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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建设的问题与建议

2022-02-27李建学

教育实践与研究 2022年33期
关键词:行政部门学习型愿景

李建学

(安新县教师发展中心,河北 保定 071600)

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以下简称学习型组织)是终身学习思潮勃兴和学习型社会构建的时代背景下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形式。不同于以往的常规教师培训关注培训内容与形式,学习型组织旨,在通过共同学习激发教师自主学习的动力与行动,是以学习者视角看待教师培训、以学员中心观念更新培训理念。近年来,河北省学习型组织建设虽取得较大进展,各学段各学科学习型组织涌现,但受制于传统培训理念,部分环节、某些方面仍需要改善与提升。

一、当前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学习型组织建设形式陈旧

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学校建立了很多机制来进行强化和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建设,使得广大教师在专业角色认知、专业精神培育、专业智慧增长、专业发展提升、职业心理塑造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现有教师学习型组织建设形式多以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工作室、工作坊为主,学习方式多以专项培训、主题研修、集中教研、专题研讨等传统形式为主,按照固定方案、固定内容、固定流程开展学习培训。在这些传统形式中教师都是被动的参与者,教师对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没有自主权和选择权,学习组织仍为教师被动参加的学习型组织架构,面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传统的学习型组织形式日显陈旧。这种陈旧的学习型组织由于组织本身和参训学员之间没有建立共同的学习目标和学习愿景,缺少文化与价值的引导,导致学习组织内部缺乏自主合作、团队学习精神和学员自我规划、自主超越的价值内涵,教师专业发展动力不足。以近两年我们参加的国培项目和自主培训项目为例,我们选取了12 个项目的380名参训教师对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情况进行问卷调研,其中89.4%的教师认为学习型组织形式陈旧是阻碍学习型组织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学习型组织建设方式单一

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学校对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建设高度重视。但现有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建设管理多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学校等进行自上而下的行政垂直管理方式,教师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时间、学习同伴的选择和确定等,一般都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学校决策的,教师的专业学习自主决策权受到限制,工学矛盾突出,学习效果欠佳。调查显示,这种学习型组织方式占到全部学习型组织的96.7%,它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基于教师教育教学实践的需要,而是基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学校的决策进行组织学习,组织成员之间缺少相互了解、相互支持、同向而行的发展动力和需要,使教师缺少专业发展的自主性、互动性,使得教师专业发展活力不够。

(三)学习型组织规模过大

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学校组织的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参训人员多,密度大,受益面广。但是,现有的学习型组织多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习培训项目的需要临时确定学习者的数目为主,一般为100~200 人不等,学习型组织规模比较庞大,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也多以群体划分,组织成员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规模大多也比较庞大。这些规模较大、结构简单的学习型组织成员之间要么相互不熟识,要么不是相同或相近学科,组织成员缺少共同的价值追求、发展目标、发展需求和发展愿景,在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上呈现出简单化、固定化、一元化的特点,不能按照教师的个人愿景和发展规划组织学习和培训。教师心智模式落后和共同愿景缺失,导致组织学习和建设缺少教师间同向而行、相互砥砺、终身学习、共有所长的意识和能力,造成教师专业发展的合作性、持续性不够。最终造成教师专业发展多样性、灵活性不够,针对性不强。

(四)教师专业发展缺乏系统性

现有的学习型组织通过新知识传授、新技能的培训可以激发教师自我专业发展的热情,但学习型组织多为临时性、专题性组织,缺乏必要的组织文化和共同愿景建设,难以形成教师间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共同成长的氛围,也无法构建教师个人的发展目标和成长规划。加之学习活动往往集中于某一时段,学习内容聚焦于特定主题,集中学习后的跟踪、持续缺乏指导,教师个人一时的学习热情难以转化为长期的学习动机,短时的学习行动难以转化为持久的学习习惯。因此,现有学习型组织难以促进教师在专业方面获得系统性、持续性成长。

(五)学习型组织建设评价机制不健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学校十分重视对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建设的评价,但现有对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建设的评价仅仅停留在对学习组织目标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的评价上,评价的目的仅仅是考核学习组织的组织效果和实施效果,缺少组织成员对学习组织目标认同、个人愿景形成、终身学习理念树立、学习发展成效的学习效果评价。评价机制的最大的问题是只评价学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忽视了对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发展、成效评价和学习者的学习发展评价,导致学习组织和教师个人发展内驱力不足。

二、加快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面向全体教师,实施开放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是我国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要目标之一,而建设学习型组织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的基础,是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学校,要广泛发动、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根据个人职业规划、成长目标、发展愿景和兴趣爱好自主建立学习型组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师发展机构要制定颁布《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指南》给基层学习型组织建设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指导以及政策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创造培育开放性的宽松环境,让学习型组织通过引领和培育实现内生长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跟踪指导,丰富发展样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学校,要定期组织召开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建设培训会,遴选、组建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团队,跟踪、指导教师自主建立不同类型学习型组织发展样态。定期召开学习型组织建设推进会,总结学习经验,提炼研究成果,评选先进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先进个人,总结成功经验,形成理论和实践成果。组织阶段发展成果交流会,组织学习型组织和教师个人学习发展成果分享与评价活动,搭建发展和展示平台,就学习主题、内容、方法、过程、成效成果、学习经验等进行交流分享,推进教师专业发展终身向好,持续创新实践。

(三)探索组织内涵,创新实施策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学校要组织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通过对彼得·圣吉《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践》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索,逐步明晰学习型组织的内涵,在明确概念界定和发展目标的基础之上,逐步探索区别于传统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学习型微组织的建设和实施策略,建立新时期教育背景下提高教师专业发展主动性和内驱力的新途径,创造性地发展“学习型微组织”,充分利用学习型微组织推动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学习型微组织的建立倾向于较少人员的组织构成,可以实现相同气质类型及拥有共同发展愿景的教师边工作边学习,使工作和学习及个人发展紧密结合,通过建立共同愿景、进行团队学习、改变心智、自我超越、系统思考,以微目标、微组织、微形式、微活动成就教师的主动、宽松、高效、持续发展,以高效度契合,实现组织和成员发展。

(四)丰富组织类型,探索发展体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学校在探索学习型组织建设、发展、实践的过程中,要逐步构建新的教师专业发展组织类型,尝试运用学习型微组织实施策略推进培训项目创新设计,站在学习者的视角,充分考虑学习和发展需求,加强教师自主申报学习型组织建设和学习型学科组、学习型学校、学习型联盟校、学习型发展共同体等组织类型建设,探索学习型组织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发展体系,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形成理论成果,对教师专业发展理论、教师学习型组织理论进行有益补充。

(五)构建评价指标,形成评价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学校要从学习型组织建设过程、文化建设、学习内容、学习成效等方面制定评价指标。采用丰富多样、切实有效的激励性评价方法和措施,通过提供学习培训、专家指导、资源配置、交流展示、外出研学、成果评价和成果推介等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与发展,创新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激励性评价方法和措施,逐步建立阶段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学习型组织的评价方法,形成学习型组织建设发展的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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