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2022-02-25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从完善治理规则、健全制度规范、推动协同治理3个方面健全完善平台经济的规则制度。在完善治理规则方面,提出修订《反垄断法》,完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规则,制定出台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细化平台企业数据处理规则等。在健全制度规范方面,提出厘清平台责任边界,建立平台合规管理制度,加大平台经济相关国家标准研制力度等。在推动协同治理方面,提出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各监管部门间抽查检验鉴定结果互认;推动行业自律,督促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行业自律公约等。
《意见》明确了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的4个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竞争监管执法,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强化平台广告导向监管,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落实线上经营者产品召回相关义务。二是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强化支付领域监管,规范平台数据使用,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等。三是探索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切实贯彻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严肃查处利用算法进行信息内容造假、传播负面有害信息和低俗劣质内容、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四是改进提高监管技术和手段,强化数字化监管支撑,加强和改进信用监管,强化平台经济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
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意见》提出,要做好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建立有序开放的平台生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3个方面的工作。包括持续推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支持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要求,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构建兼容开放的生态圈,激发平台企业活力,培育平台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制定云平台间系统迁移和互联互通标准,加快业务和数据互联互通;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用工合作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探索明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认定标准,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等。
对于增强创新發展能力,《意见》提出,要支持平台加强技术创新,引导平台企业进一步发挥平台的市场和数据优势,进一步健全适应平台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支持平台企业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数字经济税收等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参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国际协调等;鼓励平台企业开展模式创新,试点推进重点行业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鼓励平台企业开展创新业务众包,更多向中小企业开放和共享资源。
围绕赋能经济转型发展,《意见》提出,要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平台消费创造能力。同时,《意见》还明确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保障、开展试点探索等保障措施。