津传统体育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以及这种经过岁月沉淀和凝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重塑现代城市的人格灵魂、重建城市人文精神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